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愛斯琳吸引這些人真有一招。和她的各位前任相比,羅裡成了整個主題公園裡最為驚險刺激的存在。第一個傢伙是個會計,在一家軟體公司上班。這家公司在經濟危機期間不太景氣,磨得起毛的地毯和佈滿水漬的天花板證實了這一點。不過辦公室裡忙碌的氛圍倒是說明情況正在好轉。他第一次見到愛斯琳是在十九歲的時候,當時他們一起排隊買三明治,前後總共約會了六個月,不過從一開始,他們就明確彼此並不是在認真尋找伴侶,一旦感到無聊了就分開,沒有什麼怨氣,也不存在分手後繼續做朋友的戲碼。他還記得露西,有一點模糊的印象,不過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糾葛,他想不出什麼理由會讓露西對他心有妒意。他長得很友善,一張不容易被記住的面孔,看起來是個好人。他說愛斯琳是個好女孩,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很愉快,現在他已經有了一位不錯的未婚妻,週六晚上他們一起吃了頓不錯的晚餐。他從來沒在臉書上搜尋過愛斯琳。

她的第二位前任可能稍微沒有那麼無聊。他在一家呼叫中心工作,辦公地點在一棟偏僻的大樓裡,這棟大樓應該是某人的天才辦公區計劃因為資金不足泡湯了的結果,或者是某人精心策劃的避稅手段。五層樓中有四層都是空置的,第五層有幾個吃閒飯的人聚在一個角落裡,說話很大聲,反正也沒什麼人會被打擾。為了我們的談話,這傢伙把我帶到了某個經理的辦公室,房間同樣是空著的,只有一層灰塵覆蓋在一張床一樣大小的桌子上。他是通過露西認識愛斯琳的,是在五年前,當時他正致力於成為一名舞臺燈光師。他們交往了八個月,他開始考慮這段關係是不是比較特別,但她卻甩了他。她說,因為她也有相同的感覺:這段關係開始變得認真。但是因為要照顧生病的媽媽,她沒有時間和精力發展認真的戀愛關係,而他也相信了。從那時起,他們就再也沒有聯絡過,直到兩天前他在報紙上看到她的新聞。而自他離開劇院後,他也跟露西失去了聯絡。沒什麼討厭的感覺,只是本來跟她們就不那麼親近,也就沒有再聯絡了。週六晚上他去聽了一場音樂會——我們會核查不在場證明,不過我覺得不會有什麼驚喜。他表現出震驚、悲傷,還夾雜著一點點懷念,這很可能是真實的,而他們之間的疏離也一樣真實:愛斯琳成為過去式,他沒有再追求過她,也沒有期盼著舊情復燃,更不會因為看到她在準備一場沒有他的約會而生氣。

這本就是我料到的。問話進行得很順利,我以「酷女孩」的姿態,讓他們開啟心扉,談論他們此前並不打算洩露的事情。而這些內容對我毫無用處。

我在嚴寒中穿過一片空曠寂靜的區域,回到車上,在我目力所不及之處,風在長長的草叢中變大,席捲過空曠的田野,從我身上刮過,又繼續往前。通常這會讓我感到急躁——與大自然過多的接觸令我毛骨悚然——但最後我的腦袋彷彿被打掃過一樣清晰,這正是我今天早上跑步想找到的感覺。這是這些天,也許是幾個月裡,我第一次能夠思考。

這是因為我剛剛把斯蒂夫趕走了,一路上我始終有這種感覺。沒有他在我身邊——拽著我,不停抱怨,四處指指點點,跟我扯一些有的沒的,弄得我得費力想想他是什麼意思——我終於可以看清楚了。所有情況中——所有的假設和想象——其實只有兩件事值得關注。

羅裡·法倫,那個難過的懦夫。他是此案的全部。這也就是我們為何找到的都是無用的線索:因為並沒有其他線索要找。

還有第二件事,這是我在重案組的最後一個案子。我可以避開佈雷斯林、麥卡恩、羅奇,還有其他所有渾蛋的圈套,一天又一天,一週又一週,一個月又一個月,但遲早我都會出紕漏,然後他們就會打擊我。我可以想象一個拳手,左躲右閃避開所有的重擊,速度越來越快,稍微一疏忽,然後伴隨一聲巨響,眼前一片黑暗。

