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天生就會跑 麥克杜格爾 第2頁,共2頁

「跑!」斯科特立刻像《勇敢的心》裡的威廉·華萊士那樣一躍衝出了起跑線。這一次,他的吼叫聲聽起來有氣無力,瞬間就消失在空曠的莫哈維沙漠中,彷彿從井底發出的微弱回聲。而邁克·斯維尼也沒有給他機會:為了避免斯科特緊跟身後,到衝刺階段突然加速超越,他從一開始就採用了快速領跑的策略。而他的確有這樣做的資本:在超長距離耐力跑這項比拼耐力的運動裡,斯維尼是少數富有攻擊性的選手之一。他年輕時曾在阿卡普爾科搞過懸崖跳水,後來又在舊金山灣擔任領航員,指揮巨型貨輪修正航道。當斯科特在明尼蘇達吹著涼爽的山風度夏時,斯維尼在猛烈的海風中跟舵輪搏鬥,在蒸籠一般的天氣裡來回奔跑。

正午前,斯維尼一直在前面領跑,經過火爐溪的時候,氣溫已經上升到了五十二度,但他毫不在意,甚至還加快了速度。到第七十二英里處,他已經比當時排在第二的費格斯·霍克領先了十英里。斯維尼的後勤隊伍也配合得天衣無縫:三名優秀的耐力跑選手輪流陪跑,其中一位是曾經贏得夏威夷耐力賽冠軍的路易斯·埃斯科巴。美女營養學家薩妮·布蘭德是耐力運動專家,時時監控著他的能量消耗,每當她覺得斯維尼需要動力的時候,就會拉起胸衣,朝他晃盪豐滿的乳房。

而斯科特的後勤隊伍則是一團糟。他的一名陪跑員一直在用運動衫為他扇風,根本不知道斯科特要不是累得說不出話,早就抱怨運動衫拉鏈打疼了他的後背。他的妻子跟他最好的朋友更是鬧起了彆扭:達斯汀對莉亞非常不滿,因為她為了鼓勵斯科特而虛報里程數字,而她也不喜歡達斯汀總是把她的丈夫稱為「那個娘娘腔」。

到第六十英里處,斯科特開始嘔吐。他踉踉蹌蹌地停在了路邊,兩手扶著膝蓋,身體劇烈地顫抖著,忽然一頭栽倒在地,跌進自己的嘔吐物中。莉亞和他的朋友們甚至都沒有伸手去扶他,他們知道,任何鼓勵的話語都勝不過斯科特自己內心的力量。

斯科特躺在那裡,思考著他的處境究竟有多麼絕望。他還沒有跑完一半賽程,已經連斯維尼的背影都看不見了。費格斯·霍克已經爬到了通往克勞利神父瞭望所的半山腰,而他還沒有到山腳下。從沙漠吹來的熱風像是噴氣式飛機引擎的尾焰,無情地炙烤著他。十幾分鍾之前,斯科特才把頭和上身浸在車上的冰水裡,直到實在憋不住呼吸為止。但他一離開車廂,立刻又被灼熱包圍了。

根本沒戲,斯科特告訴自己,你已經完了。要想贏得這場比賽,非得做點什麼超乎尋常的事情不可。

怎麼個超乎尋常法?

比如從頭再來。假裝你剛剛睡完一覺醒來,比賽還沒有開始。你只需要跑完剩下的八十英里,用這輩子最快的速度。

不可能的,蠢雷克。

哦。我知道了。

斯科特在那裡足足躺了十分鐘。然後他站起身,跑完了餘下的賽程,其間超過了所有的人,以二十四小時三十六分的成績打破了惡水超級馬拉松紀錄。

越野跑之王,公路跑之王。二○○五年,這兩項頭銜全都落到了斯科特身上,這可以說是超長距離耐力跑運動史上最偉大的成績之一。而他出名的時機也恰到好處:超長距離耐力跑正在變成一項時尚運動。此間,迪恩·卡納澤斯脫掉上衣拍攝雜誌封面,出席大衛·萊特曼主持的節目,大談自己如何在二百五十英里耐力賽進行到一半的時候邊跑邊打電話訂購比薩。而當迪恩宣佈打算挑戰極限,連續奔跑三百英里的時候,帕姆·裡德馬上先行一步,連續跑完了三百零一英里,贏得了出席萊特曼節目的機會,還簽下了出版自傳的合同。媒體大做文章,刊出一條令人叫絕的標題,「死亡競賽:絕望主婦狂追超級男模」。

