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天生就會跑 麥克杜格爾 第1頁,共2頁

寶貝,這鎮子將你的脊樑撕離/它是死亡的陷阱,它是自殺的饒舌樂……

—布魯斯·斯普林斯汀,《為跑而生》歌詞

卡巴洛·布蘭科驕傲得滿臉緋紅。我搜腸刮肚地尋找合適的讚美之詞。

我們剛剛抵達巴託皮拉斯,這是一座古老的礦山城鎮,位於峽谷入口外兩千四百米的低處。這座鎮子最初由西班牙殖民者建立,目的是在附近的河邊開採銀礦,從那時至今已四百年,但變化一直不大。鎮子的規模很小,只是沿河排開的一小溜房屋而已,街上的驢子比汽車還多。世界各地流行ipod的時候,這裡才剛剛通上電話。

要想到達這裡,必須對班車司機懷有絕對的信心。通行的土路沿懸崖側壁蜿蜒而下,在十英里的距離內海拔就下降了兩千多米。車子拐彎的時候,我們可以透過窗戶看到懸崖下面的車輛殘骸。兩年後,卡巴洛駕駛的小貨車在這裡翻下懸崖,化作一團火球,幸運的是他及時跳了出來。在那以後,不少當地人都去收集這輛小貨車的殘骸,作為幸運護身符。

班車停在了鎮邊,我們筋疲力盡地下了車,臉上滿是塵土和汗漬,就像卡巴洛第一次跟我見面時的樣子。「它就在那兒!」卡巴洛叫道,「我的地盤!」

我們四處張望,卻只能看見河對岸一幢房子的殘骸。沒有房頂,外牆坍塌了大半,就像是被海水浸過的沙灘城堡。真是太完美了,簡直是理想的幽靈居所。我不由得想象,假如有人在夜裡路過,看見卡巴洛如同卡西莫多般的怪異身影在營火邊時隱時現,會是怎樣的反應。

「嗯,的確很……不一般。」我終於擠出一句。

「不是那邊。」卡巴洛說,「這裡。」他指著我們身後,那是條羊腸小道,只短短一截就消失在仙人掌叢中。卡巴洛朝小道上跑去,我們緊跟著,在佈滿碎石的上坡路上艱難地維持著平衡。

「見鬼,卡巴洛。」路易斯說,「世上還真有賽道是一開始就需要設立路標和補給點的。」

我們跟著卡巴洛跑了一百多米,鑽過一片青檸檬樹後,一座用石塊和黏土修砌的小屋出現在眼前。石塊是卡巴洛從河裡拖上來的,為了修建這座小屋,他不知在羊腸小道上往返了幾百次。作為家,這裡確實比河對岸的那片廢墟更合適:從這裡俯瞰河谷裡的一切,卻不會被人發現。

走進門,屋裡鋪著一張狹小的行軍床,旁邊是堆破爛的運動拖鞋,牆上的架子上放著幾本書和一盞煤油燈。沒有電,沒有自來水,沒有廁所。卡巴洛在屋後的仙人掌叢中清出了一塊空地,供他跑步回來小憩,凝視周圍的荒野。不管光腳泰德沒想全的那句海德格爾引言究竟怎麼說,再沒有人比卡巴洛更像是他住所的「一種表現」。

卡巴洛急著要安頓我們,好讓自己睡上一覺。隨後幾天的行程將會非常艱苦,更何況我們自離開艾爾帕索就沒有好好休息過。他領著我們回到巴託皮拉斯鎮,找了一家小店,店老闆馬里奧把樓上的幾個房間租給了我們。這裡除了可以休息,還可以在走廊另一邊淋浴。

卡巴洛催促我們快些放下行李去吃飯,但光腳泰德非要先衝個澡不可。他剛鑽進淋浴間,就哀號著衝了出來。

「天哪!淋浴器短路了。我剛才差點被電死!」

埃裡克掃了我一眼:「你覺得是卡巴洛乾的?」

「可以理解。」我說。「沒有人會怪罪他。」我們離開克雷爾鎮之後,光腳泰德和卡巴洛之間的矛盾一點都沒有緩和。一次中途停車休息時,卡巴洛從車頂爬下來,鑽進了車廂,只為了躲開泰德。「那傢伙根本不知道‘安靜’是怎麼回事。」他說,「他是從洛杉磯來的,以為所有空間都應該用噪音填滿。」

在馬里奧的店裡安頓下來之後,我們跟著卡巴洛去另一位阿媽家裡吃飯。根本用不著點餐,剛一坐下,阿媽就把冰箱裡所有的食物都翻了出來。沒過多久,我們面前的盤子裡盛滿了酪梨沙拉醬、炒豆子、用醋浸過的番茄和仙人掌、米飯、加了雞肝的牛肉羹。

「打包帶走吧。」卡巴洛告訴我們,「明天路上吃。」他打算明天先帶我們去附近的山上跑一小段,適應一下路況。他反覆說明天的跑步沒什麼強度,但又催促我們趕快吃完去睡覺。這時候,一個滿頭白髮的美國老頭湊了過來。

