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

***

「你知道什麼是促狹鬼嗎,阿克賴特先生?」

阿克賴特沒有立刻回答,而是慢慢抹拭吧檯,製造一個嘲諷性的間隔。他的沉默並不代表猶豫。

「我知道,閣下。」他話中的「閣下」二字是一種挖苦,而不是尊敬的表示。

「你聽說過‘什魯夫末端’那邊有促狹鬼出沒嗎?」

「沒有,閣下。」

「促什麼?他說什麼?」酒吧裡一個客人問。

「促狹鬼,」阿克賴特先生說,「那是……一種……」

見他不太說得上來,我就介面說:「一種會打破東西的鬼。」

「鬼?」接下來是一陣鴉雀無聲。

「‘什魯夫末端’有鬧鬼的傳聞嗎?」

「任何房子都可能鬧鬼。」一個客人自告奮勇說。

我問阿克賴特先生這個問題,不單是因為醜陋的大花瓶無端摔破。昨晚發生了另一件相當可怕的事情。我在大約凌晨五點半被吵醒,樓下傳來一陣可怕之極的聲音。雖然已經天亮,但走廊和樓梯仍一片漆黑,所以我就點起一根蠟燭。我走下樓,發現掛在門廳的那面橢圓形大鏡子掉到地上,碎成了一小塊一小塊。奇怪的是,牆上的釘子卻好端端的。我太驚恐和難過了,無法留下來好好研究一番,另外,當時突然起了一股強烈的氣流,我怕手上的蠟燭會熄掉,所以匆匆忙忙跑回床上。今天早上我做了一件相當蠢的事:把釘子從牆上拔下,不加檢視就扔掉了。我認為釘子一定是因為鏡子日積月累的重量而變彎,才會讓鏡子滑脫。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不願意去深究事情的原委。我為那面鏡子感到可惜。鏡框並未受損,所以只要重鑲一片鏡片在上面,就可以重新使用,只是鏡子原來那種神秘的光芒和美是不可能恢復了。鏡子摔碎後我好一陣子才睡著,雖然已經天亮,但我還是點著蠟燭。好不容易入睡後,我夢見喬裡太太從壁龕中的一扇門中走出來,問我對她的房子幹了什麼好事。她看起來就像個……

***

在尋找一個適合種香草的地點同時,我在公路的另一邊發現了幾叢幼嫩的蕁麻。另外,今天早上我在村裡買到一些手工制的司康餅。雜貨店老闆娘告訴我,某位本村的女士偶爾做做這種烤餅,拿來店裡寄賣。我聽說她還會烤麵包,所以就預訂了一些。午餐時我吃了些糖醃培根片和蕁麻煮蛋(用像煮菠菜的方式煮蕁麻;我常常喜歡把蕁麻和小扁豆一起搗成泥)。甜點是司康餅,塗上奶油或覆盆子醬吃。我喝了一些本地的蘋果酒,試著要喜歡它,但卻枉然。葡萄酒庫存短缺的問題益形迫切了。

我在石頭狗屋裡又找到幾封信。它們似乎是不定期送來的,我至今還沒有見到過郵差。沒有莉齊的來信,倒是有一封我堂弟詹姆斯寫來的。我轉錄如下,他寫信給我一向都是這個調調。

親愛的查爾斯:

聽說你買了一棟臨海的房子。這代表你要放棄劇院生活嗎?若是,想必你一定為不用再匆匆忙忙地過生活而鬆一口氣吧?不管怎樣,我相信你在你的濱海居所可以好好地休息,相信你的「家當」會有個令人滿意的棲息處,你一定也有個怡人的廚房,可以實踐你獨家的飲食神秘主義!你保留了倫敦的公寓嗎?我得承認,我一向都將你定位為一個深情的倫敦客,所以你的變節讓我相當驚訝。你的房子可以看到海嗎?大海總是讓人精神抖擻,能看到一條清爽的地平線是人生一大樂事。倫敦的天氣熱得讓人受不了,而高溫又似乎讓交通噪音更加刺耳。難道溫度和聲波是有某種物理性的關聯嗎?我想你一定做了不少日光浴。我總認定你是個狂熱的泳客。求你到了適當時機讓我知道你的訊息好嗎?你進城的時候,我們也許可以喝兩杯。祝你快樂地「安頓」下來,並且與新房子相處融洽。它那個古怪的名字讓我饒感興趣。謹致上最衷心的祝福。

你的詹姆斯

詹姆斯給我的信總帶一點屈尊俯就的味道,就像他才是堂兄,我才是堂弟。有時候甚至會有一種父母對子女訓話的口氣,讓你覺得自己正在乾的事相當幼稚。與此同時,這些信(我固定一年會收到兩三封)總讓我感到是集枯燥的俗套與最輕微的瘋狂於一體。

既然已經談到他,也許我應該對這位堂弟介紹得再詳細和坦白一點。詹姆斯從來不是我生活中的重要角色,而我也不預期他會成為這樣的角色。過去二十年來,我們見到彼此的機會愈來愈少,到後來,他雖然長住在倫敦,但我們幾乎從不碰面。所以他信中「喝兩杯」云云,完全是門面話。我絕少介紹自己的朋友給他認識(女孩子更一概不介紹),他也不會介紹我認識他的朋友(假定他有朋友的話)。所以,我納悶他是怎麼知道我買了棟「臨海的房子」。啊哈,一定是從報紙上知道的。這麼說,新聞記者跟監我到這裡來了?詹姆斯從不是我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他的重要性只存在於我的腦子裡。

我們極少碰面,但只要碰面,可說就觸動了一個又深又古老的地基。我們都是獨子,是年齡相近的一對兄弟的兒子(阿貝爾叔叔略小於我父親),都沒有兄弟姊妹。我們雖然很少一起回憶往事,卻有著無第三人可以分享的共同童年記憶。要是真有邪惡的往事見證人的話,詹姆斯對我來說就是一個這樣的見證人。我甚至不清楚我們是否喜歡彼此。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人告訴我他死了,我的第一反應難保不會是高興。危險的堂兄弟關係(dangereuxvoisinage)一語在我們的關係裡可說有了新解。不過現在反省起來,這種危險關係大部分都屬於往事了;只有心靈最深邃的部分才會不知道時間為何物。隨著時光的推移,我愈來愈能夠抗拒把詹姆斯視為一個有威脅性的角色。有一次,一個朋友(是威爾弗雷德)偶然認識了詹姆斯,他事後對我說:「你堂弟看起來好失意。」輕輕一語,我頓時若有所悟,感到舒服不少。

年少時候,我從來不能斷定到底我是真實的而詹姆斯是虛幻的,還是反過來。我總覺得,我們不可能是同時真實的:只能有一個人是住在真實世界,另一個則住在影子世界。詹姆斯的討人厭在於他看起來是無所不能、水火不侵。嗯,這得話說從頭了。我前面已經提過,基於一種小孩子的直覺,我從很小就意識到,阿貝爾叔叔娶了一門「更有利」的親事,也因此,在人生的位階上,阿貝爾·阿羅比要比亞當·阿羅比站得更高。我媽媽也清楚意識到這點,我則需要不斷掙扎於她充滿宗教情操的「不要介意」一語之中(談及愛絲蒂爾嬸嬸時,媽媽總習慣強調地稱她為「女繼承人」)。我相信,我父親是一點也不介意,除非是為了我的緣故。我還記得,有一次他用一種奇怪而近乎卑微的語氣對我說:「很抱歉無法讓你擁有一匹小馬,像詹姆斯的那匹小馬……」那一刻我愛極了父親,同時又意識到我不能表白這種愛,意識到他大概不知道我有多愛他。他知道嗎?

就物質生活而言,我們兩家人當然是大相徑庭。詹姆斯是上述小馬的自豪擁有者,而且他擁有的不只是小馬,還有各種寵物。那些該死的小馬讓我有多難受啊!去他家探訪時,詹姆斯有時會主動把小馬借我騎一騎,阿貝爾叔叔則會表示要牽著韁繩帶我出去走走。雖然想騎馬想得要死,但出於矜持,我拒絕了,假裝自己對騎馬一點興趣都沒有。時至今日,我仍未曾騎過馬。也許詹姆斯更讓我羨慕的(但也沒那麼渴望)是他可以常常出外旅行。每逢詹姆斯放寒暑假,阿貝爾叔叔一家幾乎都會出國度假。他們開車在歐洲到處玩(我家當然沒有車)。他們有時還會跑到美國度假,住在愛絲蒂爾嬸嬸「親戚」家裡——至於是什麼親戚,我總是小心翼翼不去問。我第一次出國已經是戰後的事,是和克麗芒一起前往巴黎。詹姆斯一家讓我羨慕的還不只是小馬或出國旅行,還有他們的進取心。阿貝爾叔叔是個籌劃者、冒險者、發明者,甚至是個享樂主義者。我那個可愛良善的父親則跟這些一點都沾不上邊。叔叔和嬸嬸從來不會邀我們一家與他們一起度假。這一點,等到很久之後我才突然了悟:他們不邀請我們,是因為詹姆斯反對!(這想法就像飛鏢一樣突然射進我的腦子,我敢說這飛鏢至今還插在我腦袋的某個地方。)

正如剛才說的,如果不是因為我的緣故,爸爸是不會把這些事放在心上的。我當然放在心上,但還有一些別的原因。我為他被剝奪了的地位感到不平。我為他感到委屈,可是他大方美好的天性讓他並不在意。這樣想的同時,我也意識到(哪怕當時還是個小孩),我會有不平之感,正反映出我的道德情操在爸爸之下。另一方面,雖然有一個快樂的家庭和那麼值得愛的父母,我仍然忍不住強烈覬覦我鄙夷的東西。我不能自制地把阿貝爾叔叔和愛絲蒂爾嬸嬸視為閃閃發光、近乎天神般的人物,覺得我父母與他們相比,顯得微不足道和枯燥乏味。相較之下,我忍不住視父母為失敗者。但同時,我又知道爸爸是個有德和出塵的人,阿貝爾叔叔則是個完全為己謀利的一般人。我當然不是指叔叔是個自私自利或冷血的人。他當然不是。他愛他的漂亮太太,而且就我所知,他一直是個忠實的丈夫。另外,我知道他也是個愛孩子和負責任的父親。我很肯定他在工作與國家義務上都是忠誠而謹慎的,算得上是模範公民。但不管怎樣,他仍然是個有名利心的平常人。反觀我爸爸,卻是個相當不同、相當獨特的人——當然,這一點除了我和媽媽以外,沒有別人知道。

