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身的肌肉都柔軟、放鬆,像是功能性背景音樂下進行的實驗。
—理查德·布勞提根,《在美國釣鱒魚》
「他們是如此快樂!」維吉爾教練感嘆道。和肯·克洛伯一樣,他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情況。「真是令人難忘。」快樂和堅持原本水火不容,然而這兩種情感卻能在塔拉烏馬拉人身上並存,彷彿拼命奔跑能喚起他們更旺盛的生命力。
維吉爾一直在下意識地關注他們奔跑的細節。(看他們如何腳尖而非腳後跟著地,就像正在訓練的體操運動員。看他們的背挺得多直!他們的頭上簡直可以放一桶水,一滴水都不會濺出來!這麼多年來,我提醒過那些孩子多少次了,該挺直身體,腹部發力,像他們那樣奔跑!)不過真正讓他感到驚訝的,還是他們臉上的笑容。
這就是了!維吉爾興奮地想,我找到答案了!
只不過他也不確定這「答案」的具體內容是什麼。他已經親眼看見了一直期盼看見的東西,但卻沒法完全理解它的內涵,只能隱隱約約感覺到它的重要性,就像在燭光映照的昏暗圖書館裡看見了一本珍貴古籍的封面。然而無論如何,他都清楚這答案正是他苦苦尋覓的。
這些年來,維吉爾逐漸意識到,人類耐力的下一次飛躍一定跟性格因素有關。當然不是其他教練一直強調的那些「性格因素」,比如所謂的「對成功的渴求」、「昂揚的鬥志」,或者「堅持到底的決心」。事實上,他的理念恰恰相反:不是好勝心和競爭欲,而是同情、友好和愛。
沒錯,愛。
維吉爾知道這聽起來就像是嬉皮士的胡說八道,他自己也情願他的論斷中有最大耗氧量、訓練週期這樣精確化的細節,那樣事情還能簡單得多。但是在進行了五十多年的運動生理學研究之後,維吉爾不得不承認,瞭解的細節越多,越發覺得它們不重要。他可以告訴你,跟美國青少年相比,肯亞青少年的先天優勢相當於一萬八千英里的訓練量。他也已經發現,俄羅斯的短跑運動員被要求跳六米高的臺階,是因為這樣不僅可以加強體側肌肉力量,還能縮短神經的反應時間,減少訓練造成的損傷;秘魯牧人的飲食秘密在於,高海拔的生活環境對他們的新陳代謝產生了某些特別的影響。他還可以再花幾個小時解釋耗氧率變化百分之一會對身體帶來什麼樣的結果。
他對生理層面的認識已經足夠精深,接下來該是心理層面了。特別是,究竟該怎麼讓人真正喜歡上這樣的運動?該怎麼撥動人體內的那個隱藏開關,讓人們變回天生的跑者?畢竟,我們每個人在孩提時代,都曾整天瘋跑不知疲倦,那麼我們該如何迴歸最初的狀態?
這正是塔拉烏馬拉人的秘密:他們一直都沒有丟掉對跑步的愛,沒有忘記奔跑是人類的天賦。我們的祖先還沒學會在巖洞裡繪製粗糙的壁畫、在空洞的樹幹上敲出簡單的鼓點,就已經學會了讓肌肉、呼吸和思想融為一體,在野外飛快地奔跑。而當他們終於開始畫巖畫時,畫的又是什麼?一根豎斜線,中間和底部各一道閃電—恰好組成一個正在奔跑的人。
長跑這項運動長盛不衰,是因為它無可替代:它是人類能夠生存下來,分佈在地球各個角落的基礎。奔跑可以帶來食物,也可以避免自己成為食物;可以找到心儀的伴侶,一起追尋新的生活。你必須愛上奔跑,否則就不可能活下來,更不可能有機會去愛別的東西。奔跑是我們所愛與所渴求的,是藏於血脈最深處的遺傳。我們天生就會跑。我們都是跑手,塔拉烏馬拉人一直清楚這一點。
至於現代美國人對這一問題的理解—真是扭曲。矯揉造作,急功近利,只追求那些物質的東西:獎牌、耐克公司的贊助合同、苗條的身材。這根本不是藝術家的態度,而是生意人的態度。難怪那麼多人都不喜歡跑步:如果只把它當成為達到某種目的不得不採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也就是說如果追求的只是更苗條、更快速、更富有,那麼求之而不得的時候,你為什麼還要堅持?