「喂,這幫傢伙怎麼樣?」他朝卡巴洛打招呼。他叫鮑勃·弗朗西斯,早在六十年代就到過巴託皮拉斯,之後一直對這裡念念不忘。儘管鮑勃的兒孫們住在聖迭戈,但他大部分時間還是在這附近度過,有時為徒步者擔任嚮導,有時跟他的塔拉烏馬拉朋友帕特里西奧·魯納泡在一起。帕特里西奧是曼努埃爾·魯納的叔叔,早在三十年前就認識了鮑勃。當時鮑勃在峽谷裡迷了路,就是被他帶回山洞的家過的夜。

鮑勃跟帕特里西奧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因此有幸參加過塔拉烏馬拉人的「特斯圭納達」—每次賽跑之前都要進行的喝酒競賽,有時參賽的人實在喝得太醉,連賽跑都被取消了。卡巴洛沒參加過「特斯圭納達」,在聽過鮑勃的描述以後,決定以後也絕不參加。

「突然間,那些跟我認識了很多年的塔拉烏馬拉朋友就像是換了一群人,他們不再溫和羞澀,而是用胸膛擠撞我,衝我說髒話,好像準備好了跟我打一架。」鮑勃說,「而他們的妻子跟別的男人鑽進了樹叢,他們成年的女兒赤裸著身體在摔跤。他們不讓小孩子參加這樣的活動,原因顯而易見。」

鮑勃說,在「特斯圭納達」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會得到原諒,因為那全是月亮和啤酒的錯。儘管場景一片混亂,但它能夠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讓人們心中積蓄的負面情緒得到發洩。跟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樣,塔拉烏馬拉人也有埋藏在心底的慾望和仇恨,在一個人際關係如此緊密又沒有警察的社會里,他們需要一種方式來解決爭端。還有什麼比得上喝酒競賽呢?所有人都會喝醉,都會徹底釋放心底積壓的一切,然後再從宿醉中恢復過來,繼續正常的生活。

「假如我一直喝下去,那一晚上或許就會上二十次床,或是被殺死。」鮑勃說,「還好我及時放下了酒葫蘆,在真正的混亂髮生之前悄悄溜走了。」鮑勃對馬德雷山脈的瞭解幾乎能和卡巴洛比肩,因此,我才專注地傾聽著他跟泰德的對話。

「你腳上那雙垃圾玩意兒明天一點用都沒有。」鮑勃伸手指著泰德腳上的五趾鞋。

「我明天不穿這雙鞋。」泰德回答。

「這還差不多。」鮑勃說。

「因為我打算光腳。」泰德說。

鮑勃掃了卡巴洛一眼:「這傢伙是在開玩笑嗎?」

卡巴洛只是笑了笑。

第二天一大早,卡巴洛就來找我們了。「那邊就是我們明天要出發的方向。」他伸手指著窗外遠處的一座高山。鎮子和山峰之間是大片的丘陵,植被蔥鬱,根本看不見道路的痕跡。「今天上午,我們就在鎮邊的小山上跑跑吧。」

「我們需要隨身帶多少水?」斯科特問。

「我只會帶著這個。」卡巴洛揮了揮手裡的五百毫升塑膠瓶,「路上有泉水可以補充。」

「食物呢?」

「不用。」卡巴洛聳了聳肩,「午飯前我們就回來了。」

「我打算多帶點水。」埃裡克把背包裡的三升水袋灌滿了,「我覺得你也應該這麼做。」

「用得著嗎?卡巴洛說我們只要跑十英里。」

「去野外的時候,準備充分永遠都沒錯。」埃裡克說,「就算絕大多數時候不需要,也總會有需要的時候—萬一發生了什麼意外,你可能會在野外耗上很長時間。」

我放下水壺,伸手去夠大容量的水袋包。「帶上幾粒淨水片,再揣幾包能量膠。」埃裡克補充道,「比賽期間,你需要每小時補充兩百千卡的能量。關鍵在於頻繁補充碳水化合物,每次一點點,這樣才能讓胃有時間吸收。」

我們步行穿過巴託皮拉斯。街道兩邊的店主紛紛往路面上潑水,以免塵土飛揚。小學生們穿著潔白的校服,在路邊用西班牙語朝著我們喊「先生們好」。

「今天肯定很熱。」我們拐進一家沒有招牌的商店時,卡巴洛說。「電話能用嗎?」他問商店的老闆娘克拉麗塔。

「還不行。」克拉麗塔搖了搖頭。整個巴託皮拉斯只有兩部公用電話,都安裝在她的店裡,線路三天前出了故障,人們只能用短波無線電跟外界聯絡。直到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距離外面的世界有多遙遠:既沒法瞭解外界,也沒法把自己的境遇告訴外界。一切希望都寄託在卡巴洛身上,而我實在不知道這究竟是否合適:儘管卡巴洛對這一帶的情況瞭如指掌,但他那麼不在乎自己的性命,我們真能把性命託付給他嗎?

