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舞會

他在黑夜裡淪陷。就在意識到這一點的同時,他終止了意識。

——傑克·倫敦,美國作家

範妮似乎發了熱病,在極度狂躁中結束了她的訴說。她從石階上起身,站在了教堂中央,好像隨時要倒下似的。她在木質長椅間踉踉蹌蹌的模樣,讓我聯想到了遭遇海難的客船,以及船上最後一名乘客。

至於我,並不比她堅強多少。我的呼吸幾近停止。這些真相,猶如一記記重拳,將我擊倒在地,倒在崩潰與昏厥的邊緣。我的思維已然停止,無法衡量事態的發展。範妮謀殺了雯卡,我母親主動幫她處理了屍體……我並不拒絕真相,但這真相似乎不太符合我印象裡的母親和好友的性格。

「等等,範妮!」

範妮突然衝出了教堂。一秒鐘前,她還虛弱不堪,可現在,她卻跑得飛快!

媽的!

等我踉蹌著爬上樓梯來到教堂前的廣場上時,範妮已經跑遠了。我追著她跑起來,卻嚴重扭傷了腳踝。她甩開我太遠了,而且跑得比我快。我一瘸一拐地穿過村子,儘可能快地跑下瓦謝特坡。我來到車前,把貼在車上的罰單揉成一團後坐了進去,猶豫著下一步該怎麼走。

我母親。我得去找母親談談。只有她能證明範妮的話,也只有她,能幫助我辨別真假。我開啟在教堂裡關掉的手機。父親沒再聯絡過我,但馬克西姆給我發了一條簡訊,讓我給他回電。我一邊啟動汽車,一邊打通了馬克西姆的電話。

「托馬斯,咱們得談談。我發現了一件事,非常嚴重的事……」

從他的聲音裡,我感受到了一種別樣的情緒。與其說是恐懼,更像是真真切切的脆弱。

「告訴我。」

「不能在電話裡說。咱們晚些時候在鷹巢見。我剛到聖埃克蘇佩裡,來參加晚會,得忙點競選的事。」

一路上,在賓士車安靜的駕駛室裡,我努力整理著思路。所以,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六,在聖埃克蘇佩裡國際中學的校園裡,一共發生了兩起殺人案,前後間隔不過幾小時。先是亞歷克西斯·克雷芒,然後是雯卡。為了保護馬克西姆、範妮和我,我母親和弗朗西斯利用兩樁謀殺的先後順序,製造了一齣以假亂真的私奔。他們首先處理了屍體,隨後將失蹤地點從蔚藍海岸成功轉移到了巴黎,這才是真正的絕妙之處。

這一事件中,實則蘊藏了一種溫情:父母們聯合起來,情願冒盡一切風險,也要保護當年的我們,保護他們剛成年的孩子們……可我的大腦卻拒絕接受它,因為它關乎雯卡的死。

回想起範妮對我說的話,我決定打電話給一個醫生,確認我心中的一個疑點。我本想聯絡我在紐約的全科醫生,但我只有他診所的電話,而週末診所不開門。由於沒有其他人可以聯絡,我只能把電話打給了哥哥。

說我們不太通電話,都是一種委婉的表達。成為一個英雄的兄弟絕對是件可怕的事情。每次和他講話,我都會覺得自己偷了他的時間——那些時間本該是用來拯救窮困孩子們的——這讓我們之間的對話有了一種奇怪的感覺。

「嘿,兄弟!」他接通電話時說道。

和往常一樣,他那完全不具親和力的熱情,把我搞得氣力全無。

「嘿,熱羅姆,最近怎麼樣?」

「托馬斯,用不著費心和我閒聊。說吧,我能為你做點什麼?」

至少今天,他省了我不少事。

「我今天下午看見媽媽了。你知道她得了心梗嗎?」

「當然。」

「那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是她不讓我跟你說的。她不想你擔心。」

說得真好聽……

「你知道羅眠樂嗎?」

「當然知道。那不是什麼好東西,不過現在已經開不了了。」「你服用過嗎?」

「沒有。你為什麼問這個?」

「我正在寫一部小說。故事發生在九十年代。得吞下去多少片藥才能致死?」

「我不清楚,這得看藥劑含量。大部分藥片裡含有一毫克的氟硝西泮。」

「所以呢?」

「所以,我覺得還得看人體的機能。」

「你可沒說出什麼有用的東西來。」

「科特·柯本曾試圖服用羅眠樂自殺。」

「我還以為他是中彈自殺的。」

「我說的是試圖自殺,在他死前的幾個月,但是失敗了。當時,人們在他的胃裡發現了五十多粒藥片。」

範妮說的是一把藥片,那應該遠遠不到五十片。

「如果只服用了十五片呢?」

「你會有被注射毒品的感覺,也許會接近昏迷狀態,特別是在混合了酒精的情況下。不過,我還是得說,這得看藥品劑量。九十年代那會兒,生產羅眠樂的藥廠也出過兩毫克的藥丸。如果是這種情況,十五顆藥丸加上佔邊波本威士忌,的確可以把人送上天。」

又繞回去了……

這時,我的腦海裡突然跳出了一個新問題: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弗雷德里克·呂本斯的戛納醫生?他二十多年前從業來著。」

「馬布斯博士!他在那一帶很有名,可以說是臭名遠揚。」

「馬布斯,是他的外號嗎?」

「還有別的呢,」熱羅姆嘲諷地說,「什麼癮君子弗雷多、毒販殺人狂弗雷德·克魯格啦……他自己是個癮君子,也給別人提供精神藥物。不管是能幹的還是不能幹的,他都幹過:使用興奮劑、非法行醫、販賣處方等等。」

