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託斯想出了這麼個說法:家務事。一樁家務事是不必讓紅衣主教過問的;一樁家務事跟別人不相干,你儘可以當著別人的面來處理你的家務事。
就這樣,阿託斯找到了這個說法:家務事。
阿拉密斯找到了這個主意:派僕從。
波爾多斯找到了這個點子:賣鑽石。
只有達德尼昂什麼也沒找到,儘管平時四個人中間數他最有辦法;說實話,他是讓米萊迪這個名字給嚇懵了。
喔!不,我們說錯了:他找到了一個鑽石的買主。
德·特雷維爾先生府邸的那頓午餐氣氛很活躍。達德尼昂已經穿上了火槍手的制服,因為他的身材跟阿拉密斯差不多,而讀者想必還記得,阿拉密斯把詩稿賣給出版商得到的稿酬相當可觀,因而他的治裝都是雙份的,這下他把一套裝備讓給了夥伴。
達德尼昂要不是瞥見米萊迪猶如烏雲般的掠過天際,本來是該心滿意足的。
午餐過後,大家約定晚上在阿託斯住處碰頭,把事情全給定下來。
達德尼昂白天在營地到處轉悠,讓弟兄們瞧瞧他那身火槍手的打扮。
到了晚上約定的時間,四個夥伴又聚在一起;還剩下三件事要決定:
給米萊迪小叔子的信怎麼寫;
給都爾那位精幹人的信怎麼寫;
寫好的信派哪兩個僕從送出去。
每人都推薦自己的僕從:阿託斯說格里莫如何如何守口如瓶,除非主人讓他開口,否則他決不會說一個字;波爾多斯大吹穆斯克通氣力怎麼怎麼大,憑他那副身量,常人就是四個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對手;阿拉密斯極力推薦巴贊,對他的機警讚不絕口;達德尼昂則對布朗謝的勇氣表示絕對信任,又把他在布洛涅那檔子尷尬事裡的表現講了一遍。
這四種優點孰輕孰重,大家爭執不下,各人都發表了一通高論,為避免行文過於冗長,我們不再贅述。
「可惜啊,」阿託斯說,「我們派去送信的這個僕從,要是四種優點能兼而有之就好了。」
「這樣的僕從上哪兒去找?」
「找不到的!」阿託斯說,「這我很清楚:所以,用格里莫吧。」
「用穆斯克通。」
「用巴贊。」
「用布朗謝;布朗謝既勇敢又機靈:四個優點已經有兩個了。」
「各位,」阿拉密斯說,「現在最重要的,並不是知道咱們的四個僕從中間哪一個嘴巴最緊,氣力最大,最機靈或者最勇敢;最要緊的要了解誰最愛錢。」
「阿拉密斯說得對,」阿託斯說,「我們應當在他們的缺點上打主意,而不應當光看他們的優點:教士先生,您真是一位出色的倫理學家!」
「可不是,」阿拉密斯說,「因為我們讓他們出力,固然是要想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失手;萬一失手,那可是要腦袋搬家的,而且搬的還不是僕從的……」
「輕點,阿拉密斯!」阿託斯說。
「對,不是那個僕從的腦袋,」阿拉密斯說,「而是他東家的腦袋,甚至連這東家的朋友也逃不了!咱們這幾個僕從有沒有這麼忠心,真的願意為咱們萬死不辭的?沒有。」
「說實在的,」達德尼昂說,「我敢擔保說布朗謝差不離。」
「那好,夥計,除了他那份出自天性的忠心,您再給他一筆數目可觀的錢,讓他手頭方便些,這下子,您就不會說差不離,而要說準能行了。」
「哎!仁慈的天主呵!你們照樣會上當的,」阿託斯說,他對事情都看得挺樂觀,但對人就挺悲觀,「他們為了得到錢什麼都肯答應,可一上了路就心裡發毛,答應過的事什麼都做不成。一旦讓人抓住,人家就會逼他們招供;這麼一逼,他們就都會說出來。嗨!我們都不是小孩子嘍!從這兒去英國(阿託斯壓低聲音說),要經過法國好些地方,那兒到處都是紅衣主教的密探和心腹;要上船還必須有通行證;去倫敦的一路上還要開口問路,要懂得英語才行。瞧,我看這事兒難著呢。」
「哪兒呀,」達德尼昂說,他一心指望這事能成功,「我看這事沒什麼難的。當然,要是給德·溫特勳爵的信上寫的是國家大事,盡寫些紅衣主教怎麼幹壞事……」
「輕點!」阿託斯說。
「盡寫些國家的機密,」達德尼昂壓低嗓門接著說,「那不用說,咱們準得受輪刑;可是看在天主分上,阿託斯,您別忘了,您自己說過我們只是給他寫些家務事;我們寫信給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請他在米萊迪到倫敦以後,不讓她對我們有使壞的機會。所以,這封信我打算大致上這麼寫……」
