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錢包

他們到了百老匯和第五大道交匯處,眼前是一座十英畝大的漂亮公園,公園左側是一座很大的大理石建築,泛白的門面看看來很不錯,這就是迪克指著的那座房子。

「那就是第五大道旅館嗎?」弗蘭克問道。「我經常聽人說起它,我叔叔威廉來紐約時就住在這兒。」

「我在那門口睡過一次,」迪克說。「他們收費不高,還歡迎我再去。」

「也許你有一天可以在裡邊住呢,」弗蘭克說。

「我想那得等到維多利亞女王住到五點sup/sup的時候才行。」

「它看起來像座宮殿,」弗蘭克說。「女王住在那樣漂亮的房子裡沒有必要感到不好意思啊!」

但弗蘭克不知道,女王有個宮殿看起來比第五大道旅館差遠了。聖詹姆斯宮殿是一座很醜的磚砌房子,看起來更像個工廠,而不是皇族的住所。世界上都少很有旅館像這個平民建築那麼漂亮呢。

這時馬路邊一位先生從他們身邊走過,回頭看了迪克一眼,似乎看他很眼熟。

「我認識那人,」迪克在他走後說。「他是我的主顧之一。」

「他叫什麼?」

「我不知道。」

「他回頭看著你,好象覺得認識你。」

「如果不是我的新衣服的話,他一眼就會看出我來的,」迪克說。「我現在看起來不怎麼像爛衫迪克了。」

「我覺得你的臉還是差不多。」

「是一樣,只是沒灰了,」迪克笑著說。「我並不是總有機會在阿斯特大樓裡洗臉洗手啊。」

「你剛才說有個地方你可以花五美分住一晚,那是哪兒啊?」弗蘭克問。

「那是報童之家招待所,在富爾頓大街上,」迪克說。「走過《太陽報》辦公樓就到了。那是個好地方。我不知道我們沒有了它怎麼辦,在那兒吃晚飯只要六美分,再加五美分就可以有張床睡了。」

「我猜有些人甚至連這五美分都沒有,是嗎?」

「他們讓賒賬的,」迪克說。「但我不喜歡賒賬,不管是五美分還是十美分,我都覺得很丟人。有天晚上,我揣著五十美分到查塔姆大街去,想要買一份上好的牡蠣湯,然後去那個招待所,但不知是怎麼回事錢,從我褲子口袋的一個洞裡滑了出來,連一分錢也沒剩。要是夏天的話也就罷了,但那是冬天,在外待著可真難熬。」

弗蘭克一直以來都住在溫暖的家裡,所以他覺得很難相信他身邊走著的這個男孩曾經在寒冷的冬夜無家可歸,也無錢獲得普普通通的一張床,而只能在街頭流浪。

「那你怎麼過的?」他問道,語調裡充滿了同情。

「我去了《時報》報社,我認識那兒的一個印刷工。他讓我坐在一個角落裡,我覺得蠻暖和的,一下子就睡著了。」

「為什麼你不弄個房間呢?然後不就總有家可回了嗎?」

「我不知道,」迪克說。「我從沒想過這事,可能我可以在麥迪遜廣場租一個裝修好的房子呢?」

「那是弗洛拉·麥克弗林賽住過的地方。」

「我不認識她,」迪克說。他從沒讀過那首有名的以她為主人公的詩。

他們一邊說著話,一邊拐到了第二十五大街,這時他們已經到了第三大道了。

就在進入第三大道之前,前面一個人相當奇怪的動作上引起了他們的注意。那個人突然停下來,好象從馬路邊撿到了什麼東西,之後十分困惑地左右環顧著。

「我知道他在玩什麼花樣,」迪克悄悄說。「過來,你很快可以看到這是怎麼回事了。」

他催促弗蘭克往前走,直到他們走到那個如今站住不動的人前面。

「你找到什麼了嗎?」迪克問道。

「是的,」那人說。「我找到這個了。」

他拿出一隻鼓鼓的錢包來,好象裡面裝滿了錢。

「哇!」迪克驚叫道。「你真幸運!」

「我猜是別人丟的,」那人說。「說不定會有一大筆懸賞呢。」

「那你去領吧。」

「不幸的是我得坐下一班車去波士頓了。我住那兒,沒有時間找失主了。」

「那我想你要把錢包帶走嘍?」迪克說道,裝得傻頭傻腦的。

「我想把它交給某個誠實的人,讓他把它交還給失主,」那人瞟了兩個孩子一眼。

「我就很誠實,」迪克說。

「這一點我絕對相信,」對方說。「那麼小夥子,我們來談談條件,你拿著錢包。」

「好的。那就給我吧。」

「等一下。這裡邊一定有很多錢,我想至少有一千美元,失主也許會給你一百美元報酬。」

「那你為什麼不待在這兒等報酬呢?」弗蘭克問。

「我是想留下來,但我們家有人生病了,我得趕緊回去。給我二十美元,我就把錢包給你們,隨便你們怎麼拿它去賺錢。就這樣吧,這交易很划算的,你說呢?」

迪克穿得很好,所以對方一點也沒感覺出來他不可能有那麼多錢。不過如果必要的話,他準備讓迪克還價。

「二十美元可不少呢,」迪克說道,假裝有些遲疑。

「你馬上就可以賺回來,而且會更多呢,」陌生人勸誘說。

「我不曉得,不過我想要。你會怎麼做呢?弗蘭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