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沒有杯子。」

「兇手拿走了杯子,是吧,所以我們根本找不到指紋。難道不是那樣嗎,哈里?」

「你們在桌子旁發現了什麼證據?」

「只有鳥屎和霍普督察的屍體。」

「沒有監控影片?」

「餐廳裡沒有。我們還在檢查公園周圍的攝像頭,可是遊客太多了。我感到氣憤的就是這一點,哈里。幾百個人看著霍普督察死掉。她就坐在人群前面,卻沒有人記得看到過重要的線索。」

「那麼,你們有什麼不利於我當事人的證據?」律師逼問的聲音因為憤怒而變高。

「我們坐在這兒就是想調查清楚這個,不是嗎?」

「可是有件事情我不明白,」哈里插話說,「你之前說過是蛇毒。」

「不錯,就是蛇毒。人工的,在實驗室製成,所以取證才花費了那麼多時間,他們起初檢驗不出來。不要讓我解釋那些分子之類的說法,我只知道它是以眼鏡蛇的毒液為原料的。」他語帶譏諷,「你去過那麼多地方,是吧,哈里,在你年輕的時候?還在非洲待過一段時間。」

「獅子山。」

「非洲那裡就有眼鏡蛇。」

「我在那兒的時候,阿富汗也有眼鏡蛇。」

「我在蘇塞克斯的時候,大便裡都有蛇。」律師語氣輕蔑地說。

「哥倫比亞也有。你可以把那個國家也列在單子上,總督察。我在那裡服過役。」

「不要炫耀你的軍隊經歷。」愛德華茲咕噥著,瞥了一眼檔案。

「那是因為你們不應該這樣猜測。」

「只是核實一下。」愛德華茲在玩把戲。他的話有時聽起來也許有些蠢,但卻可以誘使證人做出同樣的表現。嫌疑人認可你的話後脫口而出的東西會令人驚訝。

「這太荒謬了,」範·布倫輕蔑地哼了一聲,「你說過毒藥是人工的,是在實驗室合成的。」

「你和死者的關係屬於什麼性質?」愛德華茲急於改變路線。

「我第一次遇見她,是幾周前我在百慕大住院的時候。你不用問,我不知道百慕大是否有眼鏡蛇。」

愛德華茲面對嘲諷擠出一絲笑容,「你到百慕大幹什麼?」

「找蘇珊娜·拉尼拉格。」

「一個你以前在生活中從未謀面的女人,這是你說的話。」

「正確。」

「但是你卻跨越半個地球去見她。」

「是的。」

「而且她現在失蹤了。」他像一名拳擊手一樣停下來看著哈里,想看看他是否會畏縮,「蘇珊娜·拉尼拉格失蹤了,而霍普督察死了。你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哈里。」

範·布倫伸手抓住了哈里的袖子——這樣含義豐富的話不值得回答。

「就像你說的,拉尼拉格小姐是你父親一生的朋友,但是你卻從來沒看到過她。」愛德華茲再次開口說。

「沒錯。」

「多奇怪啊。你看,她移居到百慕大後經常回英國來。」他翻了翻手裡的檔案,「事實上,她每年十月份都會回來,和山谷中的雨水一樣有規律,直到……」他粗壯的食指劃過一連串日期,「直到2001年。在那之後就沒有那麼頻繁,沒有那麼有規律了,不過,偶爾還是會回來。你卻說從來沒有見過她,一次都沒有。」

「如果我見過她,或者瞭解她很多事,我就沒有必要讓你幫我找她了,不是嗎?」

這句話如同一個警告,範·布倫身子動了動,既驚恐又好奇,可是這位總督察先生只是看著哈里,紅通通的眼睛裡不信任的神色昭然若揭。「是,沒錯。你給我打電話,要我調查拉尼拉格小姐的行蹤,聲稱自己不知道她出了什麼事。我認為你不過是在卑鄙地試圖掩蓋你的行為,拋下煙幕彈罷了。我好像記得對你說過,去死吧。」

「既然要記錄,我要指出你實際說的話比這個更來勁,是另外一個更專業的表達。不管怎麼說,霍普督察幾天後就正式提出了請求。我不過是提前做了。」

「在那之後,我的當事人一直在努力協助你們的調查。」範·布倫補充說。

「我甚至還向你提供了一張拉尼拉格小姐和我父親的照片,我認為它也許有用,可是你卻不感興趣。」

「那是一次非正式的對話,我印象中的和你說的大大不同。」愛德華茲避重就輕地說。

「我仍然願意給你一份,」哈里說得非常坦然,想要充分利用他的優勢,「不過,你已經把我的電話拿走了。」

「那是在你要被捕的時候。」

「沒關係,」範·布倫說著,他覺得總督察沒有他聽起來那樣自信,「哈里也給我傳了一份,在我手機上。我們一直都樂意幫忙,總督察。」他將手伸進衣袋中拿出手機,點了幾下後,照片就出現了。他將手機推到桌子對面,總督察和那名警官低頭仔細看了看。

「蘇珊娜·拉尼拉格在中間,我父親坐在她右邊,」哈里解釋說,「他們是牛津大學的青年槌球俱樂部的成員,名叫艾瑪姨媽團。」

「這個沒用,」愛德華茲咕噥道,「你跟我說過,它有五十年的歷史了。」

「說到那個,我也沒辦法,」哈里答道,「不過,事實上那張照片中至少還有兩個人不是壽終正寢的,死得非常慘。打槌球的人不應該是那樣的。」

「五十年,」愛德華茲固執地重複道,「根據那個算一算,他們差不多有七十歲了。死了也不意外。」

哈里知道再就這個話題談下去沒有任何意義。總督察只對蒂莉謝斯·霍普、哈里和公園裡發生的這起謀殺案感興趣,不願意費神去研究歷史久遠的謎題。然而,坐在愛德華茲旁邊的警長卻將手機拉到自己面前,好讓它離自己更近點。他將照片放大,舔著嘴唇專注地看著,「長官,這張照片可能沒有那麼簡單。」

「你究竟什麼意思?」愛德華茲厲聲喝道。

「那個人,」警長指著說,「左邊那個。他在這上面很年輕,不過肯定是他,不是的話罰我一週的薪水。」

「誰?」

「芬德利·弗朗西斯,寫名人傳記的那個人——就是寫寫那些不起眼的皇室子弟之類的,內容挺色情的。幾年前還被告上過法庭,偶爾還被堵在黑漆漆的小巷裡遭人毆打。」

「你不可能這麼確定,」愛德華茲毫不在意地表示反對,「連進行面部識別的那些傢伙都比對不出來。」

「對,不過……我讀了他寫的一些書,比如政治家之類的傳記。作者們總是在書的封面上用他們還很年輕時的照片。所以,我確定那就是他。」

「你的閱讀習慣和我們的訊問有什麼關係?」

「你問得對,那正是我讀了他的一些書的原因。他也失蹤了。她女兒在去年聖誕節報的案。」

「我想,我們的談話差不多了。」愛德華茲咬牙切齒地說著,砰地合上了案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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