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

五月和藹的陽光讓我寫作時面對的這片大海顯得亮炯炯但不是金光四射。潮汐已經平復,海水靜靜依偎在陸地上,幾乎不起一絲漣漪或泡沫。近地平線的海面是一片豐豔的紫色,點綴著等距的翠綠線條。地平線處的海水則是靛青色。近岸的海水(從我的位置看過去,像是被框在一些肉瘤般隆起的黃色岩石中)淡綠而清冽,倒影的陽光較少,但不是透明的,只是半透明——這裡是北方,即使燦爛的陽光也無法穿透海水錶面。在岩石被海水輕拍過的地方,留有薄薄一層七彩的肌理。靛青色的地平線上方,天空非常蒼白,像被鉛筆畫上了淡淡的銀線。近頂部的天空逐漸轉藍,予人一種正在振動的感覺。但整個天空看起來冷冰冰的,就連太陽看起來也是冷冰冰的。

上述的文字,是我打算用來作為回憶錄的第一段。寫作當時,我剛經歷了一件極不尋常也極恐怖的事。雖然事情發生距今已有一段時間,而我也找到一個可能的解釋(雖然並非完全有說服力),但心情仍未平復到足以把事情的經過寫下來。也許,再過一段時間,等我心情更平復些,頭腦更清晰些,我就能那樣做了。

我說要寫一本回憶錄。但我現在寫的這東西,最後真的會是一本回憶錄嗎?時間自會分曉。就目前來說,這本寫了才一頁的東西,給人的感覺更像是日記而不是回憶錄。那麼,就讓它是一本日記好了。我真後悔沒有早早開始寫日記,要是早那樣做,那將會是一部何等不平凡的記錄啊!但現在,我生命中發生的大事都已過去,唯一留待我去做的只是「在靜思中憶往」。我想寫回憶錄,是為了懺悔非常自我中心的一生嗎?不全然,但也相去不遠。我當然不會告訴劇院界的紳士淑女這件事,因為他們聽了一定會笑破肚皮。

劇院無疑是一個可以讓人明白人生榮耀何其短暫的地方:唉,所有的金碧輝煌,不過都是註定會消逝的滑稽劇罷了!如今,我誓言要棄絕魔法,成為一個隱者,除了學習怎樣成為善良的人以外,什麼都不幹。人生的最後階段本來就應該是一個沉思的階段。我會遺憾沒有讓這個階段更早展開嗎?

我必須寫作,這是相當清楚明白的,但是以一種相當不同於我以往的風格來寫。我以前寫的東西,都不是認真寫的,而且是蓄意如此。但這一次,我是為了傳承永久而寫,我寫的這個東西,也不由自已地希望可以長存下去。對,我是把這本小書擬人化了,這是因為,它的生命雖然是我賦予的,但卻似乎已產生出自己的意志。它希望活著,希望可以一直活下去。

我曾考慮寫成一部札記,但不是為了記錄即將發生的大事(不會再有這樣的大事了),而是記錄我的思想和日常觀察:也就是記錄「我的哲學」,一部以描述天氣與其他自然現象為底本的沉思錄。我仍覺得這是個好主意。大海。單用文字摹描,就可以寫出一整本書來。我當然也樂於寫一些有關四周環境(動物樣態與植物樣態)的紮實敘述。儘管我不是當塞爾伯恩的懷特的料,但如果能堅持寫下去,這樣的東西應該會相當有趣。此刻,從面海的窗戶,我看見三種不同的海鷗、一些燕子、一隻鸕鷀和無數在花朵間翩翩起舞的蝴蝶。那些花朵,都奇蹟似的生長在岸邊的黃色岩石上。

我決定不特別講究文筆的優美,因為那隻會搞砸我的計劃,而且讓我看起來像個笨蛋。

北海啊北海,你才是真正的大海,你清澈慈惠,是發臭混濁的地中海所無法比擬的!

他們說這裡有海豹,但我迄今還沒看到過一隻。

當然,硬要把「回憶錄」和「日記」或「哲學札記」區分開來是沒有必要的。讀者諸君,在向你們娓娓道來的時候,我大可以同時告訴你們我過去的生活與我的「世界觀」。有何不可呢?這些都可以在我反省的過程中自然流淌出來。在沒有焦慮的情況下(我真的把所有焦慮都拋諸腦後了嗎?),我將會發現最適合自己的「文體形式」。不管怎樣,為什麼現在就要倉促決定呢?稍後,如果我高興,我大可以把這些隨筆視為草稿,再加工為更詳盡連貫的敘述。天知道當我開始憶往時,我的敘述會不會變得相當有趣呢?

懺悔自我中心的人生:自傳會不會是最好的方法呢?但既然不是哲學家,我唯一能反省的方法,就是透過反省自己在這個世界的歷險來反省世界。而我也覺得,思考自己是誰的適當時刻終於到了。這聽起來很奇怪,因為我既然一向被大眾媒體稱作「暴君」、「韃靼人」或「飢渴權力的怪獸」,又怎麼會從未思考過自己是誰?但真的是這樣,我是個身份認同感非常模糊的人。

一直到最近,我才開始覺得有必要寫一些同時具有個人性與反省性的東西。在那些隨性塗寫的日子,我一直認為,這輩子我唯一會出版的書大概只是一本食譜!

也許我可以開始自我介紹了——我忽然想到,最需要向大家自我介紹的人,就是我自己。寫自傳是多麼奇怪的一回事。如果我寫的這些東西在不久的將來付梓,那麼讀到的人一定會覺得我根本沒有自我介紹的必要。一個血肉之軀的名聲可以持續多久呢?我擁有的那一類名聲不會維持很久,儘管已經夠久了。沒錯,沒錯,我是查爾斯·阿羅比,當我在寫這些文字時,已年過六十。我一無妻兒,二無兄弟姊妹。我一直是那個大名鼎鼎的我,是那個被名聲裝點得閃閃發亮但一戳就破的人。我很久以前就決定,一過六十歲就要從劇院退休。(「你永遠不會退休的,」威爾弗雷德說過,「你做不到的。」)事實上,我對劇院已經厭倦,已經受夠了。這一點是沒有一個熟悉我的人所能預見或想像的——不管是尚在人世的西德尼或佩裡格林或弗裡齊,還是已逝的威爾弗雷德或克麗芒。這不只是符合「急流勇退」真理的明智做法(多少演員和導演是可憐兮兮地賴到噓聲響起才下臺一鞠躬?),也因為我已厭倦劇院的一切。這是一個心靈上的轉變。

「好吧,走吧,但不要幻想可以再回頭。」他們說。謝啦,我根本不想回頭!「如果你停止工作,一個人生活,就會靜悄悄變成瘋子。」(西德尼的高見。)我會變成瘋子?才怪!這是我平生第一次覺得自己完全神志清醒、自由自在和愉悅快樂。

我會離開,並不是因為我開始像某些人那樣,變得對劇院「深惡痛絕」(我媽媽就是這樣的人,而且終其一生如此)。我只知道,如果繼續待下去,自己就會從靈性上凋萎,就會失去某件一直耐心陪我走過人生的東西。這東西不但與我的工作無關,反倒是與之徹底分離。如果我再不在意,它就會離我而去。我聽詹姆斯說過,有些人死前會躲到洞穴裡去等死。唔,這樣的話,這裡就是我的洞穴。我也把那珍貴的東西帶來了,準備要開啟它,就像是要開啟一件包著的驅邪物一樣。這番話聽起來多麼堂皇和自負!但我得坦承,我也不太瞭解自己在說什麼。好沉重的反省,且讓我們中斷一下吧。

上述的沉思是寫於一連串空閒孤獨的美妙日子裡的。我記得,這樣的日子是我以前一直夢寐以求但又太不相信自己有朝一日會得到的。

我又開始游泳,卻仍找不到最適當的地點。今天早上,我直接從最接近我房子的岩石處跳下水。那些岩石幾乎是垂直插入水裡,不過上面有很多的裂隙和巖突,足以形成一道不牢靠的樓梯,讓我爬上岸。我稱這片岩石為我的「小懸崖」,儘管它在低潮時離海平面也不過二十英尺。水當然很冷,但幾秒鐘後,水就像在我身上裹了一張溫暖銀亮的皮膚,讓我覺得自己是個長了鱗的男性人魚。我的血液因冷水的刺激而洶湧澎湃,為我注入了新的力量。對,大海才是我的原鄉。一想到自己是十四歲那年才頭一次看見大海,我就覺得怪之又怪。

我是個善泅而無畏的泳者,不害怕洶湧的水流。今天的海水很溫和,與我習慣像海豚一樣嬉戲其中的那些大洋完全不同。但我卻遇到一個幾乎是技術性的難題。儘管水流溫和,可是我發現自己幾乎爬不回岩石上面去。「小懸崖」有點太陡,它上面的巖突也太窄了。溫和的細浪不斷逗弄著我,一下把我推向巖壁,一下又把我扯開。我的手指拼命想勾住一處裂隙,卻一而再、再而三被拉開。後來因為覺得累了,我試圖繞到別處登岸,但發現困難有增無減:其他位置的岩石雖然沒那麼陡,但卻更光滑,要不就是長著滑不溜丟的野草,我根本攀不住。最後,我還是回到原處,奮力再試,這一次成功了,手指腳趾並用,爬上了一片岩突,用跪行的方式側著往上爬。等我到達巖頂,躺在太陽下面喘氣時,才發現手和膝蓋都在流血。

自搬來此地以後,我就一直享受裸泳之樂。這一帶都是岩石海岸,無法吸引遊人,感謝主。沒有一個地方可以看得見討人厭的沙子。我聽說這一帶被稱為醜陋的海岸。但願人們長此下去都是這樣認為。這裡的岩石向著前後兩個方向不斷延伸,但樣子並不優美。它們是黃褐色的,佈滿結晶似的微粒,成堆笨拙而不規則地疊著。在海潮線下面的巖壁上,叢生著晶瑩發亮的深褐色海草,散發出難聞的味道。但在海潮線的上方和一些隱蔽的角落,這些岩石卻可以提供攀爬者許多隱秘的樂趣。那兒有很多v字形的溝壑,自成一個個小水坑,要不就是有著各種形狀漂亮的石頭岩屑堆。再來還有各種不知是用什麼方法生根於岩石縫裡的花朵:粉紅色的海石竹、紫紅色的錦葵、迤邐的白色剪秋蘿,還有一種葉子像捲心菜的藍綠色花朵,以及一種類似虎耳草的小東西,它的花葉小得幾乎肉眼看不見。我得找出放大鏡,好好研究一番。

這裡海岸線的一個特色就是海水有時會在岩石上衝蝕出一些洞孔。這些洞孔夠不上洞穴的規模,但在游泳者的眼中卻十分壯觀,也帶點邪惡陰森。在我的房子附近某處,大海甚至把岩石沖蝕成一座拱橋的形狀,其下方是一個四壁光滑的深洞窟,海浪怒吼不絕。站在「橋」上,看著翻騰的海浪在密閉的巖窟裡湧進湧出,帶給我莫名的樂趣。

自從寫下上面的文字以後,又過了一天。天氣仍然是幾乎完美無瑕。自搬來此地後,我未曾收到信,這有點怪。我的前秘書考夫曼小姐相當好心,答應幫我在倫敦先過濾掉談公事的信件。嗯,沒有來信又有什麼大不了的。除了莉齊以外,我又稀罕知道誰的訊息呢?而莉齊說不定度假去了。

剛剛又在我的圓堡附近的岩石探索了一回。我的圓堡?對,我現在不只是一棟房子和一些岩石的主人了,而且還坐擁一座廢棄的圓堡。它當然只剩下空殼。我很樂意重新整修,在裡面裝一道螺旋形樓梯並加蓋一間居高臨下的工作室,只可惜我沒這個錢。與一般人對我的認定相反,我不是有錢人,買這棟臨海的房子花去我大部分積蓄。不過我倒是有一筆豐厚的年金可以養老,這是拜克麗芒多年前的投資眼光所賜。我非把這錢存起來不可。在圓堡附近,我發現一個很有考古文物味道的設施,而這也證明我不是唯一覺得在這片大海游泳不易上岸的人。在圓堡下方的一個秘密入口處(如果不是站在其正上方是看不見的),有一道直接在巖壁上鑿出來、一直延伸到海面的階梯,旁邊裝著鐵欄杆扶手。可惜鐵欄杆扶手的下半截斷掉了,階梯變成無用之物:因為除非是漲潮,否則想從沒有欄杆扶手的溼漉漉的梯級上岸是不可能。海浪會把走在上面的人打下水。我那愛開玩笑的大海可是很有力量和很堅持的啊!儘管如此,我卻獲得了靈感。我必須想辦法把鐵欄杆扶手加長;我又想到,如果能在「小懸崖」的巖壁上釘入一些鐵支柱,那不管是漲潮還是低潮,我都可以輕易從那裡上岸。我得到村子問問有沒有工人可以來做。

我在漲潮時從圓堡的階梯下水游泳,泳畢赤裸裸躺在塔邊的草地上,感到極端放鬆和快樂。這圓堡稍為令人遺憾的是這裡偶爾會吸引遊人,但我又厭惡豎起「私人產業,外人勿入」的告示牌。如果屋後那片草地不算的話,圓堡旁邊的這片小草坪就是我唯一擁有的草坪了。這裡的草非常短(無疑是飽受海風折騰的結果),葉片張開成小小的圓形,讓人感受到它們近於仙人掌的強韌生命力。粉紅色和白色的纈草長在圓堡基部四周。在靠陸地一邊的岩石各處,有一種百里香樣子的紫花與草交雜生長。我用放大鏡仔細研究了這種紫花和那種虎耳草般的小花。十歲那一年,我曾希望長大後成為植物學家。我爸爸熱愛植物(儘管他這方面知識不多),我們也一起看了很多花花草草。我很好奇,如果不是迷上舞臺,我這輩子會是從事哪一行。

回程途中,我探視了我的各個小水坑。這些水坑包含何等大量漂亮而奇怪的生命啊!如果想成為這地區的吉伯特·懷特,我得買些相關的書來看。我也撿起好些漂亮的石頭,帶回我家的草坪。這些橢圓形的石頭質地光滑,握在手裡很舒服。其中一顆現在就擺在我寫東西的案頭,它是粉紅色的,帶著斑點,有複雜精緻的白線條圍繞。爸爸一定會喜歡這地方——我迄今還思念著他。