我並不會坐以待斃,給佈雷斯林、羅奇或者不管什麼人機會,讓他可以得意地笑著繞場一週,接受全場觀眾的喝彩致意。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辦。我會辦完這個案子,並且是妥當地辦完,把羅裡·法倫繩之以法,即便是全國最好的律師,也無法讓他重新找回自由。我要昂首挺胸地離開這裡。然後我會給我在保安公司的朋友打電話,問問他那份工作是否還在。再找個機會,告訴奧凱利他就是廢物,再給羅奇一拳,把他的牙打到肚子裡。

有一瞬間,把所有事情都考慮妥當之後,我開始想我是否錯怪了斯蒂夫。我想知道——現在倒也不是什麼問題了——他是否一直在給我搗亂;他是否不想讓我注意到,我已經陷入絕境。這個可憐的樂觀的白痴是否真的是喜歡和我一起工作,像我之前以為的那樣。如果他也做著同樣的白日夢,夢想著有一天我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就抓住漢尼拔·萊克特,然後彼此點點頭,一起闊步走進下一宗懸案的迷霧當中,去解決唯有最優秀的警探才能解決的難題。一陣刺痛讓我清醒過來。我無比期望是自己弄錯了。

車裡很冷。即便把車窗關上,我還是可以聽到不停歇的風穿過密密麻麻的草叢的聲響。我有幾分期望趕緊結束離開,可是急於趕到目的地的我,再一次無法思考任何事情。

當我回到專案室時,斯蒂夫還沒有回來。助手們在吃午餐,聊著警察們的新八卦。佈雷斯林坐在桌子前,椅子向後傾,雙腳蹺起,剛剛吃完一個香腸卷,在瀏覽《信使報》。

「啊,」他看見我進來說道,同時讓椅子落地,把報紙扔回桌子上,「我一直等的女人來了。做了什麼有意思的事情嗎?」

「愛斯琳的前任,」我說著,脫掉外套,「沒什麼值得一聽的。我們得核查一下他們的不在場證明,然後就可以把他們從名單上畫掉了。」《信使報》頭版的大標題寫著:誰是赴宴者?有人向克勞利透漏了愛斯琳約會的資訊。

佈雷斯林把腳從桌子上拿下來。「吃完飯之後我得伸伸腿腳,」他拍著自己的肚子說,「我們去散散步吧。」

「我還有材料要打。」

「那可以等等再說,」他壓低聲音,「我有些事情等不了。」

也許他準備將我拉上他想象出來的那條邊線。我沒在是否要陪他繼續玩這件事上考慮太久,而他已經帶著我走出了專案室。「為什麼不呢?」我說著,欣賞著他臉上掠過的驚喜表情,在我轉身走出房門時顯露無遺。

「我想聊聊羅裡的前任。」佈雷斯林在走廊上就對我說。我很好奇他這次又準備把我引至何處。這周我才第一次意識到,我們在這裡基本上沒有什麼隱私可言。人們在食堂、辦公室還有更衣室之間來回走動。審訊室的觀察窗開著,同時音訊裝置也處於啟動狀態。我此前從沒意識到,我們所在的組成為自己的一部分,親密可靠如自己的身體,這樣才能生存下來。

「然後呢?」我說。

佈雷斯林笑了。「他是怎麼說的來著?他通常喜歡的是比愛斯琳更‘隨意’的那一種?我確信她們都是很好的女孩,但是老天,我覺得我完全能把她們帶去某個化裝舞會,讓造型師祭出‘重型火炮’。」他下樓時低著頭一陣小跑,「你知道90年代時的學生穿的那種連帽衫吧,帶很多毛,民族風,穿上之後就能去印度果阿徒步野營的那種,我發誓我剛見的這個前女友穿的就是那種衣服。」

「她們提供了什麼線索了嗎?」

「可以說有,也可以說沒有。他們都說羅裡是個完美的紳士:從沒打過她們,也從沒對她們大喊大叫過,沒什麼控制慾,也不會忌妒得抓狂,更不會因為不聽他的話就暴跳如雷,以上行為統統沒有。」他在走廊裡拐了個彎,進到e專案室,一個破爛房間,曾經是更衣室,現在空著,「進來。」