那麼,斯科特·尤雷克的自傳和媒體曝光呢?裸胸跑步秀呢?「在一百英里以上的越野耐力賽中,從沒有人能取得哪怕跟他接近的成績。如果要評選歷史上最偉大的超長距離耐力跑選手,他恐怕當之無愧。」《超級馬拉松》雜誌編輯唐·埃裡森評論道,「他的天賦足以讓他跟任何人抗衡。」

那他人在哪兒?

早就消失了。那個榮耀的夏天過後,斯科特並沒有就此踏進公眾的視線,而是跟莉亞一起消失在密林深處,自己去慶功了。斯科特根本不在乎電視節目,反正他家裡也沒有電視。他讀過迪恩和帕姆的傳記,以及相關的報道,覺得很倒胃口。「作秀。」他咕噥著。跑步本來是一項美好的運動,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能力,卻在這些人手中淪為怪物秀。

等他們倆終於回到公寓後,斯科特發現郵箱裡又多了一封郵件。這兩年來,他陸陸續續地接收些類似郵件。發件人總是不停地更換署名:卡巴洛·羅科、卡巴洛·坎費索、卡巴洛·布蘭科……這人邀請他參加一場比賽,說他的到來可以給人們力量……通常斯科特只掃一眼郵件的內容,就隨手移到垃圾箱。但這一次,有一個詞吸引了他的注意,「欽貢」。

等一下……在西班牙語裡,這不是句粗話嗎?斯科特只懂一點西班牙語,但他知道哪些話是罵人的。這個名叫「卡巴洛」的瘋子是在罵他嗎?斯科特於是又把郵件仔細讀了一遍。

我一直告訴拉拉穆里人,我的阿帕奇族朋友拉蒙·欽貢說他跑得比所有人都快。跟阿帕奇人相比,塔拉烏馬拉人的速度可算略勝一籌,奎馬爾一家跑得尤其快。但問題是,誰能比拉蒙更「欽貢」呢?

要理解卡巴洛的意思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斯科特最終還是琢磨出來了—他就是卡巴洛所說的「拉蒙·欽貢」,那個假定能擊敗所有塔拉烏馬拉人的傢伙。換句話說,這個他從來沒見過的卡巴洛,打算在塔拉烏馬拉人跟阿帕奇人這對世仇之間挑起一場「復仇之戰」,還要他扮演蒙著臉的壞蛋?真是個瘋子……

斯科特把滑鼠挪到「刪除」鍵上,但是沒有點下去。換個角度想想……這難道不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嗎?尋找世界各地最棒的跑手和最艱苦的比賽,然後通通征服?總有一天,所有人都會忘記帕姆·裡德和迪恩·卡納澤斯,就連圈內的人也不例外。如果斯科特真的像他自己想象的那麼優秀—真的像他敢於想象的那麼優秀—那他就應該是自古以來跑得最快的。斯科特不滿足於「世界第一」的頭銜,他要追求的是「空前絕後」。

但跟所有冠軍一樣,他需要面對「阿里的詛咒」:就算他能戰勝所有活著的人,也會在死人(或是早已退休的選手)面前敗下陣來。每個重量級拳王都聽過這樣的話:「沒錯,你的確很棒,但你不可能打過巔峰時期的阿里。」斯科特也是一樣,無論他打破多少項紀錄,都沒法回答一個問題:假如一九九四年的萊德維爾越野賽他也在場,會怎麼樣?究竟是他會擊敗胡安·赫雷拉和「塔拉烏馬拉代表隊」,還是他們會像追殺奔跑的鹿一樣超越他—就像追上那個「女巫」?

過往的英雄已被牢牢地掩在時間厚重的大門之後,不可觸碰—除非有哪個神秘的陌生人找到了開門的鑰匙。或許這個叫卡巴洛的人可以開啟這扇門,讓斯科特沿著歷史長河回到過去,跟那些不朽的英雄們較量一番。

誰能比拉蒙更「欽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