可是這些瞭解並無法讓我停止對阿貝爾叔叔的崇拜。我總是像只討主人歡心的狗一樣圍著他團團轉,至少小時候是如此。後來,因為詹姆斯的緣故,我變得多了一點矜持和疏遠。爸爸有沒有因為我崇拜阿貝爾叔叔而有時會難過呢?大概有。想到這個,我感到錐心的憂傷。他並不在乎世俗的名利,但卻因為我的緣故,對於自己不是一個「體面人物」而感到遺憾(但沒有流露出來)。我媽媽似乎直覺到爸爸的這份遺憾(也許他告訴過她),也正因如此,她在談到阿貝爾叔叔一家時才會有時壓抑不住怒氣。這情形,又以他們剛探望過我們不久後最常見。他們並不常來我家做客,原因是媽媽讓他們感到侷促:他們每次來,媽媽總是為我們家的寒酸和無法提供得體的招待而再三致歉。應該補充的是,我家住的是那種既孤獨又缺乏隱私可言的住宅社群。我常常都是獨自一人去「拉姆斯登」玩,這是因為媽媽害怕站在她小叔的屋頂下面,爸爸則害怕站在除自己家以外的任何屋頂下面。

既然談到我媽媽,我就不能不談談愛絲蒂爾嬸嬸。正如之前說過的,她是美國人,至於來自美國哪裡,我不記得自己是否知道;當時對我而言,美國是個大而模糊的概念。我也不知道她和叔叔是在哪裡認識的。她當然代表一些我對美國的一般想像:自由、歡快、吵鬧。愛絲蒂爾嬸嬸人在哪裡,哪裡就會有笑聲、爵士樂和(會嚇人一跳的)酒。我這樣說可能又會給人錯誤印象。愛絲蒂爾嬸嬸並不是個「酒徒」,她的「狂放」,也不過是最喜氣洋洋的表現。她健康、年輕、貌美、富有,具有天生就是幸運兒的那種本能性的大方慷慨。我小時候,她常常若有若無地對我展露柔情,而我那位感情不外露的媽媽則冷眼旁觀一切。愛絲蒂爾嬸嬸對我的柔情也許只是別無深意的慷慨,但我卻深受感動。她有一副婉轉的嗓子,喜歡哼唱一次大戰時期的歌曲和最新的流行曲(像是「皮卡第的玫瑰」、「啊,好憂鬱」、「躡足走過鬱金香」、「我與珍同在飛機上」之類的經典)。記得有一次我在「拉姆斯登」過夜,愛絲蒂爾嬸嬸走進房間來說是要「哄我睡」,為我唱了一首歌,其中包括這樣的歌詞:一整晚獨坐樹下,給自己一個擁抱,扭自己一把,可不是無趣的啊。因為覺得歌詞逗趣,我回家後在父母面前重唱了一次,結果發現是個錯誤。大概就是因為愛絲蒂爾嬸嬸的緣故,人類的歌聲總是讓我憂愁,讓我產生一種深深的、近乎恐懼的情緒。我總覺得歌者(特別是女歌者)張大的嘴巴、溼溼的白牙齒和潮潮的口腔是古怪和可怕的。總言之,愛絲蒂爾嬸嬸對我來說是個象徵意義的人物、一個現代性的人物,甚至是未來性的人物,是來誘惑我走進自己的未來。我下定決心有朝一日要找到她生長的那片土地,加以征服。某個意義下我做到了,但當我在那兒受到像帝王般的尊崇時,她早已過世。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從未真正認識對方,也從未真正交談過。不過如果她現在死而復生,我想我們一定可以輕易克服多年不見的隔閡,一定會非常喜歡對方的陪伴。我在克麗芒面前偶爾會提到她,而克麗芒表示這個愛絲蒂爾嬸嬸是我親戚中她唯一樂於認識的(我父母當然沒見過克麗芒,因為要是他們知道我公開跟一個比我大一倍的女人同居,一定會非常傷心;但如果愛絲蒂爾嬸嬸活著,我是可以介紹克麗芒認識)。愛絲蒂爾嬸嬸車禍喪生那一年,我十六歲;我沒有預期中那麼難過。當時有別的事讓我心煩。說起來也許有點不知感激,雖然她對我很好,但我認為她只是把我看成是詹姆斯笨拙而不出色的小堂哥。她對我來說是個驚異,如同天人一般。兩天前整理雜物時,我意外找到她一張照片。但卻找不到媽媽的照片。

儘管媽媽對愛絲蒂爾嬸嬸的「吵」和「酒」不以為然,但她其實不是真的那麼討厭愛絲蒂爾嬸嬸;她也不是真的那麼羨慕愛絲蒂爾嬸嬸,因為愛絲蒂爾嬸嬸擁有的一切世間財物,她都不稀罕。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愛絲蒂爾嬸嬸就是會讓媽媽心情低落,每次她來我家做客之後,媽媽就陷入憂鬱和惱怒。說不定叔叔和嬸嬸認為我受到的管教太嚴厲了。局外人單看到小孩所受的管教,很容易替這小孩貼上「囚犯」的標籤。另外,我聰明的叔叔和自由派的嬸嬸會認為我和爸爸可憐,認為我們受到媽媽的高壓統治,也不是不可想像的。如果媽媽疑心別人這樣論斷她,一定會感到痛苦和惱恨,而這種惱恨只會讓她採取更嚴格的方式管教我。同樣有可能的是,我對以愛絲蒂爾嬸嬸為代表的「美國」的幼稚憧憬,引起了媽媽的嫉妒心理。我年長以後曾經好奇,媽媽會不會認為爸爸也同樣受到這個活潑快樂的弟婦吸引?事實上,我可以肯定爸爸對愛絲蒂爾嬸嬸毫無濃厚感情可言,也肯定媽媽知道這一點(我把自己形容為父母世界的中心,聽起來相當自我;但我卻真的是他們世界的中心)。到後來,我不再盼著愛絲蒂爾嬸嬸來訪(儘管他們來的時候我還是很雀躍),因為媽媽每次事後都會憂鬱和生氣。我們家幾乎每次都會因為他們的造訪而被搞亂,需要一點時間才能恢復過來。一等阿貝爾叔叔的勞斯萊斯開出我家下面的街道,媽媽就陷入沉默,這時候,我和爸爸都只敢躡腳走路,也不敢接觸彼此的眼神。

我在學校裡很愉快,但沒有親密的朋友,也沒有親愛的老師(倒是有一些有影響性的老師,麥克道爾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在這樣空虛的童年,我叔叔與嬸嬸會被我放大為重大角色,會被我聚焦成一些朦朧感情的焦點,是很自然的。但他們又是遙遠的,有一點點模糊,而這是因為他們對我的關心只是邊緣性的。我從不覺得他們正眼看我。詹姆斯和我的關係卻截然不同。從最早開始,我和詹姆斯就強烈意識到彼此的存在。我們都注視著對方的一舉一動,但又會本能地不讓雙方父母知道這種相互注意。我不能說我們害怕對方;有害怕心理的人只是我,可是嚴格來說我害怕的又不是他本人,是他所代表的東西(這可能和我預感自己將會有個失敗的人生有關)。總之,我們的關係是籠罩在一種焦慮之中。這一切當然都是在默默中持續著。我們從不會把這種奇怪的緊張關係攤開來談;這可能是因為不知該如何啟齒。我也懷疑我們父母對此是不是有所察覺。即使是我爸爸,他雖然知道我羨慕詹姆斯,但仍然不知道這一點。

正如前面所提,我對詹姆斯的不自在,部分源自我擔心他會有一個成功的人生,而我會有一個失敗的人生。要我除了承受他騎在馬背上的事實外還要承受這個預感,對我來說真是不能承受之重。如果把我的「權力意志」歸咎於想要把詹姆斯比下去的願望,也許並不為過。我並不認為詹姆斯覺得有必要跟我比,而且大概他不認為把我比下去要費什麼力。他佔盡優勢。他受的教育比我好(這是我咬牙切齒的開始)。我讀的是地方的文法學校,他上的是溫徹斯特公學。我努力學習,吸收相當豐富的知識,特別是莎士比亞;但詹姆斯卻學會了一切(我當時是這樣覺得)。他懂拉丁文、希臘文和好幾種現代語言,我則只懂一點法文和更少的拉丁文。他懂繪畫,也定期參觀美國和歐洲的畫廊。談起外國的地點他如數家珍。他數學很好,又拿過歷史科的獎項。他寫的詩被刊登在校刊上。他光芒四射。雖然他不會在我面前吹噓,我卻愈來愈覺得與他相比,自己簡直就是山野村夫。我感覺我們之間的差距愈來愈遠,而當我打量這個差距時,便失望至極。顯然,我堂弟是註定成功,我是註定失敗。我好奇爸爸知道我這種感受嗎?

