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天生就會跑 麥克杜格爾 第1頁,共2頁

我是在一年前遇見埃裡克的,就在我又一次跑步受傷、跌倒在冰冷的溪水裡之後。那是我最後一次因跑步受傷。

從馬德雷山脈回到家裡之後,我立刻開始實踐卡巴洛的課程。每天下午,我都迫不及待地繫上鞋帶,嘗試重溫當初在克雷爾後山上奔跑的感覺。每次跑步時,我的腦海裡都不停地回放著卡巴洛的動作,輕盈的步伐、挺拔的後背和前後揮舞的雙臂。他奔跑的樣子讓我想起拳擊場上的穆罕默德·阿里:全身像波濤中的海草一樣放鬆,又蘊藏著隨時可以爆發的巨大力量。

兩個月後,我每天的運動量增加到六英里,週末增加到十英里。我的姿勢還沒有達到流暢,但已經算是介於輕鬆和輕盈之間。即便如此,我心中還是萌生了一絲焦慮:不管我跑得多麼放鬆,都無法完全消除右腳的疼痛和小腿的顫抖,彷彿跟腱成了被拉緊的琴絃。我讀了不少關於拉伸練習的書籍,每次跑步之前都要花半個小時拉韌帶,但託格大夫的可的松注射器似乎仍然高懸在我頭頂。

到了春末,我決定檢驗一下訓練成果。在一個巡林員朋友的幫助下,我得到了一次完美的機會:在愛達荷州的不歸河邊花三天時間奔跑五十英里。所有行李由騾子馱運,我和另外四名跑步者只需要每天奔跑十五英里,從一個營地移至下一個營地。

「來到愛達荷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森林是什麼概念。」巡林員珍妮·布萊克一邊說,一邊帶著我們跑上了樹叢間的狹窄小徑。看著她輕快的動作,很難相信她來這裡已經二十年了。此外,儘管她已經三十八歲,卻仍然擁有柔順的鬈髮、俏皮的藍眼睛和修長瘦削的四肢,就像是還在讀大學的年輕女孩。的確,現在的她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像個孩子。

「我年輕時患過暴食症,有點厭煩自己,直到來了這裡,才找到了自我。」珍妮說。她是在暑假擔任志願者的時候誤打誤撞來到了愛達荷,立刻就被派到森林裡去清理小徑。背包裡裝著伐木鋸和兩個星期的給養,沉甸甸地壓得她幾乎抬不起頭來。但她還是一個人朝林子出發了。

每天清晨,她會赤裸著身體、穿上運動鞋,在林子裡跑很長一段距離,享受陽光撫摸著肌膚。「我經常一待就是好幾個星期。」珍妮解釋道,「沒有人會看見我,我想跑去哪兒都可以。那種感覺真是令人難以置信。」她不需要手錶和地圖;依靠風吹過身體的感覺來控制速度,在鋪滿松針的小徑上不停地奔跑,直到疲憊的雙腿和火辣辣的肺逼她返回。

珍妮成了一個堅定的跑步者,就連愛達荷的森林被積雪覆蓋的時候,她都要在裡面長跑。或許她是在藉助奔跑解決那些根深蒂固的問題,不過也有可能(套用比爾·克林頓的說法),她所有的問題都會在美好的本性面前迎刃而解。

三天後,當我跑完最後一段下坡時,幾乎已經走不動了。我掙扎著來到小溪邊,一屁股坐在冰冷的溪水裡,為自己的問題煩惱。我花了三天才跑完五十英里的距離,也就是卡巴洛比賽的全程,並且能感覺到兩側跟腱都已經拉傷了,足跟也隱隱作痛,就像是患了所有跑步者的噩夢:足底筋膜炎。

如果患上足底筋膜炎,有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痊癒。點開任何與跑步有關的論壇,你都會發現裡面有一大堆筋膜炎患者求治療方法的帖子。回帖上總是那些被無數次重複的建議—夜裡給腳底打上夾板、換上高彈性襪、超聲治療、電擊理療、可的松注射、矯正鞋墊,然而這些方法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但是,為什麼卡巴洛就能穿著破破爛爛的拖鞋,連續跑完落差一兩千米的下坡路?為什麼我每天只跑六七英里,卻堅持不了幾個月就會受傷?再看看威爾特·張伯倫,儘管身高兩米一六,體重一百二十五公斤,又打了大半輩子對膝蓋損傷很大的職業籃球,卻能以六十歲的高齡跑完五十英里的耐力賽全程。一八三二年,一個名叫孟森·恩斯特的挪威水手上岸時幾乎已經不記得腳踏實地的感覺了,卻能為了贏得一場賭局從巴黎一路跑到莫斯科,連續十四天每天跑一百三十英里,並且鬼知道他腳上穿著什麼樣的破鞋,在什麼樣的破路上奔跑。

