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九點,迪克回到了他的住處,手上拿著他的全部專業服裝,即他在這天開始時穿的那身衣服,以及他的謀生工具。他把這些東西放到書桌的抽屜裡,藉著搖曳的燭光,脫下衣服睡著了。迪克有著良好的消化能力和相當好的良知,因此他睡得很好。也許床上柔軟的羽毛也有助於睡眠,不管怎麼說,他很快合上了眼,一覺睡到第二天早上六點半。
他撐著坐了起來,看著周圍發了會兒呆。
「幸虧我還沒忘了我是在哪兒,」他自言自語地說。「這就是我的房間了吧,是嗎?有個房間,再有一張床睡覺似乎體面多了!我每週得有七十五美分支付房錢,我以前還有過一晚上輸的錢比那還多呢!我沒有理由不該住得體面點。我真希望我懂得像弗蘭克一樣多,他是個頂不錯的傢伙。以前從沒有人關心過我,願意給我意見。只有人一直踢我,拍我和罵我。我真想讓他知道我能幹出點什麼來。」
迪克一邊沉浸在這樣的沉思中,一邊起了床,發現房間的傢俱上有個老式臉盆架,上面有個破缽子和一個大柄的水罐,於是開始享受這種非常不尋常的儀式,把自己好好洗漱一番。總的來說,迪克還是想變得乾乾淨淨的,但要滿足這一慾望並不總是很容易。他已經習慣的街頭過夜的生活讓他沒有機會按慣常的方式梳洗,即使是現在他也發現自己由於沒有梳子或刷子,因此沒法梳理一下亂蓬蓬的頭髮。他決定起碼要儘快買把梳子,如果刷子便宜的話,再買把刷子。同時他儘可能地用手梳理頭髮,儘管結果不像應該有的那麼令人滿意。
現在有個問題要考慮了。迪克有生以來第一次有了兩套衣服,他應該穿上弗蘭克給他的那套呢?還是重新穿上他的破衣服呢?
二十四小時前,當迪克首先被帶到讀者面前時,沒有人比他更不講究穿著了。確實,他相當蔑視好衣服,至少他是這麼想的,而現在,當迪克審視這又髒又破的外套和打了補丁的褲子時,他感到穿上有些不好意思。他不願穿著它們出現在街上,然而,要是他穿上他的新衣服的話,他很可能會弄壞它們的,並且他沒有能力再買一件新的。為了節約起見,他不得不穿上他的舊衣服。迪克穿上之後,在那個破鏡子裡看了看,鏡子裡的樣子並不讓他滿意。
「這一身看起來不太體面,」他決定說。之後他又脫下這一身,換上了那身新衣服。
「我得努力掙點錢來付房錢,」他想。「當這身衣服穿舊了的時候,還得買些衣服。」
他開啟房門,下了樓,走到大街上,身上揹著他的擦鞋盒。
迪克的習慣是先幹活再吃早飯,一般來說也應該如此,因為他在一天開始時是身無分文的,所以得在吃飯前先掙錢。今天不同了,他錢包裡還有四美元,但這些錢他之前決定不再碰了,實際上他還雄心勃勃地決定在銀行裡開個帳戶呢,以便在生病或有急事時可以用,或者當作貯存基金,在需要購買衣服等必要物品時好有錢用。從前他滿足於過那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但是如今由於他和弗蘭克的結識,他的腦海裡浮現出一種嶄新的體面生活,開始對他產生巨大的作用。
在迪克這一行中,和其它的行業一樣,有時候運氣較好,事事順遂。似乎是為了鼓勵迪克新產生的念頭,我們的主人公在一個半小時內就接到了不少於六份活兒。這讓他有了六十美分,讓他買了早飯和一把梳子之後還綽綽有餘。他剛才的努力工作讓他感覺很餓了,於是他走進一家小吃店,要了一杯咖啡和一塊牛排,此外他又要了幾個小麵包卷。這對迪克來說是很是奢侈的一頓早飯,並且比他習慣享受的要貴多了。為了滿足我的小讀者們,我在這裡記下了這些東西的價格:
