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天生就會跑 麥克杜格爾 第1頁,共2頁

珍和比利是在二○○二年夏天認識的,當時比利剛在弗吉尼亞州立邦聯大學讀完一年級,暑假回到弗吉尼亞灣擔任海灘救生員。一天早晨,他來到救生站,發現「傻人有傻福」再度應驗了。他的新搭檔活脫脫就是從科羅娜啤酒廣告上走出來的,並且和他一拍即合:她也愛衝浪,私下裡是個書蟲,並且特別喜歡聚會。她那輛破舊的三菱摩托引擎蓋上用蠟筆畫著一幅畫—怪誕作家亨特·湯普森正舉著一把點四四口徑的麥格農,黑洞洞的槍口直指看畫人。

但幾乎是立刻,珍就纏上了他。她非要拿走他那頂帶有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校徽的棒球帽。「哥們兒!」珍說,「我需要那頂帽子!」她也在這個大學讀過一年,之後退學搬到舊金山來寫詩,所以如果天理尚存的話,她才是那頂帽子的合理擁有者,而不是哪個漂亮的衝浪小生,戴帽子只為不讓劉海遮眼睛。

「沒問題。」比利被逼急了,「帽子歸你。」

「太棒了!」

「前提是,」比利繼續說,「你得在海灘上裸奔一圈。」

珍居然笑了,「老兄,還真有你的。下班後吧。」

比利搖搖頭,「不行,就現在。」

幾分鐘之後,海灘上響起了一片叫好聲和歡呼聲,因為珍光著身子從附近的移動廁所裡衝了出來,將救生員制服丟在了廁所門口。耶,好傢伙!她一直跑到了幾百米外的下一處救生站,又轉身從海灘上的母親和孩子們中間跑了回來(而作為一名救生員,她的職責之一就是保護這些孩子免受裸奔者的打攪)。令人驚訝的是,珍居然沒有為此被開除(她是後來才被開除的,原因是她把一隻活螃蟹塞進了救生隊長的卡車引擎蓋裡,導致引擎出了故障)。

不那麼瘋狂的時候,珍和比利會聊聊衝浪和讀書。珍非常崇尚五六十年代的「垮掉派詩人」,正在計劃到傑克·凱魯亞克虛體詩歌學院攻讀詩歌創作,不過在這之前她得回到大學裡,拿到本科文憑。後來她讀了蘭斯·阿姆斯特朗的《重返豔陽下》,頓時愛上了另一種型別的勇士詩人。

她發現,阿姆斯特朗並不是一個只會騎車的無腦壯漢,而是一個哲學家,一個遲來的垮掉派詩人,一個在漫長賽道上尋找靈感與純粹體驗的達摩流浪者。她知道阿姆斯特朗曾經戰勝癌症,卻不清楚他曾經命懸一線。在他接受手術治療前,腫瘤細胞已經擴散到了大腦、肺部和睪丸。在化療已令他虛弱得幾乎站不起身的時候,他還要作一個緊迫的抉擇:接受自己的運動生涯結束,領取一百五十萬美元的保險金,還是拒絕失敗,嘗試讓自己重返賽場。如果是前者,這輩子就跟比賽無緣了。如果選後者,他沒有退路:萬一復發,沒有錢也沒有健康保險的他,沒有希望活到三十歲。

「去他媽的衝浪。」比利忽然說。他意識到所謂「挑戰極限」,並不在於你做的事情有多麼危險,而在於你能擁有多少好奇心和勇氣。阿姆斯特朗之所以作出如此勇敢的決定,是因為他很好奇,好奇自己究竟能不能以飽受癌症折磨的孱弱軀體重新挑戰世界冠軍。傑克·凱魯亞克當年也是這樣,當他出發去流浪、去用毫無拘束的瘋狂文字描述流浪之旅時,從來沒有想過它們有一天能變成鉛字。在珍和比利看來,從凱魯亞克到阿姆斯特朗,再到他們這對每天晚上酩酊大醉的弗吉尼亞灣救生員,一脈相承。他們並不指望做出任何成就,所以可以嘗試任何事情。這就是勇氣。

「你聽說過‘山路自虐狂’嗎?」比利問珍。

「沒有。那是什麼人?」

「你這笨瓜,是一場賽跑。五十英里的山路賽。」

在那之前,這兩個人甚至沒有跑過全程馬拉松。他們是在海邊長大的,幾乎沒有見過山,更別說在山路上奔跑了。他們也沒有機會進行針對性訓練,因為弗吉尼亞灣附近的最高峰就是一座沙丘。五十英里的山路離他們實在太遙遠了。

「老兄,這才對路。」珍說,「算我一個。」

他們知道自己需要專業幫助,所以珍一頭扎進了書堆。跟往常一樣,她心目中的偶像為她提供了答案。她跟比利首先仔細讀了一遍凱魯亞克的《達摩流浪者》,他在其中描述了自己徒步喀斯喀特山脈的經歷。

「嘗試在路上冥想,一邊往前走,一邊看著腳下的路,不要看別的東西,讓自己逐漸陷入出神狀態。」凱魯亞克寫道,「山路是這樣的:你正飄浮在莎士比亞筆下的天堂裡,眼前似乎隨時都會有仙女和長笛男孩出現,而一轉眼你又忽然發現自己正在烈日下掙扎,周圍是塵土、蕁麻和有毒的灌木……就像人生。」

「我們的耐力跑是從《達摩流浪者》入門的。」比利後來告訴我。至於鼓舞,則來源於「酒鬼詩人」查爾斯·布考斯基:「如果你要試,就一直走到底/再沒有別的感覺能如此/你會獨自跟諸神同在/夜晚將被火點燃/……/你會馳騁人生,爆發/完美的笑聲,這是/唯一有意義的奮戰。」

不久之後,海灣邊的漁夫們注意到,每天日落時分都會發生怪事。先是沙灘上傳來陣陣呼號:「夢—境!兇—兆!幻—影!」然後就有東西現形,它四條腿,沿著沙灘笨拙地奔跑,既像人又像野獸。等到它接近,大家發現那其實是兩個並肩奔跑的人,一個是頭上繫著手帕、胳膊上文著吸血蝙蝠的女孩,另一個看上去像是滿月時分變身的狼人。

每次出門奔跑前,珍和比利都會往隨身聽裡塞上一盤由艾倫·金斯堡朗誦的《嚎叫》磁帶。兩人約定,一旦發現跑步變得還不如衝浪有意思,就立刻放棄。為了在跑步中尋找衝浪的感覺,他們選擇了邊跑邊聽垮掉派的詩。

「奇蹟!狂喜!沒入美國的河流!」他們一邊喊,一邊在海灘上奔跑。

「新歡!瘋狂的一代!撞上時光的岩石!」

幾個月後,在奧多明尼昂一百英里耐力賽上,五十英里補給點的志願者們忽然聽見樹林裡傳來了一陣號叫聲。幾分鐘之後,一個扎馬尾辮的女孩衝出了樹林,在他們面前打了個倒立,接著一個後空翻,然後朝空氣揮起拳來。

「就這點能耐嗎,老多米尼恩?」她一邊揮拳一邊喊著。作為珍的「後勤部隊」唯一成員,比利已經給她準備好了路餐:乳酪比薩餅配一瓶啤酒。珍停止了揮拳,一口氣吞下了整塊比薩餅。

志願者們都目瞪口呆地看著她。「現在最好別太興奮。」其中一名提醒道,「只剩下最後二十英里時,你才算是完成了賽程的一半。」

「好吧。」珍用運動背心擦了擦嘴,灌了一肚子啤酒,然後又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