「哦,」阿拉密斯已經擺出一副挑刺的架勢說。
「‘親愛的朋友……’」
「嘿!好一個親愛的朋友,」阿託斯插斷他說,「這個頭可開得真不錯,叫一個英國佬親愛的朋友!太妙了,達德尼昂!光憑這一句,您就不是受輪刑,而是要受磔刑了。」
「那好吧,乾脆,我就稱他‘先生’。」
「您滿可以稱他‘勳爵’嘛,」阿託斯說,他素來對禮儀很講究。
「‘勳爵,您想必還記得盧森堡宮那個羊群覓草的圍場吧?’」
「好一個‘盧森堡宮’!人家還以為是在影射王太后呢!虧您怎麼想得出來的,」阿託斯說。
「那好,我們就簡簡單單地這麼寫:‘勳爵,您還記得有人在那兒饒過您一命的某個圍場吧?’」
「我親愛的達德尼昂,」阿託斯說,「要您寫點東西可真是慘了:‘有人在那兒饒過您一命’!啐!這不是丟他的臉嗎。對一個上流社會的人,這種事是千萬提不得的。提醒人家欠過您的情,等於是在侮辱他。」
「喔!夥計,」達德尼昂說,「您真叫人受不了,要是老得聽您這麼吹毛求疵的,說實話,我寧可不寫了。」
「這您就做對了。夥計,使槍弄劍您是一把好手,可要說拿筆麼,還是讓教士先生來吧,這事兒他在行。」
「對!沒錯,」波爾多斯說,「還是讓阿拉密斯來吧,他用拉丁文寫過好些論文哩。」
「那好,就算這樣,」達德尼昂說,「這封信就由您來寫,阿拉密斯;不過,看在教皇聖父的分上,您要當心才是,因為現在該輪到我來挑眼兒了,我這可是有話在先。」
「那再好不過,」阿拉密斯帶著詩人的那種天真的自信說道,「不過你們得讓我把情況弄清楚:我聽說過勳爵的這位嫂子是個無賴,後來我聽到她跟紅衣主教說話,更覺得這個說法不假。」
「說輕點哪,見鬼!」阿託斯說。
「可是,」阿拉密斯繼續說,「詳情我並不瞭解。」
「我也一樣,」波爾多斯說。
達德尼昂和阿託斯默不作聲地相視片刻。阿託斯默想過後,臉色變得比平時更為蒼白,最後做了個同意的表示,達德尼昂明白自己可以講了。
「嗯,要寫的內容有這麼一些,」達德尼昂說,「‘勳爵,您的嫂子是個無惡不作的女人,為了想繼承您的財產,她曾經想讓人謀殺您。而且她本來就不能與令兄結婚,因為她在法國是有丈夫的,後來……’」
達德尼昂停了一下,好像是在斟酌用詞,可眼睛望著阿託斯。
「‘被她丈夫逐出家門,’」阿託斯說。
「‘因為她是烙過印記的女犯,’」達德尼昂接著說。
「啊!」波爾多斯嚷道,「這不可能!她居然想謀殺她的小叔子?」
「對。」
「她是有夫之婦?」阿拉密斯說。
「對。」
「她的丈夫看見她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波爾多斯嚷道。
「對。」
這三聲「對」都是阿託斯說的,一聲比一聲低沉。
「這朵百合花,你們誰見過了?」阿拉密斯問道。
「達德尼昂和我,或者按時間順序來說,我和達德尼昂,」阿託斯回答說。
「這個壞女人的丈夫還活著嗎?」阿拉密斯說。
「還活著。」
「您能肯定?」
「我能肯定。」
接下來是一陣靜默,這當口各人的感觸是因氣質而不同的。「這一回,」阿託斯打破靜默說道,「達德尼昂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提綱,這些內容首先必須寫進去。」
「當然!您說得對,阿託斯,」阿拉密斯說,「起草一封信是件挺煩神的事。就是讓掌璽大臣來寫這麼一封措辭頗費周章的信,他也會一時覺得無從下手的,可要是讓掌璽大臣寫份會談紀要的話,他就勝任愉快了。好啦!各位請不要出聲,我這就寫了。」
阿拉密斯果真拿起筆,思索了一會兒,用一種女性的娟秀字型在紙上寫下十來行字,然後用一種輕柔、緩慢的音調,彷彿一邊念一邊還在字斟句酌似的,一句句念給眾人聽:
勳爵:
寫此信者曾有幸在地獄街的一個小圍場裡跟閣下比過劍。鑑於事後閣下曾多次表示願與在下結交為友,故在下特此將一要事相告,以期不負閣下雅望。閣下曾兩度險遭一近親之毒手,而這一女人閣下卻向以財產繼承人視之,實因閣下不知此女人在英國結婚之前,在法國已有婚配之緣故。現此女人又欲第三次加害於閣下,且此次閣下處境恐更為險峻。此女人昨夜已由拉羅謝爾啟程赴英國。閣下務須嚴密注意其行蹤,蓋因其此行目的系執行一駭人聽聞之重大計劃。如若閣下有意瞭解其作惡之能量,從其左肩即可窺見其過去也。
