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資訊科技時代的全球分配正義

破繭 施展 第1頁,共2頁

2019年,美國兩黨為準備2020年大選展開了黨內預選,民主黨內出現一匹黑馬,華裔候選人楊安澤。楊安澤的競選理念中,最吸引人眼球的主張是發放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basicincome,簡稱ubi)。他提出,每個18歲至64歲的美國人,每個月都可以無差別地獲得政府發放的1000美元收入。他把這筆錢稱作「自由紅利」(freedomdividend)。這種主張初聽上去非常社會主義,很難想象是美國的總統參選者提出來的,但扎克伯格、馬斯克等美國企業界大佬卻對楊安澤的ubi方案表示了支援。原因在於,楊安澤並不是基於意識形態主張,而是基於對資訊科技時代的理解而提出這種方案的(下稱「楊安澤方案」)。在他看來,機器與自動化已經奪走了數百萬美國人的工作。據麥肯錫公司的研究,到2030年,可能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人會因此失業。因此,美國藍領工人失業的根本原因並不是中國對美國的替代,而是機器對人的替代——這種替代在不遠的將來也會在中國出現。據統計,美國的失業工人只有15%的機會通過再教育或者再培訓獲得新的工作,楊安澤舉例說,「將煤炭工人再教育成軟體工程師」顯然是不現實的。

這差不多就是我在前面兩章談到的問題,在資訊經濟時代,可能是5%的人生產,95%的人消費;不過這95%的人未必是不想生產,而是沒有工作的機會,因為工作都被機器人做了。那麼問題就來了,這95%的人沒有收入,靠什麼來消費呢?如果他們沒有消費能力,那5%的人生產出來的產品也賣不出去,經濟不也就迴圈不下去了嗎?

楊安澤方案的可行性

楊安澤因此便提出ubi方案。新的問題又來了:首先,每年向國民無條件發放的這筆錢從哪裡來?其次,就算找到了錢的來源,憑什麼將其拿出來分給國民?這種「劫富濟貧」的行為的正當性何在?最後,國民無條件拿到這筆基本收入,不就沒有動力再去工作了嗎?這會敗壞社會的基本道德,也會敗壞經濟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這三個問題是楊安澤必須面對和回應的。

先說錢從哪裡來。楊安澤提出,美國應當開始徵收增值稅,以此替代所得稅。目前美國沒有增值稅,第一大稅收來源是所得稅。但是楊安澤認為,所得稅過時了,因為越來越多的機器人替代工人,導致沒有什麼所得稅可以徵收;而富人和大公司又總是有各種辦法避稅。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增值稅將變得越來越有必要。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只要業務發生在美國,就要繳納。至於增值稅具體如何覆蓋ubi方案的所需,楊安澤有一整套計算辦法,和我們想要討論的問題關係較遠,這裡就不展開了。

再說拿這筆錢的正當性。在楊安澤看來,大公司和富人擅長轉移資產以避稅,比如亞馬遜、谷歌和其他巨頭公司,因為其採用了大量自動化和網際網路技術,讓美國很多傳統產業消亡,導致人們失業,巨頭公司卻將大部分收益存在海外,在美國繳稅極少;這些公司從技術進步和社會結構轉型中受益最多,卻給社會帶來很多衍生性問題,又沒有為此付出應承擔的份額的錢。所以,「自由紅利」就應該由它們來支付,通過徵收增值稅,確保大型科技公司支付其應付份額,相應地,美國國民也可以從科技公司數萬億美元的交易中得到一小筆應得份額的錢。

國民拿到這筆錢是否會不再工作,進而腐蝕經濟發展的基礎呢?楊安澤稱自己的理念為「人本資本主義」(humancapitalism),它有幾大特點:人比錢更重要;人本資本主義經濟的基本單位是每一個人,而不是每一美元;市場的存在是為了服務我們的共同目標和價值觀。楊安澤認為這會是一種全新的、更具永續性的經濟模式,ubi方案正是通往它的第一步。過去那些處在不利狀況的人可以領取福利,比如,美國中西部鐵鏽地帶有大量工人一直以工傷殘疾的名義領取福利救濟;一個人以這種名義領取福利之後,就不願也不能出去工作了,否則就證明了自己身體沒問題,是在冒領福利。也就是說,因為自己的不利狀況而領取福利的人們,為了能繼續享有福利,就必須始終保持這種不利狀況。這是一種非常負面的社會激勵。而ubi是無條件獲得的,這是一種正面的社會激勵。ubi方案不僅能給人們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還能讓人們更有能力去承擔風險,從而更願意去冒險創業。這對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更有價值的。

