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來了。或者說,在那種你會覺得太陽都懶得升上地平線的一月天,在一切都冷冰冰的清晨,它降臨了。當時我跟搭檔剛值完夜班,我以前以為重案組不會有這種工作:除了一大堆無聊事、更多的一堆蠢事,還有堆積如山的文書工作以外,再無其他。有兩個蠢貨準備給他們的週六夜來個華麗的收尾,決定用另一個蠢貨的腦袋當跳舞毯。沒人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幹,包括他們自己。我們的證人團一共有六個人,每一個都爛醉如泥。每一個都講了和其他五人不同的故事,每一個人都想讓我們撇下謀殺案,去調查他們為什麼被人扔出了酒吧,買了假酒,以及被女朋友甩了。等六號證人要求我們調查政府為何不給他發救濟金時,我本來準備告訴他那是因為他蠢得根本就沒有做人的資格,然後把他們都趕到大街上去,但我的搭檔比我有耐心多了,這也是我為何一直把他留在身邊。我們最終讓其中四個人的證詞一致,且與證據也一致,從而可以指控蠢貨一號犯謀殺罪,蠢貨二號進行了暴力襲擊。這大概意味著我們又以某種方式把這個世界從水深火熱的罪惡當中拯救了出來——具體是什麼方式,我才不想搞清楚。
我們讓蠢貨們在口供上籤好字,然後把報告打出來,確保頭兒上班時會看到桌子上有一份精彩而整潔的檔案。我對面的斯蒂夫正在吹口哨。換作別人,我一定會揍他,但他吹得不錯:他吹的是老調子,我依稀還能記得,都是我小時候聽過的歌,聲音低沉,漫不經心,心滿意足,到他需要集中精神時就會停一會兒,然後以輕鬆的顫音繼續下去。只要聽到他的調子宛轉悠揚,你就知道這傢伙的報告寫得很順利。
現在萬籟俱寂,只剩下電腦的嗡嗡聲,還有冬夜的風無所事事地在視窗打轉時發出的呢喃。謀殺案都發生在都柏林城堡的庭院之外,在市中心,而我們所在的大樓藏在角落裡,那些來看花哨物件的遊客不會注意到我們。我們的牆還很厚,即便是一大早聖母大街上車來車往發出的轟鳴,在我們這邊聽起來也如同輕聲細語。混亂的檔案、照片和潦草的筆記堆在大家的桌子上,靜默中像是在密謀著什麼。高高的推拉窗外面,夜色稀薄,辦公室裡瀰漫著咖啡和散熱器的味道。在這個時候,如果我可以翹掉夜班,我就會對這個小辦公室心滿意足。
我和斯蒂夫總有上不完的夜班,官方理由我們也清楚:我們都是單身,沒有妻子、丈夫或者孩子在家裡等我們;辦公室裡數我們兩個最年輕,比起那些要退休的老傢伙,我們也遭得起這個罪;我們都是菜鳥,即便我已經幹了兩年——所以老實聽話吧,小賤人們。我們只能這樣。這裡不是軍隊,如果你們的頭兒是個大渾蛋,你完全可以提出申請,要求重新分配。但重案組只有一個,如果你想辦謀殺案,他們怎樣你都得受著,就像我們這樣。
有些在這裡工作的人,我很久之前就在關注他們。他們在刀刃上跟病態的犯罪天才玩智力遊戲,隨隨便便一個錯誤的眨眼,就會葬送一次完勝的機會,換回又一具屍體。我和斯蒂夫只能羨慕地看別人帶著犯罪天才路過審訊室,而我們自己則在裡面處理沒完沒了的家庭糾紛,為又一個「年度配偶」焦頭爛額。頭兒把這種事交給我做,就是因為他知道這些人會把我煩死。所以對付腦袋亂晃的白痴,至少能讓我換換口味。
斯蒂夫點了列印,角落裡的印表機發出嘎嘎吱吱的聲響,就像要散架了一樣。「你那份弄完了?」他問。
「差不多了。」我再看看錯別字,別讓頭兒找我麻煩。
他坐在椅子上,雙手交握繞在腦後,向後伸了個懶腰,椅子吱吱作響。「喝一杯?早市應該開張了。」
「開什麼玩笑。」
「慶祝一下。」
這個斯蒂夫,上帝保佑,不光很有耐心,還比我積極陽光。我瞪了他一眼,他肯定不敢再提了。「慶祝什麼?」
