第25章迪克第一次寫信

迪克晚上回家後,頗有些自豪地把信拿出來。

「這封信寫得真好,」福斯迪克讀了之後說。「我很想認識弗蘭克的。」

「我打賭你會的,」迪克說。「他是個大大的好人。」

「你什麼時候寫回信?」

「我不知道,」迪克說道,心裡有些疑慮。「我從來不寫信的。」

「那不應該是你不寫信的原因啊。要知道,總是要有第一次的啊!」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迪克說。

「拿幾張紙坐下來想想吧,你會發現要說的東西很多的。你今晚不用學習了,就寫信吧。」

「要是你願意,等我寫完後幫我看看,再替我潤色一下吧。」

「好的,如果有必要的話;但我覺得弗蘭克會更喜歡你本來寫的樣子的。」

迪克決定採納福斯迪克的建議,他對他能否寫信的這點有相當大的疑慮。像許多男孩一樣,他覺得這是一項很嚴肅的任務,卻沒有想到寫信也只不過是在紙上說話而已。然而,儘管有那麼多疑慮不安,他仍然覺得要回這封信,而且希望弗蘭克可以收到他的信。在作好各種準備之後,他終於開始寫了。而且在夜深之前,他的信也寫好了。因為這是迪克寫的第一封信,而且表現了他的典型性格特徵,我們的讀者也許想看看他是怎麼寫的。

這就是這封信的內容——

「親愛的弗蘭克——我今天早兒收到了你的信,很高興知道你還沒有忘記‘爛衫迪克’。我不像以前那樣穿得破破爛爛了。鏤空大衣和褲子已經不流行了。我穿上那件華盛頓大衣和拿破崙褲子去了郵局,擔心他們不相信我就是那封信的主人。回家的路上,聽到了我一位親密的朋友米奇·麥奎爾對我外貌改善的祝賀。」

「我不再睡在盒子裡或舊馬車上了,發現那對我的身體不好。我在莫特街租了間房子,還請了位私塾先生,和我住在一間屋子裡,晚上教我學習。莫特街不是很新潮,但我在第五大道的豪宅還沒有完工,恐怕要等到我成為一個頭發灰白的老傢伙時才會完工。我已經有了一百美元了,這是我從賺的錢中省下來的,我沒忘記你和你叔叔對我說的,我在努力變得體面些。我有老長時間沒去湯尼·帕斯特或老鮑厄裡了,寧願省下錢來養老。等我頭髮灰白時,我就不幹擦鞋這行了,我要幹些輕鬆點的斯文點的事兒,比如擺蘋果攤啦,或是賣花生什麼的。」

「我現在讀得很不錯了,就像我的先生說的那樣。我還一直在學地理和語法,我的進步很令人吃驚呢,都能一眼分出名詞和連詞來了。你告訴門羅先生,要是他的學校想要個多才多藝的老師的話,可以派人來叫我去,我會趕最早一趟火車過去的。對了,如果他想把他的學校以一百美元賣出去的話,我會把那兒整個買下來的,並且會答應在六個月內把我所有的知識都教給那裡的學生。教書和擦鞋一般來說一樣好嗎?我的私塾先生把兩件事結合起來。有一天他會和阿斯特一樣有錢呢——如果他活的時間夠長的話。」

「我想你在學校的日子一定很爽吧。我很想和你一起去划船,去踢球。你什麼時候上城裡來,我希望你來的時候會寫信告訴我,我會來看你的。我會把手上的活計交給我那些數不清的手下,然後和你一起出去逛。你上次來時還有好多東西沒看到呢。中央公園進展得很快,比一年前好看多了。」

「我不大習慣寫信。這是我的頭一封信,所以希望你會原諒裡面的錯誤。我希望你很快會再次寫信給我。我不能寫出像你一樣好的信來,但我會盡力的,就像那個人被問到他是否可以倒著游到布魯克林時說的一樣。再見,弗蘭克。謝謝你所有的好意。請把下一封信寄到莫特街xx號。」

「你忠實的朋友,」

「迪克·亨特」

迪克寫完最後一個字後,背靠在椅子上很滿意地看著這封信。

「我還以為我寫不出這麼長一封信呢,福斯迪克,」他說。

「寫下來要更符合語法一些,迪克,」他的朋友提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