因此,面對資訊科技時代的秩序變遷,楊安澤方案是一種有想象力的回應。它直面了95%的人可能失去工作這一事實,通過ubi方案解決了消費能力萎縮的問題,並且開啟了一種更加積極的未來。我們從中也可以看到上一章所說的,與工業經濟時代相比,資訊經濟時代的個人權利會發生深刻的變化;隨著技術條件的變化,工業經濟時代的產權意涵也需要發生改變了。

這個方案目前還處於腦洞階段,要實現它,需要解決的問題仍然很多,但它無疑勾畫出了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方向。一旦將其與上一章所討論的「全球數字治理聯盟」聯動起來,我們就看到了後者的倫理基礎,還可以在此基礎上開出更多的腦洞。

讓每一次深蹲都變成你的收入

我們在前面的章節談到過,資料是資訊經濟時代的石油,埋藏在全世界所有連通了網際網路的網民身上。那些大型網際網路公司將這些資料拿去使用,並因此獲得了很多超額利潤,它們就是這個時代的「資料煉油公司」。

比如,網際網路公司重新定義了廣告業,取得了傳統廣告商無法想象的效率和利潤。廣告主打廣告時,最關注的問題是,我投放一次廣告能轉化為多少收入?傳統的廣告業是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不定向地廣泛撒網,看到這個廣告的人中可能只有1%是對該產品感興趣的,而願意付費的可能是這1%中的1%。廣告商投放廣告時,實際上傳播了大量的無效資訊,但是由於它無法精準投放到目標使用者那裡,便只好這樣做;廣告主因此也為無用的工作付了很多費,這些都是要通過那萬分之一的有效傳播來回收的。廣告業有一句話「我知道我的廣告費浪費了一半,但不知道是哪一半」,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各種網際網路公司,比如影片網站、購物網站、入口網站、搜尋引擎,以及今天的各種app開發商,基於使用者日常的搜尋和消費等習慣大致掌握了使用者的喜好,可以定向精準推送廣告;而且由於網際網路上可以呈現的廣告位庫存近乎無限,基於使用者的每一次搜尋,這些網站或app都可以給出一個定製的頁面和廣告位。如此一來,網際網路公司的廣告推送,覆蓋的人群不一定比之前多,但是付費的轉化率卻可能高了很多倍。在這種情況下,廣告主付出的無效費用大大下降,也就願意為有效轉化做更多投放。

於是,在與傳統媒體播放量相同的情況下,網際網路公司可以收到更多的錢。而相當一部分原因是,這些網際網路公司免費使用了使用者的資料。按理說,使用者對這些資料都應該擁有所有權,但是此前沒人知道這種新興事物的產權該如何界定;在以前的技術條件下,就算知道了產權該如何界定,也沒有好的技術辦法能在實踐中對權益邊界進行清晰的劃分。結果就相當於,在網際網路公司收到的更高廣告費中,有一部分本應屬於使用者,這就是經濟學上的「租」,它被網際網路公司免費獲取了。網際網路行業中「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付費」的商業邏輯,實際上也相當於網際網路公司獲取了那一部分「租」。

隨著技術的發展,人們開始能夠對各種活動所產生的資料的權益做比較清晰的界定了,各種行為都可以在區塊鏈上被記錄下來,資料有了清晰的產權歸屬。接下來,就可以要求使用這些資料的公司付費,使用者和公司可以在區塊鏈上籤訂電子合約,針對不同的使用行為,可以有不同的付費機制;公司的使用行為也會在區塊鏈上留下記錄,之後就是一個自動支付的過程。

隨著5g時代、物聯網的展開,區塊鏈上的資料記錄和智慧合約的自動執行,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廣泛。到時候就不光有現在的網際網路公司參與其中了,各種公司都會普遍網際網路化。隨著這些公司相互之間展開競爭,很可能會有公司主動推出類似前述的智慧合約,它會率先獲得更多使用者,其他公司也就得陸續跟上;使用者原來被免費拿走的「租」,就開始被返還,成為使用者的收益。楊安澤方案當中的「自由紅利」需要通過國家徵收增值稅來實現,我們剛說的這種方式則基於一種商人秩序自動實現了各種「紅利」,「全球數字治理聯盟」完全能夠以此作為自己的商業倫理基礎。

這個說起來有些抽象,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解釋就容易理解了。可以想象一下,有一個酷愛運動的年輕人小強。他為了科學健身,買了一個智慧手環,在手機裡也安裝了相應的app。小強的各種健身活動所產生的資料,都可以通過區塊鏈被記錄下來;所有資料都對應於具體的應用場景,並且可以明確每個應用場景下的資料所對應的產權歸屬。產權歸屬被明確之後,小強健身的資料就具備了可交易的價值。