「他被吊銷行醫資格證了吧?」

「是的,但我覺得為時已晚。」

「你知不知道他住在哪兒?還在蔚藍海岸嗎?」

「他那樣亂用精神藥物,怎麼可能長壽。我上大學那會兒,呂本斯就死了。你的下一本書是部醫學驚悚小說嗎?」

我回到學校時,天已經黑了。校門口的自動欄杆是開著的。訪客只需打聲招呼,門衛在名單上找到名字就會放行。我從沒報過名,所以名單上不會有我,好在那傢伙幾小時前見過我。認出我後,他直接放我進了校園,讓我把車停在湖邊的停車場裡。

夜晚的景色非常美,與日光下的美景相比,顯得渾然天成。在地中海風的吹拂下,天空明淨,繁星點點。走出停車場,一路上都是回光燈、火把和彩燈,它們把校園映襯得那般迷人,指引來賓走向歡喜之地。每屆畢業生都有相應的晚會。體育館裡的那場是面向一九九〇到一九九五屆畢業生的。

剛一進場,我就有點不適應。呈現在我眼前的,簡直是場化裝舞會,「九十年代最差著裝」大概是最為切合的主題。四十好幾的人們,紛紛從衣櫃裡翻出匡威鞋、高腰破洞褲、棒球夾克和格子花呢襯衫。愛運動的則穿上了胯襠褲、厚運動衫和尚飛揚羽絨服。

我遠遠地瞧見了馬克西姆。他穿著一件芝加哥公牛隊的隊服,身邊圍滿了人,好像他已經當選了議員似的。所有人都在談論馬克龍。在這個滿是企業家、自由職業者和公務員的聚會上,人們仍然不敢相信,從今以後治國的,將是一個不滿四十歲的總統,他說英語,深諳經濟學,用一種務實的方式表達了破舊立新的意願。如果說法國想做出某種改變,要麼趁現在,要麼永失良機。

馬克西姆看見我時對我比了個「十分鐘?」的手勢。我點點頭表示同意,一邊等他,一邊鑽進了人群。我穿過大廳走到冷餐檯前。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冷餐檯貼靠著的那面牆,正是藏匿著兩具屍體的那面;二十五年來,亞歷克西斯·克雷芒和雯卡的屍體,就在這裡腐爛變質。牆上掛著花飾,貼著老招貼畫。和今天上午一樣,我沒有任何特別的感覺,沒有不適,沒有不安,也沒有負面的情緒波動。但我知道,我的大腦正在竭盡全力拒絕接受雯卡的死。

「先生,您想喝點什麼嗎?」

謝天謝地,這回有酒喝了。甚至還可以點雞尾酒,有專門的服務生負責製作。

「您可以給我來杯卡布琳娜嗎?」

「當然。」

「來兩杯!」從我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聲音。

我轉過身去,認出了奧利維耶·蒙斯,馬克西姆的愛人,昂蒂布市立圖書館的館長。我誇讚了他的兩個小女兒,聊了聊發生在「並不一定那麼美好的美好舊時光」裡的逸聞趣事。雖然我記憶裡的他是個裝腔作勢的知識分子,可事實上,他卻魅力不凡、幽默感十足。閒談了兩分鐘後他對我說,最近幾天,他發現馬克西姆很焦慮。他確定馬克西姆有什麼事瞞著他,而且還確定我知道這些事。

我決定做個真假參半的回應。我告訴他說,在接下來的選舉中,馬克西姆的幾個對手想翻出舊賬,逼他退出競選。我說得模稜兩可,還隨口提了提從政所需的代價。我向他承諾,會幫助馬克西姆,讓這些威脅很快成為遙遠的過去。

就這樣,奧利維耶相信了我的話。這真是生活裡的一大奇事:雖然我是個天生焦慮的人,卻具備一種安定人心的奇異能力。

服務生端來了我們點的酒。碰杯後,我們開始戲謔地打量起人們的著裝來。說到著裝,奧利維耶和我一樣,穿得簡單樸素。其他人就遠非如此了。看來,好多女性都很懷念那個年代盛行的露臍裝。還有些人穿著牛仔短褲,在t恤衫外套了一條花邊連衣裙,戴著超短鎖骨鏈,或者拎個繫有印花方巾的手包。好在沒人敢把巴福羅厚底鞋穿出來。可所有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呢?只是出於好玩?還是為了從已逝的青春裡留住些什麼?

我們又點了兩杯雞尾酒。

「這回,可別那麼捨不得放卡莎薩了!」我要求道。

服務生聽進了我的話,給我們做了兩杯非常濃烈的酒。我向奧利維耶道了別,端著雞尾酒來到了露臺上,那裡聚集著抽菸的人。

聚會才剛剛開始,可在大廳深處,已經有人開始服用可卡因,吸食大麻了。這些東西是我一直以來都敬而遠之的。斯特凡納·皮亞內利身穿一件破舊的皮夾克,還有趕時髦樂隊的t恤,正把胳膊架在欄杆上,一邊抽著電子煙,一邊小口呷著不含酒精的啤酒。

「你到頭來還是沒去看演出?」

他抬了抬頭,示意我看向一個五歲的男孩,小傢伙正在一張張桌子底下玩捉迷藏。

「我爸媽本來答應替我帶埃內斯托的,卻在最後一刻突然有事。」他一邊說,一邊吐出了一口香草蜜糖麵包味的煙。

皮亞內利狂熱的政治傾向,從他給兒子起的名字裡就能看出來。

「是你給孩子起的名字嗎?埃內斯托,是切·格瓦拉的那個埃內斯托?」

「是啊,怎麼了?你不喜歡嗎?」他揚起一條氣勢洶洶的眉毛說。

「喜歡,喜歡。」我趕緊答道,以免他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