咖啡——5美分
牛排——15美分
幾隻小麵包卷——5美分
——25美分
由此可見我們的主人公將他早上掙的錢花了近一半。有些日子他曾被迫吃五美分的早飯,之後他不得不用幾隻蘋果或蛋糕來填飽肚子,但一頓好的早飯可以為一天繁忙的工作作好準備。迪克從飯店裡走出來,充滿活力和警惕,準備幹一串的活兒。
迪克著裝的改變很容易導致一個他自己沒想到過的結果,他的擦鞋兄弟們可能會以為他染上了貴族氣,在那擺架子——實際上他的身份已經高於他現在的職業了,於是想要使他的同行們相形見絀。迪克做夢也沒這樣想過,因為事實上,即使他有了新的雄心壯志,他也沒有這樣想過。他身上沒有男孩們所謂的「自以為是大人物」的想法。他是個民主派,不是講的這個詞的政治意義,而是用它的本意。凡是被他稱為「好人」的,不管他們的地位如何,他都一概稱兄道弟。對有些讀者來說似乎沒有必要作這樣的解釋,但他們必須記得驕傲和「自以為是大人物」的想法不限於年齡和階層,不僅成人有,孩子們也有,不僅上層階級有,擦鞋童也有。
迪克一早上都忙著擦鞋,因此他外表的變化還沒有引起多大注意。不過等到活計少了的時候,我們主人公的變化就註定要被注意了。
在市中心的擦鞋童中有一個正在五點吆喝。那是一個胖墩墩的、紅頭髮、臉上長雀斑的十四歲男孩,名叫米奇·麥奎爾。這個男孩憑著膽大和不顧一切,再加上大力氣,在同行中地位很高,並且還帶著一幫恭順的小嘍羅。他帶著他們行兇作惡,多次被關到布萊克維爾島上坐一兩個月的牢。米奇自己就在那兒被關了兩個月,而這種拘禁似乎對改正他的行為沒起到什麼作用,只不過也許讓他與「條子」見面更小心了。不知道什麼原因,五點的男孩子「尊稱」城市警察為「條子」。
而今米奇對自己的大力氣感到很自豪,同時也很自豪大力氣給他帶來領導人的身份。此外,他在品味上比較民主,討厭那些穿好衣服和臉面乾淨的人。他把這叫做擺架子,憎恨這裡面暗含的優越感。如果他比現在大上十五歲,受的教育再多一點的話,他就會醉心政治,選區會議上會很引人注目,並且在選舉日給正派選舉人帶來很大的恐慌。而如今,他滿足於成為一幫小流氓的頭兒,向他們指手畫腳。
現在對迪克來說,這樣說是很公正的:就穿好衣服來說,迪克之前還沒有讓米奇·麥奎爾覺得刺眼過。確實,通常他們倆看起來光顧的都像是同一家裁縫店似的。在這個特別的早晨,米奇恰好生意不太好,於是自然而然地,他那壞脾氣就更差了。他早上吃得很少,不是因為他想節食,而是因為他的經濟狀況不佳。他正和一個特別的朋友走在一起,一個外號叫瘸子吉姆的男孩,他被這樣叫是因為他走路有點毛病。正在這時候,他突然瞥見了我們的老朋友迪克穿著他的新衣服。
「我的眼睛花了吧!」他吃驚地大叫道。「吉姆,看爛衫迪克!他發財了,還成了個紳士呢。瞧他的新衣服!」
「他的確像是發財了,」吉姆說。「我想知道他從哪兒弄來的呢!」
「也許是騙來的吧,我們過去鬧鬧他吧!我可不想我們地盤上有什麼紳士,所以他是在擺架子,是不是嗎?我要好好教訓他一頓。」
這樣說著,兩個男孩走到了我們的主人公跟前。他當時正背對著他們,沒見到他們。米奇·麥奎爾在他肩膀上重重地一拍。
迪克馬上轉過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