他替我扶住門。我明白他的意思:進來,要是沒有我佈雷斯林,你就得在這種地方辦案。房間裡很熱,散發著體育館裡的那種汗臭;小小的白色書寫板上滿是斑駁的汙跡,有人在上面用過不好用的記號筆。所有的椅子看上去都黏糊糊的,我沒有坐下。

「但最有趣的部分在這兒,」佈雷斯林在我身後關上門,「他的兩位前任,包括最近的一個,說她們甩掉羅裡都是因為這個人太認真了。一個女孩的原話是‘太投入’,另一個說他‘進展太快’。我想她是故意裝得矜持,不過她後來談的並不是床上的事:她完全不介意在第二次約會就跟他顛鸞倒鳳,願上帝保佑她。現在這些年輕人真是越來越不懂得自重了。」

「所以她談的是什麼?」

「基本上,只要約會幾個月後,羅裡就會覺得是史詩般的浪漫邂逅,可對方還在考慮要不要開始嚴肅的戀愛關係。她說她真的很喜歡他,但她才二十四歲,她只是想找個人說說笑笑,聊點智性話題——她是俄羅斯文學專業的博士——還要多上幾次床。她還沒準備好有人跟她喋喋不休兩個人一起環球度蜜月會有多浪漫。」佈雷斯林仔細檢查門旁邊的牆壁,弄掉上面的髒東西,然後才靠在了上面,「所以她甩了他,另一個女孩說的情況也大致一樣。我一直聽說女孩會很喜歡那些不害怕承諾的男人,但是像羅裡這樣靠譜,好像有點過頭。」

按照愛斯琳第二位前任的說法,當他們的關係剛開始有進展的時候,她就逃跑了——雖然她歸因於自己生病的媽媽。「儘管羅裡告訴我們他和愛斯琳如何一見鍾情,」我說,「這並不意味著愛斯琳也有相同的感覺。」

「沒錯。還記得他怎麼說他們在派斯多的約會吧?每次他覺得他們兩個很談得來,她就會保持沉默,讓他另起話題。這個故事聽上去好像還有另一面——要是我們還有機會聽到——‘他一直太認真了,但是,嘿,他是個好人,所以我還得再給他一個機會……’」

「唯一的問題是,」我說,「這跟愛斯琳最好的朋友告訴我們的情況不符。她確定愛斯琳正在熱戀當中。而她手機上那些簡訊——她因為羅裡要來家裡約會激動不已,這又該怎麼解釋?沒有任何跡象說明她在打退堂鼓。要是羅裡全情投入,愛斯琳也很樂意接受。」

佈雷斯林拿出了他的手機,那手機跟他的腦袋一樣大小,還包著閃亮的金屬手機殼。他拿著手機在手裡轉了轉,說:「我得承認我掌握了一些情況。今天早上我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告訴你。」

要是昨天,我可能就上鉤了。我閉著嘴,等著他。

當他意識到我不打算上當時,便嘆了口氣,又轉起了手機。手機亮閃閃的,發出灰色的光。「基本上,我很喜歡合作,很多人覺得我總是獨來獨往,但我真的很有團隊精神。但這隻有在團隊成員都這麼想的時候才會奏效。你明白我是什麼意思了嗎,康韋?」

我說:「恕我愚鈍,你接著說,講明白一些。」

佈雷斯林假裝在沉思,高溫和臭氣不斷擴張,彷彿變成了固體壓在我們身上。「你確定你還想聽?」

「是你說有話要跟我說的。沒錯,我確定想讓你有話快說,別兜圈子了。」

佈雷斯林又嘆了口氣。「好吧,」他說,像幫了我個大忙,「告訴你吧,你總是把所有人都當成你的敵人,現在我們都知道,有些時候你確實應該這麼做,但你也會無緣無故這樣,迅速進入攻擊模式。這就會製造出一種氛圍,即便是團隊裡的最忠誠的成員跟你分享訊息之前,都會猶豫再三。」

