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觸到清新的空氣,迪克就感到一陣劇烈的飢餓感突襲而來,於是他走進一家飯店飽餐了一頓。也許是他身上這套新衣服讓他感到更有點貴族氣了吧,不管怎麼說,他沒有光顧那家他經常去的飯店,而是去了愛樂旅館的餐廳,那裡價格要高些,去的人檔次也高點。要是迪克穿著他平常那身衣服的話,也許早就要被趕出來了。而他現在儼然一個受人尊敬的小紳士,到哪裡都不會給那地方丟臉的。服務員很快就讓他點菜,不一會兒一頓很豐盛的晚餐就擺到他面前了。
「要是天天都能來這裡就好了,」迪克心想。「比起那個地方,這裡看上去似乎挺不錯,挺壯觀的。那張桌子邊有位先生,我替他擦鞋不止一次了。我穿著這身新衣服他也沒認出我來,我猜他絕對不會想到給他擦鞋的人也會光顧同樣的飯店的。」
吃完飯後,迪克走到桌前,拿過帳單,把他的五美元遞過去付帳,好象這只是他一大筆錢中的一張。他拿回找零後走到大街上。
現在出現了兩個問題:他怎麼來打發這個晚上?還有他應該去那裡過夜?要是昨天晚上口袋裡也有這麼一筆錢的話,他早就會有這兩個問題的答案了。關於怎麼打發這個晚上,他會去老鮑厄裡,而且可以待在任何不礙事的地方睡覺。但他現在已經過上一種新生活,或者說下決心要這樣了。他的意思是要省錢做些有用的事,有助於他在這世上的發展。所以他不能花錢去劇院了。另外,穿著這樣的新衣服,他也不願在外面隨便過夜。
「我會把它們弄壞的,」他想。「那樣就不合算了。」
於是他決定找間房子,可以讓他經常住那兒,當作是自己的家。他可以去那兒過夜,而不用靠偶然發現些盒子或舊馬車什麼的。這是邁向體面生活的第一步,迪克下決定心要走這一步了。
於是他穿過市政大廳公園,悠閒地走向中央大街。
他明白儘管自己身上有將近五美元,再加上錢包裡那些貴重的紙片,在第五大道找房子對他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另外,他有理由懷疑幹他們這行的會有人住在那麼貴族大街上。他走向莫特街,這條街相對而言不那麼貴氣沖天。他在一座破爛的磚頭砌成的公寓房面前停下來。這所公寓是一位叫曼尼太太的人開的,迪克認識她的兒子湯姆。
迪克按了按門鈴,門鈴發出一陣尖銳的金屬回聲。
門被開啟了,出來一位邋遢的女僕,眼中帶著疑問,不無好奇地看著迪克。必須提醒大家的是迪克穿得很體面,光開外表根本看不出來他是幹什麼的。因為本身長得不錯,也許他很容易會被誤認為是一位紳士的兒子了。
「喂,維多利亞女王,」迪克說。「你家女主人在家嗎?」
「我叫布里奇特,」女孩說。
「哦,是嗎?」迪克說。「你看上去那麼像女王陛下上次過聖誕節時和我交換的照片,我都忍不住要這麼叫你了。」
「哦,去你的,」布里奇特說。「別拿我開玩笑了!」
「要是你不信的話,」迪克嚴肅地說。「你只要去問問我一位特別的朋友就好了,就是紐卡索公爵。」
「布里奇特!」地下室裡傳來一聲尖叫。
「主人叫我了,」布里奇特急促地說。「我會告訴你找她的。」
「好的!」迪克說。
女僕下去了,不一會兒一個臉紅紅的胖女人出現了。
「先生,你有什麼需要嗎?」
「你有房子出租嗎?」迪克問。
「你是自己要租嗎?」女人有些吃驚地問。
迪克作了肯定的回答。
「我沒有什麼好的空房間了。三樓上有個小房間。」
「我想去看看,」迪克說。
「我不知道那房間對你來說夠不夠好,」女人瞥了一眼迪克的衣服說。
「我對住房不太挑剔,」我們的主人公說道。「我想先看一看。」
迪克和女房東上了兩層很窄的樓梯,樓梯上沒鋪地毯而且很髒,之後他們到了第三層,在那裡他被領到一個大約十平方英尺的小房間。這不能被視作是個很理想的公寓。這裡以前鋪過一張油布地毯,但現在已經破爛不堪了,看上去還不如不鋪。屋子一角有張單人床,床上堆著一堆混成一塊的床單被套,皺巴巴的而且還不大幹淨。屋裡有張書桌,桌面的膠合板已經刮破了,有些地方已經脫落。另外還有隻小鏡子,十英寸高八英寸寬,中間裂開了。還有兩張鬆鬆垮垮的椅子。從迪克的衣著來看,曼尼太太以為他會不屑一顧扭頭就走了。
不過必須提醒大家的是迪克以往的經歷並沒有讓他成為一個挑剔的人。比起一隻盒子,或一輛空馬車,這樣一間小房子看起來已經很舒服了。他打算如果房租不是很貴的話,就租下它來。
「租金多少?」迪克問。
「我得說每週一美元。」曼尼太太遲疑地說。
「七十五美分我就租下了,」迪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