這些對孟森來說不過是熱身運動,他動起真格來更了不得。他從君士坦丁堡一路跑到加爾各答,連續兩個月平均每天跑九十英里。當然,他也不是不知疲倦:從加爾各答踏上將近五千四百英里的返鄉之旅前,他不得不休息了三天。那麼,孟森為什麼沒有患筋膜炎呢?他肯定沒有患,因為一年後他在跑向尼羅河源頭的途中死於痢疾,屍檢結果顯示他的雙腿和雙腳都處於良好狀態。

具有超常奔跑能力的人似乎比比皆是。就在離我家不遠的馬里蘭州,十三歲的麥肯基·裡弗德已經可以跟母親一起跑完五十英里的肯尼迪耐力賽(「真是太好玩了!」)。而傑克·柯爾克,綽號「迪普西魔鬼」,到了九十六歲高齡還能參加可怕的迪普西越野賽。賽程一開始就是六百七十一級臺階的上坡路,之後才轉為越野賽道,換句話說,傑克這個年紀幾乎有美國曆史一半長的老爺子在跑上平路之前,要先爬上五十層樓的高度。「你不是因為變老而停止跑步。」他經常說,「你是因為停止跑步才變老。」

那我缺乏的究竟是什麼呢?我的狀態似乎在倒退:不僅沒法和塔拉烏馬拉人同場競技,還嚴重懷疑飽受筋膜炎折磨的雙腳能不能踏上比賽起點。

「你跟所有的人一樣。」埃裡克·奧頓告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是懷俄明州傑克遜霍爾的一名探險運動教練,也是科羅拉多州立大學健康科學中心原健身部主任,擅長對各種耐力運動進行細緻的分析,找出每種運動涉及的基本動作,以及各項運動之間的相通之處。他曾為了改善皮艇選手的肩部動作研究攀巖運動,也曾把越野滑雪中的平滑推進技術引進到山地徒步當中。他尋找的是人體最基本的生物力學規律;他相信,引導下一次人類運動水平重大突破的不會是訓練方法或者外圍科技,而是運動技巧—能夠永遠避免受傷的運動員,必然能把總是受傷病折磨的對手甩在身後。

他讀過我有關卡巴洛與塔拉烏馬拉人的報告文章,對其中的內容很感興趣。「塔拉烏馬拉人演繹的是純粹的身體藝術。」他說,「世上再沒有任何人能把身體的自我推進發展到如此境界。」在一名他所指導的運動員參加萊德維爾越野賽、見識過「塔拉烏馬拉代表隊」的精彩表現後,埃裡克就開始關注塔拉烏馬拉人。他花了不少時間尋找相關資料,但只蒐集到了五十年代的幾篇人類學論文,以及一對夫妻駕駛房車在墨西哥旅遊途中隨手寫下的記錄。耐力跑是全世界參與人群最廣的運動,然而這項運動中最優秀的選手卻幾乎不為人知,這真是不可理喻。

「所有人都自以為知道怎麼跑步,但跑步的複雜性其實不亞於任何一項運動。」埃裡克告訴我,「絕大多數人都會說‘想怎麼跑就怎麼跑’,真是謬論。人想怎麼游泳就可以怎麼游泳嗎?」在其他體育專案中,培訓課程幾乎必不可少。你不可能掄起球棒就去打高爾夫球,或是踩上滑雪板就從山坡上衝下來,必須有人教。假如你自以為是,不僅無法達到理想的運動水平,還會把自己弄傷。

「跑步也是一樣。」埃裡克解釋道,「假如你沒有學會跑步,就永遠無法體會跑步有多美好。」他反覆詢問我在塔拉烏馬拉學校門口看見的那場比賽的細節。(「那個小小的木球,還有他們踢著它奔跑的方式,絕對不可能是偶然。」)然後他告訴我,他可以指導我訓練,讓我能夠參加卡巴洛的比賽,而作為回報,我需要把他介紹給卡巴洛。

