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迪克收到一封信

迪克找回存摺一個星期左右後,福斯迪克有天晚上帶回一份《太陽日報》。

「你想看到你的名字登在報紙上嗎,迪克?」他問。

「好哇!」迪克說。他正在洗臉架邊忙著洗手,一天工作下來,他手上留下了不少汙跡。「他們沒選我當市長吧?如果是那樣的話,我不會接受的,太乾涉我的私人工作了。」

「沒有,」福斯迪克說。「他們還沒選你當市長,儘管那也許只是早晚的事。但如果你想在報紙上看到你的名字的話,這裡就有。」

迪克很是懷疑,用毛巾擦乾手之後,他拿起那張報紙,順著福斯迪克的手所指,在「通知取信」這一欄看到了「爛衫迪克」這個名字。

「天哪,真的是呢!」他說。「你覺得這是在說我嗎?」

「我不認識別的‘爛衫迪克’,你呢?」

「我也不認識,」迪克一邊想一邊說。「那一定是我了。但我認識的人中沒有誰會寫信給我啊!」

「也許是弗蘭克·惠特尼呢!」福斯迪克想了一會兒提醒說。「他不是答應過要寫信給你嗎?」

「是啊,」迪克說。「他還想要我給他寫信呢!」

「他現在在哪兒?」

「他說他要去康涅狄格州的一所寄宿學校學習,那個鎮子叫巴恩頓鎮。」

「很可能這是他寫的。」

「我希望是這樣,弗蘭克是個頂好的孩子。是他第一次讓我為自己的無知和邋遢感到羞愧。」

「你最好明天去趟郵局,去拿這封信。」

「他們可能不會給我的。」

「要不你穿上一年前初見弗蘭克時穿的那身衣服去吧!那樣他們就不會懷疑你是不是‘爛衫迪克’了。」

「我想我會的。我有些不好意思讓人看到我穿成那樣呢,」迪克說,他比我們剛認識他時對個人形象整潔要注意得多了。

「只穿一天,或一個早上,」福斯迪克說。

「為了拿到弗蘭克的信,讓我再受點委屈也願意。我真的想見見他。」

第二天早上,就像福斯迪克建議的那樣,迪克穿上了他久違的華盛頓外套和拿破倫褲子。他一直小心地收著這套衣服,他自己也說不清是什麼原因。

迪克穿好衣服後,在鏡子裡打量了自己一番——如果說房間裡這塊七寸寬九寸長sup/sup的小玻璃可以被稱之為鏡子的話。總的看來,這一身打扮並不怎麼叫人滿意。說實話,迪克覺得這身打扮很丟臉。他一開啟門就往四周看了看,確保附近沒有人,因為他不想讓其他房客看到他現在這身打扮。

他設法悄悄地溜到大街上,在為兩三個一大早就來市區的老顧客擦過鞋之後,他沿著納索街走到郵局。他一直走到寫著「通知取信」的小房間跟前,走到窗前說:「這兒有我的一封信,我昨天在《太陽報》上看到的。」

「叫什麼名字?」辦事員問。

「爛衫迪克,」我們的主人公回答說。

「真是個怪名字,」辦事員有點好奇地打量著他說。「你就是‘爛衫迪克’嗎?」

「你不相信的話,可以看看我這身衣服,」迪克說。

「那當然是個很好的證明,」辦事員笑著說。「那要不是你的名字,才怪了呢。」

「我認為應該穿得人如其名,」迪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