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位元組跳動們的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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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資料公司遇到阻擊,首先不是因為它在技術上有多先進,而是因為它成了政治外溢效應的傳導載體。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們才看到,直到2020年8月7日,美國才通過特朗普釋出的行政命令瞄準騰訊,比瞄準位元組跳動晚了不少。原因很可能在於,雖然騰訊的公司規模比位元組跳動更大,但是其國際化程度比位元組跳動低很多,從而騰訊作為傳導載體的效力低於位元組跳動。

傳統行業的公司也可能造成類似的外溢效應,但是不像資料公司這樣直接。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fcpa)表面上是一部商業法律,實際上就是為了應對這種外溢效應的。

fcpa的管轄物件主要包括三種:一是全體美國公民、永久居民和其他具有美國國籍的人(不論是否居住在美國),以及所有根據美國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二是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的美國和外國公司,不論其是否在美國註冊或其法人有沒有美國國籍;三是所有在美國領土範圍內直接或間接進行腐敗支付的個人或實體。

初看上去,一個公司到其他國家去行賄與美國沒什麼關係,美國憑什麼做這種司法管轄?但是往深裡看一下,我們會注意到,由於美國的制度特徵,各種利益集團都可以到美國國會遊說(我在第七章裡關於普通法的討論中談到過),如果一個美國公司或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在海外行賄,由此獲得一系列不正當收益,那麼,當它轉過頭來對美國進行遊說時,不正當收益就會轉化為相對於其他利益集團的不對稱優勢。美國因此要面臨輸入性腐敗問題。這是美國要極力打擊的,否則就是在鼓勵其他公司也在海外行賄,這會敗壞美國自身的政治健康。

比如,2000年2月到2004年9月間,曾任法國阿爾卡特公司拉丁美洲分公司助理副總裁的克里斯蒂安·薩普斯奇安,安排阿爾卡特向哥斯大黎加電信局一位高管行賄250萬美元,目的是獲得一份價值1.49億美元的行動電話合同。由於阿爾卡特在美國上市,再加上匯款又是通過美國銀行進行的,此事很快就被盯上了。按說這個案子的標的並不是太大,對美國的經濟和政治不會有什麼實質影響,但是它違背了fcpa的基本原則,美國就不會放過。薩普斯奇安2007年被起訴,2008年被判入獄30個月並繳納26.15萬美元的罰款。2019年在國內火了一陣子的《美國陷阱》一書,講的是另一個法國公司阿爾斯通高管的遭遇。在各種美國霸道故事的背後,也有類似的邏輯。

再往前看,這種邏輯在英國曆史上也不新鮮。比如英國東印度公司1757年開始征服印度,按說其在海外既征服殖民地又賺大錢,不僅能讓英國本土受益,還能讓英國在海外更有力量,這對英國怎麼說都應該是件好事。然而,東印度公司的孟加拉總督沃倫·黑斯廷斯1785年腰纏萬貫衣錦歸國,1787年就遭到英國議會彈劾,被指控在東印度公司期間嚴重貪汙。這樁彈劾案是英國曆史上的一場重要政治審判。發起彈劾的議員埃德蒙·伯克所擔憂的問題之一就是,東印度公司的那些人會憑藉自己驟然獲得的巨大財富,遊說和腐蝕英國的議會和上層政要,從而獲得政治上的不正當影響力,這會嚴重侵蝕英國政治的健康。雖然黑斯廷斯最後被無罪釋放,但是這樁彈劾案對英國產生了深遠影響。英國開始調整自己的帝國理念,重新考量對印度的統治方式,也調整了自己的內政邏輯。當年的英國議會和如今的美國政府有一個共同的動機,那就是防止海外腐敗轉而給國內帶來輸入性腐敗問題。

資料公司不一定能通過海外腐敗在美國獲得遊說能力上的不對稱優勢,但是由於資料本身對國界的穿透性,美國同樣將不得不面對輸入性政治效應。實際上,不僅是美國,所有國家都會面對這種效應,所以我們最近才會看到不止一個國家在出臺一些政策,來排斥其他國家的資料公司。

美國近期針對若干中國公司的政策,所依據的是1977年通過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該法規定,在美國國家經濟面臨緊急情況時,賦予總統更廣泛的權力來應對「非常規和特殊威脅」,授權總統可單方面宣佈對投資實行限制。2020年8月5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宣佈了「乾淨網路計劃」,提出要有乾淨的運營商、乾淨的應用商店、乾淨的應用程式、乾淨的雲端,以及乾淨的海底電纜,並點名了一系列中國資料公司。這些要求,基本上就是要把中國的資料公司排除出美國市場;甚至不只是如此,中國有些app公司被禁止與美國公司發生交易關係,這就意味著這些app無法通過蘋果手機上的應用商店和安卓手機上的谷歌應用商店進行分發,它們甚至可能由此被排除出國際市場。雖然在執行細則上,美國未必會做到這麼絕;但在理論上,這種可能性顯然存在,我們從這裡又可以看到美國政治的外溢效應。