「如果這場比賽真的能夠舉辦,我們必須到場。」埃裡克催促著我,「那將是史上最偉大的一場賽跑。」

「我就是不相信自己能一口氣跑完五十英里。」我說。

「人,天生就適合跑步。」他說。

「我每次增加訓練量,後果都是受傷。」

「這一次不會。」

「我需要矯正鞋墊嗎?」

「把矯正鞋墊扔了吧。」

我還是心存疑慮,但是被埃裡克不容置疑的自信感染了。「或許我得先減減肥,減輕雙腿的負擔。」

「你會自覺改變食譜的。等著瞧吧。」

「那瑜伽呢?應該有幫助吧?」

「別管瑜伽。我認識的所有練瑜伽的跑步者都受過傷。」

一切聽起來比我預期的更美好。「你真的認為我能做到嗎?」

「這麼說吧,」埃裡克說,「你能做到,前提是嚴格按我說的做。」他要求我忘掉現有的對跑步的一切認識,從頭開始。

「準備好像個原始人一樣奔跑吧。」埃裡克說。

幾個星期後,一個右小腿扭曲的男人踉踉蹌蹌朝我走來,手裡拿著一根繩子。他把繩子系在我腰上,拉緊另一端。「出發!」

我彎著腰,奮力拽著繩子,拖著他前進。忽然他鬆了手,我立刻衝了出去。「很好。」他說,「跑步的時候,要時刻回想剛才與繩子較勁的感覺。這會促使你將著力點控制在身體下方,腳尖點地,胯關節充分發力。」

是埃裡克建議我來弗吉尼亞尋求肯·米爾克的指點。肯是一位運動生理學家,同時也是鐵人三項的世界級選手。受肌肉營養失調症的影響,他在跑步時不得不去追求最有效率的動作。肯總喜歡說:「想發現上帝的幽默感,看看我就行。我是個胖小子,患足下陷,老爸卻是個運動員。從小參加比賽,我總是落在後面。這逼迫我學會了仔細觀察分析各種運動技巧,找出最有效率的方式。」

籃球場上,肯不可能跟人高馬大的對手進行身體對抗,於是他就苦練三分球和勾手上籃技術。至於身體對抗性更強的橄欖球,他則潛心研究發力角度和進攻路線,最後成了一名很有威懾力的左邊鋒。打網球時,他放棄跟對手比拼速度,練出了一手刁鑽的弧線旋轉球。「跑不過你,就用頭腦打敗你。」他說,「找出你的弱點,變成我的優勢。」

由於右小腿肌肉萎縮,肯參加鐵人三項全能運動時必須穿著一雙沉重的跑鞋,是他用旱冰鞋和彈片改造的。這讓他的負重比其他運動員大了很多,他必須採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才能不被三點五公斤重的鞋子拖累。

肯買了一大堆肯亞長跑選手的錄影帶,一幀接一幀地分析。幾個小時之後,他意識到,世界頂尖長跑選手的奔跑姿勢同幼兒園小孩的一模一樣。「幼兒園的孩子奔跑時,雙腳著力點位於身體正下方,雙腿大幅後襬助推。」肯說,「肯亞的長跑選手也是一樣。他們從小到大習慣了光腳奔跑,到成年還維持著同小時候差不多的跑步姿勢,這與絕大多數美國選手完全不同。」他倒回錄影帶,用紙筆記錄下肯亞選手跑步動作的細節,開始尋找試驗品。

幸運的是,肯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運動力學研究計劃,已經進行到鐵人三項,可以找來一大群運動員做實驗。長跑運動員不喜歡別人對他們的姿勢指指點點,而鐵人三項選手什麼都能接受。「鐵人三項是一項歷史很短的運動,還沒來得及形成一定的傳統,選手的思想都非常開放。」肯解釋道,「一九八八年,鐵人三項選手開始在車把上安裝可供休息的輔把,結果遭到了專業腳踏車選手的嘲笑,直到格雷格·萊蒙德也試用了這樣的輔把,並以八秒鐘的優勢贏得環法腳踏車賽桂冠。」

肯的第一個試驗品是艾倫·梅爾文,一位六十多歲的鐵人三項高手。肯首先讓他全速衝刺了四百米,然後在他的t恤衫上裝了一個微型電子節拍器。

「幹嗎?」

「把節拍調為每分鐘一百八十下,然後跟著節拍跑。」

「為什麼?」

「肯亞選手的步頻都非常快。」肯解釋道,「小步快頻的運動方式,比力強幅大的方式更有效率。」

「我還是不明白。」艾倫說,「不是大步幅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