當然,事情並不從來都是這樣的。而且當事情還不是這樣的時候,我們跑得很不錯。七十年代,美國的馬拉松選手跟塔拉烏馬拉人非常相像:他們是一群異端,孤立於主流社會之外,他們奔跑,是因為愛奔跑本身。支撐他們的是最原始的本能,以及最簡陋的裝備。七十年代的跑鞋如果去掉鞋面,就完全是塔拉烏馬拉人的拖鞋:當年的阿迪達斯和鬼冢虎跑鞋不過是平底鞋和鞋帶的組合,沒有支撐結構,沒有內外翻控制,沒有彈性襯墊。七十年代的跑步者根本就不懂「過度足內翻」和「過度足外翻」,因為當時的各家跑鞋廠商都還沒有發明出這些概念。
他們的訓練方式也同樣原始。用今天的眼光來看,訓練量簡直大得不近情理。「我們每天跑兩次,有時候三次。」弗蘭克·肖特回憶道,「唯一的訓練就是跑步—跑步、吃飯、睡覺。」此外訓練的強度也不可思議。「通常情況下,每隔一天就要進行一場比賽作為訓練,大家都鉚足了勁兒地跑得比別人快。」這是一位評論員的回憶。而作為競爭對手,他們之間的關係親密得令人難以置信。「我們喜歡一起跑步。」在七十年代四次獲得波士頓馬拉松冠軍的比爾·羅傑斯回憶道,「我們相處得很好,非常開心,從不覺得枯燥。」
在今天看來,當時的跑步是如此不專業,他們甚至不知道這樣的訓練量和強度會導致受傷、體力透支、無以為繼。結果卻是,他們不僅安然無恙,而且跑得很快,飛快。弗蘭克·肖特在一九七二年奧運會上奪得金牌,下一屆奪得銀牌;比爾·羅傑斯連續三年衛冕「世界最佳馬拉松選手」的稱號;阿爾貝託·薩拉查贏得了波士頓馬拉松與紐約馬拉松冠軍,以及南非超級馬拉松冠軍。到八十年代初,單單一個波士頓徑賽俱樂部就擁有六名能在兩小時十二分鐘之內跑完馬拉松的選手。而這只是業餘跑步俱樂部而已。但是到了二○○○年,全美國都找不出哪怕一個符合奧運會參賽要求、在兩小時十四分鐘內跑完全程的馬拉松選手,只有羅德·德哈文以兩小時十五分鐘的最佳成績勉強參賽,最終也只居六十九位。
究竟是為什麼?我們怎麼就從冠軍墮落成墊底的了?在這個複雜的世界上,任何事情的發生都能找出不止一條原因,但如果非要挑出一個,那麼答案可以精簡為一個詞:
錢。
沒錯,要找理由有的是,比如肯亞人具有某種特別適合跑步的肌肉纖維。但問題並不在為什麼別人跑得越來越快了,而是為什麼我們跑得越來越慢了。事實正是:美國長跑運動的衰落過程,剛好跟金錢介入其中的過程相吻合。一九八四年之後,奧運會開始對專業運動員開放,這便意味著跑鞋廠商可以付錢給長跑運動員,把他們包裝成「專業選手」。
維吉爾當時就預見到了災難的來臨,也儘量警告他的選手們。「你們心中都住著兩個女神。」他告訴他們,「一個是智慧女神,另一個是財富女神。每個人都以為應該先追求到財富,智慧便會跟著到來。於是大家都變著法子去賺錢。這徹底錯了。你必須先愛上智慧女神,把所有精力投注到她身上,那樣財富女神會感到嫉妒,主動來追求你。」換句話說,如果你並不是為了追逐財富而奔跑,那麼你會得到意外的收穫。
維吉爾並不是在吹噓「貧困的神聖性」,也沒打算說服馬拉松選手甘做窮光蛋。其實,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理解問題的本質,更別說給出答案了。他只想找到一個天生的跑手,一個為了快樂而跑的人,就像緊握靈感的藝術家,然後仔細研究他(她)是如何生活,如何訓練,如何思考。這種思考的內容無論是什麼,都有可能被重新引入美國的跑步文化當中,像一顆種子般生根發芽,茁壯成長。
維吉爾其實早就找到過合適的人選。那是一個捷克退伍兵,跑步的姿勢非常難看,簡直就像是「剛剛被人在心口捅了一刀」—這是一個體育記者的原話。然而這個叫埃米爾·扎託佩克的怪人是如此鍾愛跑步,就連在軍營裡受訓期間,都會在夜裡抓起手電,到樹林裡跑二十英里。
穿著野戰靴。
在冬天的雪地裡。
在一整天的辛苦訓練之後。
如果雪太厚,扎託佩克就只好在洗衣盆裡原地踏步,順便把衣服踩乾淨。等到小徑上的積雪終於開始融化,他會全速衝刺四百米,再四百米,一連重複九十次,中間慢跑二百米權作休息。整趟下來,就超過了三十三英里。如果你問起速度,他會聳聳肩說自己從來沒計過時。為了培養爆發力,他跟妻子黛娜曾經在足球場上互擲標槍,然後趕上去接住。扎託佩克最喜歡的訓練方式結合了他心愛的所有:穿著野戰靴在樹林裡跑步,還要背上心愛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