我已經吃過午飯,可以來描寫這房子是什麼樣子了。我今天吃的是鯷魚醬塗奶油吐司、茄汁烤豆和蔬菜鍋,後者的材料包括了菜豆、芹菜、番茄、檸檬汁和橄欖油(好的橄欖油不可或缺,我從倫敦帶了一批橄欖油過來)。如果有青椒,我的蔬菜鍋會更生色,只可惜村子裡的雜貨店沒賣青椒(從我家到村子要走約兩英里怡人的路。因為店家不願意送貨到「什魯夫末端」這麼遠的地方,所以包括牛奶在內的一切我都得自己提回來)。甜點是香蕉,蘸著鮮奶油和砂糖吃(香蕉應該切成段吃,千萬不可壓成泥,鮮奶油不可蘸太多)。再來我還吃了淡餅乾,塗上紐西蘭奶油和文斯利代爾起司的。我當然是從來不碰外國起司。我們英國的起司是世界最好的。用餐時我喝掉了近一瓶的麝香乾白,那是從我那個小型「酒窖」裡取出來的。我慢嚥細嚼(吃飯就應該是慢嚥細嚼,快快煮,慢慢吃),並且因為用不著談話和閱讀而可以專心進食(謝天謝地)。事實上,吃飯是那麼愉快的一件事,人吃飯時甚至應該壓抑思想。當然,閱讀和思想都很重要,但飲食也同樣重要。我們生而為一種需要吃東西的動物,是何其幸運啊!每一餐都應該視為一大享受,我們也應該對每個新的一天心存感激,因為每天都會帶來飢餓感這種寶貴的禮物。

我納悶自己是不是總有一天會把《查爾斯·阿羅比四分鐘食譜》寫出來。「四分鐘」指的當然是費心準備食物的時間,而不是指不需要盯著看的烹煮時間。我看過很多所謂的「快速」食譜,但那常常都是騙人的,上面說的「十五分鐘」事實是指三十分鐘,而且還會有諸如「攪打個稀麵糊」這一類指示。換成是我的食譜,讀者將不需要攪打什麼稀麵糊,甚至不需要懂得什麼叫攪打稀麵糊。我鎖定的讀者是單純的老實人,但他們在我的調教下也將成為享樂主義者。在飲食和很多其他事情上(不是全部),愈單純的快樂就愈上乘,這是任何睿智的自戀者都知道的道理。西德尼有一次想教我怎樣品嚐高檔葡萄酒,卻被我嗤之以鼻回絕。西德尼厭惡一般的葡萄酒,而且除非能夠喝到酒瓶上印有年份的昂貴貨色,否則就愀然不樂。可是有什麼必要得輕率破壞我們對平價酒的味蕾呢?(這當然並不表示我認為那些味道像香蕉的葡萄酒是值得喝的。)快樂生活的一個要訣就在於透過連續不斷的小樂趣獲得大滿足,如果我們從不昂貴且容易買到的葡萄酒中就能獲得滿足,又何樂不為呢?戲劇界的生活讓人無法專心飲食,所以過去我常常無法慢嚥細嚼。但我卻學會了怎樣快速烹飪。當然,我使用的方法(例如我用開罐器的方式)也許會讓一些蠢材感到憤慨,而很多人在敦促我出版食譜時(主要是那些女孩:珍妮、多莉絲、羅斯瑪麗、莉齊),又不無討好和調侃的意味。你的名字一定會讓食譜大賣,他們說。麗塔·吉本斯有一次說:「查爾斯做的不過都是些野餐小點。」對,是野餐小點,但卻是好吃,甚至是了不起的野餐小點。該補充的是,被我宴請的客人當然是有桌椅可坐,不會得把盤子放在大腿上,而且一定有正式的餐巾可用,絕不會是紙餐巾。

飲食是一個深邃的課題,而且從未有一個作者在這個課題上撒過謊。我蠻好奇自己的烹飪智商是從何而來。童年的節儉訓練讓我對浪費食物的行為感到髮指。我喜歡家常飯菜喜歡得不得了。我媽媽是個「平凡的好廚師」,但對簡易缺乏認識,而在我看來,簡易正是飲食之美的靈魂。我猜我的啟蒙就像聖奧古斯丁一樣,是來自對於過度的厭惡。年紀輕輕當上導演以後,我開始愚蠢隨俗地認為,招待客人就應該是在知名的高階餐館。但我逐漸覺悟到,在公眾場所大吃大喝昂貴的食物,不只是不道德、不健康和沒品味,而且還是不怡人。後來,凡是招待客人,我都只提供大家家常飯菜之樂。還有什麼比新鮮熱燙的奶油吐司(不管有沒有塗煙燻鮭魚醬)更美味呢?還有什麼比簡單的水煮洋蔥配著一點鹹牛肉吃更怡人呢?用紅糖和鮮奶油煮的麥粥,足堪充當國王的御膳。但在當時,一些人因為品味已被徹底摧毀,所以就認為我睿智的享樂主義只是一種個人怪癖,一種花招。(有位記者稱其為《楊柳風》食物。)有些被我宴請的人甚至覺得受到冒犯。

不過,真正讓我看穿「高階料理」虛偽神話的,與其說是高階餐館,不如說是家庭晚宴。長久以來我都企圖說服朋友(但總是徒勞),請客不必做大菜。單是浪費那個時間就很荒謬——雖然我承認,有些不幸的婦女除了烹飪之外無事可做。人們還有一種錯覺,以為複雜的菜餚比簡單的菜餚更有「創意」。得首先宣告,我並非野蠻人。法國的鄉村料理真的非常棒(那片蒙福的土地現在偶爾還可以找到這種料理),但它的棒,卻是以一個傳統和一種本能為前提。裝腔作勢的英國女主人不但把繁複和儀式誤認作美德,還常把她們虛妄的烹飪藝術用在那些不懂享受食物的人身上。就以我戲劇界的朋友來說,他們大部分都是事多心煩的人,所以受邀參加家庭晚宴時往往食不知味,有時甚至連擺在他們面前的是什麼菜餚也不知道。既然如此,我們有必要花一整天為這樣的人做菜嗎?一個認真的食者也會是一個適度的飲者。晚宴上強迫性的談話也會將食物的滋味破壞無遺。只有夠幸運,你才會因為左右鄰座談得起勁,讓你免去交談的義務,專心吃飯。不,我從來都不是「正式」場合的朋友,這些場合,往往只是虛榮心和想炫耀身份地位的心理的產物,並非真正好客心態的流露。「高階料理」甚至是好客心態的敵人,因為那些沒有能力或意願去做「高階料理」的人,往往因為擔心怠慢客人而不敢請客。吃東西最好與一群不用講究社會規範的好朋友同吃,自己一個人吃當然也一樣好。我痛恨家庭晚宴的虛假性,因為那裡儘管有許多親密的假象(如許多親吻等),卻是一點也不親密的地方。

談太多題外話了,描寫房子的事看來只好改天再說。也許這裡值得補充的是(也許現在已是不言自明),我不是素食者。我肉吃得很少,而且對「牛排館肉食動物」的吃相感到膽戰心驚。不過,有若干肉類專案(像鯷魚醬、肝臟、香腸、魚類等)在我的膳食裡佔有策略性的位置,少了這些,我會深感遺憾。你可以說,在這一點上,享樂主義戰勝了倔強的道德感。也許我應該放棄吃肉,但就目前來說,雖然已經有了那麼多吃肉對身體不好的論證,我還是不太相信自己早晚會茹素。

現在可以來介紹這棟房子。它的名字是「什魯夫末端」。「末端」?對,因為它位於一個小岬角邊,而且就直接蓋在岩石上。幹這事的瘋子是誰?房子的落成日期可能是十九世紀。但「什魯夫」三個字又是何指?我問過兩個我在本地的資訊來源(一個是雜貨店老闆娘,一個是酒吧老闆),他們都說「什魯夫」是指「黑色」,至於為什麼,他們說不上來。(「什魯夫」[shruff]是德文「黑色」[schware]的變體嗎?怎麼看都不像。)我至今對這房子的歷史一無所知。我從未見過房子的上一任主人,只聽說是位老太太,名叫喬裡太太。屋價並不便宜,而且我還被迫把屋裡那些不值錢的傢俱與裝置一併買下來。就屋論屋,「什魯夫末端」顯然有諸多缺點,而我也毫不遲疑向房屋經紀人指出這些缺點。房子溼氣奇重,位置偏僻又暴露。感謝主,這裡有自來水和排水系統(我在美國住過沒這兩樣東西的房子),但沒有電力供應和暖氣裝置。所以我都是用液化氣煮飯。這裡還有一些奇怪的設計,到適當時候我再來介紹。面對我的抱怨,房屋經紀人只微微一笑。他早看穿我愛極了這地方,知道再多的不便對我來說都不算什麼。「它是獨一無二的,先生。」他說。確實如此。

它的位置相當讓人心曠神怡,儘管村子裡的「鄰居」樂於告訴我,在冬天,這裡會很冷還有暴風。他們一點都不知道,我多盼著這些暴風到來,甚至巴不得巨浪打到我的門上呢!但從搬進來到現在(大約幾星期),天氣好得讓人苦惱。昨天,大海平靜無波,光滑如鏡,有一大群藍蒼蠅叢聚海面上,乍看好像是靠海水的表面張力在上面爬行。從二樓面海的窗戶向外看(我此時就面對著這樣的窗戶寫東西),舉目都是大海,除非你刻意往下望,才會看到下方的岩石。但一樓的窗戶卻看不到海,只看得到岸邊的岩石,它們的大小和形狀如同大象,圍繞在房子四周。出後門(開在廚房)是一個有小岩石圍繞的「草坪」,長著帶刺的野草和百里香。這個草坪我會交給大自然來照管。我絕不是園丁的料(這是我擁有過的第一片土地)。草坪邊有一塊石頭,大小和形狀都像張座椅,其後方是一個凹坑。我把蒐集來的石頭放在凹坑裡,又在石頭座椅上放了墊子,以便可以坐在上面欣賞石頭。

出大門走上幾步就是一條兩邊都是陡坡的岩石堤道,看起來像天然的城堡吊橋。過堤道後就是一條美其名為「海岸公路」的小公路。那是一條柏油路,但卻是路中央常常長出草來的那一種,即使是五月,也很少有汽車經過。順帶一提,我這輩子快樂生活的一個秘訣就是從來不學開車。我總不缺渴望開車載我出遊的人(特別是女人),這樣,我又何必養一條母狗來吠我呢?堤道兩邊下面佈滿小岩石(由大自然之手堆成亂七八糟一堆),沒有路可以通到海邊。這下面的景觀比較不那麼吸引人,而且不乏生鏽的鐵罐和破玻璃瓶;早晚我會爬下去清乾淨。在公路的另一邊可以再次看到那種黃色的岩石,有些還極其巨大。不過這邊的黃色岩石上長的是那種鐵絲狀的小草,而岩石間叢生著數不清的火豔的荊豆。另外還看得見相當多瘦弱的倒掛金鐘和濃密的婆婆納,全都開著花。(是大自然還是人種在這裡的?)還有一種相當吸引人的野草,樣子像鼠尾草,但葉子是灰色。過了這片「灌木林」之後是一片荒涼不毛的石南地,長滿金雀花和石南花,還有很多溼滑泥濘的池塘,它們發出惡臭,滿布綠色和微紅的苔蘚。我還沒到這片內陸鄉野探險過。我不是個「健行家」,而且我那個海邊天堂就已經讓我相當滿足。在石南地的上方,是離我房子最近的人類居處——一個名為阿莫尼農莊的地方,距「什魯夫末端」約一英里半。從二樓的前窗,晚上可以看見那邊的燈火。

如果出我家堤道往海岸公路的右邊一直走,會拐進另一個海灣,它不在「什魯夫末端」的視線範圍內,除非你是站在岬角的圓堡上面。這個海灣有一家飯店(離我的房子約三四英里),名字是雷文飯店。我對它是愛恨參半,因為它裝腔作勢的外表會吸引一些遊客前來。海灣本身非常漂亮,岸邊堆著一些相當大的岩石,幾乎是球形的。人們都因為雷文飯店的存在而把海灣稱為「雷文灣」,儘管海灣在本地方言裡另有名字。(好像是「海濱灣」之類的,為什麼這麼叫呢?)如果你出了「什魯夫末端」後往海岸公路的左邊走,會遇到一條窄得出奇的隘道,我私底下給它取了個外號:開伯爾山口。過隘道後就會來到一個非常小的石灘,也是本區唯一的海灘,因為這裡其他的海岸一概都是水很深的巖岸(我當初會被這條海岸線吸引,原因正在此)。過小石灘以後,會碰到一條與海岸公路垂直的步道,沿著步道走,可以到達離海岸稍遠的村子。但如果沿著海岸公路繼續走,就會來到一個非常漂亮的小港口。小港口有一個壯觀而彎曲歪扭的採石場,但現已淤積,完全荒廢。我猜這港口過去應是捕魚船聚集之處,但如今能看到的,只是一些來自更北方的捕魚船:有時,我會看見船隻從我那片相當空蕩的海域駛過。過小港口後是一片長而相當寬的斜坡,是從岩石上鑿出來的。這地點被稱為「女士浴場」,但我從未在那裡看到女士,只偶爾會看到幾個男孩子(本地人幾乎不游泳,似乎認為游泳是瘋子行徑)。事實上,「女士浴場」現在叢生著滑溜的褐色野草和被海水衝上岸的卵石,在這裡下水游泳,不會比其他地方更安全。自此而下,海岸公路變成一條小徑(不幸的是寬得足以讓摩托車行駛),可以深入到荒野地區(我還沒空去探索),在那裡,黃色的岩石被漂亮且相當壯觀的懸崖峭壁取代。柏油路則會轉入內陸,通到村子和更遠的地方。

村子的名字是納羅迪恩(narrowdean)。它的舊拼法nerodene至今還保留在海岸公路一塊漂亮的里程碑上。這個小地方由幾條街、一些石造村舍和蓋在山坡上的一些小別墅組成。村裡有一家雜貨店。我買不到《泰晤士報》,也買不到新電池,替換收音機裡電力耗盡的舊電池,但這件事情並沒有讓我太失望,我也並不因為村子裡完全沒有肉品店而沮喪。倒是有個叫「黑獅」的小酒館。村裡的房舍樣式迷人,以本地產的微黃色石頭蓋成,相當牢固。但村子唯一有特色的建築是一座十八世紀的精緻教堂。我當然不是什麼信徒,但知道這裡有禮拜活動(一個月一次),仍然感到高興。教堂儲存得很好,裡面定時更換鮮花。我有時會聽到遙遠的教堂鐘聲,鐘聲是來自阿莫尼農莊再過去一個與此村同樣小的村子,那邊的鄉村景色更柔和,而且有羊在吃草。納羅迪恩村沒有深院大宅,那最好,我的退休生活計劃裡可不包括與鄉紳貴人應酬這一項!我也很高興知道這裡沒住著什麼「知識分子」,這種危險人物這年頭無所不在。還是回到教堂去吧。這裡擁有一個最迷人的墓園,反映出這個小村子的過去比想像的更顯赫。很多墓碑上都刻有帆船、船錨和鯨魚圖案。這裡過去會是一個捕鯨人的聚落嗎?其中一塊墓碑特別吸引我。碑上刻著一個錨徽,銘文相當簡單:杜啞:一八七九至一九一八。「杜啞」這個名字起初讓我困惑,後來才想通,他一定是個又聾又啞的水手,無法告訴別人自己的姓名。可憐的人兒。