他咧嘴笑了笑。他今年三十三,比我大一歲,看起來卻比我小:可能是因為他學生一樣的身材,兩腿瘦長,肩膀單薄;也可能是因為那一頭橘色的頭髮,還總在不該翹起的地方翹起來;也可能是因為他老是一副沒心沒肺、開心快活的鬼樣子。「我們抓到罪犯啦,你怎麼回事?」
「這兩個蠢貨,你奶奶也能抓得到。」
「好吧,那她也會去喝一杯。」
「她老人家也是個酒鬼?」
「十足的酒鬼,我可不想壞了我們家的規矩。」他朝印表機走過去,整理那個老傢伙吐出來的檔案,「來嘛。」
「算了,下次吧。」我不想為這種事慶祝,只想回家,去跑個步,在微波爐裡熱些吃的,看會兒垃圾電視節目換換腦子,睡上一小會兒,明天再來重複這種生活。
門砰的一聲開了,我們的局長奧凱利把腦袋伸進來。他跟往常一樣早,只為了看看能否抓到什麼人在偷偷睡覺。大多數時候,他過來時都滿面紅光,身上帶著淋浴和炒菜的味道,腦袋上所剩不多的頭髮梳得一絲不亂。我沒法證明他這樣的狀態會激怒一個剛值完夜班、全身因為丹麥食品而臭氣熏天的渾蛋,但事實總是如此。不過這天早上,他看起來倒是不修邊幅——一對眼袋、襯衫上的茶漬——這倒讓我這個精疲力盡的人有些開心。
「莫蘭、康韋,」他說,狐疑地盯著我們,「有什麼‘好事’嗎?」
「街頭鬥毆,」我說,「死了一個。」先不說上夜班會影響你的社交生活,大家都討厭夜班的真正原因是,大半夜準沒什麼好事發生。有時確實會有一些備受矚目的謀殺案發生在夜裡,犯罪背景複雜、動機迷人,但那也要到早上才會被人發現。只有一種謀殺案會在晚上被人發現,就是酒鬼們乾的破事。唯一的動機,就是他們醉得像頭蠢豬。「我們現在就給你拿報告。」
「不管怎麼樣,你們可忙活一陣子了吧。歸完檔了?」
「差不多吧,今晚我們再做個收尾。」
「好,」奧凱利說,「然後這事就算結了。」他拿起一份電話記錄。
有那麼一秒鐘,我像個傻子似的,燃起了希望。如果一個案子直接找到頭兒,沒有通過我們值班室就被送到辦公室,那一定是件特別的案子。可能是這件事備受矚目,也可能是很難辦,也可能是很敏感,不方便讓值班表上隨便一個人經手。需要直接交給合適的人。一個直接驚動頭兒的案子,會讓重案組都忙活起來,會讓所有人全神貫注。一個直接驚動頭兒的案子,可能會讓我跟斯蒂夫最終從職場失敗者的角落裡走出來:我們要上場了。
我不得不握緊拳頭,才能控制住自己不伸手去拿那份記錄。
「有什麼新案子嗎?」
奧凱利冷哼一聲。「別一副等開飯的表情,康韋。我順路拿過來的,這樣就不用麻煩伯納黛特再跑一趟。現場警察說是一場家暴案件。」他把備忘錄丟到我桌子上,「我說你會告訴他們那究竟是怎麼回事。沒想到吧,你今天走運了:這好像是個連環殺手。」
幫行政人員省麻煩,純屬胡扯。奧凱利把這個備忘錄拿上來,只是為了看看我有何反應。我可不會上當。
「白天當班的人馬上就來了。」
「但你已經在了。要是你趕著去什麼重要的約會,最好抓緊,趕緊把這個案子給我辦了。」
「我們還得寫報告。」
「老天,康韋,寫報告又不需要什麼詹姆斯·喬伊斯的好文筆。寫成什麼樣就原樣給我吧,你得趕緊走了。那對鴛鴦住在斯托尼巴特爾,現場那幫人又在那邊挖碼頭找證據呢。」
一秒以後我點了列印。斯蒂夫,這個渾蛋,已經把圍巾圍在脖子上了。
頭兒踱著步子,走到貼在白色書寫板上的排班表前面,眯起眼睛看著。「你們得從這裡面找個人支援你們。」他說。
我能感覺到斯蒂夫希望這次我能帶頭。「家庭糾紛,全套的,我們自己能處理,」我說,「這種事情我們處理得夠多了。」
「一個有經驗的人能教你們正確的工作方法。你們處理那個羅馬尼亞小女孩的案子多久了?五週?有兩個證人看見她男朋友捅了她。現在那什麼報紙跟平權組織一直嚷嚷著種族主義,這個案子如果是個愛爾蘭女孩,我們早就把人抓起來了——」
「那是證人不願意跟我們說。」閉嘴,安託瓦妮特。斯蒂夫用眼神提醒我,但是太晚了。我中招了,正中奧凱利的下懷。
「的確。要是今天證人還是不願意跟你們說,我想有個老手在場總能讓他們張嘴。」奧凱利敲了敲白色書寫板,「佈雷斯林今天當班,帶上他。對付證人他最拿手。」