重讀上面幾段文字時,我發現自己再次製造了錯誤印象。自傳這東西何其難以駕馭啊!事實上,詹姆斯讓我感受到的委屈,以及因此在我心中燃起的旺盛企圖心,是慢慢形成,並且是不知不覺中。我們小時候和大一些以後都是玩在一起,而且玩的都是一般男孩子玩的遊戲。我的朋友不多,因為媽媽不喜歡我請其他人到家裡玩(我不介意,因為我也不太喜歡其他小孩)。如果詹姆斯有朋友的話,他也沒有介紹給我認識。所以我們總是單獨玩在一塊,注視彼此,但不是像上面描述所暗示的那樣,而是包含著競爭意識。不過,即使在尋常的遊戲裡,詹姆斯勝我一籌的事實也自然易見。他對花鳥蟲魚的事情懂得比我多,還非常擅長爬樹。(他還是小小孩的時候就曾經嚴肅表示想學飛!)他在野外找路的能力也強得像頭狼。他有一種找尋失物和找地方的神秘天賦。當我們打的球飛不見了,他總是先找到;有一次,我只是告訴他我弄丟了一架玩具飛機,也沒有給他任何線索,但他馬上就找到了。

當我拂逆父母的意思在倫敦念戲劇學校的時候,詹姆斯是牛津大學歷史系的高才生。從這時起,我與他失去了聯絡;我不想知道他更多春風得意的訊息。但他沒有畢業,因為戰爭爆發了。他從軍去了,加入皇家來復槍兵團(後來改稱「綠夾克」),從此展開一生的軍旅生涯(雖然我想當時他並沒有一輩子當軍人的打算),但時至今日,我卻無法想像詹姆斯除了是軍人以外,還會是什麼。他打了一場有趣的仗,而這段時間我則忙著坐巴士到各個礦區演出莎劇。之後,我聽說他去了印度,更精確地說是去了臺拉登。這期間我有自己的煩惱,主要是被初戀情人拋棄的後續效應,接下來是我與克麗芒長期戰爭的序幕小衝突。我後來才聽說詹姆斯在印度的一些歷險。他爬了很多山。他對西藏興趣盎然,學了藏文,常常騎著馬消失在邊界(他兒時的馬術訓練派上用場了)。之後,他奉派與鄰近的一些藏族統治者周旋,處理跟德國戰犯有關的事情。他顯然過了一段寫意的生活,可是我猜他從未見過真刀真槍的場面。我一直害怕聽到他獲得「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的訊息。當然,我從不懷疑他是個勇敢的人(某種意義下我不是)。

戰後,詹姆斯決定要當職業軍人。我父母聽到這訊息大吃一驚。他們說阿貝爾叔叔為此深感失望。在他看來,詹姆斯是當首相的料(愛絲蒂爾嬸嬸當時已經過世)。但我卻暗暗高興,因為我直覺認為,他轉錯了一個彎。當時我在戲劇界已經嶄露頭角,我的「權力意志」終於開花結果。就這樣,詹姆斯成了軍人。阿貝爾叔叔說那只是暫時的,又說詹姆斯此舉是為了有多些時間可以寫詩。不過媽媽告訴我,叔叔暗自神傷。奇怪的是當時我們誰也沒有想過,從軍同樣是一條可以通向權力與榮耀的道路。

在戰後那段人人都想與親人團聚的日子,我和詹姆斯見過幾面,之後他再次消失。他總是不斷消失。從印度回來以後,他被調派到德國。然後他又回到英國,任職參謀學院,之後又調回印度。後來有人告訴我,他被派到印度,是要進行一項秘密任務:偵測蘇聯在西藏的活動。詹姆斯當然從不會告訴我他工作的內容。但我對他去過哪些地方卻有最起碼的瞭解,因為他愈來愈固定會在聖誕節和我生日時寄明信片給我。我沒有太重視他的明信片,不過只要他寫信給我,我總會回一封短柬。他的信總是枯燥乏味,沒有任何關於自己生活的資訊。然後,他又出現在倫敦。不論之前和之後,我都沒有見他那麼激動過。他向我痛斥主政者真是愚蠢之極,最讓他痛心的並不是這樣的忠告(說不定就是他提出)被漠視,而是他深愛的東西被摧毀。可是他很快就隱藏起自己的這種情緒,此後再沒有談起過這個話題。

我收到他的下一張明信片是從新加坡寄來的,再下一張也是,那是弔問我的父喪(奇怪他怎麼會知道)。之後,我就失去對詹姆斯的興趣,因為這時候,我對一切都失去了興趣。光從我的生命中熄滅了。爸爸的死讓我哀慟逾恆。失去這樣一個親愛良善的父親,至今仍然讓我不能釋懷。當時,一切像串通好一樣的不對勁。我離開了克麗芒,與其他女人攪和在一起;我的事業也開始走下坡路,似乎只能以不可挽回的失敗收場。媽媽不久後也過世,但她的死與其說是獨立事件,不如說是爸爸之死無可改變的延伸。過沒多久,阿貝爾叔叔也謝世了。那時,我已經很久沒有關心過他,甚至連想起也不會想起他。我記得我曾打算寫信慰問詹姆斯,但沒有付諸實行。我也記得,當時自己忽然心生一個疑問:愛絲蒂爾嬸嬸過世時,詹姆斯是什麼感受。愛絲蒂爾嬸嬸車禍喪生的當時,我正處於失去初戀情人的傷痛中,所以並未有太大感觸。不知道為什麼,我也從未去思考過喪母之痛會帶給詹姆斯何種影響。

告訴我詹姆斯曾經到西藏出「秘密任務」的人名叫託比·埃爾斯米爾。這個人在其他方面都不值一提,不過他有時會告訴我詹姆斯的訊息。他們是同班同學,也是綠夾克的同袍。託比後來成為一名股票經紀人,後來又成了出版商,我會認識他,是因為他也投資戲劇表演。就在我的黴運走完了之後不久,我在一個首演的晚宴上遇到他。他問我:「我猜你知道你堂弟成了佛教徒吧?」這個訊息讓我好奇而驚訝,因為我從不會把詹姆斯和宗教聯想在一起。我們當然都曾接受過庸俗的英國基督教,但都在青春期失去了信仰。這裡應該一提的是,媽媽並未強迫我或爸爸接受她那套福音教派的教義,大概她知道那是白費氣力。不過她還是天經地義地認定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平常也會上教堂)。我和詹姆斯自然是不會討論宗教的。如果我年輕時會思考,那麼我會說詹姆斯人生秉持的基本精神信條就是迴避庸俗。我完全不能想像他會是一個宗教狂熱分子,或會去相信東方的神秘信仰。太怪異了!

我的驚訝很快就消退了。詹姆斯顯然不相信靈魂轉世之說。我們再次重逢,是在各自又進入人生的另一個紀元之後。我父親的死、演員生涯的不順遂、在好萊塢的一敗塗地,這些都已成往事。我也與克麗芒重歸於好(我們一起住在日本)。我成了一個事業非常成功的人,在愛絲蒂爾嬸嬸的故國甚至被當成國王看待。那次重逢,我問詹姆斯:「聽說你成了佛教徒?」他笑笑回答說:「是啊!」但聽他語氣,這個「是啊」既可以指「對」,也可以指「胡說八道」。所以我就沒有繼續這個話題。稍後,他較常住在倫敦,任職於國防部,直至今日。他的公寓位於皮姆利科區,裡面擺滿佛像,不過他家各式各樣的東方垃圾本來就一大堆,其中一些我敢說是印度教的東西。

詹姆斯現在當然已經是個將級軍官,至於是什麼將,我倒忘了。我想他也算得上是個成功的人。我之所以私底下認為自己「贏了比賽」,是因為一種感覺:他的人生有失落感,我的卻沒有。

***

「誰到那裡都會在一秒鐘內溺水。」

「三秒。」

「一秒。」

「三秒。」

這是「黑獅」顧客談話內容和爭論的典型例子。他們似乎對於我竟敢到海里游泳懷恨於心,因為他們對「尼布利特」旁邊這片大海的兇殘一向都引以為傲。上述的爭論是在我走入酒吧以後引發的,當然不是正面衝著我來。

「我是個游泳健將。」我介入說。

「我們說的是別人。」

「聽說你都是光著游泳。」另外一個客人說。

「光著游泳?」

「光著屁股游泳。」

「哦,你是說裸泳?」這麼說來,我被人看見了。

所有人都不吭聲看著我,滿懷敵意。

「看到海豹了嗎?」阿克賴特先生聰明地把話題岔開。

「沒有,還沒有。」

今天早上,我到圓堡去的時候,很遺憾看到我綁的窗簾「繩子」不知為何鬆脫,被海水衝不見了。但我還是照樣下水游泳。我認為我的肌肉變強壯了,爬上岸的技巧也高明多了。但我還是常被岩石刮傷或割傷。那些黃色的大岩石從遠處看很光滑,但實際卻有一個粗糙刮人的表面,彷彿密佈著上百萬又細又利的貝殼碎片。昨天,我在漲潮時從「小懸崖」直接跳下水,並無恙地爬回岸上,不過一點點焦慮感卻破壞了游泳時的興致。我當然是絕不會到「女士浴場」游泳,我可不願在「黑獅」一票人面前把臉丟光!

今天,一片怡人的薄靄橫過整片天空,海水是銀色的,狀似溫馴,但這只是因為那些結實的海浪都沒有帶著浪花罷了,海浪拍打在巖岸上的力道還是很兇猛的。大海緻密而放光,非常美麗。應該有海豹,今天光是那些海浪就像極了海豹。不過我用望遠鏡掃描良久仍一無所獲。巨大的黃喙海鷗高踞在岩石上,以晶瑩如玻璃的眼珠瞪著我。一隻鸕鷀影子般快速掠過甘油般的海面。岩石處處叢集著蝴蝶。氣溫仍然很高。我洗了衣服,曬在草坪上。這段時間我每天游泳,覺得自己非常健美而鹽味十足。依然沒有莉齊的訊息,但我並不擔心。如果諸神對我與莉齊有所安排,那固然好;如果沒有,也一樣好。我感到純真而自由。這可能全是游泳之功。

雖然聽起來會讓人覺得我自鳴得意,甚至自負,但我現在是一個散文作家了!我知道很多劇作家都把連續的散文體視為一種他們做夢也不敢駕馭的陌生語言。我自己也一度有過這種感覺。然而,看看我寫的東西!我重看了對詹姆斯所作的小小素描,覺得相當有自己的風格。但陳述的是事實嗎?嗯,至少不是全然誤導人的,只是嫌太短和太「精明」了些。要怎樣才能描寫一個活生生的人呢?在我的描述裡,詹姆斯的輪廓顯得太一致,也太硬了。我漏了說他的牙齒是小小方方的,笑的時候表情空洞童稚。有時候,他的嘴巴會無緣無故張得大大的。他有一個鷹鉤鼻,膚色很深。愛絲蒂爾嬸嬸的膚色也相當深。難道說她有印第安人的血統?

