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約翰尼·諾蘭

迪克替格雷森先生擦完皮鞋之後,又幸運地接到另外三樁生意。其中兩位是《論壇報》的記者,就是盤踞在斯普魯斯大街和印刷廠廣場交會之處的那個報社。

在迪克為他的最後一名顧客擦完鞋之後,市政大廳的鐘已指向八點了。他起來已經有一個小時了,而且幹了整整一個小時的活,當然想要吃早飯了。他走到斯普魯斯大街的盡頭,拐到納索大街上,又走了兩個街區之後,到了安大街,這條街上有個便宜的小飯店。迪克在這裡花五美分就可以買杯咖啡,再花十美分就可以買到一份牛排,而且還附送一隻麵包。迪克點了這些東西,然後坐到餐桌旁。

這是個小房間,裡邊只有幾張普普通通的小桌子,連塊桌布都沒有,因為光顧這兒的人並不十分挑剔。我們的主人公的早餐很快就被端上來了,咖啡和牛排當然比不上戴爾莫尼柯的好,但是即使他付得起那麼高的價格,就憑迪克此時這身穿戴是否能進得了那種貴族飯店尚值得懷疑。

迪克剛要吃飯,卻看到一個身材和他差不多的男孩站在門口,眼巴巴地往裡面看。那是約翰尼·諾蘭,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和爛衫迪克一樣,也是個擦鞋童,穿得幾乎和迪克差不多破。

「約翰尼,吃過早飯了嗎?」迪克一邊問,一邊切下一塊牛排。

「還沒呢。」

「那快進來吧,這邊有座。」

「我沒錢,」約翰尼說道,並有些嫉妒地看著這位比他幸運的朋友。

「你今天沒擦鞋嗎?」

「我擦了一個,但要到明天才能拿到錢。」

「你餓了嗎?」

「請我吃飯,然後你就曉得了。」

「進來吧,今天早上我請你吃。」

約翰尼·諾蘭毫不猶豫地接受了這一邀請,馬上坐到了迪克身邊。

「你想吃什麼,約翰尼?」

「和你一樣。」

「一杯咖啡和一份牛排,」迪克點道。

東西馬上送上來了,約翰尼馬上開始狼吞虎嚥起來。

如今,在擦鞋這一行,和其它高尚點的行業一樣,也盛行著同樣一條規則,即勤勞能幹者得到報酬,懶惰者則要受苦。迪克精力充沛,精於生意,而約翰尼則相反,結果迪克掙的錢也許是他的三倍。

「覺得怎麼樣?」迪克看著約翰尼狼吞虎嚥地吃著牛排,自得之情溢於言表。

「很魁!」

我認為無論哪一本大字典裡都找不到「魁」這個詞,不過男孩們很容易理解它的意思。

「你經常來這裡嗎?」約翰尼問。

「幾乎天天都來。你最好也來這兒。」

「我來不起。」

「那你就該去掙啊,」迪克說。「我想知道你都在幹些什麼?」

「我賺的沒你多,迪克。」

「你要是肯幹的話,也會的。我總是睜大眼睛——就是這樣我才找到活幹的。你太懶了,就那麼回事。」

約翰尼發現不宜反駁這一指責。也許他覺得迪克說得對,也許他更想把早飯好好吃完。因為用不著花錢,所以他覺得更香。

吃完早飯後,迪克走到吧檯付了帳。之後他走出飯店,約翰尼跟在後面。

「你去哪兒,約翰尼?」

「去斯普魯斯大街的泰勒先生那兒,看他要不要擦鞋?」

「他是你的老顧客嗎?」

「是的。他和他的同事幾乎每天都要擦鞋。你去哪兒?」

「去阿斯特大樓前面。我想在那裡可以找到些顧客。」

這時約翰尼突然閃到一個門洞裡,躲在門背後,讓迪克很吃了一驚。

「怎麼啦?」我們的主人公問。

「他走了嗎?」約翰尼問,聲音裡透出緊張來。

「誰走了啊,我倒是想知道?」

「穿棕色大衣的那個人。」

「他怎麼了?你不會是怕他吧?」

「我是怕他。他以前幫我找過一份工作。」

「在哪兒?」

「遠極了。」

「那又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