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天生就會跑 麥克杜格爾 第1頁,共1頁

太棒了!萊德維爾越野賽正是費舍爾要找的。他準備製造一場轟動,而萊德維爾正是最佳場所。一群穿著短裙的原始人帥哥,在這樣的賽場上打破紀錄,奪得冠軍—espn難道不會搶著報道嗎?

於是,一九九二年八月,費舍爾開著越野車回到了帕措西尼奧的村子。他已經在墨西哥旅遊局辦理了相關許可證,拉到了為參賽者提供的食物贊助。而帕措西尼奧也說服了村裡的五個小夥子出去參加這場據說「無比艱苦」的比賽。塔拉烏馬拉人的語言裡沒有「舍」這個音,所以他們給他取了個綽號「佩斯卡多」,意思是「釣魚的人」—這一方面是應著費舍爾的本名在英語裡的意思,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民的幽默:費舍爾確實像個垂釣人一樣,眼裡時刻都閃爍著想要釣上條大魚的渴望。

無所謂。哪怕叫他笨蛋他都不在乎,只要他們在比賽上表現出色就好。於是他讓小夥子們坐上雪佛蘭越野車,朝科羅拉多駛去。

比賽當天將近凌晨四點,聚集在起跑線周圍的人目瞪口呆地看著五個穿著短裙的選手抵達了現場,笨手笨腳地繫著他們根本穿不慣的運動鞋鞋帶。他們輪著抽了最後幾口煙,然後就害羞地排到了隊尾,這時剩下的兩百九十名選手正默數著:三……二……

砰!萊德維爾鎮鎮長用霰彈槍朝天放了一槍,塔拉烏馬拉的小夥子們衝了出去。

但他們並沒有堅持多久。還沒到一半,五名選手集體放棄了。真是晦氣,費舍爾衝周圍每個人抱怨個不停,我就不應該逼他們穿跑鞋,也沒去告訴他們可以在沿途的補給點補充食物和飲料。全是我的錯。他們從來沒用過手電筒,哪裡知道天黑了該怎麼辦……

是的,是想得太美了。塔拉烏馬拉選手讓人失望也不是第一次了。早在一九二八年的阿姆斯特丹奧運會和一九六八年的墨西哥城奧運會上,就曾有塔拉烏馬拉選手代表墨西哥參加馬拉松專案,但都沒能贏得獎牌。那時人們的解釋是,四十二公里的標準馬拉松實在太短,塔拉烏馬拉人還沒來得及充分熱身,比賽就結束了。

或許吧。但如果他們真的那麼厲害,為什麼從來都沒贏過比賽?你要是在自家後院百發百中,那沒人當真,要換作賽場才算數。在過去一百年裡,塔拉烏馬拉人出去參賽,總是屢屢失敗,這是為什麼呢?

費舍爾在駕車返回墨西哥的路上不停地琢磨,最後終於找到了原因。就是這樣!你不可能在芝加哥的大街上隨便拉五個小夥子,就指望他們能有公牛隊的表現—並不是每個塔拉烏馬拉人都是優秀的跑手。而這次參加比賽的五個小夥子,就是帕措西尼奧在公路附近的人家找的,方便費舍爾接送,而且他們更容易與外人打交道。但是當年墨西哥奧運代表隊的教訓是,那些最容易招募來的塔拉烏馬拉人,很可能根本就不值得去招募。

「我們再試一次吧。」帕措西尼奧力勸。費舍爾找來的贊助商給村子送了整車玉米,他可不希望好事吹了。這一次,他說不會只在自己的村子裡招募年輕人參加,而會放開地域和年齡的限制。塔拉烏馬拉代表隊這次要回歸老傳統了。

嗬,這次老得有點太沒限制了。

又一屆萊德維爾越野賽來了,來參賽的塔拉烏馬拉選手並沒有給肯留下什麼深刻印象。領頭的隊長個子不高,年紀有五十五了,頭戴羊毛帽,身穿繡著粉紅小花的豔藍色上衣,脖子上圍著粉紅圍巾,臉上是「祝你好運」式的笑容。排在第二個的應該有四十多歲,身後那兩個害羞的小夥子年輕得可以當他兒子。這一次他們的裝備比前一次還糟糕:車一開到鎮上,「塔拉烏馬拉代表隊」就鑽進了垃圾堆撿廢棄的舊輪胎,來製作參賽時穿的拖鞋。前一年的失敗之後,費舍爾已經找不到跑鞋贊助商了。