我說:「佈雷斯林是個大忙人,我想他還是應該去做有價值的事,別浪費時間手把手帶我們。」
「他確實挺忙的,但指導你們也是責無旁貸。所以你們最好不要讓他的時間白白浪費了。」
斯蒂夫點了點頭,使勁咳嗽暗示我。閉嘴吧,別再給自己惹麻煩了。也許確實會那樣。我把話嚥了回去。「我路上會給他打電話,」我說,然後拿起電話記錄,塞進夾克口袋,「我們在那邊碰頭。」
「別出什麼岔子。伯納黛特已經叫了技術人員和法醫過去,我還讓她給你安排了一些當地警局的人當助手,這樣你就不用滿世界找人幫忙了。」奧凱利朝門邊走去,順手拿起列印好的報告,「還有,要是你們不想光看佈雷斯林給你們倆上課,最好去弄點咖啡喝。你們兩個看起來像一對白痴。」
在城堡的庭院裡,街燈依舊亮著。但城市本身還是光線微弱,緩慢地進入清晨。沒有下雨——這是好事:這樣河邊的鞋印就會在那裡等著我們,或者帶著dna痕跡的菸蒂也會留在原地——但天氣又冷又溼,一圈朦朧的光暈籠罩著街燈,溼氣無孔不入,讓人感覺骨頭比周圍的空氣還要寒冷。早晨的咖啡店已經開門了,空氣裡瀰漫著煎香腸和公交車尾氣的氣息。「你要喝杯咖啡嗎?」我問斯蒂夫。
他把圍巾裹得更緊了。「不,老天,趕緊去我們要去的地方吧……」
他話沒說完,也不必說完。我們越快到達現場,就可以在那位「優等生」告訴我們那個渾蛋是怎麼犯的案之前,搶到越多的時間。我甚至不知道我為何會這麼在意這一點,但斯蒂夫也這麼想,這讓我感到很欣慰。我們腿都很長,走得都很快,而且全神貫注。
我們要先去公用車隊那邊找一輛車。坐我或者斯蒂夫的車可以快一些,但絕不能那樣做。有些街區並不喜歡警察,而誰敢用酒瓶子砸我的奧迪tt,我都得讓他少一條腿。還有些案子,絕不能提前向任何人透露行蹤,絕對不行——開自己的車上路,無異於把自己的家庭住址告訴一群喪心病狂的暴徒。然後你會發現,有人把你家的貓和一塊磚頭拴在一起,點上火,扔進你家窗戶。
大部分時間是我開車。我車開得比斯蒂夫更好,而作為乘客卻糟糕得多,所以我來開車,能讓我們倆都高興點。在公用車隊,我搞來一輛帶刮痕的白色歐寶卡德特。斯托尼巴特爾是都柏林的一個老城區,工人階級跟從來不工作的階級混居在一起,還有一小撮雅皮士跟藝術家,他們是在經濟繁榮的時候買的房子,因為那地方貨真價實,換句話說,他們負擔不起任何更昂貴的地方了。有時你會想要搞一輛引人注目的車來開,但這次顯然不是時候。
「啊,該死,」當我把車開出車庫、開啟車裡的加熱器時,我說,「現在我沒法給佈雷斯林打電話了,我得開車呀。」
這話讓斯蒂夫笑了起來。「真該死,我還得看備忘錄呢。我們可不能腦袋空空地去現場。」
黃燈的時候我把車停了下來,從口袋裡掏出備忘錄扔給他。「念出來,讓我們聽聽有什麼好訊息。」
他讀了起來。「五點六分,斯托尼巴特爾警局來電。來電者是一位男士,不願留下姓名。私人號碼。」這顯然是個新手,說不定他以為不留姓名有什麼用。一個小時之內,網路協管就能把機主資訊查出來告訴我們。「他說有一個女人受傷了,地點是維金花園26號。該局警官詢問受的是什麼傷,他說她跌倒了,摔傷了頭。警官問她是否還有呼吸,他說他不知道,只知道她看起來很不好。警官告訴他該如何檢查傷者的脈搏,但他說‘趕緊叫救護車,快點’,然後就結束通話了。」
「我迫不及待地想見見這傢伙,」我說,「我敢打賭,等有人過去的時候他已經溜了,是吧?」
「哦,是的。等救護車到了以後,門是鎖著的,沒有人應門。警察去了以後破門而入,發現客廳裡有個女人。頭部受傷。醫護人員確認她已經死亡。沒有人在家,也沒有暴力入侵和盜竊的痕跡。」
「如果那個人想要叫救護車,他為什麼打給警察局?為什麼不打急救電話?」
「也許他覺得急救電話可以追蹤到他的資訊,警察局沒有這項技術。」