現在再回到「什魯夫末端」。我想,它的正面(面向公路)談不上特別,但卻與其孤獨的坐落點十分不協調。房子是一棟磚造的「雙正面」別墅,一樓裝的是凸窗,屋頂上有兩個屋頂尖端。磚的顏色是深紅色。這樣顏色的房子,在伯明翰的郊區自是毫無特別可言,但在這個荒涼的海岸區,卻相當突兀。屋子的背面是用碎石壘成,相當醜陋,但無疑是一種考慮到海風的設計。一個專家大概可以從還留在屋裡的米黃色窗簾(幾乎每個房間都有),推斷出這房子的落成日期。這些窗簾儲存得相當良好,以繩子系在亮澤的木頭套索釘上,帶有絲流蘇,底部還有蕾絲花邊。當這些窗簾全拉上時,從公路上望向房子,會覺得它格外神秘。如果是在屋裡,從窗簾透進來的黃光會讓我憂愁地憶起童年,這也許是為何它讓我想起祖父位於林肯郡的房子。

一樓兩個裝了凸窗的房間,一個被我用作書房,一箱箱書還放在裡面,沒有拆封;另一個被我用作飯廳,也是我存放葡萄酒的地方。但我的生活重心幾乎全在房子面海的一面,包括了臥室和一個被我充當起居室的房間(都在二樓),以及廚房和旁邊的一個小間(我稱之為「小紅室」)。小紅室裡有一個很好的壁爐、一張高雅的竹桌子和一把竹椅。四面牆壁的下半部鑲有白色的木頭鑲板,上方牆壁漆成番茄色,頗有一番異國風味(整棟房子僅此一見)。廚房裡有一個液化氣爐,地板鋪著我見過最大塊的瓦石板。當然沒有冰箱,對一個嗜魚的人來說,這不能不算是個遺憾。廚房裡還有一個很大的食物貯存櫃,但裡面長滿潮蟲。所有一樓的木製品都容易發潮。我撬起鋪在門廳地上的漆布,鋪上新的,一面鋪一面忐忑不安。地上有一股鹹味。海水可能透過某個秘密通道灌進屋子下面嗎?我買這房子之前應該找人評估一下的,我太迫不及待了。大門上有一個老式的門鈴,拉動一個黃銅把手,就會透過一根長鐵絲,引動設在廚房裡的鈴鐺。

這房子最古怪的設計(我找不到任何合理解釋)是在一樓和二樓各有一間「裡房」。它們位於前房間和後房間之間,我之所以稱之為「裡」,是因為它們都沒有開向室外的窗戶,只靠開向隔壁面海房間(一樓是起居室,二樓是廚房)的窗戶取光。這兩間滑稽的「裡房」極為幽暗,幾乎空無一物,不過一樓的「裡房」有一張凹陷的沙發,二樓的「裡房」有一張小桌子,外加一個引人注目的裝飾性鐵鑄燈座支架(整棟房子僅此一見)。我當然用不到這兩個房間,所以考慮稍後打掉牆壁,擴大起居室和飯廳的空間。房子裡原來就有一些傢俱,我自己帶進來的非常少。(全屋只有一張床,這不打緊,因為我根本不會有訪客!)這種空蕩蕩的感覺很合我味;與詹姆斯不同,我不愛收藏和積聚東西。雖然要花錢買下喬裡太太留下的東西讓我抱怨不已,但我對其中一些已產生感情。特別讓我鍾情的是掛在門廳的一面橢圓形大鏡子。喬裡太太的東西看起來都是「歸屬於」這個地方的,我自己帶來的那些則顯得格格不入。搬離位於班內斯那棟大公寓以前,我賣掉很多東西,剩下來的,大部分都塞到我位於謝潑茲布什的新據點(沒有整理,只鎖上大門)。我害怕再回到那裡。我不明白當初怎麼會另外買一棟小公寓;但我的朋友都說我在倫敦「必須」留一個基地。

我說「我的朋友」,但現在算一算,儘管在戲劇界待了一輩子,但我的朋友何其寥寥。不管戲劇界看來是個多親切友好的地方,但事實上荒涼一片。我最好的朋友都已離我遠去:克麗芒·梅金死了,威爾弗雷德·鄧寧死了,西德尼·阿什移民去了加拿大的斯特拉特福,弗裡齊·艾特爾去了加州發展(相當成功)。剩下來的屈指可數:皮裡、艾爾、馬卡斯、吉伯特,而女孩子剩下的也只有……黃昏了。大海一片金黃,泛著白光點,在一個淡綠天空下機械式地舔拍著海岸。多浩瀚,多虛渺啊,這個我渴望親近了一輩子的無垠空間。

仍然沒有來信。

海水聲今天比較吵,海鷗也在嘶鳴。除了在劇院裡,我從未真正喜歡寂靜。大海顯得焦躁不安,水色深藍,好似戴著白色的羽冠。

為了尋找漂流木,我一路走到小石灘。因為是低潮,我無法從圓堡的階梯下水游泳;除非能在「小懸崖」裝上可供攀扶的東西,我想我也不會從那裡下水,好天氣的時候除外。我今天本來打算在小石灘下水游泳,卻沒有成功。小石子刺痛我的腳,而海浪也不斷把小石子推來推去。放棄努力,回到岸上後,我又冷又恨,根本忘了要帶走蒐集來的一捆漂流木。

我現在已用過午餐,感覺好多了。午餐吃的是小扁豆湯和水煮洋蔥拌契普拉塔香腸,甜點是曬乾的杏子和水果酥餅,配著這兩種東西,我喝了點「薄酒萊」。(吃杏子,新鮮杏子當然是最佳選擇。但如果是曬乾的杏子,應該先浸泡二十四小時再把水瀝乾,那麼配著任何微甜的小甜餅或蛋糕吃都是人間美味。這些甜點和任何杏仁製品都是極佳搭配,也和紅葡萄酒相得益彰。我不是桃子的愛好者,但覺得杏子是水果之王。)

我要擱筆午睡去了。

晚上了。兩盞油燈發著細微的滋滋聲,平靜的乳白光暈灑在我的桌子上。那是喬裡太太留下來的東西之一,原是張極漂亮的桃花心木書桌,但如今桌面上刮痕與汙跡斑斑。這張桌子現在是我的工作桌,被我靠在起居室的窗戶前面。不過工作時我也會用到從「裡房」拿進來的那張小摺疊桌,我把它擺在旁邊,用來放書本或紙張。我關上窗戶,以防蛾子飛進來,它們體型相當巨大,張著米橘兩色的翅膀,先前,它們一直像小直升機一樣不斷飛進來。屋裡共有四盞油燈,都是喬裡太太的東西。這些油燈古色古香,以黃銅鑄成,非常沉重,帶有半透明的玻璃罩子。我是在美國住在弗裡齊的小屋時學會點油燈的。但一樓的兩個煤油暖爐該怎麼使用,對我來說卻是個謎。在天氣變得更冷以前,我得趕緊買一些新的暖爐回來。不過昨晚就已經夠冷了。我曾嘗試在小紅室的壁爐裡用漂流木生火,但煙囪似乎排煙不順,弄得整個房間煙霧瀰漫。

我想,入冬後我應該會住在一樓。我多麼盼著冬天到來啊。對我來說,起居室仍然是一個眺望的地點而非生活的空間。這房間裡有一個大剌剌的壁爐臺,漆成黑色,上面放著很多小鏡子。這東西無疑只是裝飾品,給人的感覺卻像某些古怪教派的祭壇(壁爐臺上的東方植物圖案加添了這種味道)。

今晚在點亮油燈以前,我在黑暗中凝視窗外的月色好一會兒——對一個城居人而言,這種月色總是會引起驚奇與歡樂。外頭岩石所反照的月色是那麼亮,我大可不用點燈,靠著這光就能夠閱讀。不過奇怪的是,我發現自己搬進來以後,一直沒有閱讀的衝動。這是個好徵兆。看來書寫在我的生活裡已取代了閱讀的位置。與此同時,我似乎一直延遲正式自我介紹的時刻(如「我是世紀之交生於某某城」之類)。我還在等待適當的時間和累積足夠的動機去談自己過去的一生。我至今仍羞於表現自己的感情,羞於把自己某些極濃烈的回憶形諸筆墨。不說別的,單是我與克麗芒在一起的那些年月,就夠寫成一本書。

我充分意識到,這房子是靜靜生活在我的四周。它一部分是我已經佔領的,另一些部分則仍倔強地對我保持疏離和幽暗。門廳黑漆漆的,似乎與我風馬牛不相及,唯一的例外是前面提過的那面橢圓形大鏡子(這件漂亮的東西似乎自己會發光)。我一點都不喜歡這裡的樓梯,總覺得有過去的幽靈徘徊其上。從樓梯往上走,走到一半,穿過一道狹窄的分支樓梯,會到達一個大得驚人的浴室(面向公路一邊),裡面另有一扇奇怪的小門,門後是另一道通向閣樓的樓梯。浴室裡原來的一些瓷磚仍保持完好,有天鵝與百合的圖案。浴缸相當大,水垢斑斑,鑲著獅爪形裝飾,還裝有很大的黃銅水龍頭(但這裡沒有熱水器,要這麼大的浴缸何用!我猜,我在樓下雜物間找到的浴盆,印證了這個事實)。沿主樓梯再往上走,會來到二樓樓梯平臺的空間。我稱之為「空間」,是因為那是一個很特別的地方,有一種完全屬於自己的氛圍。站在那裡,會讓人預感有事情即將發生。有時我覺得,自己很久以前曾在夢裡見過這裡。樓梯平臺很大,呈長方形,沒有窗戶,白天靠從開啟的房門射進的光線照亮。在樓梯平臺正對著「裡房」房門的位置上,裝飾著一個櫟木座墩,上面放了一個相當醜的綠色大花瓶。瓶頸甚粗,瓶口呈扇貝形,鼓脹的瓶身佈滿微微凸起的粉紅色玫瑰花圖案。這東西雖然粗俗,但我卻對它產生了感情。在花瓶後方有一個淺壁龕,理應是用來擺雕像的,但現在卻空無一物,遠看就像一道門。接下來就是這樓梯平臺最迷人的設計:一個拱門,上面掛著珠簾子。那簾子和地中海國家商店用來阻隔蒼蠅的簾子沒兩樣。珠子是木頭的,黑黃相間,走過簾子的時候,珠子會發出輕輕的滴答聲。過了拱門之後就是我的寢室和起居室的門。

該睡覺了。在我身後,是那面開向「裡房」的垂直長窗,窗子有幾英尺高。每次站起來,我都會不由自主望向它,望向自己反映在黑色玻璃上的臉,猶如面對一面鏡子。但我從不害怕。我記得,小時候我也是不怕黑的。母親很早就灌輸我一個觀念,怕黑是一種迷信,只有不相信上帝的人會怕黑。但我幾乎用不著上帝的保護,因為對我來說,父母就已足夠是對抗一切可怕事情的屏障。但這不表示我不覺得「什魯夫末端」是「陰森森」的。它就是陰森森的,而此時我也突然想起,住在這裡,是我生平第一次在晚上獨處。不管是住在兒時的家、外省劇院的宿舍、倫敦的公寓、大城市裡的大飯店或出租公寓,我都是猶如住在蜂房裡,受到牆壁外面重重人類的圍繞。即使住在弗裡齊的小屋裡,我也從不孤單。但「什魯夫末端」卻是我生平擁有的第一座獨棟房屋,是我第一次真正居住於孤獨中。這不正是我夢寐以求的嗎?當然,這房子是充滿各種小聲響,即使在無風的晚上,這屋子也會像一座老房子應有的樣子,充滿各種細微吱嘎聲,氣流也會從窗框的縫隙和不密合的門縫穿進來。有時晚上躺在床上,我也會聽到頭上閣樓傳來輕微的腳步聲,或是樓梯平臺的珠簾子發出的細細滴答聲,就像有人鬼鬼祟祟穿過似的。

現在已經夜深,挑這個時間來談那件事也許愚蠢,但它剛剛卻突然鮮明地跳入我的腦子裡。讀者諸君也許奇怪,我一開始不是提到我在海邊遭逢一個「恐怖經驗」嗎?為什麼此後未再談起呢?事實上,現在看來,我已經「忘」了。某種意義下,我也真的忘了,而這一點,似乎可以印證我對此事想到的一個可能解釋。現在讓我來敘述這件事。

事發當時我坐在「小懸崖」上方眺望大海,身旁放著這本筆記本。太陽很耀眼,大海一片寧靜(景色就像我在這筆記本第一段描寫的樣子)。眺望大海前的一段時間,我都是在觀察身旁的一個小水坑,凝神看裡面一條蛀船蟲游泳。那條蛀船蟲是微紅色,身體長得出奇,長著淡淡的剛毛。遊了一陣子之後,它把身體蜷曲成奇怪的形狀,沒入一個洞裡去。我坐直身體,把臉轉向大海,眯著眼睛迎向太陽。然後(不是馬上,而是過了約兩分鐘),隨著眼睛適應了太陽的強光,我看到了一頭怪物從海浪中騰起。

除了這樣說以外我不知該如何形容。在一片完全寧靜空曠的海面,離我大約四分之一英里遠(也許短些),一頭龐然的生物從水中弓起身體,騰到半空。起初它看起來像一條黑色蟒蛇,但繼而一個又長又粗的身體就隨著伸長的脖子出現了。它帶刺的背是拱起的,身上有一片像鰭狀肢的東西,不過那也許是一片鰭。我看不見這生物的全身,但它身體的其餘部分卻攪動水面,激起二三十英尺高的水花。然後,這生物蜷曲起身體,脖子卷繞了兩圈,頭的方向一轉朝下。我可以透過它卷繞的圈圈看見天空。我同時可以異常清晰地看到它的頭:樣子像個長著冠毛的蛇頭,綠色的眼睛,嘴巴張大,露出獠牙和粉紅色的口腔。它的頭和脖子都閃耀著藍色光輝。然後一下子,它身體的卷圈鬆開了,整隻掉到水裡,只剩背部露出水面;再一下子,它的背也沒入水裡,僅餘一個浪濤四濺的大漩渦。

這一驚非同小可,有一段時間我動彈不得。我想要逃跑,生怕那怪物會再次出現,爬上陸地,甚至就爬到我的下方。但我兩條腿卻不聽使喚,心臟也跳得厲害,就算稍微動一動都有昏厥之虞。大海此時已恢復平靜,再沒有什麼異象。最後,我站起來,慢慢走回屋子。我走上樓,在起居室坐了一段時間,好讓呼吸和心跳緩和下來(我不敢坐在平常窗邊的位置,所以就坐到靠「裡房」牆壁的那張小桌前,頭靠在牆上)。半小時後,我才恢復鎮定,寫下在這筆記本的第二段文字。

這期間,我一面顫抖一面努力思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理性的思考讓我慢慢回覆鎮定。什麼事情都是可以解釋的。我想到幾個可能性,同時那種可怕的恐懼也慢慢消退了。其中一個可能就是我看到的「只不過」是我想像出來的。但想像出來的東西不可能這麼清晰分明和這麼駭人。那是要命的嚇人。我是一個適度的飲者,而且肯定不是神經過敏型的人。另一個可能是,我看到的「只不過」是一頭科學家迄今不曉得的怪獸。對,這不無可能,但也僅止於可能。又會不會,我看到的只是一條巨大無比的鰻魚?會有這麼巨大的鰻魚嗎?鰻魚有可能從海里騰起,把身體卷繞幾圈,在空中停留一段時間嗎?我不能想像那東西會是一條鰻魚,不可能。那東西有一個厚實的身體,我清清楚楚看到它有一個背部。

