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天生就會跑 麥克杜格爾 第1頁,共2頁

我經常會想象,有一個鬼魅似的跑手正在我前面,用比我更快的速度奔跑。

—加貝·傑寧斯,美國

奧運會選拔賽一千五百米冠軍

凌晨五點,蒂塔阿媽已經準備好了煎餅、番木瓜和熱氣騰騰的玉米粥。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專門點了玉米番茄牛肉粥,蒂塔阿媽馬上做了兩份。西爾維諾換上了他的「比賽套裝」:一件藍綠色上衣,一條腰間繡著花的潔白短裙。

「真帥。」卡巴洛的一句讚賞讓西爾維諾紅著臉低下了頭。卡巴洛在院子裡踱著步,皺著眉頭喝咖啡。他聽說本地的農民今天要趕著一大群牛經過一段賽道,所以整夜都沒閤眼,思考著如何臨時改路線。起床來吃早飯的時候,才知道路易斯的父親和鮑勃·弗朗西斯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頭一天晚上,他們外出拍照的時候恰巧碰上了那些農民,說服他們改變了趕牛的路線。所以這不用卡巴洛擔心了,但他要操心的事情還多著呢。

「那兩個孩子呢?」他問。

好幾個人聳了聳肩。

「我得去找他們。」他放下了咖啡,「不能由著他們再空著肚子出發。」

我和卡巴洛邁出門,驚訝地發現幾乎全鎮的人都聚集到了這裡。我們吃早飯的時候,街道兩旁掛上了鮮花和紙質的流蘇,還有一支臨時拼湊起來的樂隊。女人和孩子們已經在街上跳起舞來,鎮長則拿著一支霰彈槍指向天空,比畫著發令時的姿勢。

我看了看錶,忽然感到一陣窒息:還有半個小時比賽就要開始了。正如卡巴洛預言的,從巴託皮拉斯到烏里克的三十五英里山路已經讓我筋疲力盡,然而再過半個小時,我又要重頭來一遍,並且這次還多了十五英里。卡巴洛挑選的賽道非常有挑戰性:在五十英里的賽程中,我們需要升降近兩千米的海拔,幾乎同萊德維爾越野賽的前半程一樣。卡巴洛對萊德維爾的比賽並不算情有獨鍾,但在選擇賽道方面,他跟肯·克洛伯一樣冷酷無情。

我跟著卡巴洛爬上山坡,回到了狹小的旅館。珍和比利還待在房間裡,正爭論比利究竟應不應該帶一個備用水壺,結果發現那個水壺找不到了。我正好有個多餘的,就回房間去拿給比利。

「現在去吃點東西吧!動作要快!」卡巴洛催促著,「鎮長會在七點鐘準時發令。」

我和卡巴洛抓起各自的裝備,我的是裝著水袋、能量棒和能量膠的背包,他的是一個水瓶和一包玉米粉,一起回到山坡下面。距比賽還有十五分鐘。我們轉過拐角,朝蒂塔阿媽的飯店走去。街上的人比方才更多了,簡直是一場狂歡。路易斯和泰德抓著兩名老太太繞圈,一邊擋開想插進來的對手—路易斯的父親。斯科特和鮑勃正跟著樂隊的節奏拍著手,不時附和著唱一兩句,本地的塔拉烏馬拉人也用球杆在人行道邊上敲打著節拍。

卡巴洛非常開心。他走到人群中間,模仿穆罕默德·阿里來了一套組合拳。人群中爆發出一陣歡呼。蒂塔阿媽給了他好幾個飛吻。

「跳吧!我們今天可以跳一整天!」卡巴洛放開嗓門喊道,「但前提是沒有人死掉。在外面的時候千萬小心!」他轉向樂隊,示意他們停止演奏。比賽要開始了。

卡巴洛和鎮長在街上開出一條通道,領著參賽選手站到起跑線上。我們擠在一起,儘管著裝和身材各不相同:本地的塔拉烏馬拉人穿著運動短褲和跑鞋,手裡還拿著球杆,斯科特脫下了上衣,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穿著顏色鮮豔的衣服和潔白的短裙,擠在斯科特身後—獵人絕對不會讓鹿離開自己的視線。所有人在佈滿裂紋的瀝青路面上一字排開。

我又體會到了那種窒息的感覺。埃裡克擠到我身邊。「喂,我有個壞訊息要告訴你。」他說,「你不可能贏得冠軍。不管你怎麼做,都肯定要在外面耗上一整天。所以最好還是放鬆下來,不急不慢,享受跑步的過程。記住,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努力,那就是用力過頭了。」