「他就是個大白痴,」我說,「真不錯。」關於碼頭的事,奧凱利說得沒錯:這個「隨機垃圾挖掘部」正拿著手提鑽佔據一整條車道,另一條車道上則亂成一團,讓我想去搞一把氣槍。「把警燈掛上。」
斯蒂夫從座位下面取出藍色警燈,伸出窗外,把它放在車頂。我討厭警笛,它總是虛張聲勢。人們頗為體貼地讓出了一點路,那已經是他們能移動的極限了。
「我的老天。」對此,我的幽默感也失去了作用,「那些警察怎麼會覺得這是家暴案件?有其他人跟她同居?丈夫?伴侶?」
斯蒂夫繼續看了下去。「上面沒說。」他滿懷希望地看了我一眼,「也許他們搞錯了,是吧?說不定真是個大案子。」
「不,這他媽的根本不是。這他媽的就是一場家庭糾紛,或者連謀殺都算不上,她只是他媽的摔了一跤,就跟那個打電話的人說的一樣,因為如果這個案子有什麼玄機,奧凱利肯定會等到白天當班的人來,把它交給佈雷斯林、麥卡恩,或者其他小馬屁精——老天!」我一拳砸在喇叭上,「我是不是該在這兒下車,去抓一兩個人回來?」一些堵在前面的白痴突然回過神來,趕緊開車走了。剩下的白痴給我讓開了路,我開了過去,上了橋,到了利菲河的北邊。
離開了「碼頭」和工人,周遭明顯安靜了下來。鱗次櫛比的高大紅磚建築和商鋪招牌逐漸縮小,變成幾簇,天空開闊起來,低處的雲團染成淺灰淺黃。我關掉了警笛,斯蒂夫把手伸出窗外,把警燈拿進車裡。他把它拿在手裡,擦起了玻璃上的一處汙跡,直到它乾淨如新。他再沒讀備忘錄。
我和斯蒂夫是八個月前認識的,四個月前成了搭檔。我們處理另一樁案子時結識,當時他還在懸案組。起初我不喜歡他——因為每個人都喜歡他,而我偏偏不信任那些大家都喜歡的人,況且他還總是嬉皮笑臉。不過情況很快有所改觀,當我們解決了那個案子,我已經很喜歡他了,可以在奧凱利面前為他說五分鐘好話了。這是個不錯的時機——我一向不愛為自己物色搭檔,只喜歡單打獨鬥,但奧凱利總會大聲嚷嚷,說他的組裡,一無是處的菜鳥絕對不能出門跟人單挑,所以跟斯蒂夫組隊,我並不後悔,即便他就是個快活的冒失鬼。和他搭檔總讓我感覺很好,無論是在辦公室裡抬頭和我對視,和我並肩在犯罪現場,還是在審訊室裡坐在我旁邊。不管奧凱利怎麼說,我們的破案率都有所提升,大多數時候破個案子都要去喝一杯慶祝。斯蒂夫像個朋友,或者差不多算個朋友。但我們仍然在瞭解彼此。我們還不能完全保證。
我對他的瞭解已經足以讓他一張嘴我就知道他想說什麼。我說:「怎麼了?」
「別讓頭兒影響到你。」
我瞥了他一眼,他正在看著我,眼神堅定。「你是在告訴我,我多心了?你沒搞錯吧?」
「他覺得我們在對付證人方面需要提高又不是世界末日。」
我以限速的兩倍,沿著一條岔路前進。這並沒有讓斯蒂夫慌張,他很瞭解我的開車技術。我自己才是咬緊牙關的那一個。「是的,這他媽的確實是世界末日。如果我在意佈雷斯林或者別的什麼人會對咱們的審問技術做何感想,那我確實是多心了,但實際上我絲毫不在意。但如果奧凱利覺得我們處理不了,那我們就還得繼續處理那些微不足道的案子,還得忍著有個蠢蛋盯著我們幹活。你對此沒有意見嗎?」
斯蒂夫聳聳肩。「佈雷斯林只是個幫手。這案子還是我們的。」
「我們不需要幫手。我們他媽的自己辦就行。」
「我們會的。遲早的事。」
「是嗎?遲早是多早?」
顯然,斯蒂夫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我把速度降下來——這卡德特開起來像是一輛購物推車。斯托尼巴特爾還是一派週日清晨的氣象:跑步者沿著小路奔跑;氣鼓鼓的年輕人拖著他們的狗,心裡埋怨這不公平;穿著夜店行頭的女孩,腿上起了雞皮疙瘩,鞋子拿在手裡,正慢吞吞地走回家。
我說:「我不會再忍受多久了。」