那怪物離我多遠呢?它騰起時,離海面又有多高呢?進一步思考後,我就對自己的第一印象沒那麼有把握了。只不過,我仍然肯定自己絕對是看到了不可思議的東西,而不是什麼錯覺,例如把一大團漂浮的海草或木頭誤看成大海怪之類。我思考另一個可能性。記得在看見那大海怪以前,我曾經觀察小水坑裡的小海怪一陣子,就是那條微紅帶剛毛的蛀船蟲。它身長雖然只有五六英寸,但在狹小的小水坑裡卻顯得相當巨大。會不會是因為某種光學的機制,讓我把殘留在視網膜上的蛀船蟲影像投射到大海去呢?這是個有趣的假設,卻完全沒有說服力,因為那紅色的蛀船蟲和那藍黑色的海怪除了都能把身體蜷曲起來以外,別無相似之處。另外,我也從未聽說過有這種視網膜的「電影製作術」。至今,那海怪留在我記憶裡的影像仍然清晰分明,但奇怪的是,對於它距離我有多遠,我卻愈來愈感到模糊。

截至目前,我想到一個最有可能的解釋,是以下這個,雖然寫下來會讓我有一點羞愧。我不是酒鬼,也不是嗑藥一族。我極少喝烈酒,在美國時偶爾吸吸大麻,就這麼多。然而,很多年前在一個場合,我竟然白痴地吃了一顆迷幻藥(這樣做是為了取悅一個女人)。結果我經歷了所謂的「壞旅行」。那真是非常壞的一趟旅行。這裡我也不打算把自己經歷的那個可怕且相當丟人的幻覺描寫出來(我只會說一點:那是跟腸臟有關)。事實上,那也是極難用筆墨形容。那在道德上和靈性上都可怕之極,就像是一個人骯髒的內臟翻了出來,成為全宇宙;就像是一個籠罩一切的黑色惡靈正在急速成形,而你又無路可逃。我還記得,「伴隨」著畫面呈現在我腦海裡的是「逃不掉的」這幾個字。事實上,那幻覺是個極度清晰分明的視覺影像,並且就在我回憶這一剎那重現在我眼前。但我不打算寫下來。當然,自此我再也沒有吃過迷幻藥。我也沒感受到什麼後遺症,之後很快,我就把一切忘了,感覺就像忘掉做過的一個夢一樣。儘管我已忘了,但我會「看到」一頭海怪,是不是可以歸咎於多年前我愚蠢地吃下那顆要命的東西呢?

無疑,那條從水中騰起的海怪和我吃迷幻藥後看到的幻覺是毫無相似之處,但兩者帶給我的驚駭感卻很相似。另外,我遺忘的速度也相似。我聽說,恐怖幻覺是會復發:所以說,讀者諸君,自己小心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必須承認,就目前來說,這個解釋最有力之處都只因為其他的解釋全無說服力。

我的心又噗噗跳起來。我必須去睡了。也許應該留待明天早上再寫下這段記憶。我得吃顆安眠藥。

離寫下上述文字已過兩天。自從寫下看到海怪的事情以後,我一直睡得很好,但我還是認為我提出的最後一個解釋是正確的。不管怎樣,它都已經杳無訊息,我的恐懼也平復了。也許把事情寫下來對我是有幫助。我也認定,從閣樓傳來的「腳步聲」只是老鼠的走動聲。又一個豔陽天。仍然沒有信。

我在小石灘遊了一回。海水相當平靜,但要從小石灘上岸還是困難得惱人。除了得爬上一片有點陡又滑腳的石子坡以外,海浪也不斷從後面淹向我。我喝了幾口水,腳也割傷了。我找到先前遺棄的那捆漂流木,抱回家裡。我覺得冷颼颼的,但又懶得去搬那個浴盆(看來是鐵鑄的)。也不值得費勁一桶桶把熱水提到浴室。

我剛想到一個主意:如果把繩子系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那麼即使在惡劣的天氣,我一樣可以使用那些梯級上岸;另外,如果能夠在我的「小懸崖」找到一個繫繩處,在那裡系一條繩子,同樣可以讓我輕易上岸。我下次一定要記得到村子的雜貨店看看有沒有繩子賣。我還得找找看哪裡有賣罐裝液化氣的。

我爸爸的父親是林肯郡的一名蔬菜農場主人。(我終於坦然開始寫我的自傳了,而這是多麼棒的一句開頭!我就知道,只要願意等,一定可以寫出很棒的開頭。)他住在一棟名為「薩克頓」的房子裡。我以前總覺得,擁有一棟有名字的房子是很有面子的事。我不知道我外公是從事哪一行的,他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但我想應該就像爸爸那樣,是「坐辦公室」的。對,爸爸是個文員,儘管在家裡我們從來不用「文員」兩個字。我祖父有兩個兒子:亞當和阿貝爾。我從不認為祖父是個有藝術想像力的人,但他為兩個兒子所取的名字卻帶有一點詩的味道。我很早就看出來,我叔叔(阿貝爾)要比我爸爸(亞當)受寵愛和幸運。一個小孩子是怎樣看出這種事的呢,又或者說,這對一個小孩來說為什麼是那麼顯而易見的呢?說不定,小孩子就像狗一樣,是可以讀懂一些大人讀不懂的符號。我知道爸爸(他比阿貝爾略長)曾經歷過不幸的失敗,儘管當時我還不知道何謂「失敗」,對金錢、地位、權力、名聲這些事情還一無所知——這些東西后來以千萬種形式牽引我的一生,直到現在才不再糾纏我(我相信是如此)。當然,當我說我親愛的爸爸是「失敗者」時,只是以粗糙的世俗定義來說。事實上,他是個睿智的善良人,有著一顆赤子之心。

我的外公外婆住在卡萊爾,對於他們我幾乎一無所知。我媽媽兩個姊妹也住在卡萊爾。外婆死得很早,在我對「薩克頓」的記憶裡,她是出現在一張照片裡的。我不喜歡也怕外公,他留在我記憶裡的唯一印象,只是一雙威靈頓長統靴和洪亮的嗓子。亞當與阿貝爾,就像雙子神一樣主宰著我兒時的世界。媽媽是一股獨立的力量。然後當然還有我的堂弟詹姆斯,他和我一樣都是獨子。

爸爸與叔叔後來走上不同的路。爸爸漂流到沃裡克郡,任職於「地方政府」。漂流。對,在我的想像裡,爸爸就是坐著一艘木筏漂流的。阿貝爾叔叔則成了林肯郡的名律師,住在郊區一棟名叫「拉姆斯登」的房子裡——另一棟有名有姓的傑出房子。「拉姆斯登」比「薩克頓」更大。我至今仍會在夢中看到這兩棟房子。後來阿貝爾叔叔搬到倫敦,但仍然把「拉姆斯登」留為所謂的「度假別墅」。他娶了一個富有漂亮的美國女孩,名字叫愛絲蒂爾。我記得媽媽提到她都會稱之為「女繼承人」。媽媽婚前是一個農莊的秘書,名叫瑪麗安。她是個嚴謹的福音派教徒。爸爸和我當然也是基督徒,阿貝爾叔叔也是,至少直到愛絲蒂爾嬸嬸把他帶入光明燦爛的世界以前一直如此。我無法把媽媽想像成在沃裡克郡綠蔭小徑散步的瑪麗安小姐。在我最早的記憶裡,她的臉都是充滿焦慮的。但她是個強者。我與爸爸互相愛著和順服著彼此,也偷偷互相安慰著彼此。不,應該說我們一家三口都愛著和安慰著彼此。我們是孤單而笨拙地相守在一起的一家人。

今早我在廚房真的嚇傻了:一隻又大又肥的古怪蜘蛛從食物貯存櫃中爬了出來。定過神後我發現那只是只最迷人的蟾蜍。我輕易把它抓住,帶著它走過灌木林,到岩石再過去那片苔蘚遍佈的池塘區。這種毫無自衛能力的溫文動物是如何存活下來呢?它走開後,我閒晃一陣子,觀賞紅色的簇狀苔蘚和各種花朵,有一種是馬尾巴花,這種花我年輕時就已知道名字。還有一種會捕蠅的古怪黃色花朵。歐石南叢生在通向阿莫尼農莊那片較高的高地上。房屋經紀人告訴我,這一帶有蘭花,但我沒見過。也許就像海豹,只是個傳說。

稍後我到村子買了些冷凍鮭魚條(等於窮人家的煙燻鮭魚)。在這裡想買到鮮魚當然不可能,這一點,所有的村民都曾自豪地告訴過我。我也打聽過有沒有代洗衣服的地方,但沒有得到確切結論。至今為止,一切衣物都是我自己動手洗,掛在草坪上曬乾。大概我會繼續自己洗衣服,這一類簡單的雜務可以帶給人奇妙的滿足感。我忘了說我在村裡找到第二家商店,是一家五金店之類的商店,位在酒吧後方的一排村舍之間。店名是「漁人商店」,顯然一度是賣各種漁人用具的。今早我才發現,這店也賣煤油和罐裝液化氣。我又買到一些蠟燭、一盞油燈和一捆繩子。帶著這些戰利品,在回家前我先進了「黑獅」一趟。酒吧在我進入時一片鴉雀無聲,但一等我離開,就爆發出一陣沙啞的交談聲;儘管如此,我還是打算每次進村子,都到酒吧裡走走。村民的微微敵意對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拜電視所賜,他們當然都知道我是誰,但還是要痛苦地裝出對我不感興趣的樣子。也許對他們來說,我是「不真實的」,已受到媒體本身的不真實性感染。沒人試圖跟我交朋友,謝天謝地!

我午餐吃的是用沸水迅速解凍的鮭魚條(不過太陽已經把魚解凍得差不多了),加入檸檬汁、油和撒上些許曬乾的香草。鮭魚條無疑要比煙燻鮭魚美味,除非是最好的煙燻鮭魚。我配著鮭魚條吃的是罐頭馬鈴薯(這裡當然買不到新鮮馬鈴薯)。對我來說,馬鈴薯乃是一道美食,而非乏味的家常配菜。接著我又配著甜菜根吃了些威爾士起司麵包。雜貨店裡賣的麵包片談不上好,但烤過和塗上紐西蘭奶油之後,滋味一樣可圈可點。飯後甜點是斯堪的納維亞脆餅乾,這種餅乾種類繁多,據說有瘦身的功效(當然是假的,如果你註定是胖子,那吃任何東西都會讓你變胖。但我從來吃不胖)。現在我既然擁有了一片土地,自是非開闢個香草花園不可。自從成了開悟的美食家之後,怎樣找到充足的新鮮香草,一直困擾著我。但我要把香草花園闢在哪裡呢?我不打算在我那幾片小草坪裡動土,再說它們也太靠海了。但如果我把香草種在公路另一邊的一個秘密地點,又會不會有被農人或動物盜走之虞?我必須把這些事情好好想想;不過這是一種快樂和單純的思考,與思考惱人的往事截然不同!

午餐後,我剪了一段繩子,把一端系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另一端扔到海里,任隨海浪載浮載沉。我在向海的繩端打了個結,讓繩子便於抓牢。但我卻無法在「小懸崖」做同樣的事,理由無他,只因為那裡沒有東西可供繫繩。岩石都太巨大和光滑了,我的繩子又不夠長,無法從屋子一直延伸到大海。我應該買一條更長的繩子,系在廚房的門把或後樓梯的底柱上嗎?然後每個晚上再把整條繩子收到廚房裡?思考這些問題不無趣味。繩子本身就很漂亮,經過輕輕的拋光,聞起來有松香味。我聽說是本地的產品。

我花了一些下午時光躺在我的岩石「拱橋」上(位於房子與圓堡之間),觀看狂怒的海浪湧進下方的深洞窟,自我消滅。看了一陣子,我覺得有點頭暈,就像我隨時都會掉下去似的。這真是最怡人的享受。不過有一件事卻讓我有一點點不樂,今天到雜貨店去的時候,我從店內販賣的一些明信片上得知,我的拱橋和橋下的漩渦乃是本地的知名景點。所幸那些明信片看來都舊舊皺皺,我花了不到一英鎊的錢就全數買下。事實上,「拱橋」本身並沒有太多可觀之處,只不過就是塊大岩石,中間有個窟窿,下面有個大洞窟,如此而已。但願這一點不會吸引太多的遊人。我從明信片上的說明得知,這個深洞窟被稱為「米恩大湯鍋」。我問雜貨店老闆娘米恩是何許人,她的回答是不知道。

遙遠的教堂鐘聲提醒我今天是星期天。今天天空變得多雲。我剛才一直在看雲,然後突然想起,我這輩子從未做過這樣的事,從未只是坐著看雲。兒時,我很害怕做這樣的事,覺得是「浪費時間」。再說媽媽也不會容許我這樣做。寫這個的時候,我是坐在屋後的草坪裡,先前我把一把椅子搬出來,又拿來一些坐墊和小毯子。現在是黃昏了。大坨大坨青石板色的浮雲在有點濁但仍然金光燦爛的天空慢慢移動,雲朵的凸出之處被鍍成較亮的藍色。海平線處鑲著一條閃閃發亮、微帶點鋸齒狀的銀線。海面活潑起伏,披著一片抒情詩般的金棕色,跳動著白光點。空氣和暖。又是一個快樂天。(「你搬到那邊能幹什麼?」他們問我。)

幾乎是偷偷摸摸的,我在心裡極端自鳴得意。

另一天。我決定不在這本子裡記日期,以免連續的沉思感被打斷。我重讀了自傳的開頭部分。好有權威感!我從沒想過自己的童年可以寫得那樣有趣。本來我想寫克麗芒的事。我真希望描述自己的童年嗎?