我必須在刻畫這些肖像時再加把勁。因為說不定,這本有關我人生的書,最後就是由一系列我認識的人的肖像畫構成的。他們是多麼有趣而異質的一群人:克麗芒、羅希娜、西德尼、佩裡格林、麗塔、弗裡齊、珍妮、艾爾·布林……我非得把克麗芒寫出來不可。她是這本書的主題。在失去美貌和風趣的人生最後階段,她變得多瘋狂和多暴躁啊。她那時還是個多麼煩人的老太婆啊,把同樣中傷淫穢的八卦對我說了一遍又一遍。她公寓裡有一種可怕的氛圍,混合著酒精、眼淚和歇斯底里的味道。我面對這一切時表現得很好嗎?我想是。知道她大限已到的時候,我毫不遲疑向她傳達出寬恕和仁慈。不過這樣說太刻薄了。我一直愛著她,我們也從對彼此的愛中獲得回報。她人生的最後時刻讓我們兩人都得到了淨化。可憐的克麗芒。老年是一片駭人的荒原。我自己馬上也將跨入這片荒原。這就是我覺得需要莉齊的原因嗎?

我是在第二天早上開始寫下這段。上面的文字是我昨天深夜在起居室裡寫的,但當時發生了一件讓人惴惴不安的事:有一度我偶然抬起頭時,竟然看到開向「裡房」那面玻璃窗上有一張臉看著我。我大吃一驚,全身因為驚恐而麻痺,坐在椅子上動彈不得。那張臉儘管一閃即逝,卻很清晰,雖然我現在說不上來是什麼樣子。我記不起來那張臉的樣子,是不是隱含著重大的意義呢?過了一陣子,我當然是站起來,上前研究到底是怎麼回事。新買的油燈非常好拿,所以我用不著靠一根蠟燭眯眼察看。當然玻璃上現在什麼也沒有。我甚至在房子裡走了一遍。我得承認,我當時覺得毛毛的。之後我就上樓去睡,睡前吃了顆安眠藥。我恍惚聽到珠簾子的滴答聲,但那是自然現象,因為今天剛起了風,海水也再次呈現藍白相間的色彩。

我對看到的異象想到兩個可能的解釋。其一,那只是我的臉在玻璃上的反影。問題是我一直坐著(我曾不自覺地站起來過嗎?),和那張臉的高度有落差。另外,那張臉是出現在玻璃窗相當高的位置上,因此必然是屬於一個非常高的人,不然就是腳下墊了東西(但「裡房」並沒有可墊腳的東西,因為唯一一張摺疊桌被我挪走了)。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我打算在今晚驗證。我向海的那扇窗戶沒有拉上窗簾,昨晚月亮又幾乎是滿月。所以,我看到的臉,會不會只是月亮在玻璃窗上的反影?

「每樣東西都是充滿神的。」詹姆斯曾這樣說,似乎是引用某個人的話。如果是這樣,會不會其實我這輩子都是被一些小神祇與精靈圍繞,只不過是劇院的魔法把他們暫時鎮住罷了?(劇院中的人是迷信出了名的。)現在他們終於可以單獨跟我在一起了!不過,我從來就不是被迫害狂,現在也不打算當。

我得趕快到雷文飯店補充些葡萄酒了。以後我不會在「黑獅」談鬼神妖怪的話題。

今天決定暫停游泳一次。

我剛剛去採購回來。雜貨店一再保證會有萵苣供應,可是至今沒有看見。當然也買不到鮮魚。我在石頭狗屋又看到一些新的來信,卻沒有莉齊的。倒有一封是佩裡格林·阿爾伯洛寫來的。我為自己準備的午餐是人間美味的蔬菜鍋,材料包括洋蔥、胡蘿蔔、番茄、麩皮、珍珠大麥、小扁豆、植物性蛋白質(我從倫敦帶來)、紅糖和橄欖油,吃之前加入一點檸檬汁。配著這麼清淡的一道佳餚同吃的是加了起司醬的烤馬鈴薯。甜點是巴騰貝格蛋糕和李子幹(小心醃製過的李子幹相當美味,方法是浸泡和瀝乾後灑上一點檸檬汁或橙花水,千萬別蘸鮮奶油吃)。如果有人奇怪我的選單裡怎麼都看不到蘋果這一項,理由就是我在這個專案上把舌頭慣壞了。我只吃考克斯蘋果,而四月到十月是看不到這種蘋果的。

我把佩裡格林的來信抄錄如下,作為介紹他的開場白。

查爾斯,過得如何?我們所有人都對這個問題好奇不已。沒有人承認曾受到你的邀請做客。難道你不會想念我們想得要命嗎?難道你已偷溜回到倫敦的新公寓,不接電話,每晚都出去野嗎?有人說你的房子位於一個有海浪衝刷的孤單岬角,但這不可能是真的。我看你一定是住在濱海區一棟舒服的別墅裡。別的不說,沒有榨汁機,你要怎樣過活呢?如果你真的改變了生活方式,我將難以承受。因為有些事也是我一直夢想要做卻從未能或下不了決心去做的。我最近去了那個別名貝爾法斯特的地獄一趟,回來至今已喝了一星期的酒。文明是可怖的,不過可別以為你能逃得掉,查爾斯。我想知道你在做些什麼。你也別想逃得掉我,我可是你的影子。我想我會在聖靈降臨節的週末去看你(有人打賭我不敢未受邀請就去找你,但你知道我這個人是最不願賭輸的)。如果大家知道我寫信給你,一定會交代我代為致上問候,但那些其實不是問候,只是無禮的窺探。沒有多少人是值得你交往的,查爾斯。下面簽名的那個人會是你值得交往的嗎?時間自會分曉。我可以帶我的泳褲去找你嗎?自從我們在聖莫尼卡過了那段黃金歲月以後,我再沒有遊過泳了。另有人懷疑你目前人根本不在英國,而是帶了個妞兒跑到西班牙去。想要否認這點,你就只有寫信一途了。你的影子在此向你致敬。

佩裡格林

現在我已吃過午餐(說我懷念榨汁機真是一點都沒錯),坐在二樓面海的窗戶前。天空多雲,海水是暗沉的藍灰色,一種具侵略性且讓人不愉快的顏色。海鷗在盤旋。屋內溼氣很重。大概昨晚的事還讓我處於情緒低落之中,儘管我確定那無疑是一種幻覺。但起碼我說的是「情緒低落」而非「害怕」。沒什麼好怕的。

也許我應該在這裡對佩裡格林描述個三兩句。談佩裡格林,就表示不能不談羅希娜(我對這位女士已經相當淡忘)。談就談吧,寫自傳總不能老是沉溺在自己有興趣的事情上。

佩裡格林(他痛恨別人暱稱他「佩裡」,一如我痛恨別人暱稱我「查理」,只有不熟的人會那樣喊我)是那種對自己想過什麼樣的生活、想當什麼樣的人有強烈想法的人。為了實現想法,他們會不惜犧牲任何人,特別是最親近的人。奇怪的是,這類人雖然在某個意義下是錯的,也就是說誤置了自己的角色,可是他們奮戰到最後卻會成功,因為他們的「受害者」寧願接受一個簡單明瞭的印象,懶得花腦筋去思考。佩裡格林在許多方面都很溫文仁慈,但卻把自己定位為一個噪音製造者。這種「角色扮演」讓他愚蠢地樹立了許多敵人。就我來看,在戲劇界(乃至人生裡)樹立不必要的敵人,乃是一種不專業的表現。他缺乏一個真正藝術家的謹慎特質。我常常要採取恐嚇手段,才能讓他在舞臺上保持清醒。他天生是個優秀的演員,只是過於自負和散漫,這可能是他愛爾蘭人的馬虎性格作祟;他沒能發揮應有水平的時候太多了。

佩裡格林是阿爾斯特省的天主教徒,原先在貝爾法斯特的女王大學讀醫科,但後來跑到都柏林的大門劇團演戲。他恨極了愛爾蘭,這種恨,非愛爾蘭人恨不出來。他先是為了馬克思主義而拋棄宗教信仰,後來又拋棄馬克思主義。初識他時,我視他為一個花花公子(他那時身材很苗條),並馬上看出他的才華。他很多年前就與我脫離合作關係,跑去電視圈發展,專演肥胖的反派角色。他知道我對他這個選擇的觀感,但我們的友誼沒變,甚至不受我搶走他老婆的影響。他已經再婚(同樣是災難一場),對方是個過氣的女演員,名叫潘蜜拉。潘蜜拉的前夫是「姜人」高德溫(他現在跑哪兒去啦?),兩人生有一女。老天,為什麼人人都想結婚!

