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走了,這時我才顧得上想起剋夫探長。我發現他正坐在大廳裡,在翻閱著筆記本。
「在寫這個案子的筆記嗎?」我問道。
「不,」探長說,「看看我的下一筆買賣是什麼。」
「哦!」我說,「你認為這兒這樁案子已經了結了嗎?」
「我認為,範林達夫人是英國最聰明的女人,」探長回答說,「我認為一朵玫瑰花要比一顆鑽石好看得多。園丁在哪兒,貝特里奇先生?」
他沒有再提鑽石的事。一小時後,我聽見他正在花房裡跟園丁爭論玫瑰花的事呢。
馬車回來了,沒想到比預定時間足足早了半個小時。夫人決定暫時在她姐姐家住下。馬車伕捎回來女主人的兩封信。一封是給弗蘭克林先生的,一封是給我的。
我把弗蘭克林先生的信送到書房,給了他。給我的信,我就在自己房間裡拆讀。一拆開信,一張支票從裡面掉了出來,我就知道不要剋夫探長再偵查月亮寶石的案子了。我馬上打發人去叫來探長,給他念了這封信。
我的好加百列——請轉告剋夫探長,說我遵約把羅珊娜的事說了。結果範林達小姐鄭重宣告,自從羅珊娜第一天進公館起,她就從沒私下跟她說過一句話。鑽石丟失那天晚上,她們根本沒有見過面,那以後她們也從沒見過面。以上就是我按照那位警官的心意,把羅珊娜自殺的事突然告訴我女兒的結果。
後來,我又用自認為能打動她的口氣跟她談了話。我提醒她說,她正在引起人們對她極其不好的懷疑。
她的回答一清二楚。她沒有欠任何人的債。自從星期三晚上,她把鑽石放進那個櫥裡以後,鑽石一直就沒有在她手裡,現在也不在她手裡。
她不肯多說別的話,「總有一天你會知道我為什麼不在乎被人懷疑,為什麼就連對你也不說什麼。我做了許多能讓我母親同情我的事——可我從沒做過任何讓我母親丟臉的事。」這就是我女兒親口對我說的話。
把這封信念給那位警官聽,並把我附上的支票交給他。告訴他,我對他的真誠和明智深信不疑,可是我現在更加確信,在這件案子中,有些情況把他引入了歧途。
信到此結束。我問剋夫探長有沒有什麼意見。探長看了看支票,說這筆錢給得太多了,他得記住這件事,以後有機會時,他要親自向夫人致謝。
「您這是什麼意思?」我問道。
「這種家庭醜事,在你想也想不到的時候又會重新出現的。不出幾個月,先生,我們又會有偵查月亮寶石的生意上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