我感到精疲力盡。這在掃黃和緝毒組是常有的事,在那裡,大家每天都要處理千篇一律的惡行,你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帶來一丁點改變。你耗盡心力破一個案子,同一批女孩還是會被別人拉皮條,只是換了個渾蛋來抽水;同一批毒蟲出去以後,還是會繼續買相同的玩意,只是換了新的毒梟。你堵住一個洞,麻煩又會在新的地方炸開,源源不斷。這種無奈會感染組裡的所有成員。而在重案組,你抓住一個兇手,就能保住他下一個目標的命。你每次只與一個兇手作戰,而非人性中最陰暗的一面,你最終也能打敗一個兇手。重案組的人能幹下去,一直幹完整個職業生涯。
在任何組,大家都會幹兩年以上。
而我的這兩年是特別的。案子從不是問題——我受得了一個接一個的食人魔和兒童殺手,並不會因此夜不能寐。就像我說的,你能打敗一個兇手,但想要打敗你自己的組,卻完全是另一回事。
斯蒂夫也足夠了解我,知道我不只是在撒氣。過了一會兒,他問:「那你要做什麼?接著回去調查失蹤人口?」
「不,該死。」我不會回去,「我有個同學,他和別人合夥創辦了一家保安公司。那是家大公司,負責給大人物找保鏢,是國際性的大人物,不是在大超市抓小偷。他說,我要是需要一份工作,隨時……」
我沒有看斯蒂夫,但我知道他正呆若木雞地看著我。我說不出他正在想什麼。他是個好人,但也是個好好先生。等我走了,他在小組裡也能左右逢源,只要他想的話。成為那群傢伙中的一員,辦一些像樣的案子,時不時講個笑話,輕鬆自在。
「工資很可觀。」我說,「在那邊,女性可是個加分項。有很多人都想給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兒找女保鏢。有人也想給自己找,想不到吧?」
斯蒂夫說:「那你要給他打電話嗎?」
我在維金花園前把車停下。雲層裂開,光線傾瀉下來,照在石板屋頂薄薄的油漆層和路邊傾斜的燈柱上。這是我們這周見過的最燦爛的陽光了。
「我不知道。」我說。
我早就知道維金花園。我住的地方離這裡有十分鐘的路程——我喜歡斯托尼巴特爾,並不是因為我住不起更昂貴的地段。我曾經跑步也會經過這裡的路口。這個地方有些名不副實:一條破舊不堪的死衚衕,人行道上面就是成排的、帶樓梯的維多利亞式小屋,統一的石板矮屋簷、網眼窗簾,還有塗了亮色油漆的大門。街道太窄,停在這裡的所有汽車會有兩個輪子壓在路牙子上。
我們已經儘可能地拖延了時間——再過一會兒,佈雷斯林就會出現在辦公室裡,而頭兒會問他有何貴幹。下車之前,我接通了他的語音信箱——不知道這能否給我們爭取到額外的時間,但至少我不用跟他聊天——給他留了言。我把這個案子描述得無聊至極,沒花多少時間,但我知道這並不會讓他放慢腳步。佈雷斯林喜歡想象自己是「關鍵人物」,無論是無聊的家暴案,還是連環剝皮殺人案,他都會迅速趕到現場,因為他知道可憐的被害人會完蛋,要是沒有他來救場。「我們走吧。」我把包背在肩上。
26號位於這條路的盡頭,房子前面已經拉上了警戒線,警車和技術科的白色大貨車也已就位。一群孩子正在警戒線附近轉悠,他們注意到我們的到來就散開了(「啊啊啊啊!跑啊!」「這裡,女士,抓住他,他從商店裡搶了太妃糖餅乾——」「閉嘴,你這個渾蛋!」)但沿路還是有人觀察我們。人們丟擲的問題就像爆米花一樣從網眼窗簾後冒出來。
「我想揮揮手,」斯蒂夫說著,深吸了一口氣,「我能揮手嗎?」
「別胡鬧!」但此時我也激動無比,不管我怎樣剋制自己。即便你知道一隻受過訓練的黑猩猩也能勝任當天工作,走入現場仍會讓你興奮:你就像是一位格鬥士,走進角鬥場。激戰在即,你的名字會被帝王稱頌。可你再看一眼現場,什麼角鬥場,什麼帝王,頃刻間都煙消雲散,你會感覺糟糕無比。
守在門口的警察只是個小孩,脖子太長,搖搖晃晃,一對大耳朵上有一頂過大的帽子。「警探,」他說,他突然直起腰,不確定是否要敬禮,「巡警杜利。」或者說了其他什麼。聽他說話需要配字幕。