今天我沒有游泳。下午因為想游泳,我去了圓堡一趟,卻懊惱地發現,綁在鐵欄杆扶手上的繩子不知為何鬆掉,被水沖走了。我一向不擅長打繩結。也許那繩子太粗,不容易綁好。我突然想到,長條的尼龍布可能比繩子更管用。

我感到有點沮喪,但心情又被晚餐重新點燃。我的晚餐:加入一點奶油和幹羅勒的義大利麵(羅勒當然是香草之王)。另一道菜是以蒔蘿慢煮的包心菜。接著是水煮洋蔥,佐以麩皮、香草、豆油、番茄和蛋。另外還有兩片罐頭鹹牛肉(吃肉其實只是我吃蔬菜的藉口)。我喝了一瓶葡萄酒,以追懷那條不中用的繩子。

現在已是深夜,我坐在樓上,旁邊點著一盞舊油燈和那盞新買的油燈。新油燈的光線沒那麼漂亮,卻比較輕便好拿。我決定多買幾盞這種油燈,儘管我相信自己絕對是少不了蠟燭。喬裡太太留給我大約一打的燭臺,談不上漂亮,卻很就手。我把燭臺連同蠟燭和火柴,分別放在屋裡每一個可能需要照明的角落,隨時備用。新油燈的氣味讓我想起弗裡齊。好了,我現在要繼續寫我的自傳了。

我生於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更精確地說,是生於那附近的阿登森林。阿登森林位於樹木茂盛的英格蘭中央,比英格蘭島上的任何地點都離大海更遠。直到十四歲那年,我才第一次目睹大海。當然,我這輩子都是莎士比亞造就的。要不是我家鄰近一家著名的劇院(事實上就是那家),我兒時將不可能看過任何戲劇。我父母從不上劇院,媽媽更是強烈反對別人看戲。我們家太少閒錢去任何地方了,所以我們絕少外出。我第一次上餐館已是畢業之後,進旅館則是更後來的事。遇到假日,我們一家會到「薩克頓」或「拉姆斯登」去,不然就到媽媽當過秘書的農場去玩。如果不是因為莎士比亞,我大概不會進戲劇這一行。學校裡有一個老師是超級莎士比亞迷。這個人也是我人生的造就者。他的名字是麥克道爾。我們常常上劇院,看遍所有莎劇。有時他幫我付戲票錢。我們當然也一起演演莎劇。麥克道爾先生是個戲痴,是個嚮往當演員而未能如願的人。我成了他的得意門生。(我第一次看到海,就是他帶我去的。有一次他帶我和另外幾個男孩到威爾士的海邊玩了一星期。即使是「快樂」也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那段時間,我開心得快瘋了。)媽媽並沒有反對我去看戲,因為她以為那是「課外作業的一部分」。我甚至狡猾地假裝自己並不喜歡看戲,只是為了應付考試不得不然。撒謊的壞小孩。我有如置身於天堂。但爸爸知道是怎麼回事,卻沒有吭聲;我們從未向對方承認一起在欺騙媽媽。

我爸爸是個好學的人,也是我見過最溫柔的人。我所說的溫柔,並不是指靦腆,雖然我猜他真的是生性靦腆。他的溫柔,是一種道德素質上的溫柔。到現在,我還清楚記得他彎腰撿起一隻在紙張上的蜘蛛,小心翼翼放到窗外或是哪個它不會受打擾的屋角的樣子。我是他的同志,他的閱讀同伴,甚至可能是唯一與他深談過的人。我覺得我們是坐在同一條船上,一起進行冒險。我們會同時讀一本書,加以討論。我們一起讀童話故事、冒險故事,稍後一起讀小說、歷史、傳記、詩歌和莎士比亞。我們享受也渴望對方的陪伴。這是真正愛的試金石,比奉獻、仰慕和激情猶有過之。如果你非常非常渴望某人陪伴,就表示你愛這個人。除我以外,沒有其他人知道我爸爸有多麼美善;我懷疑連媽媽也不知道。我當然也愛媽媽,但她卻是有一條最後界線的人,爸爸則沒有任何界線。她相信有一個公正的上帝。也許就是這種信仰支撐她把看起來讓人很失望的生活過下去。

我父母的毛病是——至少我是這樣想——不想到任何地方去。媽媽之所以反對外出,部分原因是那需要花錢,另外則擔心我們會被世俗的聲色迷惑。至於爸爸不想去任何地方,部分是因為媽媽反對,部分是出於靦腆和某種懶惰天性。我這樣寫,可能讓人錯以為他是個愁眉苦臉的人,事實上不是。他懂得簡單生活之樂,懂得怎樣在小樂趣中得到滿足。我知道他對枯燥的辦公室工作盡心盡力,但對家裡的各種雜活卻充滿熱忱。他喜歡看書,主要是看小說和冒險故事;只要不必教我做功課,他都會看書。我記得,後來他病重時,還拿著放大鏡看《金銀島》。他深愛和寶貝著媽媽和我。但他的整個世界僅止於此。他對政治或旅遊或任何種類的娛樂都缺乏興趣,就連文學以外的其他藝術也引不起他的興致。除我以外,他沒有別的朋友。也許值得一提的是他喜歡弟弟阿貝爾,至於多喜歡,我說不上來。他從未毫無保留地喜歡我堂弟詹姆斯,因為他把詹姆斯視為我的勁敵。愛絲蒂爾嬸嬸也讓他覺得自己寒傖。媽媽討厭他們一家三口,但見面時仍會保持舉止得體。

我會進入戲劇界,自然全是因為莎士比亞。即使後來在我當莎劇導演期間認識我的那些人也不明白,仍然不知道這個神從一開始就對我的人生方向有了多重大的影響。我會走戲劇這條路當然還別有動機。我想要逃:逃出我父母枯燥簡單的生活,逃出我家死水般的環境,逃進藝術的騙人戲法和魔法中。我向往斑斕的色彩、動作、特技和聲光。我成為舞臺飛行裝置的專家,也喜歡安排複雜的打鬥場面,而正如劇評人常常批評的,我熱衷於各種近乎幼稚的舞臺特技和戲法。我會吃戲劇這行飯還有一個原因(這是我從一開始就非常自覺的):我想娛樂自己和為爸爸帶來一點娛樂。但我懷疑他有沒有接受我這個觀念,甚至懷疑,他在我後來殷切教育他看戲那段日子有沒有努力接受過。在娛樂自己這一點上,我一輩子都可說相當成功了。至於在說服父母娛樂他們自己這一點上,我就沒那麼成功了。最後,我甚至帶他們到巴黎、威尼斯、雅典旅行。但他們在旅遊途中總是很不自在,盼著回家,儘管我認為他們日後也會因為曾經旅遊過那些地方而覺得滿足。他們真的總是希望守在自己家和守著自家的花園。世界上是有這種人。

我從小就是個聽話文靜乖巧的小孩,但當我決定走戲劇之路以後,就明白有一場硬仗即將開打。我希望打贏這場仗,而且是快快打贏。這兩點我都做到了。十七歲那年,爸爸希望我上大學。媽媽也是這樣希望,雖然一方面又擔心錢的問題。但我卻想去倫敦念戲劇學校(我獲得了一筆獎學金。麥克道爾先生栽培我的力氣沒有白花)。我生平最難過的一件事就是在這個問題上與我敬愛的爸爸相左。但我不能再等了。聽到我的志向以後,媽媽嚇得魂飛魄散。她一直認定劇院是罪惡的溫床(她是對的)。她認為我不會成功,最後只會因為三餐不繼而回家(她鄙夷不能自食其力的人)。但在這一點上,她錯了,因為隨著年月的推移,她不得不對我賺錢的本領佩服有加。劇院從此成了我的家。就連二次大戰期間我也是在演戲中度過,這是因為我在兵役體檢時被發現肺部有一塊黑斑(後來很快就消失),不用入伍。這件事在戰後讓我頗感遺憾。

***

「阿克賴特先生,你在這一帶曾看到過十分巨大的鰻魚嗎?」

直接問句。這是今天早上我在黑獅酒吧裡提出的發問,當時我買了一些蘋果酒。只可惜那些蘋果酒太甜,而我帶來的一小批葡萄酒很快就會飲完。在黑獅酒吧當然買不到葡萄酒,不過英明睿智的雜貨店老闆娘告訴我,雷文飯店買得到「貨真價實的葡萄酒」。

黑獅酒吧的老闆名叫阿克賴特。這個名字讓我有點心神不寧,因為我從前的司機也叫阿克賴特,而他對我的態度有如寇讎。司機與東主的關係有時是可以緊張得讓人納悶的。不過,撇開這一點,「黑獅」的阿克賴特本人就夠讓我心神不寧。他是個大塊頭,留著黑長髮和黑腮胡,樣子就像個維多利亞時代的無賴。他喜歡帶領酒吧裡一票客人開些讓我困窘的玩笑。聽了我的問題後,他開始進行拆解:鰻魚?巨大?十分巨大?這一帶?「你是指在陸地上嗎?」他問。「他是指蠕蟲。」一個客人插嘴說。店裡的客人總是同一批人,我猜想他們是退休的田工。其中當然沒有女人。「我指的是海里的鰻魚。」聽到這個,所有人同時陰沉地搖頭。「你不可能在海面看到它們,它們都是遊在水裡。」有個人說。另一個人補充說:「鰻魚不是好東西。」我的問題至此無疾而終。我走回家,手上拿著出於禮貌買下、無味至極的蘋果酒。

但我至少成功幹了一件事。我把一片粗厚的窗簾布從中間剪開,再將兩塊布結在一起,當成「繩子」綁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靠著這個方法,我在早上的低潮水裡遊了一個很棒的泳,儘管波浪滔滔,泳畢我還是輕輕鬆鬆就回到岸上。午餐:法蘭克福香腸炒蛋,配烤洋蔥和一點大蒜吃。甜點是從雜貨店買回來的糖餡餅,我在上面澆上檸檬汁,再塗上酸乳酪和厚厚的奶油。我喝了幾口蘋果酒,但只覺得愈喝愈生氣。飯後,我用收集來的漂亮石頭為草坪砌邊。我還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不會很可笑。今天是個密雲天,吹著冷颼颼的微風,海面上空泛著一片怪異的咖啡色的光。近黃昏時,天空上演了例行的雲彩秀,大團大團金色帶褐的浮雲就像是聳峙九霄之上的懸崖峭壁。我再次試著在小紅室的壁爐裡用漂流木生火,但煙照樣從煙囪倒湧出來。

我已經打掃和整理過房子一遍。清潔工作竟然可以讓人得到那麼大的滿足感,真是不可思議!(但這種滿足的前提是不是你打掃的東西得屬於自己?大有可能。)我把門廳和樓梯都掃過,也洗刷了廚房裡的大塊瓦石板(非常值得)。我甚至用溼布抹了一遍二樓樓梯平臺那個醜陋的大花瓶,又替那張斑駁的桃花心木書桌上了蠟。我最後清潔的是門廳裡那面橢圓形大鏡子。它大概是屋裡最有價值的東西了(十八世紀之物?)。鏡面已經下斜而且有些黑斑點,但仍然異常明亮和銀閃閃,看起來像是會發光。鏡框的材料是一種暗灰色金屬(是白鑞嗎?),鐫刻著漩渦形的枝葉和漿果圖案,就像花環。金屬亮潔劑讓這些圖案比原來光亮一點,也更清晰。很多汙垢粘在抹布上。由於我方才在鏡子前打量了自己一陣子,所以現在大概是描寫自己外貌的適當時候。

這似乎有點多此一舉。我是名人,照片見報的機會比比皆是。但相機從來不是我忠實的朋友(幸好我沒有立志要當電影明星)。讓我來形容一下真實的我吧。我身材苗條,中等身高,有一張鵝蛋臉、短而直的鼻子、薄唇。我的膚色相當白,所以臉龐很容易起紅暈。每當惱怒或覺得受冒犯,臉就會漲成紫紅色。這一點以前常讓我困擾,後來卻成了我的註冊商標。等我在戲劇界成為知名導演並被冠以「韃靼人」的外號之後,這反而成為我威嚇演員的好方法。我的眼珠是非常淺的冷藍色,閱讀時會戴上橢圓形鏡片的無框小眼鏡。我有一頭稀薄、近乎無色的金色直髮,從不留長。這頭頭髮本來就從未光彩奕奕過,現在更是開始褪色和黯淡,但還沒有變白。我已經打定主意不去染髮(幾年前頭髮開始變稀疏時,我曾求助於科學方法,結果讓人完全滿意)。相機最無法捕捉的,是我臉部肌膚的細緻質地(細緻得幾乎像女孩子的臉,而我當然總是把臉颳得乾乾淨淨),還有就是我臉上那種略帶挖苦和狡猾的表情。攝影師太容易讓一個人看起來像笨蛋。我常常認為自己長得像父親,但他的相貌溫柔單純,這兩種特質我都沒有。

我決定要帶個熱水袋早點上床睡覺。累極了。

我想寫有關劇院的事情,但又覺得那不太容易。對於這個龐大主題的省思說不定可以寫成另一本書。因此,我還是直接談克麗芒·梅金好了。畢竟,我會搬到這裡來,就是因為她的緣故。這裡是她的家鄉,她就是在這個寂寞的海岸長大。我們從沒有一起來過這裡。我會搬來這裡是因為我迷信嗎?是因為我相信她的故鄉會挽留住她的過往時光嗎?

克麗芒是我第一個情婦。初識時,我二十歲,她三十九歲(至少她自己是這樣說)。由於曾經失去一個我愛過的女孩,也因為清教徒式的家庭環境,我一直都是處男之身,直到克麗芒像老鷹撲小雞那樣撲向我才改變。她是個偉大的女演員嗎?對,我想是的。當然,女人無時無刻不在演戲,所以要判斷一個男的是不是好演員,比較容易(威爾弗雷德就是一個好演員)。我以下會談到一點有關劇院的事,只是為了提供背景,讓克麗芒可以粉墨登場。她跟人們所想的都不同;不管是她的影迷或敵人對她的認知都不盡公允。她總是為爭取她看上眼的男人奮戰不懈,因此會變得不顧道德;她會為了得到他們而說謊耍詐,不惜踐踏是非和欺騙感情。她愛我,我也願意承認是她造就了我——儘管沒有她,我一樣可以造就自己。願主讓她不安的靈魂安息。

情緒確實存在於人格的底層或頂層。而在人格的中層,情緒只是演戲作假。這也是為什麼世界就像一個舞臺,為什麼舞臺表演總是那麼受歡迎,這甚至就是戲劇這一行會存在的原因。儘管戲劇是所有藝術形式裡最庸俗且最做作的一種,但也最酷似人生。即使一個二流的小說家也可以說出相當多的真理,因為其謙卑的表現媒介是與真理站在同一邊的。反觀戲劇,就算是最「寫實」的戲劇,都與我們日常所謂的謊言屬於同一個層次。戲劇正是在這個意義下酷似人生。戲劇家(除非是非常傑出的劇作家)都是最低階的騙子。另一方面,在純形式的意義下,戲劇又是所有藝術中最接近詩的。我以前常常想(儘管明知這種想法沒有意義),如果我成了詩人,就絕不會蹚戲劇的渾水。我那個飢餓和緘默的靈魂所需要的,就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向世界咆哮回去。劇院是一個以魔術表現方式攻擊人類的地方:每個晚上作踐觀眾,讓他們又哭又笑,飽受折騰,錯過最後一班回家的火車。演員當然是把觀眾看成敵人,當成是需要加以欺騙、下藥、幽禁、麻醉的物件。這是因為觀眾席就是一個法庭,而且是個不得上訴的法庭。在各種藝術中,戲劇與客戶的關係是最密切和最直接的。換成其他藝術形式,藝術家可以把不受青睞怪罪於客戶:說是因為他們愚蠢、沒有品味、心不在焉、遲鈍等等。但戲劇想要達成直接、全面性的溝通,卻必須討好觀眾、哄騙觀眾。換成是其他藝術型別的藝術家,要達到溝通的目的,大可以採取較迂迴、自如的方式。那些聲光、特技、喧鬧,全都是我對觀眾報復的一部分。