「沒問題,我會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超上去。」我試著開了一句玩笑。

「別嘗試任何不靠譜的事情!」埃裡克警告道,「野外的氣溫可能會上升到四十度。你的任務就是靠自己的雙腳跑完全程。」

蒂塔阿媽沿著起跑線走過來,跟每一個選手握手。「當心點,親愛的。」她囑咐我們。

「十!……九!」

所有人一起倒計時。

「八!……七!」

「那兩個孩子呢?」卡巴洛喊道。

我看了看周圍,找不到珍和比利。

「讓他們先別數!」

卡巴洛搖了搖頭,擺好準備比賽的姿勢。為了這一刻,他已經等了很多年,冒了不知多少次生命危險,此刻不會為任何人拖延。

「小女巫!」士兵們指著我身後。

數到「四」的時候,珍和比利站到了起跑線上。比利光著上身,穿著寬鬆的衝浪短褲,珍穿著黑色的緊身短褲和運動背心,扎著兩條粗大的辮子。士兵們的歡呼讓珍分了神,把裝有食物和備用襪子的口袋扔到了跟補給點相反的一邊。我趕緊衝過去,撿起她的口袋,放到了補給點的桌子上。就在這時,鎮長扣動了扳機。

砰!

斯科特吼叫著一躍而起,珍發出長號,卡巴洛一聲長嘯。塔拉烏馬拉選手都沒做聲,靜悄悄地衝了出去,轉瞬就消失在晨曦投下的陰影中。卡巴洛之前就警告過我們,塔拉烏馬拉人會全力以赴,但是天哪!這速度簡直太驚人了。他們身後是斯科特,再後面緊跟著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我壓著速度,讓所有人從我身邊超過去。有人陪伴的感覺確實很好,但在這一刻,還是一個人跑更安全。假如我從一開始就勉強去跟隨他人的節奏,肯定堅持不到最後。

最初二英里是從鎮中心到河邊的土路。本地的塔拉烏馬拉人最先到達水邊,但沒有衝進五十米寬的淺水裡,而是停下來翻弄河岸邊的石塊。

究竟是怎麼了?鮑勃·弗朗西斯納悶,他跟路易斯的父親提前過了河,已經架好了三腳架。他看著本地選手從石塊下面拿出前一天晚上準備好的塑膠袋,套在腳上蹚水過河。這就是古老傳統被現代科技取代後的結果:為了防止弄溼新潮跑鞋,只能在腳上套著塑膠袋,在滑溜溜的卵石中間跳躍。

「天哪。」鮑勃咕噥著,「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事情。」

本地選手還沒到達對岸,斯科特已經衝進了河水,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緊隨其後。等到本地選手上了河岸,摘下腳上的塑膠袋塞進短褲口袋,再爬上陡峭的沙坡踏上小徑時,斯科特他們已經追了上去。

而此時,珍遇上了問題。她跟比利、路易斯和幾個塔拉烏馬拉選手一起蹚過了河,就在攀爬沙坡的時候,忽然感覺右手有些異樣。超長距離耐力跑選手喜歡用繫帶把水壺固定在手上,這樣省力些。珍給了比利一個繫帶水壺,又用膠帶和礦泉水瓶子另做了一個。現在,她開始感覺到膠帶不舒服了,儘管暫時沒有太大影響,但她會跑得不暢快。她應該把瓶子扔掉嗎?萬一再在峽谷中迷了路呢?

珍開始用牙咬手上的膠帶,她知道,要想跟塔拉烏馬拉人一較高下,必須孤注一擲。如果賭輸了,那她服。但如果因為不敢下注而輸掉,那她會後悔一輩子的。珍扔掉瓶子,馬上感覺好多了,但立刻又作了另一個大膽的決定。他們剛剛踏上第一段山路,前面有三英里的上坡要爬,沿途幾乎沒有蔭涼。太陽昇起之後,她知道自己就不可能在這樣曝曬的路段上跟塔拉烏馬拉人抗衡了。

「啊,去他媽的。」珍下定了決心。「我得趁著天還沒熱跑快一點。」她加大了步伐,三步兩步就衝出了人群。「待會兒見。」她扭頭朝他們喊道。

塔拉烏馬拉人馬上追了上去。他們中經驗最豐富的兩個,塞巴斯蒂安諾和赫伯利斯托,分別從左右兩側擋住了她的前路,剩下三個則包抄到她身後。珍尋找著缺口,敏捷地闖了出去,但是立刻又被五人包在了中間。塔拉烏馬拉人平時非常溫和,但賽跑時應用起戰術來絕不會含糊。