克拉麗塔端上了香噴噴的煎蛋玉米餅,讓已飢腸轆轆的我拋開了腦海裡的質疑。玉米餅的味道實在太好了,我們細細咀嚼著,續了好幾次咖啡才起身離開。我和埃裡克學斯科特的做法,包起一份玉米餅揣進口袋裡以防萬一。

吃完早飯出門時,我才意識到比利和珍還沒有出現。我看了看錶,已經十點鐘了。

「出發吧,別管他們了。」卡巴洛說。

「我跑回去找他們。」路易斯說。

「不用了,他們可能還在睡呢。要避開下午最炎熱的時候,就得趕快。」卡巴洛說。

或許這的確是最好的安排:他們兩人可以利用這一天的時間好好休息,為之後的長途跋涉積蓄體力。路易斯的父親也決定留下,卡巴洛叮囑他:「無論如何都不要讓他們出來找我們。假如在外面迷了路,就再也回不來了。這不是在開玩笑。」

和埃裡克背上沉甸甸的水袋包後,我又在頭上紮了一條頭巾。天已經熱得像蒸籠一樣了。卡巴洛從兩幢房子之間的縫隙裡鑽了出去,穿過亂石堆跑向河邊。光腳泰德加速跟了上去,儘管光著腳,他還是在亂石間敏捷地跳躍著。卡巴洛即使感到了驚訝,也完全沒有表現出來。

「喂!等等!」比利和珍穿過街道朝我們跑來。比利的上衣還拿在手裡,珍連鞋帶都沒系。

「你們真的想去嗎?」當他們氣喘吁吁地跑到時,斯科特問,「還沒吃東西呢。」

珍掰開一條能量棒,遞給比利一半。兩個人手裡都拿著水壺,不過容量有限,只有三四百毫升。「沒問題。」比利說。

我們沿著河岸跑了一英里,就拐進了一條幹涸的溪谷,然後不約而同地加快了速度。溪谷底部是平坦的沙地,寬度足夠斯科特、卡巴洛和光腳泰德並排跑。

「注意看他們的腳。」埃裡克說。儘管斯科特穿著他自己參與設計的布魯克斯跑鞋,卡巴洛穿著拖鞋,泰德光著腳,但是三個人的奔跑姿勢和節奏完全一樣。看著他們跑步,就像是看著一群訓練有素的純種賽馬在場地上賓士。

又跑了一英里,卡巴洛拐上了旁邊的小路,朝陡峭的山坡盤旋爬升。我和埃裡克放慢速度,由奔跑變成了快走,這是超長距離耐力跑選手的日常信條:如果一眼望不到坡頂,就走吧。當你需要連續奔跑五十英里時,在上坡路上走幾步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損失的這一點點時間,完全可以通過下坡加速彌補回來。埃裡克認為這是超長距離耐力跑選手很少受傷的原因之一,因為他們「知道適可而止,知道避免疲勞過度」。

我們逐漸追上了光腳泰德。小路上散佈著尖銳的石頭,大小跟拳頭差不多,逼得他不得不放慢速度。我朝坡上望去:至少還要爬近一英里的上坡路,才能走上平道。

「泰德,你的五趾鞋呢?」我問。

「沒用了。」他說,「我已經跟卡巴洛商量好了,如果我能光腳完成今天的適應過程,他就不會再對我光腳跑步的做法說三道四。」

「那他就是故意選擇了這樣的路線。」我說,「這一段簡直就像是跑在砂石堆上。」

「粗糙的地面不是人類的發明,」泰德說,「光滑的才是。你完全能夠適應地上的石塊,只需要放鬆下來,讓雙腳自己作出反應,就像是腳底按摩。喂!」我和埃裡克超過他的時候,他喊了起來,「告訴你們一條秘訣。下次腳底板疼的時候,光腳去小溪裡蹚水,在光滑的石頭上踩一踩,絕對有好處!」

離開唱著歌在石塊間跳來跳去的泰德,我和埃裡克繼續往上攀登。岩石表面反射的陽光非常刺眼,氣溫在不斷上升,彷彿我們離太陽越來越近。事實確實是這樣:兩英里之後,我看了看手錶上的海拔計,發現我們已經爬升了三百多米。不久之後,小路變得平緩起來,石塊變成了柔軟的泥土。

我們已經被卡巴洛等三人甩下了幾百米,於是開始加速。沒過多久,光腳泰德先從後面追了上來。「該打水了。」他朝我們晃了晃手裡空空的水壺,「我到泉水那兒去等你們。」

小路很快又變得陡峭起來,在山壁上呈之字形上升。四百五十米……六百米……我們彎著腰,艱難地挪動著腳步,似乎每一步只能向上升幾釐米。過了三個小時,我們已經爬完了六英里的上坡路,卻還是沒有見到泉水的影子。自打離開溪谷,連一絲蔭涼都沒見到。

「看見了吧?」埃裡克撥弄著水袋的嘴。「那些傢伙肯定渴壞了。」

「並且也餓壞了。」我撕開了一條能量棒。

海拔升了一千米的時候,我們發現卡巴洛他們都聚在一棵樹的陰影裡。「有人要淨水片嗎?」我問。

「用不著了。」路易斯說,「過來看吧。」

樹下的岩石圍成了一口天然的小池,那是不知幾百年來水流沖刷的結果。然而池底是乾涸的,沒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