好吧,現在讓我談談羅希娜,說不定把她寫下來對我有好處。我無法把羅希娜的全部事情寫下來,不然好幾本書都寫不完。羅希娜是一個神奇的人物。我初識她時,她已經是佩裡格林的太太。他們是在美國認識,當我在「大門劇團」發現佩裡格林的時候,他們結婚已有一段時間。我當時還很年輕,但已是小有名氣的劇作家和導演。我開始追求羅希娜一定在過了很久以後(我多希望自己那時就有寫日記的習慣),因為我記得是在我與克麗芒再度同居之後。唉,我這輩子花了多少精力在躲女人!我與麗塔·吉本斯打得火熱也是在同一段時間,不過也許是稍晚。克麗芒忍受得了麗塔、莉齊和珍妮,但厭惡羅希娜。我固然向她隱瞞我跟羅希娜之間的事(她也對我隱瞞她的事),但卻有不同的人向她通風報信。

羅希娜當然就是羅希娜·萬貝格,大概也是本書中除我以外最有名的人物。她的真實姓氏是瓊斯(又好像是威廉斯或戴維斯,反正這類的),但從來不向任何人透露。她是威爾士人,曾祖母是法裔加拿大人。我從未「愛上」羅希娜。我只願把「愛上」這個字眼保留給我唯一毫無保留愛過的女人(當然不是克麗芒)。但羅希娜確實讓我神魂顛倒。至於她有沒有「愛上」我,我並不確定。我們的關係自始至終是建立在一種相互佔有的慾望上。她雖然一度希望我娶她,我卻從未有娶她的念頭。我只想擁有她,為了要滿足這個慾望,我當然得唆使她永遠離開她老公。克麗芒大概是我認識的女人中最美的一個。但羅希娜卻是最時髦的,懂得怎樣用人工的方法讓自己風華絕代。她一隻眼睛有點斜視,這讓她的凝視看起來非常專注。她的眼睛會放光,幾乎名副其實會有光線射出來。她也精力旺盛,即使穿著很高的高跟鞋,她仍然可以跑得比我認識的任何女人都快。

她是出色的女演員(至今還是),也是個智商很高的女人(這兩種素質並不是常常一起出現)。她的美貌混雜著凱爾特女人和高盧女人的美:藍眼睛、黑直髮、溼潤性感的厚唇。老天,不同女人的吻何其不同。莉齊的吻乾巴巴的,但卻會緊緊吸附著你;羅希娜的吻則是母老虎的吻。她是個出色的喜劇演員,尤擅於演王政復辟時期那種無聊喜劇(一種我不屑一顧的戲劇型別)。她演的海達·高布勒令人難忘,演出《鄉村一月》裡的娜特莉·彼得羅夫娜也相當感人。可惜她總演不好霍洛兒·克萊恩。我當導演時,總是讓她演不符合她型別的角色(我常常讓演員這樣做,也常常成功)。她在西德尼改編的《危險關係》裡演梅特伊夫人演得出奇的好。我從不讓她演麥克白夫人,但以賽亞·蒙森後來卻讓她演,結果是災難一場。我離開她以後,羅希娜跑到愚蠢的電視與電影圈混了一段時間。我為此感到高興,因為如此一來,我就不會在沙弗茲伯裡大道的看板上看到她的名字,也不會知道她的導演是誰。嫉妒心會隨愛之生而生,卻不一定會隨愛之逝而逝。

佔有與地獄只是一線之隔,儘管我承認佔有羅希娜是非常美妙的事。她是那些相信「大吵一架可以潔淨空氣」的女人之一。但以我的經驗,吵架不但不能潔淨空氣,而且會為你樹立一個終身的敵人。在劇院裡吵架是很可怕的事,所以我總是儘量避免。為此,羅希娜不止一次稱我為懦夫。她喜歡吵架,為任何事情吵架,而且認為情人愈吵愈恩愛。我愈來愈覺得累。我只希望,必要的時候,為分手情人搭起的黃金橋會為我準備好。當她看到我對她的態度轉趨冷淡時,並不準備改弦易轍,反而纏我愈來愈緊,尖叫聲也愈來愈響亮。她總是會毫無道理地嫉妒,程度比我尤甚。我這一生有過多少嫉妒啊,嫉妒的可悲場面,因嫉妒帶來的痛苦已經成了我一輩子的一個特徵。此刻我突然想到一種與嫉妒不同但卻同樣可怕的東西:我媽媽每次在愛絲蒂爾嬸嬸來訪過後所表現的沉默。

到最後,我和羅希娜幾乎都成了半個瘋子。記得詹姆斯曾向我引述過某個哲學家的話:「寧可世界毀滅而不願自己手指被劃破,這並不違反理性。」但在我和羅希娜的個案裡,我們無疑寧可是前者,儘管我不會稱之為理性。我還記得,有一次羅希娜在盛怒之下縱身跳下一道樓梯。有好幾次,我們吵得那麼兇,我因此隨時準備好她會從二樓的窗戶往下跳,而且也希望她那樣做。我慢慢覺得,某個法國人(又是法國人)說過的一句話非常適用在羅希娜身上:她只有一個不是之處,那就是她令人難以忍受。甚至到今天,有時我夜半醒來,都想感謝上帝讓那個女人離開了我的生活。當然,我離開羅希娜以後,她並沒有回到佩裡格林身邊。

我對佩裡格林的態度滿懷感激,甚至佩服他。有些不明就裡的人說佩裡格林樂得可以擺脫羅希娜。但我清楚知道,他是暗自痛苦。我很肯定,他和羅希娜的婚姻一直處於戰爭狀態,但很多不快樂的夫妻何嘗不是如此。我想佩裡格林是愛羅希娜的,只不過到頭來發現(就像我一樣),愛她是不可能的。所以說不定,能夠不用自己痛下決心與羅希娜一刀兩斷,反而讓他大大鬆了一口氣。稍後,他仍舊對我非常友好,我也很珍惜這份友誼。他無與倫比的大方與仁慈所帶來的結果就是,雖然我客觀上知道自己做了錯事,卻幾乎沒有罪惡感。這全是因為佩裡格林從未責怪我的緣故。我跟我的司機阿克賴特的情形剛好相反。阿克賴特之所以讓我有罪惡感,是因為他痛斥過我,不是因為我偶爾讓他餓著肚子在餐廳外面等了我幾小時,自己卻在裡頭大吃大喝。罪惡感這東西往往是因為受到指責而引起,並非犯錯行為本身引起。

我剛才到岩石上去採集花朵呢!我採了一把花,其中包括纈草、海石竹和白色的剪秋蘿。剪秋蘿散發出很濃的甜香味。我也無法抑制地繼續收集石頭,儘管我拿其中最漂亮的一些來砌草坪的邊界,但凹坑裡的石頭還是愈堆愈高,已多到滿出來。我砌的草坪邊界看來有一點「奇異」,我迫不及待想知道完工後我會多麼喜歡它。這是展示這些漂亮石頭的好方法,但泥土會不會讓石頭的底部褪色呢?

今早我在小石灘遊了一趟泳。那海灘離我房子約一英里遠,與村子位於同一個方向,所以我帶了泳褲。但因為看不到半個人,所以我還是照舊裸泳。雨對海水起了平撫作用,讓海面平滑又斑斑點點,幾乎油汪汪的。上岸時我沒碰到任何困難。我收集了更多的石頭。然後我回到家,赤裸坐在米恩拱橋上,任由微暖的雨水打在身上,觀看著洶湧波濤湧入石窟。即使是晴天麗日,海水湧進湧出石窟的樣子也像是漲退潮。

昨晚因為天空被雲遮住,讓我無法驗證「鬼臉」是月亮反影的理論。但我現在相當確定那是幻覺,無須進一步解釋。傍晚時我坐進小紅室,生了火。煙囪的煙又倒竄,可能因為風的關係。從一塊半燃的木柴上救下一隻蜘蛛的時候,我憶起了爸爸。搬來這裡以前,我已有好些年沒有生活在壁爐火的陪伴下。克麗芒一向喜歡壁爐火。燃燒是多麼奇妙的過程。它轉化事物轉化得多麼徹底;它是何等的淨潔,淨潔得就像死亡(我死後會被火化嗎?會是誰為我安排呢?我現在最好還是別去想死這件事)。因為地板潮溼得出奇,我一直是把木柴放在食物貯存櫃裡,那裡的空間才夠大。也許可以考慮把一樓的「裡房」用作燃料貯藏室。漂流木都很漂亮,經海水磨蝕光滑和漂白成淡灰色。拿來生火似乎殊為可惜。也許可以把一些像「雕刻品」的漂流木典藏起來。

我已經喝過下午茶,現正坐在起居室的窗前,看著雨水穩定地落在海面上。這個灰濛濛的場景單純中帶著可怕。除海平線上的一道鐵黑色線條以外,海天幾乎同色,都是暗啞而微微泛光的灰色,讓人有一種什麼事情即將發生的感覺:像是雷鳴閃電或海中冒出怪物之類。感謝老天爺,我已不再有怪物的幻覺了。從我忘掉的速度來看,我把這個幻覺歸咎為服食迷幻藥的慢性後遺症是可信的。但我真的曾「看到」過任何東西,因此需要動用這麼複雜的解釋嗎?我繼續仔細盯著被雨水撫平的海面,但始終沒看到有什麼巨大卷圈的東西騰起!(也沒有海豹。)奇怪的是,我忽然想起「黑獅」一票鄉下人所提到的「蠕蟲」二字。「蠕蟲」是「龍」的古字。龍、促狹鬼、玻璃窗上的臉,唉,這幅圖畫也未免愈發奇怪了點。這場雨讓我的心緒何其不寧啊。

我重讀了描寫詹姆斯和佩裡格林的文字,讀後深受感動。當然,這些都只是素描,唯有經過更精細的加工才會變得真實及「栩栩如生」。我剛剛忽然想到:即使我在這本回憶錄裡寫的盡是些憑空杜撰的胡說八道,人們一定還是會信以為真。這就是白紙黑字的力量,特別是名人或明星寫的白紙黑字。人都是輕信的。即使讀者聲稱自己會「有所保留」,他們照樣上當受騙。人們渴望去相信,而他們也真的相信,因為相信比不相信容易,也因為任何寫下來的東西被認為「總有某些方面是真的」。但願我這番偶然的反省不會導致有人懷疑我寫的東西有不實之處!當我寫到與克麗芒在一起的生活時,其可信度難免引人懷疑,只願我不會失敗!