「我不想這麼說,但是珍這樣下去可不行。」珍第三次加速衝出包圍圈的時候,路易斯告訴比利。比賽才剛剛進行了三英里,她已經跟五個塔拉烏馬拉人較上了勁。「要想堅持到終點,你不能一開始就那麼衝動。」

「她每次都能堅持下來。」比利說。

「不是在這樣的地形上。」路易斯說,「也不是跟這樣的人對抗。」

卡巴洛的賽程設定十分巧妙,讓大夥兒能時刻目睹賽況。賽道像是一個大寫字母y,起點烏里克鎮就在正中心,這樣鎮上的人可以看見選手的往返情況,選手自己也能知道同其他選手之間的差距。此外,這種賽道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好處:卡巴洛發現烏里克的塔拉烏馬拉選手行動非常可疑。

卡巴洛已經跟斯科特、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拉開了四五百米的距離,所以可以清楚地看見他們的進度。當他看見本地選手拐過第一個折返點,回頭朝鎮子的方向跑來時,不禁大吃一驚:才剛剛跑了四英里,他們就已經領先了斯科特等三人四分鐘。要知道,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都是銅峽谷塔拉烏馬拉人中間的佼佼者,而斯科特則是西方耐力跑界最優秀的爬坡選手。

「這絕對不可能!」卡巴洛朝身邊的光腳泰德、埃裡克和曼努埃爾咆哮道。跑到折返點所在的瓜達盧佩村時,卡巴洛和曼努埃爾向路邊觀戰的村民們詢問了幾句,馬上就知道了真相:烏里克的塔拉烏馬拉人抄了近路,大大縮短了距離。卡巴洛沒有發怒,只感到惋惜:這些塔拉烏馬拉人已經丟失了古老的跑步傳統,以及由之而來的自信。他們不再是天生的跑步者,而是一群可憐的人,不擇手段地想要恢復已逝的榮光。

作為朋友,卡巴洛可以原諒他們,但作為比賽的組織者,他不能這麼做。於是他宣佈:所有抄近路的選手都被取消比賽資格。

我是跑到河邊的時候被自己嚇了一跳。在這之前,我一直在集中注意力體會著姿勢(屈膝……步子要輕……不要留下腳印),直到邁進齊膝深的水裡,我才意識到,儘管已經跑了二英里,卻一點感覺都沒有!不僅如此,我還覺得身體非常輕盈,非常放鬆,比出發時的感覺還要好。

「路還長著呢,大熊!」鮑勃·弗朗西斯在河對岸朝我喊道,「前面有座小山要爬,沒什麼可擔心的。」

我爬上河岸邊的沙坡,每邁出一步就多了一分信心。沒錯,我還有四十五英里要跑,但是這樣下去,等到我感覺到疲勞,很可能十幾二十英里已過去了。就在我開始爬坡的時候,太陽從峽谷邊升了起來。轉瞬間,一切都被染成了燦爛的金色:波光粼粼的河面,綿延不絕的樹林,以及我腳前盤成一團的珊瑚蛇……

我驚叫一聲,跳下了小徑,伸手胡亂去抓灌木的枝葉,以免滾下陡峭的山坡。那條蛇還盤在小徑中央,彷彿隨時都會出擊。如果我爬回去,很可能會被它的毒牙咬到;再往下爬,則有可能從懸崖邊緣掉進河裡。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沿著山坡橫切,繞過蛇所在的位置。

我抓著一叢又一叢灌木,橫切了三米多才爬回小徑。那條蛇仍然盤在那裡,一點都沒有移動,原因很明顯:它已經死了,被人用棍子打斷了脊骨。我抹了一把臉上的灰塵,檢視著身體狀況:兩側小腿被石塊劃傷,手上紮了好幾根刺,心臟怦怦直跳。我用牙齒拔出手上的刺,用水袋裡的水簡單沖洗了一下小腿的傷口。上路吧。我可不想讓別人看見我因為一條死蛇大驚小怪的樣子。

越是往上爬,陽光就越強烈,但在清晨的嶙峋寒意之後,這樣的溫暖讓我感到舒適。我的腦海中不停地重複著埃裡克的話—「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努力,那就是用力過頭了。」我決定放鬆下來,不去關注自己的姿勢,開始欣賞周圍的風景。陽光已經把河對岸的山頂映成了金色,過不了多久,我就會站得比那山頂還高了。

就在這時,斯科特從前面的樹叢裡鑽了出來。他衝我笑著,給了我一個鼓勵的手勢,然後消失了。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仍舊緊跟在他身後,鮮豔的上衣像船帆一樣獵獵飛舞。我意識到自己離五英里折返點不遠了。再繞過一段彎道,前面就是瓜達盧佩村。村子很小,只有一所小學、幾幢平房和一家賣汽水的小店,但是即使在一英里之外,我都能聽見那裡傳來的歡呼聲和鼓聲。