具體的交易過程可能是這樣的。比如,小強用的健身app所屬的公司和安踏、耐克、銳步等體育公司都簽了約;小強在安裝app的時候,會看到這幾個公司的協議彈出來。安踏的協議裡明確表示,你的快跑、慢跑、山地跑、公路跑等不同應用場景下的資料,都會給安踏公司未來研發的新跑鞋創造價值,如果你同意我們使用你的這些不同場景下的跑步資料,我們可以分你一部分利。

小強看完安踏的協議後,又去看了看耐克和銳步的協議,他發現擺在自己面前的是三種不同的資料使用協議。安踏的協議條款是:使用者每分享1公里的跑步資料,安踏就分享5分錢;使用者堅持打卡分享2年,即可能獲得1次海南三日遊的機會。耐克的協議是:使用者每分享在跑步機上跑1公里的資料,耐克公司就分享8分錢,但是啥也不送。銳步的協議是:使用者每分享400米短跑的跑步資料,銳步就分享6分錢;使用者連續分享1年,即可獲得一雙銳步最新款的短跑鞋……

總之,不同的合約各有特色,不同的產品要迎合使用者不同的需求。同樣是跑步,不同應用場景(長跑、短跑、山地跑、跑步機、公路跑)下的不同資料也可能有不同的付費標準。小強可以根據自己不同的健身規劃,選擇不同的合約;商家也會在諸多個性化的合約中給小強提供不同的分紅機制。也可能小強對這幾個公司的協議都不滿意,還可以不選這個app,再去看看另一個app,那個公司可能與其他廠家簽了更適合他的協議。當然,還有可能是運動鞋廠家自己開發了app,小強買鞋的時候會先去看一下其app的協議內容,再決定買什麼鞋。

在具體的商業操作中,不同的運動品牌還可能和健身房達成合約,比如做深蹲鞋的廠商可以在深蹲架旁放不同型號、不同款式的深蹲鞋,以根據使用者的即時資料來改善深蹲鞋的功能。小強練習深蹲的時候,就相當於在為做深蹲鞋的廠商提供資料,小強就有機會從中謀利……如此一來,小強再去健身房練習深蹲,就可以用自己的資料賺錢了;而健身房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獲得相應的分紅。

這些過程中返還的,很可能不是現金,而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本身就是區塊鏈的一種應用形式,所以整個過程是無縫連結的。小強每衝刺跑400米、長跑1公里、深蹲20次,他的電子賬戶中的數字就會自動往前蹦。這些數字貨幣不會僅僅是運動鞋廠家的記賬單位,它完全可以是實實在在的一般等價物,可以用來購買其他商品。這樣一來,小強的各種活動所產生的資料就變成了他的收入,將來有一天甚至會發展為資料的「貨幣化」。小強口渴了,只要做20個深蹲、上網打半小時遊戲,或者僅僅是開啟某種手環睡上一覺就會產生資料,從而獲得貨幣去買一瓶可樂;而他去哪個小賣部買可樂這件事情本身也能產生一系列資料,這又能掙到別的錢。

小強是否願意籤那些合約,是由他自己決定的。他可能出於隱私保護的考慮,不願跟運動廠商分享資料,就不籤合約,當然也就不會獲得資料分紅。反之,如果小強想既健身又賺錢,就需要貢獻一些資料。

此時又涉及隱私保護問題。比如小強只想和安踏公司分享自己跑步公里數、心率和熱量消耗方面的資料,但並不想讓安踏知道自己經常在哪個時間段、什麼地點跑步這類隱私資料。此時就需要一種演算法機制,能識別出什麼資料是不可以被提取的。被提取的資料會被如何應用,又會被轉化成什麼具體產品——資料的提取和應用過程都必須是可追溯的,最初的合約都可以提供具體勾選選項。而基於小強願意提供的不同的資料結構,他由此獲得的收益也是不一樣的。隨著隱私演算法的發展,剛剛說的這種資料篩選及保護功能要實現起來並不複雜。

當然,小強的這個例子純粹是為了開腦洞。小強通過健身所提供的資料太過均質化,對體育用品公司來說,其邊際價值非常低,所以在未來的真實過程中,小強通過深蹲換可樂不大可能真的發生。但是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在更復雜的應用場景中,邊際價值更高的資料型別可以獲得真實有效的分紅。這種分紅過程在相當程度上還會刺激更多的創新,因為創新就會產生新的邊際價值更高的資料,從而獲得額外的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