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去你的!去你的!就這樣。
既然萊德維爾人剩下的唯一資產就是堅韌,那就應該善加利用。肯聽說過加州山區有個名叫戈迪·恩斯萊的人,就在他參加世界一流的耐力騎馬挑戰賽—美國西部騎馬越野賽前,他的母馬偏偏瘸了腿。但戈迪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參賽。他穿著運動鞋出現在起跑線上,用自己的雙腿跨越內華達山脈,跑完了一百英里的賽程。沿途喝小溪裡的水,接受醫療點獸醫的身體檢查,最後趕在二十四小時的規定比賽時間結束之前跑完了全程。加州並不是只有戈迪一個瘋子,所以在第二年,又有更多的跑手參加了這項本來為騎手而設的賽事……第三年、第四年也是這樣……到一九七七年,這場騎馬賽事變成了全球第一項一百英里越野跑比賽。
肯連標準馬拉松都沒跑過,但是既然加州佬能跑完,那就說明這並不是什麼難事。再說,要想讓萊德維爾鎮存在下去,非得弄出點超級吸引眼球的花樣不可。
所以,他創立了萊德維爾自己的超長距離越野賽,賽程同樣是一百英里。
要想知道這場比賽的規格,不妨嘗試一下:用襪子堵住嘴,連跑兩遍波士頓馬拉松,然後再跑上海拔四千三百米的派克峰。
都跑完了?
很好!再跑一遍,這次要記得閉上眼睛。這就是萊德維爾越野賽的規格:賽程幾乎相當於標準馬拉松的四倍,其中一半要摸黑完成,途中要翻越兩座海拔四千米以上的山峰。比賽起跑線的海拔比噴氣式客機調整客艙氣壓的海拔要高一倍,而這已是賽道全程的最低海拔。
「醫院確實託這賽事的福賺了不少錢。」比賽至今已舉辦了二十五屆,肯·克洛伯高興地告訴我,「每一年,只有在那個週末,鎮上所有的旅館房間和醫院病房會全都住滿。」
這一點肯當然一清二楚:每一屆比賽都少不了他的身影,儘管在第一屆比賽上,他就因為體溫過低不得不住院治療。參加萊德維爾越野賽的選手都知道,高山反應、心律失常、曬傷、腳踝扭傷、摔傷……可能讓你住院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每一年,能在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的選手只有不到一半。有「超級馬拉松之王」之稱的迪恩·卡納澤斯前兩次參賽都沒能跑完全程,還被萊德維爾的居民起了個綽號「零蛋」(第一次是零,第二次是零)。
如此艱苦的比賽,來挑戰的自然都不是一般人。曾經連續五年奪冠的史蒂夫·彼得森,是科羅拉多州一個叫做「神聖瘋狂」的高等意識教派的成員,通過性愛聚會、超長距離耐力跑和替人清掃房間來追求「極樂」。另一位在萊德維爾創下傳奇的選手是馬歇爾·奧裡茨。這位大型狗糧公司的老闆,同時也是個狂熱的跑手,為加快速度曾經動手術摘除了全部腳指甲,還說:「反正它們也總是掉下來。」
當肯遇見登山者阿倫·羅斯頓—曾用多功能組合刀和鋸齒刀刃砍斷被巨石壓住的手臂自救,他給了對方一個出乎意料的邀請:阿倫若參加萊德維爾越野賽,免報名費。這震驚了所有知情人,因為每一屆衛冕冠軍都需要交錢才能再次參賽,就連艾德·威廉斯這樣的大師也不例外。肯自己都要交錢,但是阿倫卻可以不交—為什麼?
「他代表了萊德維爾的精神。」肯回答,「我們的座右銘是:你比自己想象的更堅強,你比自己想象的能做更多。而阿倫這樣的人就是明證:只要發掘潛能,我們能做的會更驚人。」
你或許會以為阿倫已經不願再受苦,但就在自斷手臂一年後,他接受了肯的邀請。揮著義肢在三十個小時的規定時間內跑到了終點,帶著完成全程的紀念品—一枚銀質腰帶扣回到了家裡,用行動展示了萊德維爾越野賽的精神,而且表達得比肯還要清楚:
不是一定要跑得快,而是一定要無所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