自開始寫這本「書」或什麼的以來,我一直感到自己像是走在一個洞窟裡(這對我的心靈狀態是多麼陰沉的一種形容啊,但我不是在陰沉的意義下使用的)。洞窟裡儘管漆黑一片,卻有不同的「光」射向我,說不定是來自一些開向外面世界的縫隙。在這些不同的光之中,有一道特別強,我半自覺地迎著它尋覓我的出路。我不知道它會把我帶往何處——有可能是通向外面世界的巨大「出口」,但也可能是開向地心熊熊烈火的小孔。我還不能確定是何者,但我是不是應該繼續靠著這道光找到出路呢?這個光的意象在我的腦海出現得極其突然,我還不確知是由什麼形成的。

當我決定書寫自己的時候,當然得面對一個問題:我也要把哈特莉寫進來嗎?當然要,我想。我當然要寫哈特莉,因為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但是,我要怎樣去駕馭這麼神聖的故事呢?再說,它會不會沉重到讓我無法承受。另外,我會不會使用了錯誤的語調,讓這個奇異的故事變得怪里怪氣?所以,也許我還是隻寫自己而不提哈特莉比較好,但這種省略又不啻是在撒一個彌天大謊。一個人在自述生平的時候,有可能跳過某樣影響他全部生命的東西、跳過他一輩子每天都在想念的東西嗎?說「每天」是誇張了點,但亦相去不遠。事實上我用不著「回憶」哈特莉,她無時無刻不在我左右。她是我的終,也是我的始;是我的阿拉法,也是我是俄梅嘎。

我決定還是不去想這個問題,因為我太困惑了。我決定任由自己隨興書寫,看看能不能逼近哈特莉這個巨大主題。記得我就是在不知不覺中寫出「我爸爸的父親是林肯郡的一名蔬菜農場主人」這個句子,因此說不定,我在洞窟裡摸索的過程中,已經走近一個巨大的光源,已經到了把我的初戀情人給出來的時刻。但我能說些什麼呢?我的感覺就像舌頭忽然打了結。對,她是我的初戀情人,也是我唯一的真愛。與之相比,連克麗芒也只算是個影子罷了。這種必然性在我個人的例子是如此強大,讓我不得不懷疑,每個人都是一樣。我們只喜歡過一次,就是第一次。

她的名字是瑪麗·哈特莉·史密斯。多突然啊,沒想到我一下子就寫了出來。我心跳得厲害。老天。瑪麗·哈特莉·史密斯。

這個名字本身就足以充當整個故事的標題。但事實是我沒有能力把這故事說出來。所以,以下我只會寫出這個故事的大綱,而不會加以述說。也許根本就無法述說,因為其中幾乎不包含任何「事件」,有的只是感受,一個小孩子的感受、一個少年的感受、一個青年的感受。這些感受,比他一生中其他時間碰到過的任何東西都要朦朧,都要神聖,都要強烈。我已經不記得認識哈特莉以前的我了。我念的是男校,但我們學校旁邊就是一所女校,所以整天都可以看得見女孩子。由於那年頭很多女孩子都叫瑪麗,所以大家都喊她哈特莉,久而久之,這名字就變成她唯一的名字。我們很早就出雙入對,但我記得,最初的時候,我們只像好朋友一樣在一起,不包含任何深刻的男女情愫。到了大約十二歲,情愫開始萌發了。它讓我們困惑,讓我們詫異。它讓我們像被狗追的老鼠一樣震慄。說我們「談戀愛了」這個形容太弱,無法傳達這種感情。我們愛著對方,活在對方之中,靠對方而活。我們就是對方。世上為什麼會有這種沒有雜質的痛苦呢?

奇怪,明明是純粹的「歡樂」,我為什麼要說是「痛苦」呢(但我不打算改回來)?不管怎樣,重點是這種感情很極端也極純粹(我聽說,被蒙起眼睛的人是無法區分極燙與極冰的)。說不定在那個年齡,因為不懂得思考,所以會把任何情緒都解釋為痛苦。一切都變得駭人和可怕,它愈是奇妙與歡愉,我們就愈覺得駭人和可怕。但容我重申,這種感覺不是反省,不是思考。我根本不用藉著思考來告訴自己哈特莉會不會繼續愛我,我就是知道她永遠是我的。不過,當我們因為快樂而流淚時,只覺得這種快樂極度駭人。

我們發自本能地將此事嚴守秘密。我們的同學早已習慣我們如玩伴般走在一起。我們保持低調,裝得若無其事,卻有自己的秘密約會地點。正如我說過的,這一切都是發自本能,不是事先討論過和下決定的。我們必須把這件珍貴的東西藏起來,以免它被傷害、破壞或侵犯。我父母多少知道哈特莉的存在,但她從沒到過我家,一來是因為我父母不喜歡訪客,二來是我從未提出要請哈特莉到家裡來玩。我父母從未對我與哈特莉的關係起疑,因為他們認為我太小,不可能懂男女之事。哈特莉的父母同樣知道我這個人的存在,也同樣不以為意,唯一的差別是(我覺得)他們相當不喜歡我。她有一個哥哥,對我們兩個都看不起。我們的世界是密封和隱秘的。我們打定主意一到十八歲就結婚(我們同年),婚後才對父母盡告知的義務。我們常常愛撫,但從未做愛。那時畢竟還是相當保守的年代。

我必須嘗試去描寫哈特莉。唉,我的甜心,你是何等歷歷在目,就在我的眼前。我很肯定這不是記憶,而是視覺。在洞窟裡射向我的是日光,不是地心的火光。說不定那是我生命中的唯一真光,是揭示真理之光。這就怪不得我會害怕失去這道光,怕被永遠遺棄在黑暗中。這是一種孩提式的害怕,就像年幼時媽媽讓我感受過的那種害怕:她親吻過躺在床上的我之後,就拿起蠟燭,走出房間。哈特莉啊,我的哈特莉。對,我現在還可以清清楚楚看見她跳過繩子的樣子。那繩子一次比一次提得更高,但她總是跳得過去,讓觀眾每次都如釋重負地舒一口氣,我的內心則暗暗自豪。她是全校跳高冠軍,也是校際賽跑冠軍。哈特莉總是拿第一,我則跟著其他觀眾一起歡呼一起笑,暗自歡欣。對,我還看得見她蜷縮在雙槓上的樣子:屏息靜氣一動也不動,分叉的大腿閃著汗光。體育老師都說她是奧運選手的料。

來吧,聖靈,來充滿我的靈魂,用天國之火燃亮我……我們一起接受堅信禮,讓我們的愛蒙神祝福。我還記得哈特莉在教堂唱詩歌的樣子,她光亮無邪的臉迎向光明,迎向上帝,迎向屬於她而她一定會得到的喜樂。我們常常談宗教的事(我們無所不談),並感覺到我們是虔誠的人,一定會受到愛的保護。我們都意識到自己的純真無邪,認定要當善良的人一點都不困難。哈特莉常常露出燦爛的笑容,儘管我們不會常常刻意逗對方笑。我們的快樂是一種肅穆聖潔的快樂,交談時不會使用我們同學那種較粗鄙的言談。我想我們兩人對性都有一點好奇心,但卻沒有逾越。我們是一體的,而那才是唯一攸關重要的。我們住在天堂裡。我們會一起騎腳踏車,去長著毛茛的田地裡,或是火車橋旁邊,或是小運河附近,或是等待開發成為住宅區的荒廢土地,靜靜依偎在一起。儘管我們住在郊區,但對我們來說,那裡卻很可愛,而且就像伊甸園。哈特莉不是個智識型或好學型的女孩,卻自有單純的人的智慧。我們像天使一樣交談。

我看得見她正在向我微笑。哈特莉長得漂亮,可是她的漂亮不是外顯的。她不是學校裡的「美女」之一。有時她的臉看來沉重,甚至陰鬱,而她哭起來的樣子就像《愛麗絲漫遊奇境》裡的豬寶寶。她雖然非常健康強壯,但臉色很蒼白,有時會讓人誤以為她生病了。她的臉相當圓而且白,凝視什麼的時候眼神困惑而古怪,就像個原始人。她有一雙深藍色的眸子,當你不是直視著它們的時候,會覺得那是紫色的。她的瞳孔常常放得很大,眼珠看起來幾乎全黑。她有一頭細緻的直金髮,不長不短。她的唇色蒼白,總是冰冷的;每當我閉起雙眼,用我的唇稚拙地碰觸她的唇時,會有一股冷冽的力量像矛一樣刺穿我——朝聖者跪著觸控一塊可以讓生命更新的聖石時,大概就是這種感覺。被我擁抱時,她的身體顯得被動,但她的靈魂卻像一股冷火般在我體內燃燒。她的美肩、她的長腿,膚色同樣蒼白,看起來也是冷冷的。我從未看過她全部脫去衣服的樣子。她非常非常苗條,有一雙修長的腿,身體非常乾淨,也非常孔武有力。她從未擁抱過我,但有時會略帶點僵硬地環抱我的雙臂,每次都會在上面留下大塊瘀青。我探身吻她時,她隱秘的紫眼睛不會閉上,而是用她一貫奇怪困惑的眼神凝視我,同時又充滿激情。我們之間這種靜靜的、甚至僵硬的擁抱,是我一生所體驗過最激情的擁抱。我們都是貞潔的,絕對尊重彼此和崇拜彼此。這種純淨的激情與純淨的愛,我此後再沒有遇到過,我也很肯定,這是世間罕有。這些記憶向我輻射的光芒要比任何藝術作品還大,要比莎士比亞或弗蘭契斯卡更鮮明而珍貴。我的生命有一個深邃的根蒂,它不受時間或變化影響,是永遠與哈特莉同在的,就緊緊紮在我們曾經在一起的那片美好之地。

寫完這些,我還能談什麼呢?事實上,要形容她,我是可以無窮無盡地形容下去的。只不過這太痛苦了。我失去了她,這顆世間的明珠。為什麼會演變成這樣,對我來說至今還是一個謎:關於一個年輕女孩的靈魂與生命遠景的謎。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害怕很多事情,比方說害怕我突然死掉、她突然死掉,或害怕我們因為太過快樂而受詛咒之類。但後來發生的那件可怕的事,卻是我從未預想過或害怕過的。還是說其實我們兩個都害怕,只是不敢去想吧?所以,說不準我也是害怕的。看來我一定曾經在我那不一致的心靈裡吶喊過:拜託不要讓事情發生(儘管那看來是不可思議的)!