劇院是個多庸俗,多殘忍的地方啊!我為自己終於可以徹底擺脫,坐在豔陽下觀看寧靜平和的大海而心滿意足。這種孤獨與寧靜是深邃和非動態的,是任何最精緻的戲劇性寧靜都無法比擬的:甚至包括《暴風雨》的第二幕和彼得·潘的入場。演員就像穴居人,對包圍他們那團肌理豐富的黑暗既愛又恨。當導演時,我酷愛用聲音把觀眾對寂靜的預期心理撕碎,把聲音用作結構、用作色彩(我導過一齣驚悚劇,一開始是一陣漫長的寂靜,繼之以一聲突然的尖叫。這尖叫後來變得很有名)。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我不喜愛音樂。我欣賞本質上是寂靜的芭蕾舞劇,卻厭惡歌劇。克麗芒常說這是我嫉妒心理的一種表現。我得承認我是嫉妒華格納。

劇院是一個讓人著魔的地方。它不是一片輕柔的夢土。失業、貧窮、失意都會把現實活生生擺在一個演員面前;而且就像婚姻生活一樣,劇院也可以很快讓人認識到人類靈魂的狹隘性。但劇院最大的特徵還是在於著魔。所有好的戲劇家和導演以及多數的好演員(非全部)都是著魔者。只有像莎士比亞這樣的天才可以隱藏這個事實,或者說把它轉化為某種靈性的素質。著魔會驅使一個人賣力工作。我本身就是個工作狂,不只自己賣力工作,還鞭策其他人賣力工作。在媽媽的調教下,我自小就是一個勞碌命的工作者。她從來不會閒下來,也不能容忍別人閒下來。我父親固然喜歡做若干修理或修補的工作,但如果有機會,他會樂於坐著發呆,任由時間不知不覺過去——只不過媽媽從來不允許他這樣。媽媽並不希冀爸爸會得到世俗意義的成功:她對阿貝爾叔叔和愛絲蒂爾嬸嬸所代表的世界嗤之以鼻,儘管我覺得,那個世界總是以某種隱晦的方式刺痛著她。她唯一期望爸爸的,是他總是在做有用的事(幸而爸爸與我談書本的事是被她視為有用的)。她從不假裝自己瞭解爸爸在辦公室裡幹些什麼,也不感興趣,而我懷疑她對爸爸的工作根本一無所知。在家裡,她會編派他做各種工作。媽媽也會編派我工作,但這很容易,因為我太喜歡工作了。新聞記者以前常問我,我當初是怎麼開始寫劇本的。事實上,我並不像很多不友善的猜測所認為那樣,是因為演員當不成功才考慮轉換軌道。事實上,從當演員初期,我就開始寫劇本。每逢失業我都寫劇本,因為浪費時間是我不能忍受的。我很早就看出,我那些失業的同事裡有多少人是走向腐化的。「休息」(指演員失業的委婉語)是一個演員最不得休息的時候。這些時光也等同是我的大學。我利用來拼命閱讀和寫劇本,教育我自己。

我想我也應該用這個機會來談談我寫的戲劇。寫劇本的時候,我就預定這些作品是朝生暮死,就像啞劇那樣;而且只有導演使用的時候才存在。我不讓其他導演碰。除非一個導演天分真的夠高,否則挖苦與樸拙之間是絕對沒有模糊地帶的;挖苦的懲罰就是荒謬。我知道自己的侷限,而我那些戲劇,常常被劇評人說成只不過是威爾弗雷德的工具。為什麼「只不過」?威爾弗雷德是個偉大的演員。現在再也沒有這種演員了。威爾弗雷德的演藝事業是從埃奇韋爾路的音樂劇院展開的。他可以單靠站著不動,眼皮也不動一下,就讓整個劇院的觀眾笑得東歪西倒;然後他眨一下眼,觀眾就會再次被逗得笑破肚皮。這種力量近乎神秘:那是人類肢體的奧秘、人類臉部表情的奧秘。威爾弗雷德有一張靈光煥發的臉,而這張臉,大概是除了佩裡格林·阿爾伯洛以外我看過的最大一張。威爾弗雷德是唯一能把我的戲劇演活的人,自他死後,我就輟筆了。我可以毫無遺憾地說我的戲劇是屬於過去的,我絕不會留給任何人。這些作品都如魔術般的幻影,都是煙火。只有我現在寫的這東西,才是我希望可以在身後傳諸永久的。有人說我應該去當編舞家,我明白這意思。人們都對我為何會在日本大受歡迎驚訝不解。但我知道原委,日本人也知道。

雖然被劇評人形容為一個「實驗主義者」,我卻是臺口的堅定捍衛者。我喜愛製造的是幻象,不是觀眾的疏離感。讓演員跑到舞臺的周邊攪和,只會破壞觀眾的注意力。我同樣憎惡「觀眾參與」這種胡說八道。喧鬧和團體活動也許自有其價值,但決不可以與戲劇藝術混為一談。戲劇藝術必須創造出一個人為的、目眩的當下時刻,將觀眾禁錮其中。說那是一個「人為」的當下,是因為它本身就暗含底線與結論,不容許觀眾有個人思考的餘地。因此人生是喜劇性的;人生當然有時也很可怕,但絕不是悲劇性的:悲劇只存於舞臺的狡獪之中。當然,大部分戲劇都是朝生暮死的大爛貨,而且只有偉大的詩人們寫的戲劇是可以拿來閱讀的。雖然我說的是偉大詩人「們」,但我心裡想到的只有莎士比亞。弔詭的是,戲劇儘管是所有嚴肅藝術中最輕佻和無根的一種,卻偏偏又是所有作家中最偉大的一位創造的。莎士比亞跟其他劇作家截然不同,是完全不同層次的;這一點,完全是我自己發現,而且還在唸書的時候就已經發現。除了莎士比亞的作品以外,沒有其他的劇作可言,除非把古希臘的戲劇也算進來。我不懂希臘文,但詹姆斯告訴我,古希臘戲劇是無法翻譯的。讀過若干譯本以後,我深信他是正確的。

劇院在本質上也是一個希望與失意互動迴圈的地方,而且比日常生活的迴圈模式還要鮮明。開演一齣新戲時的興奮、不受歡迎時的震撼、長途旅行的疲乏、下戲時的無家可歸感:戲劇這一行就是不斷的建構和不斷的拆毀。它是關於結局、關於分手的,是關於一些必然得打包行李各奔東西的族群的。這一切都讓劇院中人變成了游牧民族,更精確地說是變成某些苦行教團的單獨成員,必須把一些自然感情(像對安定的渴望等)壓抑下來。我們就像僧侶一樣,冷淡漠然。既然當過演員、當過劇作家也當過導演,我有過的失意當然不少。我的「成功」事業裡包含很多次失敗與走入死衚衕。舉例來說,所有我在百老匯上演過的戲都一敗塗地。我當演員未能成功,劇作家身份也是半途腰斬。只因我的導演名氣夠大,這些事實才被遮蓋住了吧。

如果絕對的權力會帶來絕對的腐化,那我一定是最腐化的人。一個戲劇導演就是一個獨裁者(否則就不稱職)。我刻意助長自己冷酷無情的惡名,因為我發現這對自己的工作極為有用。凡是跟我合作的演員都預期會被我狠狠修理。但他們大都喜歡這一套,因為大部分演員都是被虐狂和自戀者。我還清楚記得,面對我的虐待,吉伯特·奧皮安有多歇斯底里和多享受。女演員受不了我的壓力而哭出來更比比皆是。(我名氣更大以後,曾當過克麗芒的導演。不但她被我逼哭,我也被她逼哭。老天,我們爭執得多厲害!)我對酒鬼一向很嚴厲,這一點讓我與佩裡格林·阿爾伯洛的關係緊繃,儘管那時羅希娜的事尚未發生。佩裡格林·阿爾伯洛是個愛爾蘭酒鬼,而且是最糟的一種。威爾弗雷德也嗜酒,卻從不會在舞臺上出狀況。老天,我好懷念他。

我喜歡人們稱呼我「韃靼人」。其他加諸我的外號要更不堪和更失實。我從不曾運用權力去逼女演員上床。不過我媽媽想得沒錯,劇院真是個亂七八糟的地方,而且比她想像的還更亂七八糟。不過要謹記的是,劇院也是一個專業場所,而有很多演員都是中年人,善盡對妻兒的職責。這些人才是這一行的支柱。沒錯,劇院是一個充滿性、性、性的地方,問題是這東西對戲劇界的專業有多大的不良影響呢?媽媽常擔心我會演壞蛋角色,因為她認為這種角色會讓我變壞(事實上,除了我在學校時演的戲劇,她幾乎從來沒看過我演的戲)。人真的會因為演壞蛋而變壞嗎?這個問題值得一問。在某種程度上,要演好一個壞蛋,演員就必須「認同」他演的壞蛋,但這種認同又是有極限的,因為壞有很多不同層次(每個演員都有他演不來的層次,而且只能在更上面或更下面的層次運作)。我認為,演員都是戴面具而不會受面具反過來影響的人(這是我的觀點,別的蠢材可能有不同意見)。我聽過一件軼事,說有一個老演員被分派去演一個老人的角色,但他卻驚恐地說:「但我從沒有演過老人啊!」這就是真正的專業。

還是回來談我自己吧。我敢說,我不是一個「性需求很高」的人——儘管這是有違潮流的。即使沒有性生活,我一樣可以過得很好。有些記者因為見我沒有固定的情婦,竟然懷疑我是同性戀!我痛恨亂七八糟的性生活。這大概是受我那個有道德潔癖的媽媽影響。我也不喜歡男性世界那種粗鄙的談話或汙言穢語。我有過的風流韻事固然不少,但卻從未威迫利誘女人上床。有人(好像是羅希娜)說過:「你在乎劇院多於女人。」這是正確的觀察。我從未認真考慮結婚(除少年時唯一一次的例外)。我曾經轟轟烈烈愛過一次(物件是同一個人)。接著我就遇到了克麗芒,永恆、美妙而無法歸類的克麗芒。接著是其他一連串的女子。但我不是沉迷女色的人。我一直都是個專業人士。在這方面,我對自己以及對他人的要求一樣嚴苛。亂七八糟的男女關係——特別是在一個小團體內——是會為嚴肅的工作帶來負面影響的。我非常善妒,和我搞在一起的,又盡是些非常善妒的女人。羨慕心理對我的困擾總是少得多。我很早就意識到,克服羨慕心理乃是成功的先決條件。

我因為沒有能成為一流演員而遺憾嗎?這個問題我不知問過自己多少遍!我當然會遺憾。導演都是羨慕演員的,但我疑心,每個偉大的導演在內心深處都寧可當偉大的演員。有些人認為,如果我轉往電影或電視界發展,演員事業將會更成功,他們也百般誘勸我這樣做。雖然我多次為了好玩而涉足電影和電視圈,但從不把這兩種媒體放在眼裡。我總認為,只有在劇院裡才有真正的戲劇。我有我的雄心,特別是把莎劇演得出色的雄心。但我總是把李爾王給演壞,哈姆雷特更不用談了。我想我的普洛斯帕羅演得不賴,當時演愛麗兒的是莉齊。那是我最後一次擔綱大角色,距今已相當久遠。之後,我就把一部分虛榮心擱到一邊。虛榮心在戲劇界裡是那麼容易受損的東西,所以你們一定以為,它很容易就自行消失,事實上,大部分演員就是百般要留住自己的虛榮心:這不但是一種職業病,說不定還是必需的生存之道。不過,對一些出色演員和偉大演員的由衷欽佩,是可以幫助人放下虛榮心的,而讓我由衷欽佩的男演員又比比皆是:包括威爾弗雷德、西德尼、費比安、馬卡斯(他是克麗芒的情人之一),甚至包括了佩裡和艾爾。就這樣,我悄悄退居幕後。當時,這樣的決定對我來說並不困難,因為我已被導演的工作吸引住了。有時,我也會在自己導演的戲劇中扮演個小角色,娛己娛人;有一次,我在《海鷗》裡扮演雅各,幾乎搶盡主角的風頭。

好了,好了,我似乎一次把所有事情都寫了下來,弄得像大雜燴似的。也許我真的應該把這本日記當成一本未加工的札記來寫。至少在目前,我將會抗拒回憶自己導演過的作品的誘惑。我固然是以莎劇導演的身份知名,但我幾乎嘗試過各種戲劇,只要你說得出名字的,我都導過。好了,吹噓夠了。我的這些雜憶,本來是為了介紹克麗芒作前導。不過可憐的克麗芒是可以等待的,只是除了等待,她也別無選擇。她打過的偉大意志戰爭已永遠結束了。寫到這裡,我不禁納悶:我真的已棄絕魔法,沉浸於目前的寫作中嗎?我原諒了敵人嗎?我已真正放下權力,把魔法轉化為靈性嗎?時間自會揭曉答案的。

有件相當古怪且困擾我的事剛剛發生。上述文字是我坐在草坪的石頭座位上寫的。隨著早上的太陽轉猛,我決定進屋拿寬邊遮陽帽來戴。我有輕微頭疼,看來可能需要配一副新眼鏡。我走入屋內,登上樓梯,因為室內外光線的落差而不斷眨眼。等我一踏上二樓樓梯平臺,馬上意識到有什麼不尋常的事情發生過。之後,我發現那個綠色的醜陋大花瓶已從座墩上摔下來。花瓶倒在地上,碎成好些碎塊。這是怎麼發生的?座墩非常穩固,完全沒有移動過。也沒有風,珠簾子一動不動。我昨天為花瓶撣塵時,是否不知不覺移動了一點,才會有這個後果呢?還是剛才有地震?我不願承認是我的責任,也很確定不是我的責任。我喜歡這可憐的醜東西,它就像家裡的一隻老狗。我撿起碎片,隱約有把花瓶修補起來的想法,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花瓶怎麼會從座墩上掉下來呢?我完全茫然。

***

「但我們都是把信送到你的狗屋去啊,阿羅比先生。」

因為始終沒收到一封信,我終於按捺不住,跑到郵局去一問究竟。我會一直忍耐,倒不是怕在村民面前丟臉,而是怕在自己面前丟臉。我不是認為自己不需要信件嗎?那我現在為什麼會懷念,會對沒有人寫信給我一事感到驚訝?我早交代過考夫曼小姐幫我過濾信件,只把朋友寫來的轉給我。但正如我說的,我是個沒有朋友的人。但有一個人的信卻是我想收到的。不過這暫且不表,我們還是先回到狗屋的事情吧。

「狗屋?」我不解地問郵局那位女士(她是雜貨店老闆娘的妹妹,而「郵局」就是雜貨店的一部分)。

「對,就是你走進房子前會經過的那間石頭狗屋。喬裡太太都是要我們把信放在那裡。」

她說的石頭狗屋位於堤道盡頭(與公路的接壤處),房屋經紀人曾經指著它告訴我,那就是我所擁有的土地邊界。我當然注意到它的存在,卻從沒有仔細端詳過。狗屋相當大,而且的確是狗屋的樣子,但在我看來,它只適合供一隻石頭狗居住。我懷疑當初蓋這東西是別有用途,但猜不透是什麼用途。