一群奔跑的人正從村裡出來,朝斯科特三人消失的方向追趕。跑在最前面的正是「小女巫」。

珍一發現機會就採取了行動。從巴託皮拉斯過來的路上,她注意到塔拉烏馬拉人下山的節奏幾乎跟上山相同,速度並不是很快,而她則非常喜歡在下坡路上加速。「這是我唯一的優勢。」她後來說,「所以我必須好好利用它。」她決定不再跟赫伯利斯托糾纏,而是先跟著他的節奏爬坡,到下坡路再突然加速衝出去。

塔拉烏馬拉人果然沒有再包圍上來。她一路跑在前頭,到下一段上坡路開始的地方—第十五英里處,y形賽道的第二個分岔點—赫伯利斯托他們已經被她遠遠甩在身後了。珍覺得自信滿滿,她在折返點停留了片刻,重新灌滿水壺。到目前為止,她一直都很幸運:卡巴洛事先安排鎮上的人沿著賽道佈置了一些水桶,每當珍剛好喝光壺裡的水時,總能跑到水桶邊。

她正喝著壺裡的水,赫伯利斯托、塞巴斯蒂安諾和另外三個塔拉烏馬拉人追了上來。他們沒有停下來灌水,直接超了過去,她也沒有急著追趕,喝夠了水才朝山下衝去。又跑了不到二英里,她再度超過他們,然後開始打量前方的賽道,計算還能將領先優勢保持多久。下坡路還要持續二英里……然後是四英里的平路,一直回到鎮裡……然後……

忽然,她發現自己栽倒在亂石堆中間,翻了好幾個滾才停下來。膝蓋傳來鑽心的疼痛,一條胳膊佈滿了鮮血。還沒等她爬起來,赫伯利斯托他們已經從旁邊跑過去了,沒有回頭看她一眼。

他們肯定在想,下坡加速的後果就是這樣,珍暗想,嗯,他們倒是沒錯。她小心地爬起來,檢查著傷勢。小腿擦破了,膝蓋只是磕出了兩塊淤青,胳膊上的「鮮血」其實是擠破的能量膠。她試著走了幾步,然後開始跑。感覺似乎還不錯。等她跑到山下,已經再度超過了所有的塔拉烏馬拉人。

「小女巫!」烏里克的人們瘋狂地歡呼著,迎接她回到鎮上,越過二十英里的標記。她在補給點停了下來,從桌上的口袋裡翻出了另一包能量膠。蒂塔阿媽用圍裙擦著她腿上的血跡,邊衝她大喊。

「什麼?我是一個房間?」珍一直跑到鎮外才明白蒂塔阿媽說的是西班牙語:她目前名列第四。跑在前頭的只有斯科特、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距離還在不斷縮短。卡巴洛的確沒有給她取錯名字:十二年前在萊德維爾的那個「女巫」又回來了。

但是珍還得能忍受炎熱才行。當她開始跑下一段上坡路的時候,氣溫已經達到了三十八度。小徑沿著峭壁邊緣蜿蜒而上、急轉直下,就這樣升升降降,總共要翻過至少六個山頭,爬升六百多米的海拔。巖壁反射著太陽的熱浪,珍感覺自己的皮膚都要被烤焦了,但她又必須貼近燥熱的巖壁,否則就有可能從懸崖上跌下去。

珍翻上又一座山頂,馬上躲到了一邊: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正並肩朝她衝來。這兩名「獵鹿人」採用了出人意料的戰略:不是一路跟在斯科特身後,等臨近終點時再加速衝刺,而是在後半程一開始就趕超了他。

珍後背抵著灼熱的巖壁,為兩人讓路。她還在想斯科特在哪裡,他已經衝了上來。「斯科特上坡跑的那種興奮勁兒,我從來沒見過。」她後來說,「他就像是瘋了,嘴裡不停地喊著‘耶—耶—耶—’,我正想他還能不能認出我,就見他忽然抬起頭,衝著我喊‘啊—呀,小女巫,哇—呀’。」

斯科特在珍身旁停了下來,告訴她前面的路況,哪裡可以找到水桶,然後問她阿努爾佛和西爾維諾過去了多久,他們看上去狀態如何,臉上是什麼表情?珍說他們剛剛過去三分鐘左右,看上去很拼命。

「不錯。」斯科特點點頭,拍了拍她的背,就衝下了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