「康韋警探。」我說,低頭看了眼自己的包,確保手套和鞋套都在,「這位是莫蘭警探。看到周圍有什麼可疑的人在閒逛了嗎?」
「都是附近居民的孩子吧。」需要對這些孩子做些問話,他們的家長也是。在這種社群,大家還是會關心別人的事。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如此,但對我們而言這很不錯。「我們還沒有做走訪,我們覺得你們大概會有自己的安排吧。」
「你做得對,」斯蒂夫說著,戴上了手套,「我們會找幾個人去問問話。你們來的時候這地方是什麼樣子?」
他朝小屋的門點了點頭,門是藍色的,上面有破門而入的痕跡。「關著的。」警察毫不遲疑地說。
「哦,好吧,我知道了。」斯蒂夫說,但他咧嘴一樂,彷彿這是他們之間的一個玩笑,而不是像我這樣發起有力的回擊。「怎麼關的?是鎖上了,反鎖的,還是關著但沒上鎖?」
「哦,好吧,抱歉,我——」警察臉紅了,「門上有一把丘伯保險鎖,還有一把耶魯鎖,但是並沒有反鎖,只是關著。」
這意味著,兇手如果是從門裡逃跑的,他只是把門帶上了,並不需要鑰匙。「報警器響了嗎?」
「沒有。好像,那上面有個報警系統之類的東西。」警察指了指我們頭上的一個盒子,「但是並沒有開啟。我們進去的時候它都沒有響。」
「謝謝。」斯蒂夫又衝他燦爛地微笑,「很好。」警察的臉更紅了,斯蒂夫有了一個粉絲。
門一下開了,索菲·米勒的頭探了出來。她有一雙棕色的大眼睛,一副芭蕾舞舞者的身材,身穿白色連帽工作服也顯得優雅,所以很多人都會為難她,但他們不敢為難第二次。她是我們這邊數一數二的現場技術人員,我們還彼此欣賞,看見她我會感到莫大的寬慰。
「嘿,」她說,「你早該來了。」
「道路施工耽擱了。」我說,「哈嘍,現在什麼情況?」
「我看像是情人吵架,你是不是專管這一類案子啊?」
「比管黑幫案好些。」我感覺到斯蒂夫快速地瞥了我一眼,顯得有些驚訝,我則衝他流露出冷漠的眼神:他知道我和索菲是朋友,但他也該知道,我不會因為工作上的事情趴在朋友肩膀上哭訴。「如果是家暴案,我們至少還能有幸找到能問話的證人。我們去看看吧。」
房子很小,我們徑直走進客廳兼餐廳。面前有三扇門,我已經知道左邊通往臥室,面前是廚房,而右邊是浴室——這個佈局跟我家如出一轍,儘管佈置風格完全不同。強化木地板上鋪著紫色的小塊地毯,深紫色的窗簾試圖點綴出奢華感,白色皮革沙發上也鋪著紫色薄毯,頗有藝術感。就連房間裡那種讓人過目就忘的裝飾畫,畫的也是紫色的花。整個屋子就像是用手機裡裝修軟體佈置出來,你輸入預算和喜歡的顏色之後,第二天就會有貨車將各種飾物送上門來。
這裡仍保留著昨晚的場景。窗簾拉起,吊燈未開,但在偏僻角落裡的立式檯燈是亮著的。索菲的技術員們,一個正跪在沙發旁邊,用透明膠帶收集纖維;一個則在桌子一側撒粉,收集指紋;另一個正拿著攝像機,慢慢掃過房間的每個角落,戴著頭燈方便打光。房間裡悶熱得讓人喘不過氣,瀰漫著熟肉和香薰蠟燭的刺鼻氣味。沙發一邊的技術員正在自己身前扇風,試圖收集一些空氣。
煤氣取暖器仍然開著,發出如燃煤一般的光,火苗狂躁地搖曳著,持續讓這個已經過熱的房間升溫。壁爐用石頭砌成,仿鄉村風格,倒是與這個可愛的工匠小屋相配。女人的頭就在壁爐旁邊的角落裡。
她仰面躺在地上,兩腳呈八字,像是有人把她扔在那裡。一隻胳膊在身側,另一隻則在腦袋更靠上的位置,彎曲成一個難看的角度。她大概有五英尺七英寸高,很瘦,穿著一雙細高跟鞋,塗了很多美黑霜,身上是一件緊身的鈷藍色裙子,還戴了一條短粗的鍍金項鍊。她的臉被金髮覆蓋,頭髮上噴了太多定型水,兇手都沒有把它弄亂。她看起來就像個死去的芭比娃娃。
「查出身份了嗎?」
索菲用下巴指了指門旁邊的一張桌子:有幾封信,還有一沓整齊的賬單。「她可能是愛斯琳·格溫德琳·默里斯,她是這棟房子的戶主。這裡有她的物業費收據。」