比賽即將開始,他們像上次一樣排到了隊伍最後面。他們的表現肯定也跟上次一樣糟糕,肯想。果然,槍響後,他們一直落在隊伍最後面,根本沒人去注意……

直到第四十英里處,維多利亞諾·楚羅(那個五十五歲的老大爺)和塞瑞爾多·查卡利托(那個四十多歲的土老帽)一聲不響地,甚至有點漫不經心,啪噠啪噠沿著賽道邊緣加速,一個個超過去。這是一段綿延三英里的上坡路,前面就是希望山口。曼努埃爾·魯納也追上來,三個年長者領著兩個小夥子像出獵的狼群一樣向前衝。

「嘿—呀!」當肯看見五個塔拉烏馬拉人跑過五十英里折返點,掉頭朝他的方向而來時,不禁像個牛仔般吼起來。似乎有什麼東西不對勁,這從他們的表情中就看得出來:十年來他見過的參賽選手不計其數,但從來沒有人像他們這樣……若無其事。若無其事得簡直令人發毛。連續十個小時在山路上奔跑,就算沒有退出,也至少應該在臉上表現出痛苦,沒有誰能例外。就連最厲害的超長距離跑手,到這時也應該是垂著頭、皺著眉,強迫自己邁出下一步。但是維多利亞諾那老傢伙呢?他看上去就像是剛剛打完盹醒來,打算隨便跑上兩步似的,沒有顯出一點疲態。

到第六十英里處,塔拉烏馬拉人仍舊跑得飛快。萊德維爾越野賽每隔十五英里左右都設有補給點,選手們可以補充能量,換雙幹襪子和手電電池,但是塔拉烏馬拉人跑得實在太快,費舍爾和基蒂根本來不及駕著越野車繞回來為他們提供補給品。

「他們看上去簡直是在隨風飄行。」一名驚訝的觀眾描述道,「就像是一團雲,或是山谷裡騰昇的霧氣。」

這一次,塔拉烏馬拉人不再是兩個孤單的部落原住民,淹沒在奧運選手的海洋裡,也不再是五個穿著不適應的跑鞋,自公路通到村子裡就再沒跑過步的鄉巴佬。這一次,他們做的是從兒時就習慣的事:年長的在前面,年輕的緊緊跟在後面,沿著崎嶇不平的山路奔跑。他們的腳步輕捷穩健,內心篤定自信。他們是天生的跑手。

與此同時,在離終點線不遠的地方,正在進行著另一場完全不同的「耐力競賽」。每年舉辦挑戰賽的時候,狂歡者們都要聚集在終點附近的萊德維爾第六大街,跟參賽選手比賽毅力。槍聲一響,他們就開始一杯接一杯地灌酒,三十小時的比賽時間不結束,他們就不停下來。除了痛飲喧鬧外,他們還擔負著一項非官方的使命:每當看見有參賽選手從黑暗中衝出來時,就大呼小叫,提醒終點計時員注意。但這一次,他們差點砸了自己的招牌:因為維多利亞諾和塞瑞爾多跑得實在太快太安靜了,「就像山谷裡騰昇的霧氣」,幾乎沒引起他們中任何人的注意。

維多利亞諾第一個衝過了終點線,塞瑞爾多緊隨其後。曼努埃爾·魯納在第八十三英里處磨破了舊輪胎「跑鞋」,一隻腳鮮血淋漓,但還是贏得了第五名。第一個到達終點的非塔拉烏馬拉選手,幾乎比維多利亞諾慢了一個小時—也就是落後了差不多六英里。

塔拉烏馬拉人不僅僅從最後一名躍上了冠軍位置,還衝破了好幾項紀錄。維多利亞諾成了比賽歷史上年紀最大的冠軍,十八歲的菲利普·託瑞斯是跑完全程的最年輕選手,「塔拉烏馬拉代表隊」則是有史以來第一支在前五名中佔據三席的參賽隊伍—而且冠、亞軍加起來將近一百歲。

「真是太驚人了。」一個名叫哈里·杜普利的參賽選手告訴《紐約時報》的記者。杜普利一共參加過十二屆萊德維爾越野賽,本以為該見識的早都見識過了,直到親眼看著維多利亞諾和塞瑞爾多從他身邊颼颼地跑過。

「這些穿著自制拖鞋的小個子們,從來沒有進行過專門的訓練,卻橫掃了世界頂級超長距離耐力跑選手。」

費舍爾英文為fisher,意為「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