換句話說,他拿著證據卻不告訴案件負責人,反倒是我這個負責人的錯。就算還有理由繼續玩,我也不想再搭理他了。「有話快說,要不就別說,」我說,「不說就告訴我,我還要回去打我的材料。」

他狠狠地盯著我。我甚至不屑於瞪他一眼。他是打算告訴我的,他非常想這麼做。他只是想看看能從我這裡得到什麼,作為交換。

「康韋,」他已經竭盡全力表現得耐心了,「你明白我說的是什麼意思嗎?至少你要告訴我,你聽明白了。」

「沒錯,我很事。我已經知道了。」我準備要走了。

「好吧,」佈雷斯林平靜但快速地說,「我想經過這一週,我已經足夠了解你了。我就當你聽懂了吧。」

「無所謂。」

「我們的小夥子賴利,你還記得是他負責看斯托尼巴特爾的監控錄影吧?」

過了一會兒,我才回過頭,從門口走了回來。

「好吧,」佈雷斯林露出一絲微笑,意思是我們又成了好夥伴,「賴利發現了一些好東西。他搞來了四周的——或者所有——他能搞來的監控錄影——;有些地方的錄影已經沒了。他昨晚在辦公室一直待到五點,手指一直在按快進鍵。」

真是個渾蛋。我說:「他最好能有個好理由,說服我為什麼要從你這裡聽到他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他親自告訴我。」

「啊,好吧,其實我正打算替他說些好話的。我感覺他是想討好我。」佈雷斯林極力掩飾那得意揚揚的冷笑,但還是失敗了,「這沒什麼壞處。在這邊多幹幾年,也會有菜鳥替你擦鞋的。」

我聽懂了他的意思:只要你還能多幹幾年。我說:「他找到什麼了?」

「這是他找到的東西,」佈雷斯林說,「我只在我的電腦上擷取了一部分,電腦裡還有更多。」

他滑動手機螢幕,點了點,然後把手機舉到我面前。我接過來。

粗糙的彩色畫面,不過因為常去,所以我一眼就認了出來:是普魯士街上的樂購。而且我也認出了這個瘦瘦的傢伙,他從冰箱裡拿出一瓶葡萄適,到自助收銀臺那邊去了。瘦弱的身形、抬頭的角度、微微的駝背、雙手擺動的方式:就在兩天前,我聚精會神地研究過他的行為細節。

我說:「是羅裡·法倫。」

「他,或者他的克隆體。我們再來看看這個。」

佈雷斯林斜靠過來,把影像放大,同時定格在時間水印上:2015年1月14日,晚上九點八分。兩週前。

我說:「羅裡告訴我們,他是在手機上查到附近樂購地址的,週六晚上。」

「沒錯,他還非常確定地告訴我們,他之前從沒去過斯托尼巴特爾。」螢幕上,羅裡從收銀機器上拿起找零,四下張望。有一瞬間,他直直地盯著攝像頭。他的眼睛很模糊,睜得很大,還很專注,彷彿能夠看到我們在盯著他。「但像我說的,這只是冰山一角。我們發現他來到愛斯琳家附近至少還有三次,就在這一個月裡。他的車在上週四晚上經過馬諾街的攝像頭,1月11日他在街角的商店買了週日的報紙,1月5日,他在漢隆酒吧喝了杯酒。」

在談到他去樂購買東西的時候,羅裡感到不安。我以為他是有些擔心時間來不及,但事實遠不止這麼簡單。他根本不需要用手機查當地的店鋪。他早已熟記在心。

「而且還可能會有賴利漏掉的,以及監控錄影沒有捕捉到的,再加上四周之前去的次數。」佈雷斯林把他的手機拿了回去,「這也‘太投入’了,」他說,「羅裡在跟蹤愛斯琳。」

我說:「看起來像是如此。」

「他又不是去斯托尼巴特爾給老人們送愛心配餐。如果有什麼清白的理由,他應該早就告訴我們了。」他把手機塞進口袋,「現在,值不值得繼續調查他?」

「我要先去跟賴利聊一聊,」我說,「我還想看看其餘的影片剪輯。接下來我要把羅裡叫回來,看看他還有什麼話要說。」

「為什麼不是我們?你,還有我,我們一起看看他還有什麼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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