斯蒂夫快速翻了翻那沓賬單。「這裡沒有其他人的名字,」他對我說,「看起來就是她了。」
雖然只看了現場一眼,但我已經明白,為什麼每個人都覺得這應當是她的情人所為。在用餐區,小小的圓桌上鋪著紫色的桌布,有兩個座位,桌上擺著疊得很精緻的白色餐巾,瓷餐具和拋光的銀餐具上映照著火苗。還有一瓶開啟的紅酒、兩隻乾淨的玻璃杯,以及高高的燭臺。蠟燭已經燃盡,燭淚在燭臺上凝固,也滴在桌布上。
壁爐周圍,有一攤很大的血跡,從她的頭下面蔓延開來,顏色很深,看起來很黏稠。我目前只見這一處血跡。她倒下以後,沒有人把她抱起來,試著把她搖醒。兇手直接就他媽的逃之夭夭了。
電話裡說,她摔倒了,摔傷了頭。可能他說的是真的,小情人嚇壞了,直接逃之夭夭——這種情況確實會發生,常有良善的公民捲入麻煩怕得要死,情急之下行為異常,一下子殺了多人——也有可能就是他讓她摔倒在地。
「庫珀來過了嗎?」我問。庫珀是法醫,他喜歡我,多過於喜歡大多數人,但他也不會一直待在這兒:如果庫珀來做初步分析,而你不在現場,那一旦出岔子就是你的問題,與他無關。
「剛走。」索菲說著,留心著她的技術員,「他說她已經死了,怕我們有人沒注意到這一點。她距離壁爐太近,無法確定屍體冷卻和發生屍僵的時間,所以也無法判斷具體的死亡時間。不管怎麼說,她一定是在昨天晚上六點到十一點之間死的。」
斯蒂夫在桌子旁邊點了點頭。「也許是八點半、九點之前。要是再晚一些,他們應該就已經開始吃晚飯了。」
「除非他們中有個人是不定點值班。」我說。斯蒂夫把這一點記在了筆記本上:等我們查出這位來赴宴的朋友的身份,助手就要去查證一下。「電話裡說,她的傷是因為摔倒造成的。庫珀怎麼看,這說法靠譜嗎?」
索菲冷哼一聲。「是的,沒錯。很奇怪的摔法,她的後腦摔爛了,傷口的形狀看上去跟壁爐的稜角相吻合;庫珀基本上可以確定,就是這稜角導致了她的死亡。不過在屍檢完成之前,我們還不能下結論,說不定她身上還有秘魯箭毒什麼的。她下巴左邊有擦傷和血腫,還有幾顆牙碎掉了——也許下頜部分也有骨裂,但在給她做屍體解剖以前,庫珀也沒法保證。她不可能同時摔倒在壁爐兩面的稜角上。」
我推測:「有人打了她的臉,然後她向後倒,在壁爐上把腦袋摔爛了。」
「你跟一般警探說的一樣,不過聽起來確實是這樣。」
女人的指甲很長,鈷藍色的,跟她的裙子一樣,保養得很完美:絲毫沒有弄壞,連缺口都沒有。漂亮的攝影書籍擺在咖啡桌上,整整齊齊,安然無恙。壁爐架上漂亮的玻璃小擺件和插著紫色花朵的花瓶也同樣如此。這裡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她沒有還手的機會。
「關於兇器,庫珀有線索嗎?」我問。
「根據瘀痕的模樣,」索菲說,「是拳頭打的。這意味著他是慣用右手的。」
也意味著沒有武器,沒有指紋可以採集,或者其他找出嫌疑人的線索。斯蒂夫說:「如果一拳足以打碎牙齒,那也一定會對他的手指關節造成損害。這一點他藏不住。而且要是我們運氣夠好,他的手指關節可能會被擦破,在她的臉上留下dna。」
「那得他光著手才行,」我說,「像昨晚那樣,他很可能是戴著手套的。」
「在屋裡?」
我在桌子旁點了點頭。「她都沒來得及倒酒,說明他進屋的時間不長。」
「嘿,」斯蒂夫說,語帶嘲諷,「至少這是起謀殺案了。你剛才還擔心我們又被拖過來處理一起某人的奶奶被貓絆倒的案子。」
「真棒,」我說,「待會兒我再跳舞慶祝。庫珀還說別的什麼了嗎?」
「沒有自衛傷,」索菲說,「她的衣服都是完好的,沒有最近性交的跡象,她身上也沒有任何人的精液,所以你們可以不用考慮性侵了。」
斯蒂夫說:「除非是小夥子想要霸王硬上弓,她不肯,他就給了她一拳想讓她從了。然後他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嚇壞了,於是就逃之夭夭。」