「嗯,寫得太棒了,」阿託斯說,「您的文才比得上國務大臣,親愛的阿拉密斯。德·溫特勳爵只要收到這封信,一定就會嚴加防範;萬一信落到主教大人手裡,我們也不會受什麼牽連。不過,去送信的僕從說不定會耍花招,實際上待在夏特羅,卻讓我們以為他到了倫敦,所以交給他信的時候只能先付他一半錢,說好另一半等回信來了再給。您那枚鑽戒還在吧?」阿託斯問達德尼昂。
「我手裡有比這更好的東西,我有現錢。」
說著達德尼昂把錢袋扔在桌上:聽到金幣的響聲,阿拉密斯抬起眼睛,波爾多斯打了個激靈,只有阿託斯不動聲色。
「袋裡有多少錢?」他說。
「七千利弗爾,全是十二法郎的金幣。」
「七千利弗爾!」波爾多斯嚷道,「這麼一顆不起眼的小鑽石值七千利弗爾?」
「看來是吧,」阿託斯說,「既然錢都在這裡;我可不信咱們的達德尼昂會把自己的錢也放在裡面。」
「可是,各位,剛才我們都沒想到王后,」達德尼昂說,「現在也得為她親愛的白金漢的健康操點心了。就算我們還她一點情吧。」
「說得有理,」阿託斯說,「可這是阿拉密斯的事。」
「好吧,」阿拉密斯紅著臉說道,「要我做什麼呢?」
「哦,」阿託斯說,「小事一樁:再寫一封信給都爾城裡的那位能幹人唄。」
阿拉密斯重新拿起筆,又思索了一會兒,然後動筆寫了起來,並且邊寫邊念出聲來徵求夥伴們的同意:
「‘親愛的表妹……’」
「哦!」阿託斯說,「原來這位能幹人是您的親戚!」
「是姨表妹,」阿拉密斯說。
「那就寫表妹吧!」
阿拉密斯繼續念道:
親愛的表妹:
天主為法國的福祉和王國敵人的劫難而降予大任的紅衣主教大人,很快就要把拉羅謝爾反叛的異教徒收拾乾淨了:英國的救援艦隊眼看是來不成了;我甚至敢說,我能肯定白金漢先生會被一樁重大事件所羈絆而無法成行。主教大人過去是,現在是,而且將來大概也是最傑出的政治家。哪怕是太陽礙了他的事,他也會把太陽消掉。親愛的表妹,請把好訊息告訴您的姐姐。我夢見這個該詛咒的英國人死了。我記不清他是被刺死還是毒死的;但有一點我能肯定,我真的夢見他死了,而您知道,我的夢一向是很準的。所以請相信您不久就會見到我回來吧。
「太棒了!」阿託斯大聲說道,「您簡直像個桂冠詩人;親愛的阿拉密斯,您寫得就像《啟示錄》一樣雄辯,又像《福音書》一樣實在。現在您只消在信上寫個地址就行了。」
「這容易,」阿拉密斯說。
他瀟灑地摺好信,在上面寫道:
送交都爾城縫洗女工米松小姐
三個夥伴相視而笑:他們心領神會了。
「現在,」阿拉密斯說,「你們想必明白,各位,這封信只能由巴贊送到都爾去;我表妹只認識巴贊,也只信得過他:換個人去準會把事弄砸了。再說巴贊既有抱負又有見識;他讀過歷史書,各位,他知道西克斯特五世當教皇以前放過豬;嗯,他本來就打算跟我一起去當教士,對於日後能當個教皇,或者至少當個紅衣主教,他是不會感到遺憾的:你們當然明白,一個有這種志向的人是不會輕易讓人抓住的,就算讓人抓住了,也是寧願受刑而決不開口的。」
「好,好,」達德尼昂說,「我非常同意您的巴贊;可您也得同意我的布朗謝:米萊迪有一次曾經亂棒把他攆出門去;而布朗謝的記性特好,只要有機會報復,我擔保他寧願挨頓毒打也不肯放棄的。如果說都爾的事是您的事,阿拉密斯,那麼倫敦的事就是我的事。因此我請各位選布朗謝去送信;再說他也已經跟我一起去過一次倫敦,有些話說得挺好:london,sir,ifyouplease,mymasterlordd’artagnan;你們放心,會這兩句就儘夠他一去一回問路的了。」
「既然這樣,」阿託斯說,「布朗謝去時,就得給他七百利弗爾,回來再給他七百,巴贊呢,一去一回各是三百利弗爾;這樣一來,就只剩五千利弗爾了;我們每人拿一千利弗爾花銷,餘下的一千利弗爾由教士先生保管,以便碰到意外情況或者有共同的開銷時可以拿出來用。你們看怎麼樣?」
「我親愛的阿託斯,」阿拉密斯說,「您說起話來就像涅斯托耳,你們都知道,他是古希臘最賢明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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