讓我儘量把事情的經過簡述如下(事實上也是很簡單的)。哈特莉決定不要嫁給我。我根本找不出理由。乍聞這個晴天霹靂,讓我無法清晰思考和問她恰當的問題。她百般規避,也許是為了減輕我的痛苦,也許她自己也是一樣痛苦混亂,又也許她有點猶豫不決,只是我愚蠢地察覺不出來罷了。她說了一些我永遠難忘的可怕理由。但那些真的是「理由」嗎?她說的每個理由都會被接著的一陣哭聲擦拭掉。我們很早以前就說定一到十八歲就結婚。我哭喊著對她說我會等她,不會催促她。那是出於一種年輕女孩對婚姻的害怕嗎?我願意尊重這種心理,她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唯一的要求是不要丟掉我們等待良久的珍貴未來。我們的婚姻是確定不變的,我唯一害怕的只是我等不到結婚就死掉。我帶著這種確定感回到倫敦的戲劇學校。我們仍未向父母透露戀情。這是個錯誤嗎?我害怕媽媽會不贊成,甚至反對。她會說我們都還太年輕。我不想讓父母的不悅減損我們的快樂,儘管我們也說好,即使遭到反對,我們也會勇於面對,絕不退讓。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的父母知道,也同意了,或者我們有為戀情而戰的打算,那麼我們的計劃會不會因為公開而更有約束力?公開,當然會改變我們那小天堂的氛圍。我是害怕這種改變嗎?我會失去她,是因為我是個懦夫嗎?老天,我到底犯了什麼錯?我在倫敦唸書那段期間,她發生了什麼事,有什麼鑽進了她的腦子裡?她同意過的,她明白表示過的。我們當然是分處兩地,但我每天都寫信。我每個週末都回家,而她看來一直都沒有改變。然後忽然有一天她卻告訴我……

那天我們騎著腳踏車到運河去,那是一個我們常去的地方。我們一如以往讓腳踏車並躺在曳船道旁的草叢裡。我們沿著曳船道繼續往前走,看著四周熟悉的景物。那是個秋日,很多蝴蝶在盤旋追逐(直到今天,蝴蝶還會讓我聯想起那恐怖的幾分鐘)。她開始哭了起來。「我不能繼續跟你在一起,我不能。我不能跟你結婚。」「我們不會帶給彼此快樂。」「你不會永遠跟我在一起。你會拋棄我。你會對我不忠。」「對,我是愛你,但我信不過你的忠誠。」我們都因為悲苦而情緒大亂,因為悲苦而向對方哭喊。在絕望中,在如死的恐懼中,我咆哮說:「但至少我們可以當朋友吧,永遠的朋友。我們離不開彼此的,那是不可能的,離開你,我會死掉。」她搖搖頭,垂淚說:「你知道我們無法只當朋友的。」她的眼睛泛著淚光,被淚水沾溼的嘴巴扭曲著。我無法理解她為什麼能夠這樣堅強。她說的理由都是由衷的嗎?還是她的理由只是用來隱瞞她不敢說出口的其他理由?為什麼她會改變心意?我問了又問,問她為什麼認為我無法信任,為什麼認為我們在一起不會幸福,為什麼她不再相信未來。「我不能繼續跟你在一起,我就是不能。」是有人在她面前中傷我嗎?她不可能嫉妒我在倫敦的生活,因為在那兒,我除了想她以外,什麼事都沒有做(當時克麗芒當然還沒有出現)。還是說她有了別的男朋友?沒有,沒有,沒有,她哭著說,然後就只是把那些教人難懂的理由重說了一遍。對,她非常堅強。而她也逃走了。

學業讓我不得不返回倫敦。之後一兩天,我根本不能相信這件恐怖之極的事是真的。我寫信給她,內容充滿體諒和信任。然後我把一切扔在後頭,回去找她。我是見到她了,但還是和前一次同樣的場面,同樣的對話內容。然後,突然間她就失蹤了。我去她家找她。她父母與哥哥都以敵意的眼光看我。他們說她住在一個朋友家裡,而他們不知道地址。我第二個星期再去她家,結果還是一樣。然後,我收到她媽媽一封信,說是哈特莉不想見我,也要求我不要再騷擾他們家。我搜尋、打聽、監視。這是二十世紀,怎麼可能有人就這樣憑空消失呢?為什麼沒有一個政府部門是可以讓人寫信求助的呢?我把假日都用來從事偵探活動。但沒有一個學校裡的朋友知道她在哪裡。我甚至在地方報紙登了尋找她的廣告。我走訪每一個她以前提過的地方,找了每一個跟她熟悉的人。我寫的信數以十計。直到很久以後我才悟到一點:她想要離開我,唯一的方法就只有躲起來,只有憑空消失。

這段時間,她父母也搬家了。稍後,我收到她媽媽一封簡短失禮的信(沒有回郵地址),說是哈特莉已經嫁人。我並不相信。她父母是騙子,是對她的一股邪惡影響力;他們因為哈特莉愛我而恨我。我繼續搜尋,繼續等待。我認為她不辭而別一定是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假以時日,她一定能突破萬難,重回我身邊。由於我尋找她的方式幾近瘋狂,後來很多人都知道我愛哈特莉這件事,我也因此成了一個出名的苦戀者。不過我不以為意。愈多人知道愈好,因為這樣說不定會有人告訴我哈特莉的訊息。真的有人這麼做了。麥克道爾老師寫信告訴我,哈特莉嫁人的訊息是真的。我相信他。他沒有告訴我細節(大概擔心我會做出暴力之舉),我也沒問。他在信中說:「她不需要你,她愛的是別人。你必須接受這個不爭的事實。」

某個意義下,我的確是「恢復」過來了。我埋首工作。我遇到克麗芒·梅金,任由她誘拐我。我告訴她我與哈特莉的故事,而且好像是第一次見面就告訴她了。我從未告訴父母此事,也相信他們完全不知情。他們都是相當單純而沒有心機的人。克麗芒看護我,看護著我的嫉妒心,有一陣子,哈特莉的事是我們之間的重大「話題」。她非常喜歡這一點,覺得自己正在慢慢治癒我,我也任由她這樣想,但她錯了。我的傷口本來就極深,何況還被怨毒的嫉妒心感染了。讀到麥克道爾老師的信時,一種墮落的慾望就進入我的生命,自此沒有離開過。「她不需要你,她愛的是別人。」當我搜尋她的下落時,我是被希望逗弄著。我一直在心裡原諒她,而這種原諒也帶給我安慰。我認定她一定知道我有多痛苦,也認定我思想的電波一定可以觸動到她。但我一直以為她是一個人。得知她真的結了婚之後,我並沒有恨她,但嫉妒的惡魔卻跳出來,把過去給染汙,讓我的心不得安寧。嫉妒大概是所有強烈情緒中最不受人意志控制的一種。它會欺騙意識,藏在比思想更深邃的深處。它總會在那裡,就像人眼睛裡的黑斑點一樣,讓世界蒙上瑕疵。

因為哈特莉是以道德上的理由離開我的,所以她在我的生命裡形成一個永久且形而上的危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才會戴上一個不道德的面具嗎?這種自負的猜測當然是沒有根據,而我驚訝自己竟會寫出來。哈特莉離開我的真正理由是什麼呢?我永遠不會知道。我會與克麗芒發生關係,可能就是蓄意毀壞我的真純的一種表現,就像我在對哈特莉說:「你信不過我的忠誠?好,我就證明給你看,你對得無以復加!」也許,我所有的風流韻事都不過是邪惡的嘗試,是為了要向哈特莉證明,她的猜想有多對。但她會是對的,只因為她離開了我。愛的收回是可以讓人心死的。我媽媽常常用這個方法恐嚇我,這讓我面對哈特莉的罪行時更形脆弱。哈特莉毀了我的真純,是她,還有嫉妒心的惡魔。是哈特莉讓我成為無信仰的人。如果她留在我身邊,我就會是信仰堅定的人,我的生命也會全然不同——不會那麼漂浮,不會那麼空虛。這麼說,我認為我的人生是空虛的囉?荒謬絕倫。會不會哈特莉認為我是個俗人呢?如果是這樣,她就比我所一直以為的更像是我媽媽的為人。我是因為被她拒絕才會成為俗人,她的拒絕從道德上毀了我。她是不是認為我會「迷失」在劇院裡?她從未這樣說過。是她的離棄讓我迷失自己的。如果她沒有跑掉,我會一直對她保持忠誠嗎?當然會。如果她跟我生活在一起,為我補衣,為我煮飯,我除了忠誠將別無二志。我們本來可以成為一體的,婚姻的神聖光芒可以保護我們的安全,讓我們永遠在一起。我對美善曾有過毫不動搖的信心,她就是見證人,但這種信心已不復見。

又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日子以後,過去看起來是有點復原了。過去是可以復原的。當時,我可以再次從遠處看到兩個沐浴在明淨光線裡的無邪少男少女(就像古壁畫裡的亞當和夏娃那樣)。自此,她成了我的比阿特麗絲。隨著人生繼續向前,我只覺得自己所有的美善都已經與她一起留在後頭了。美善?還是隻是一種無邪與貞潔的激情形成的特殊混合體?我終於把她的事情寫了下來,也為自己做到這一點深感高興。我的一生固然無時無刻不在回憶哈特莉,但我原先本來以為自己是無法寫下來的。我的文字裡是有那麼一絲絲硫黃的味道,但這是陳年往事撕破一個鮮明而完整的表面所難免的。我後來當然沒再見過她,不過嫉妒心的惡魔也阻止我去打聽她的情況,因為那可能帶來的痛苦太大了。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夫姓。我停止搜尋;我不想知道她住在哪裡。我不想讓我那原地打轉的念頭有人名或地名可以滋長。但我喜歡想像她的婚姻生活是單調無趣的,這可以帶給我快感。當我變得有名而且名字經常上報後,我又喜歡想像她懊悔自怨的樣子,想像她被痛苦啃咬的樣子——就像我經歷過的那樣。她丟棄我的同時,也丟棄了自己的幸福快樂。我本來可以讓她當上這個世界的王后。