我表示抗議。我怎麼會知道信是放在那裡?為什麼我應該猜得到呢?為什麼沒有人通知我一聲?難道郵差沒發現信都沒動過嗎?如果下雨了怎麼辦?諸如此類。

郵局的女士氣定神閒,重說了一遍這是喬裡太太從前交代的,又說這樣可以讓郵差少走幾步路,又說郵差沒義務頭湊進去看信箱裡的信有沒有被取走,而且,說不定我是出了遠門。諸如此類。

我買了一些冷凍青鱈魚(比鱈魚美味多了),就匆匆趕回家。對,我等的那封信,連同一大堆其他人寫的信,就在那狗屋裡(如果下過雨,信早在積水裡游泳了)。我把大部分信帶進屋內。

我期望的那封信是莉齊寫來的,待會我把內容轉述之後,有件事情就會明白了:迄今為止,我在這本日記裡並未完全坦白。事實上,我一直避談莉齊,這是因為我還不確定,自己最近對她做的一件事目的何在。但我並不心煩或焦慮。當初搬來這裡時,我就下定決心不再為任何人際關係焦慮;這種焦慮常常只是虛榮心作祟。我對莉齊做的那件事,就是寫了封信給她,作為一個試探,或者說作為一個遊戲,一個嚴肅的遊戲。我過去一直都跟莉齊玩嚴肅的遊戲。我後悔寫那封信嗎?現在有嗎?將來會嗎?嗯,還是先談談這位小姐吧。

如果說克麗芒是個偉大或近乎偉大的女演員,那莉齊就是站在天平的另一端,也就是說幾乎夠不上資格當女演員。沒錯,她後來是很成功,但都是我造就的。我把她鍛冶到她的極限之外。也許我現在應該坦承的是,她會讓我煩心,是因為在某個意義下我愛她。我加上「某個意義下」,不只是因為我平生只真正愛過一次(物件不是她),也是因為,我發現自己當初要離開她時幾乎毫不猶豫。我從未為莉齊「神魂顛倒」,雖然我偶爾也會為女人那樣(例如羅希娜和珍妮)。我對她的關愛是一種靜靜的、相當朦朧的關愛,而這樣的感情在我的人生裡大概僅此一見。即便如此,我還是離開她。她愛我要遠比我愛她熾烈。對莉齊而言,我是唯一的。

莉齊是蘇格蘭人,有一半西班牙系猶太人的血統。雖然她有一對傲人的豪乳(比我認識的任何女人都大),但嚴格來說並不漂亮,甚至年輕時候就是如此。但她卻自有一種魅力。這種「嫵媚」的魅力,加上年輕,讓她的演藝之路並不難走。她工作很賣力,具有蘇格蘭人的穩定性,這對她的事業大有幫助。她的外表並不容易描述:她有寬大的前額和非常迷人的側臉(人是有可能愛上一張側臉的)。前額以優美的弧形彎向一個小而美的鼻子;自鼻子以下是一條筆直的直線。她的下巴堅實,有一個淡淡的小窩。雙唇也很結實,雖然不豐滿,卻輪廓分明而纖細(不同女人的唇何其不同)。用不著塗口紅,她的唇天生就是吸引人的赤褐色。要不是表情總帶著一種童稚的靦腆,莉齊的臉一定會被形容為一張聰明的臉。她的眼珠呈淺棕色,像是帶著露水;我吻她的時候,這雙淡色的眼睛是何等光彩奕奕!她有近視,常常要眯著眼看東西(佩裡格林說過,很少漂亮女人是看得很清楚的,因為虛榮心會排斥眼鏡)。莉齊的眉毛是一種幾乎看不出來的橘色,而在我的命令下,她從不敢篡改眉毛的顏色。她的膚色是健康的玫瑰色,相當有光澤。她的妝化得很淡,也沒有許多女演員那種用化妝品把自己改頭換面的本領。高明的化妝當然會吸引人。我就受到吸引。莉齊的頭髮是肉桂色的,很濃密,但有一點毛毛的,而且小卷發的要多於波浪狀的。快樂的時候,她的臉會煥發出炯炯光彩(在她演藝事業最出色的階段,她的臉可以讓觀眾發出愉悅的嘆息聲)。雖然她已放任自己不整潔和不注意身材,但仍然相當好看。戲劇學校都要求學生進行體能鍛鍊,因為演戲是需要體能的。戲劇界的女性大都努力把自己保養得苗條年輕,但莉齊沒有做到。她也從來不是個機靈的女人(我對機靈女人所能提供的那種獨一無二的樂趣並非無動於衷)。隨著歲月更迭,她變胖了。老天,她應該快五十歲了。

我把莉齊的信抄錄如下,信本身就可以說明很多事情。

親愛的,我已收到你那封美好慷慨的來信,但卻讀不懂。大概是因為我不想讀懂吧。單是收到信就讓我心滿意足。看到你的筆跡時,我快樂和害怕得幾乎昏倒。但我為什麼要害怕呢?除了愛你以外,我對你又做過什麼不好的事,值得我害怕呢?讀信時我哭了又哭。我懷疑你自己記不記得,除一些明信片以外,你已經多久沒寫信給我了?我幾乎覺得,單是收到你的信,就足以讓我永永遠遠快樂下去——只要不必思考信的內容和回應的話。但正因為不能不思考和回信,我現在才會陷於焦慮與惶恐。

你想要的是什麼,查爾斯?唉,我執筆回信的此刻,你就在我的眼前。但打從我第一次愛上你,你就無時無刻不活在我的腦海裡。你信中特別讓我欣喜的,是你說你並不懷疑我仍然愛著你。但「仍然」並不是貼切的字眼。我對你的愛存在於一種永恆的當下,幾乎就是時間的同義詞。但我不會提出太多抗議。這種愛本來就是跟絕望、認命、疲倦、靜默並存。我愛你,查爾斯,而且會繼續愛你至死。這是你可以肯定的一件事。

你的信好酷,蓄意的酷而且滿紙笑話。(讀起來就像是你希望找個「護士」!)你想要見我,對嗎?這有什麼不可以的,我們畢竟是老朋友了。但這兩個特別的老朋友見面,總不能只是為了說一聲「哈囉」,至少這邊這一位不行。我反覆讀你的信,想讀出字裡行間的深意。但你字裡行間的深意又是什麼呢?我覺得你是故意要我猜你的心思。唉,老天,你的心思。你希望我到你那裡去短暫溫存一下嗎?原諒我用這種可怕的字眼,因為是你把我置於可怕的處境中。也許你的信沒有太多深意,只是我自己胡思亂想罷了。也許連你也不知自己的用意何在。這更像你的為人。原諒我這麼說。

聽著,查爾斯,我說過我感激你,而且至今還是如此。你知道的,這麼多年來,只要你勾勾手指頭,我就會馬上嫁給你。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有哪一天不是這樣表示!我知道你的信當然不是一封求婚信。但那是有關什麼的呢?是一週的造訪嗎?你沒有說你愛我。你是想借此證明,時間是在你手上嗎?查爾斯,我想活下去,不想再一次發瘋。當我回顧過去,只覺得害怕接近你。我們已經超過一年沒見面,最後一次是在西德尼·阿什家的午宴上。那時我多麼期盼這個會面,但你卻幾乎沒有跟我說話!午宴結束時我原想跟你一起坐計程車離開,但你卻突然邀妮爾·皮克林一道走(你大概已忘了此事)。自此你就音信全無。你連一通電話都沒打給我,哪怕明知我聽到你的聲音一定會欣喜若狂。你甚至不打聽我住在哪裡,只要求我的經紀人把明信片轉給我!這些都是明白的證據。現在,你又突然寫這封風趣而含意朦朧的信給我。你有的只是一個觀念罷了,這是一種非常抽象的東西。

如果你只因為覺得有那個心情見我而找我,只想再試試看我的陪伴是否適合你,那麼我去見你只會讓自己再掉入舊日的瘋狂中。我並不是說自己已經走過來了,但至少我是活下來,甚至恢復了生活的秩序。自從你離開,我過的苦日子已夠長了!你從不知那段日子我多煎熬。我不向你流露所有的痛苦,只是不想以此作為一種報復。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知道每一分鐘、每一秒鐘都有可能是結束的時候。你提醒我很多次了!我懷疑你會像我愛你那樣愛過任何人嗎?也許你對於愛的瞭解僅限於舞臺上(我想我愛上你,是你向羅密歐和朱麗葉吼著說「別碰對方!」的時候)。你再三說過,你少年時代也曾有過這種偉大的愛情,但我想那只是寬慰我的話,只是你愛我愛得不夠深的託詞。不管怎樣,你對我的愛都是有保留的,而現在,我已不相信奇蹟。

查爾斯,我曾經被打入地獄,現在出來了,不想再回去。嫉妒就是地獄,而我還沒脫離苦海。假如我帶著原來的愛去找你,你又帶著微笑逛到別處,我要怎麼辦呢?你是個自由人。你的信將這點顯示得一清二楚。我現在還會跟劇院的女孩子不時碰面,你知道嗎?她們很多都說曾經跟你有過羅曼史,有些還是我完全不能想像的。她們當然也許只是撒謊,但你應該知道你的手是離不開女人,而我已不再年輕漂亮。你總是喜歡追逐難到手的,並且不願意與任何人定下來,所以到頭來你只會甩掉每一個人!你有一次說過,結婚就像買個洋娃娃,這反映出你對婚姻的心態。另外,我不相信你真的已經退休,吉伯特說得好,要是你會退休,那上帝也會退休了。你是絕對靜不下來。對,我的演技是你調教的,每一個人的演技都是你調教的,你就像個高明的舞者,教會每一個人跳舞。但你卻限制他們只能與你一個人跳。你從不把別人當人尊重,從不正眼瞧他們;你不是一個真正的老師,只是一個貪婪的魔法師。我怎能想像你會突然改弦更張呢?你希望我扮演一個老太太,扮演一個平靜睿智的老太太,坐在你旁邊打毛線,聽你抱怨別人嗎?這行不通,查爾斯。我既不靜謐,也沒有智慧。我記得你不止一次說過多希望有個兒子。你仍然可以有個兒子的,只不過我已經不能懷孕了。查爾斯啊查爾斯,我愛你如此之深,為什麼你不早早娶我呢?我愛你很深,但總不能自己把頭往絞索裡套啊。我對你的愛已歸於寂靜。不想再讓它變成怒吼的烈火。

還有一件事情我必須告訴你。我現在與吉伯特·奧皮安生活在一起。你顯然不知道這事,否則信上不會隻字未提。沒錯,我承諾過,如果我決定跟誰永遠生活在一起,一定會通知你(當麗塔·吉本斯告訴我,你曾要求她作出同樣承諾時,我深感刺痛。我沒有告訴她我做過相同承諾。她又說,因為是在壓力下就範,她不認為自己的承諾有約束力)。我沒有通知你,是因為我與吉伯特並不是那回事,我是指我們並不是男女情人。當然不是,因為吉伯特並沒有忽然間變成異性戀。我們只是愛護對方、照顧對方,分享同一棟房子。查爾斯,這是我人生第一次感到快樂。這是我做過的最有創意的事,遠比演戲有創意。在西德尼的晚宴上見到你的那次,我就已經與吉伯特生活在一起了,如果你當時正眼看我,我一定會告訴你這件事!另外,查爾斯,我已經脫離劇院,我感覺這樣對我好多了。坦白說,劇院生活對我來說一直是個折磨。我只會為你發光發亮,自你走後,我就褪色了。(當然,我從來就不是個多好的演員!)回顧起來,那些年我過的是何等愚蠢、可悲、焦慮的生活,真不知道我是怎樣忍受過來的。我本來是完全有能力過得快快樂樂,但我偏偏背道而行!男人總是作踐我,但吉伯特卻不同。別訕笑。我一輩子都受臭男人的凌虐,到現在才終於可以過有尊嚴的生活。我甚至變得有用了!我在一家醫院的辦公室當兼職人員。我也正在學畫畫,還寫了些兒童故事(尚未出版)。你也許覺得我現在的生活可憐兮兮,但我卻感到快樂和自由。吉伯特也很快樂。不再為未能成為大明星而整天抱怨。他在劇院裡爭取到一些小角色,也偶爾會在電視上亮亮相。我們並不富有,但還能夠餬口,相互扶持。我們擁有柔情和信賴,與溝通和真理:一個人年紀愈大,這些事情就愈顯得重要。吉伯特已停止「獵豔」,他說自己一直想要的只是愛,而如今已從我這裡得到了。親愛的查爾斯,請你諒解,不要生氣。你也知道吉伯特是多愛你的(我不會多談這個,因為我知道這會讓你生氣,你以前就總是為此生氣)。他崇拜你,但現在卻怕得要命。他說你會駕著馬車而來,把我載走,帶到吉卜賽人那兒去。(這是引自哪裡的話?你以前常常說我除莎劇以外什麼都不讀,而讀莎劇又只讀自己角色的部分。可不是!)他仍然害怕你,我也一樣。我們一向習慣於順服你,至今一樣強烈!請不要運用這種權力傷害我們。你對我們是可以施加最可怕的壓力,但請不要。請你寬宏大量,甜心。我們走了一段漫漫長路才找到現在的出路,如果有人認為那是條可笑的出路,只因為他們缺乏想像力和靈性。而這兩樣都是你缺乏的。

查爾斯,我不想見你,目前還不想。我不願意就這樣屈服。另外我也需要時間從你的信中平復過來。請務必寫信告訴我你沒有生氣。等我平靜一些,我們再見面。你一定要過來這裡,見見吉伯特。總是有解決方法的。你的信表達了一個需要,而讀完信以後,我也不再是原來的我了。但我在這裡生活得很快樂,吉伯特也需要我,如果我離開他,那對我倆都會是狠狠的一擊,我們會支離破碎的。(再說我也不知道你想要什麼,而且說不定你現在已經改變心意,不再想要了。唉。)吉伯特說你最後一定會接納我們,當我們是你的孩子一樣接納我們。啊,查爾斯,真神奇,收到你的信以後,我才發現那些我曾經命令它們沉沉睡去的力量還是活躍在我身上,強度一點都沒有退減。它們還在這裡,我對你全部的愛。讓我們不要浪費愛,愛太稀有了。你想到了我,你寫信給我,好甜美,好慷慨。但難道我們不能在自由中愛著彼此,而不讓可怕的佔有慾、暴力和恐懼汙染一切嗎?我好希望我們都愛著彼此,但不是以一種會摧毀我們的方式。我對你的愛總是有著一張憂愁的臉。唉,愛的力量何其脆弱!人都以為自己可以隨心所欲驅使被愛者,但那只是個幻象!寫這封信時我是一面寫一面哭。請你馬上回信,告訴我,我們可以過一陣子(只是一陣子)再會面,而且不會停止愛我。再怎樣也不要丟失那份愛,那個讓你寫信給我的理由。我們一定會見面的。

永遠屬於你的莉齊

我在小紅室裡坐了一段時間,而且終於成功地在壁爐裡生了火。煙囪似乎已克服排煙不順的問題。還是說原先只是因為漂流木太潮溼的緣故?