「無所謂了,反正你可以排除性暴力既遂了,這不是更好?」這是索菲第一次跟斯蒂夫見面,她還沒確定跟他是否處得來。
我說:「性侵未遂也是說不通的。他為什麼不一進門就直接伸進她的裙子?或者他為什麼不等到他們喝上一杯酒再動手?那樣可能性不是更大?」
斯蒂夫聳聳肩。「在理。也許是我搞錯了。」他沒有在生悶氣。如果警探遭到自己搭檔的反駁,並且是在像索菲這樣的人面前,他們往往都會心有不悅,但他是真心承認自己錯了。這並不是因為他沒有自我——所有警探都有自我——只是因為他的自我並不是靠耍大佬威風來實現。只要能把事情做好就行,這很好,是個優點,也是為何很多人喜歡他,很有用,但在我看來卻糟糕透頂。
「找到她的電話了?」我問。
「是的,在那邊的桌子上。」索菲用她的鋼筆指了指,「指紋已經採集過了,你想看的話就儘管看。」
在我們檢查小屋其他部分之前,我在屍體旁邊蹲下,小心地用一根手指把她臉上的頭髮撥開。斯蒂夫蹲在我身旁。
我認識的每一個謀殺案警探都會這麼做:久久凝視被害者的臉。對普通人來說,這沒什麼意義。如果我們想要得到被害人的照片,想要記住我們在為誰而戰,手機裡的任何一張自拍照都可以。如果我們需要保持憤怒,讓內心始終波瀾萬丈,傷口比面龐更有效果。但我們凝視著他們的臉,包括那些狀況糟糕的、殘缺不全的面孔,夏日在戶外暴露一週甚至是溺水者的面孔。警隊中最沒良心的渾蛋在屍體漸漸冷卻時會給對死者的乳房進行一番品評,但在這種時候,他們還是會以凝視來表示對死者的尊重。
從某種角度來看,她也許還不到三十歲。在某人決定把她的下巴左側打成一團紫紅色的血腫塊之前,她很漂亮。沒有什麼驚豔之處,但仍足夠迷人,而且她也努力在維持自己的美貌。她臉上大概塗了有一整貨車的化妝品,全副武裝,不過恰到好處;她的鼻子和下巴還保留著小女孩般的可愛,只是從它們的突出程度,可以看出是長期輕度節食的結果。她嘴巴——張開著,露出小小的、漂白過的牙齒和血塊——同樣也很好看。柔軟而豐滿、彎曲枯萎的下唇現在看起來不夠精緻,可在昨天,也許還令人慾罷不能。在三種顏色混合的眼影之下,她的眼睛微微睜開一條縫隙,凝視著天花板的一處角落。
我說:「我之前見過她。」
斯蒂夫的頭立刻抬了起來。「是嗎?在哪兒?」
「不確定。」我的記憶力很好,斯蒂夫管它叫「攝影般的記憶力」。我並不承認,因為那讓我聽起來很蠢。但如果我見過某人,一定會有印象,我見過這個女人。
她跟那時並不一樣。那時的她更年輕,但也許是因為她那時要更重一些的緣故——並不是更胖,準確地說,是更加柔軟。妝化得也要淡許多:仔細地塗上比膚色稍暗的粉底,再塗上薄薄的睫毛膏,便大功告成。她那時的頭髮是棕色的,如波浪一般起伏,笨拙地紮成一束。十分緊身的海軍裙裝,再配上高跟鞋,讓她的腳踝搖晃個不停:如此成熟的衣服,是為了大場面準備的。但這張面孔,溫柔小巧的鼻子和柔軟彎曲的下唇,這些都一模一樣。
她站在陽光下,搖搖晃晃地慢慢朝我走過來。高亢的嗓音夾雜著顫抖:但,但我真的需要……我一臉冷漠,腿不耐煩地抽動著,心裡想著:真是可悲。
她想從我這裡得到某種東西。幫助、金錢、搭個車、苦口良言?我想要她別再回來。
斯蒂夫說:「工作上認識的人?」
「可能是。」冷漠的面孔透出決心。如果是非工作時間,我會叫她直接滾蛋。
「等回到總部,我們立馬就能在系統裡查查她。如果她曾經上訴過家暴……」
「我沒在家暴組幹過。穿上警服的時候,我本該去那裡,但是我沒有……」我搖了搖頭。技術人員戴的頭燈在房間裡掃過,讓空間感頓無,令人感到危機四伏,讓我們成了蹲伏在地上的目標。「我不記得有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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