自那段可怕的日子以後,我就一直擔心,這件事會成為我的陰影,成為一個無所不在的痛苦來源。也許這就是我不願意結婚的深層原因。我們的人生是何其怪異的一場賭博啊。你在a或b之間選擇,但自此以後,兩條道路就可能完全分道揚鑣,而最後通向的,可能分別是天堂和地獄。只有在日後,我們才會知道我們的選擇所造成的差別,是多麼巨大和可怕(那時說不定我們早忘了當初為何這樣選擇的理由)。一個人會知道他選擇了什麼嗎?當然不會。當我接受堅信禮時,我曾發誓要永遠善良,而我至今仍隱隱約約幻想自己做得到。我想像中的哈特莉,有極度痛苦的,也有極度憂愁的,卻從來沒有面無表情的。某種意義下,我從未停止過搜尋她,但那不是一般意義的搜尋,而是不由自主的,像是夢遊般的搜尋。我會反覆從不同的女人身上看到她的影子:有時是她的肩,有時是她的頭髮,有時是她的步姿,有時是她困惑古怪的表情。即使是現在,我有時還會看到這些影子。最近我才在村裡碰到一個老婦人,匆匆一瞥,我只覺得哈特莉的頭被安在一個不同的身軀上。多年前在倫敦,有一段時間我還會尾隨這些幽靈一陣子,倒不是我真的認為她們就是哈特莉;這樣做,只是為了折磨自己、懲罰自己——為了還記憶著她而懲罰自己。

不久前我才突然想到,她說不定已不在人世。她那不尋常的蒼白臉容、她那老是放大的瞳孔,會不會就是某種慢性病的徵兆?是不是她身上早埋伏著一個靜待時機的殺手?會不會她已經死了很多年,而且早在我還年輕時就死了?某個意義下,我會樂於知道她已經死了。但如果她真的死了,我的愛該怎麼辦?會平靜地隨之死去嗎?還是會轉化為某種無私而純潔無瑕的東西?到時,我的嫉妒心——這種嫉妒心甚至還燃燒在這個本子的紙頁裡——會終於離我遠去,硫黃的味道會終於消散嗎?

即使事情已過去那麼多年,我現在寫的時候還是會發抖。稱這個可怕的招魂為「回憶」,未免太不貼切。哈特莉啊,哈特莉,愛是一種多麼超越時間、多麼絕對的存在啊。儘管我已老邁而你也許已經死去,但我對你的愛卻渾然不覺時間的流逝。

今天早上十一點我吃了三個橘子。橘子就應該是一個人單獨吃,肚子餓吃更別有滋味。正餐時吃橘子是一種糟蹋。這裡順帶一提,儘管我尊敬吃早餐的人,我自己卻是不吃的。早餐我只喝可口的印度茶。在早餐喝咖啡或中國茶都讓人受不了;除非是上好的咖啡,而且是別人泡的,否則一天中任何時間喝咖啡都會讓人極度受不了。在我看來,咖啡是一種太被高估的飲料,但我願意承認這只是個人品味的問題(但除了這問題以外,我認為自己對飲食的其他觀點都趨近於絕對真理)。我通常不吃早餐,因為哪怕只是半片奶油吐司,都會引起不尋常的飢餓感,而且吃太多早餐肯定是一天不好的開始。不過我倒是完全不排斥吃些午前茶點。我會吃的午前茶點種類繁多,有時是橘子,有時是冰鎮波特酒和葡萄乾蛋糕,這時是最適合吃它們的時間。

橘子的饗宴並不會減低我的午餐胃口,我今天的午餐是煎魚餅(配著辣乎乎的印度泡菜吃)和一客由紅蘿蔔刨絲、白蘿蔔、水田芥和豆芽組成的沙拉(有一段時間,我吃什麼都加紅蘿蔔刨絲,但現在已恢復正常)。甜點是櫻桃蛋糕和冰淇淋。我對冰淇淋的觀感一向是好壞參半,直到發現一個道理後才改觀;吃冰淇淋應該配蛋糕或水果餡餅吃,千萬別單獨配水果吃。單獨吃冰淇淋當然是沒有意義的,哪怕是放了堅果或其他垃圾。我這裡說的「冰淇淋」是指香草冰淇淋。「加味」的冰淇淋就像「加味」的酸奶一樣,會讓純粹主義者倒盡胃口。因為沒有冰箱,讓我對食物的浪費降到最低。我那個沒冰箱的媽媽從來不會浪費一粒麵包屑。任何當天吃不完的東西都得準備為第二天而戰。我們一家人有多麼喜愛她的麵包布丁!

我重讀了描寫哈特莉的文字,唯一感動之處就只有我終於能夠開頭這一點。迄今寫出來的部分,只能算影子般的貢品;如果我能撐下去再多寫一點,情況也許可以有所改善。記憶是多麼奇怪的一件事啊。自從開始寫哈特莉以後,她很多原先深埋在我漆黑擁擠的心靈庫房裡的畫面,都一一跑出來了。其中有她踩著腳踏車的長腿的,有她露在涼鞋外面的腳趾的,有她在平衡木上的柔軟肢體動作的。我感受得到她有力的手在我襯衫外面撫摸,感受得到她摟住我肩膀的感覺。我們對彼此的愛撫總是以最保守的方式進行。我們年輕的心靈儘管火熱,卻願意謹守最純潔無邪的激情。我們願意等。哎喲,哎喲,那是多麼純淨、溫柔、又多麼熾烈的激情啊;這種一個肉體與靈魂對另一個肉體與靈魂的渴慕又是何等絕對,何等神聖!這樣的激情我後來再也沒有遇到過。但重讀我寫下來的故事時,那個可怕的謎又再一次刺痛了我。她是什麼時候起意離開我的?她瞞著我什麼嗎?為什麼會有那樣的事發生?

我花了一下午整理屋子。我把兩個垃圾桶拿到堤道的盡頭,卻一時沒有注意到,收垃圾的人上次來的時候,不小心讓一些垃圾掉到堤道下方,害我不得不爬下去撿起來。之後我清了廚房,把那些大塊的黑色瓦石板洗刷了一遍——這些石板足以當大教堂的建材。之後,相當讓我意外的,竟然有人送罐裝液化氣來(我向漁人商店提過)。我下次一定記得要問他們有沒有賣液化氣發電的冰箱。剩下的冰淇淋都融化了。食物貯存櫃仍舊潮溼。我在小紅室裡生火,把一樓的門全開啟通風。我搬了相當多的木柴到一樓的「裡房」裡,希望木柴會變乾燥。現在屋裡都是燒木柴的煙味,我已經開始習慣了。

雨停了,太陽重新露臉,但天空大部分還是遮蔽在沉重的鉛灰色雲層裡。岩石被太陽照成金色,在一片灰暗的背景中顯得很突出。真是天堂一般,我永遠也不會厭膩這裡的大海和天空。如果我能把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搬到圓堡附近的岩石上,那麼我就可以面對雷文灣寫東西了。趁現在還有陽光,我必須去研究一下我那些岩石小水坑。我覺得自己的觀察力變得更銳利了——最近我注意到其中一個小水坑裡住著一隊快活的小螃蟹,它們身體小小的,活像一顆顆透明的黃葡萄;還有一些長著鬍鬚、看來很兇的小魚,樣子酷似迷你的空棘魚。

我心情已平靜了許多,彷彿我對哈特莉的思念已被房子流通的空氣仁慈地吸走了。這的確是這個新環境適合我的一個明證。(「你會因為寂寞無聊而發瘋。」他們說過!)事實證明,我的直覺是正確的。

我樂於把這一切感受告訴某個人,而這個人大概是莉齊。我曾有的真純和柔情,後來被我收捲起來(與哈特莉一起被收捲起來),被我否定和摧毀掉了。但現在,它們似乎再次伸手可及。難道,事隔多年以後,一個女人的幽魂真的可以開啟我心靈的門窗嗎?

十八世紀英國博物學家、牧師,所著《塞爾伯恩博物志及古蹟》一書為英國第一部有關博物學的名著。

舊時防禦海岸用的軍事設施。

奧古斯丁為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與哲學家。

一種多刺的常綠灌木。

開伯爾山口是阿富汗與巴基斯坦之間最重要的一個山口。

俚語,指服迷幻藥後產生的恐怖幻覺。

把化開的威爾士起司澆在烤過的麵包片上。

指位於斯特拉特福的莎士比亞紀念劇院。

指布幕前的舞臺。

普洛斯帕羅是莎劇《暴風雨》的角色,愛麗兒是被其驅使的精靈。

佩裡是佩裡格林的暱稱。

「五噚深處」為《暴風雨》中小精靈愛麗兒向斐迪南王子通告其父已死於海難時所唱的歌,其詞曰:「五噚深處,躺著你父親的屍骨……」。

凱魯碧諾是劇中伯爵府的童僕。

法文的dangereuxvoisinage一語原指表哥與表妹因接觸機會多易生情愫,故而「危險」。

語出古希臘哲學家泰勒斯。

指沒有電,所以不能用榨汁機。

北愛爾蘭首府。

易卜生名劇的女主角。

倫敦中區的一條街,以劇院多而著名。

法國諺語。

語出英國哲學家休謨。

阿拉法是希臘字母的第一個,俄梅嘎是最後一個。這是仿《聖經》的口吻,表示哈特莉是他的一切。

指初戀情人與唯一真愛之間的必然性。

法國諺語。

聖歌歌詞。

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畫家。

但丁終生思慕的女人,他把她寫入《神曲》裡。

英國人十一點左右用的茶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