我把莉齊的信仔細讀了兩次。那當然只是一個女人家所寫的一封前後反覆的信,其中有一半的內容是與另一半唱反調。莉齊無法完全抑制向我示愛的衝動。她說不會抗議太多,但事實顯然剛好相反。換作一個較聰明的女人,就會用同樣酷的語氣說話,讓我去猜她字裡行間的深意。一個較聰明的女人或較不真誠的女人都會那樣做。莉齊的信是透明的,儘管她花了一點努力想把它弄模糊。可憐的莉齊。我不會把她和吉伯特·奧皮安的事看得太認真,儘管如此,我對於她違背承諾這一點,仍然感到生氣。他們到底是什麼關係?哪怕是現在的年紀,莉齊仍然足以讓任何男人變成異性戀者(單憑她的豪乳就辦得到)。他們會穿著睡袍一起喝可樂嗎?想到這個畫面我就髮指。當然,吉伯特是不值一提,他是個弱雞,我一隻手就足以擺平他,再用另一隻手把莉齊抓過來。我當然不會有興趣與他們搞柏拉圖式的愛情三人組。從莉齊信上的日期看來,這信在狗屋裡已經待了超過一星期。這不是壞事。因為如果我在信寄到當天就讀了,很可能會寫一封脾氣暴躁或語帶嘲諷的回信。但我沒有回信,反而可以讓她自省。看來我最好把緘默的時間再延長。

不過,重複莉齊那個完全合理的問題:我想要的是什麼?但為什麼女人總要追根究底!為什麼她們總要求解釋,要求定義!事實上,她的信中確實包含了若干相當精明的猜測,而那些靜悄悄爆發的怨氣也逃不過我的眼睛。她那些迂迴而不是全然不公允的觀察,想必已經積存在胸中好一段日子!也許我想要的真是一個兼職的「老太太」,一個與君王變成好朋友的後宮老姬妾:一個生活上的伴,沒有任何的承諾,有的只是友誼(當然不排除偶爾做做愛;我突然想到後宮的環境對我來說是再適合不過了)。為什麼莉齊不能聰明到了解這一點呢?我在信中只說想起她和想見她,但完全沒有提及時間和地點。可是她卻馬上來向我要求絕對的承諾。一個「實驗」?對,有何不可呢?她知道我有多痛恨流露感情,但她照樣把感情一股腦兒向我頭上澆。她才是「想要得到一切」,不是嗎?但她是不會如願的,這是確定無疑的。

我可不覺得自己嫉妒吉伯特,只覺得羨慕他!他是個聰明的傢伙,成功哄騙到頭腦簡單的莉齊當他溫情脈脈的管家婆,但我很懷疑他是不是真的停止了「獵豔」。我得承認,我至今還認為自己握有莉齊的所有權。她一直「長留」我心。在西德尼家的午宴上,我是故意不理她,但這未嘗不能說是某種愛的表現。我倒沒有忘記午宴結束時的情景。我看得出來莉齊想與我一起坐計程車,但到最後一刻,我卻蓄意邀妮爾·皮克林同行。妮爾是一顆音樂喜劇的新星,才二十二歲,午宴一路下來我都是與她打情罵俏(我不會介意她成為我後宮的一員)。可憐的莉齊。是什麼原因讓我突然想寫那封半認真半逗弄的信給她呢?是某些大海帶給我的恐懼嗎?是對孤單與死亡的恐懼嗎?

既然談到莉齊,我不妨再多談一些。我開始愛她,是在瞭解到她有多愛我之後。她的愛讓我動容,繼而讓我著迷。當時我導演了一季莎士比亞的戲劇。她是在演《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時候愛上我,然後在演《第十二夜》時向我表白愛意。我們在上演《仲夏夜之夢》期間發生了關係。不過,我是在導《暴風雨》時才愛上她的,然後在導《一報還一報》時離開她(當時在此劇中扮演公爵角色的是艾爾·布林)。我清楚記得莉齊向我表白愛意的情景。當時她演的是薇奧拉。威爾弗雷德在《第十二夜》一向是演貝爾徹爵士,但那一次卻突然堅持要演馬伏里奧。他演得棒極了,卻毀了整齣戲。話說有一次彩排《第十二夜》的時候,只有莉齊和我兩個,地點是一個教堂(這是當時我們唯一可以彩排的地方)。那是個冬日的黃昏,我還記得教堂當時是以煤氣燈照明。起初一切正常,但排到第二幕第四景的時候,她說完「她從未表白她的愛」這句臺詞之後就停住了,似乎是哽咽。我起初以為這一定是她的詮釋方式,所以就等她把臺詞說下去。但她只是目不轉睛看著我,然後,大顆大顆晶瑩的淚珠從眼眶中冒出。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之後,我笑了起來,笑了又笑,過了一會兒,莉齊也笑了起來,無助地又哭又笑。因為她的笑,我愛上了她。她是個善良的女孩,過去如此,現在依然如此。

不知道為什麼,莉齊在我腦海裡的形象總是穿著褲裝。她最初獲得一點小名氣,是在外省一些啞劇小劇院裡演男主角(這類角色過去常由女演員擔綱)。當時她非常瘦,外表相當男孩子氣,總是喜歡把頭髮剪得短短的,穿著靴子大踏步走路。她的最大雄心是可以演彼得·潘(但從未實現)。有一段時間,她非常適合演莎士比亞筆下那些愛女扮男裝的角色(西德尼曾經讓她演羅莎琳德)。在我的提拔之下,她成了受人仰慕的薇奧拉,不過她最成功的一個角色卻是《仲夏夜之夢》裡的淘氣小妖精(在《羅密歐與朱麗葉》裡,她扮演的是一個啞女。我已忘了誰演朱麗葉,只記得那人演得一點都不好)。我被她的愛和無比順服觸動了,但當時我正跟羅希娜打得火熱。每一次與她見面我都會笑,她跟著也笑。我們常在餐廳裡或彩排時突然笑起來。我從不需要她告訴我她有多愛我。演出《仲夏夜之夢》的期間,她的眼睛總是含情脈脈地看著我,她的心靈也會觸動我的心靈,讓我感覺得到它正在顫抖。她對我體諒而順服,雖然她知道我和羅希娜的事,卻沒有說什麼,只是默默痛苦,這讓我心生感激。也許這種感激正是我對她萌生愛意的由來。後來,我完全厭倦了羅希娜。在《仲夏夜之夢》裡,演奧伯龍一角的是艾爾·布林(一個起伏最大的演員),他演得相當笨拙,我只後悔沒有讓自己來演。我就是在那一季結束後前往美國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在好萊塢的一敗塗地以及與弗裡齊·艾特爾的第一次決裂。我會去好萊塢,部分是為了躲羅希娜,可是她卻以為我離開她是因為莉齊,事實並非如此。

再度回到英國後,我感到自由又快樂。當時是夏天。我和克麗芒言歸於好,而她正跟她其中一個呆瓜小情人在一起。在美國蹚過一趟渾水以後,我希望可以回到莎士比亞的戲劇去。一個美國導演以賽亞·蒙森讓我扮演普洛斯帕羅的角色。那是我演過的最後一個大角色。劇中演愛麗兒的是莉齊,她是我看過的最有靈性、最精準的一個愛麗兒。是她對我的愛讓她綻放光芒,而在這種愛的魔術中,我也愛上了她。奇怪的是,我當時覺得自己對她的愛,就像是父親對兒子的愛(這種感覺至今還在)。她常常說她是我的小聽差。她有一副婉轉的嗓子,至今天我彷彿還聽得見她唱「五噚深處」那淡淡哀愁的歌聲。我記得她有一次在一部業餘製作的《費加羅的婚禮》中扮演凱魯碧諾,而我想這種小成功才是她最珍惜的。該死!我剛剛才想到,吉伯特說不定是把她當男生看!

我對莉齊的愛是一種無邪的愛(老天,我跟麗塔、羅希娜、珍妮、多麗絲和其他女人的關係是何等亂七八糟)。無邪是上天對莉齊最純粹的恩賜。她的愛是深思熟慮,是有分寸的。她從未用她的權力把最輕的道德枷鎖加之於我。讀者諸君一定會說:但這種枷鎖本來就存在啊!話是沒錯,但莉齊的無私卻似乎將枷鎖卸了下來,讓我們像是活在一個金色的世界裡。她當然從未責備我。就像她斷然不希望讓我感到對她有任何責任,只希望我能用她來得到快樂。這話聽起來很殘忍。但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時間,一直是溫柔對待彼此。

那當然同時也是個屠場般的場面。(為什麼我會樂於寫下這句話呢?)我從一開始就告訴她,我沒有娶她的打算。說一句不知感激的話:會不會是一種盲目愚蠢的希望,讓她對我表現出無止境的仁慈呢?但我很肯定她是不抱希望的。我告訴她,我們的關係只是一時,我對她的愛只是一時,而她對我的愛也無疑只是一時。我對她大談人類的婚姻制度短命而不牢靠的道理,也大談人心變幻不定的道理。但她只是用一雙淺棕色的大眼睛靜靜看著我,眼神里透露著永恆。她說,我願意為你變得完美,好讓你決定要離開我時不會感到痛苦;但她這種愛的完美表達只讓我惱火;她又說:我會永遠等下去,雖然我知道……我並沒有……在等待……什麼。好一個愛的二重奏,我相當愛聽這些話,儘管因為她的痛苦,我也感受到一點痛苦。當然,她是儘可能隱藏自己的痛苦,但接近尾聲的時候,這種隱藏已經變得不可能。她在我面前放聲大哭,眼睛睜得大大的,眼淚像暴風雨一樣灑落在我的袖子上,灑落在我的手上。最後我叫她離開的時候,她像影子一樣消失了,又安靜又迅速又順從。至今,日本清酒的味道仍會讓我憶起莉齊的眼淚。

自我走了之後,她沒能繼續在舞臺上大放異彩。除羅希娜以外,所有我拋棄的女人無一不是走了下坡路。克麗芒是我唯一從未真正離開的女人,就算當我們有各自的情人的時候(這一點讓我們各自的情人大為髮指)。莉齊因演愛麗兒而登峰造極的兩年後,人們開始竊竊私語:莉齊·謝勒是怎麼搞的?我對她滿懷感激,單是這一點就足以讓她「長留」我心。這個可愛的女孩從未讓我有罪惡感!在我的回憶裡,她是個閃耀著勇氣與真理的人。她可能是唯一沒有對我撒過謊的女人(只有一個例外)。回憶她為我所受的苦時,我常常會被柔情充滿,換成想到別的女人為我受苦時,我完全無動於衷,甚至會為此而惱怒。

我唯一一次有結婚之念是在少年時代,可是那女孩卻跑了。自此以後,我從未認真想過要結婚。我對婚姻這檔事的觀察讓我不敢心存幻想。我認識的快樂夫妻就只有兩對,一是住在劍橋的朋友班史提剋夫婦,一是西德尼·阿什和他太太羅斯瑪麗;不過誰又知道他們是不是真的快樂?人們對家裡的很多事情都是諱莫如深。在這份快樂夫妻的名單上,我本來還可以加上威爾·博厄斯和他太太阿德萊德這一對,但他們能夠維持下去,只是因為阿德萊德凡事讓步;看來這也是一個維持婚姻的方法。最適合我的是分手的戲碼,讓我可以期盼新的搭配和會面地點。我不能忍受婚姻那種可怕的永恆狀態,而喜歡聚與散的魔法。我甚至不願意和別人分享一張床,也絕少在做愛後與對方同睡一整晚,因為第二天早上起床我會覺得她們像妓女。婚姻是一種類似洗腦的活動,會讓人的心靈支離破碎,甘於接受很多可怕的現實。結了婚的人常常任由自己變得不整潔、醜陋和乏味,而他們自己甚至沒有察覺到。有時我喜歡用思考婚姻的恐怖來自娛,慶幸自己逃過一劫!

在這方面,克麗芒對我瞭解得一清二楚,大概是因為她非常自覺她「老得足以當我媽媽」。在她的著名美貌與魅力持續不衰的悠悠歲月裡,她用這句話鞭撻過我多少次啊!我們知道我們是永遠不會結婚,也知道結婚只會使彼此受苦。我們絞盡腦汁要解決這個難題。當然,那是一道無解的題目,奇妙的是,這個無解的題目卻一直延續到克麗芒生命的最後。所以看起來,我對那個奇妙的瘋女人並沒有太壞。但我對她是不是有一點殘忍?大概是。我從不在她面前說愛她,總讓她一顆心懸在那裡,讓她困惑、猜疑。我會這樣,大概是因為害怕被她「吞噬」。我總是走開,再回來,又再走開。不過她也不愁寂寞,男朋友一個接一個。我從來不會吃醋(也許除了她和馬卡斯在一起那段短暫時間之外),因為我和她的關係太密不可分,好像她真的就是我的母親!我只差沒有這樣稱呼她罷了。在生命的最後日子裡,她變得非常易怒,佔有慾非常強烈。儘管如此,她還是繼續努力討好我。生病以後,她變得相當醜,必須別人不斷安慰說她樣子一點都沒有變。她身材盡失,只敢穿著燈芯絨褲和寬鬆的夾克走來走去。她衣服上滿是酒漬和鼻涕,看來就像個老鰥夫。但她每天還是會花一小時「做臉」。也許那是一個女人要離開人世前的最後娛樂吧。不,我從來不考慮結婚。我的初戀情人讓後來其他的女人看起來都像劣等貨。不過,我會不婚,也許是因為沒有一個女人可以與莎士比亞筆下的女主角相比。

我剛剛吃過晚飯,吃的是炒蛋、洋蔥燉青鱈魚(撒上一點咖哩粉,佐著番茄醬和芥末醬吃;只有蠢蛋才會鄙夷番茄醬)。甜點是一個美味的米布丁。要做非常好吃的米布丁很容易,但你多久碰得到好吃的米布丁?我喝掉半瓶的「默索」乾白,作為對青鱈魚的致敬。我的葡萄酒庫存快見底了。

莉齊,對,她始終如一。別的女人可以讓我感受到強烈的激情,卻無法讓我感到完全自在適意。人會喜歡誰而不喜歡誰是很神秘,因為即使在一片漆黑中,我們的情感知覺仍然可以像觸鬚般迅速且正確無誤地鎖定我們喜歡的人。與莉齊在一起讓我覺得自在,她溫柔聰明的逗弄讓我感到自由。對,愛的最根本試金石還是在於你有多渴望對方的陪伴,而不是激情或仰慕或一般所謂的「愛情」。我突然說這個,是因為開始擔心年老寂寞時沒人陪伴嗎?基本上我對莉齊來信表明答案是否定的覺得鬆了一口氣。我決定不再為任何事情焦慮了。我會順其自然。至於吉伯特,他只是只水蝨,休想擾亂我的平靜心情。我只是納悶莉齊竟然會相信他的話。我是可以對他們兩人施加最可怕的壓力,但不打算這樣做。畢竟,單是用那封信提醒可憐的莉齊我還存在,對她的傷害已經夠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