依照前面的討論,可以對「乾淨網路計劃」做出一個評價:蓬佩奧以一種很扭曲的方式提出了真問題,那就是,如何克服國際性資料公司所帶來的政治外溢效應;但是蓬佩奧給出了一個很糟糕的答案,就是用隔斷網際網路連線來解決問題。

國際網際網路協會緊跟著蓬佩奧的講話發表了一份宣告,表示對美國做出此決定感到非常失望,抨擊這個答案。

網際網路是全球共通的網路,網路在自願的基礎上互聯,不應該具有某個中央權威。正是這種架構讓網際網路如此成功。而美國的「乾淨網路計劃」恰恰挑戰了這一架構的核心。

「乾淨運營商」和「乾淨電纜」專案將迫使大量的網際網路流量遞送到第三國,徒增了資料傳輸的距離,增加了潛在的網際網路流量監測和操控,以及網際網路中斷的風險,網際網路使用成本也會因此上升。

政府出於政治因素而非技術層面來決定網路如何互連,這與網際網路的理念背道而馳。這些干預措施將極大地影響網際網路的敏捷性、彈性和靈活性。

如果這種方法被進一步推廣,那麼網際網路帶來全球合作、全球覆蓋和經濟增長等更廣泛利益的能力將受到嚴重威脅。

這樣的政策只會增加全球網際網路走向分裂的可能性,帶來一個支離破碎的網際網路,而不是我們在過去40年裡建立起來的、在當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它的網際網路。

同樣,臉書的創始人扎克伯格也於8月7日在全體員工大會上表示:「我認為(tiktok被禁)是一個非常糟糕的先例,無論解決方案是什麼,都必須格外謹慎和認真對待……這會開創一個非常糟糕的長期先例……它很可能會在世界其他國家產生長期後果……tiktok是競爭對手。或許(tiktok被禁)會讓reels的推出變得更容易些,但運營一家公司不能只著眼於下個月或下個季度。」美國手機通訊軟體telegram的創始人杜羅夫也說,美國針對tiktok的行動是一個危險的先例,很快,每個國家都可能利用「國家安全」這個藉口,將各個政府在網際網路世界中各佔一角的行為合理化,從而「摧毀國際科技企業」。杜羅夫還說:「諷刺的是,正是臉書和谷歌這樣的美國企業,可能在這一過程中失去最多。」

扎克伯格等人清晰地意識到,不光中國的資料公司正在遭遇困境,所有大型國際性資料公司都會遭遇類似困境。美國把中國公司排除在外,也會讓美國公司未來在其他國家遭遇被刁難的困境,屆時美國公司很可能也無法理直氣壯地表示反對。

中立性:國際性資料公司的未來之路

蓬佩奧提出的是真問題:在資料穿透國界的情況下,如何防止一國政治對他國的外溢效應。各大國際性資料公司面對的也都是真問題,網際網路經濟的基本特徵就是頭部效應、贏者通吃,資料的基本特徵就是不受國界所限,結果就是贏者必定會成為傳導各種政治外溢效應的國際性資料大公司。這是一個必然的商業邏輯,可是如何能夠讓這種商業邏輯和各國的政治邏輯之間不再發生這樣的迎頭對撞?

問題問到這裡,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從長遠來看,國際性資料公司未來必須超越主權國家秩序、去國家化,才能確保其資料能夠中立化。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這些公司不再成為各國政治外溢效應的中介載體,從而能夠為各個國家所信任。只有在一種非國家的秩序中,公司和資料的中立性才可能實現,因此,這種秩序只能是一種商人秩序。就目前的局勢來看,除非這些國際資料大公司能夠聯手促成「公司去國家化」,否則前面談到的那些困境就是無解的。這些大公司應當也最有動力去推動這種商人秩序,因為這恰恰可以回應它們當下最大的困境。而且只有當各大國際性資料公司都在商人秩序下展開主要的經營活動時,才能防止它們在不同體制的國家間進行各種規則套利,獲得各種不對稱的競爭優勢。這些規則套利會對國際性資料公司的商業倫理造成傷害,從而傷害其長遠利益。

當然,前面對「商人秩序」的探討,是著眼於長線的。有些公司已經火燒眉毛了,如果在短線上根本活不下去,就沒有能力考慮長線問題。從短線上來說,這些公司很可能不得不迅速建立國內、國外兩套資料系統和演算法系統,並且對自己在運營中所提取的各種不涉及商業機密的非敏感資料,做出一系列可驗證的透明化安排,從而獲得其他國家的信任。可驗證的透明化安排中,包括這些公司要將自己的海外資料中心設定在一箇中立的第三方小國,如新加坡、瑞士、冰島或者迪拜,這也是可信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最近和許多朋友談到這樣的構想時,他們的第一反應都是很吃驚,覺得很難想象一種超越於國家秩序的商人秩序。這是因為現代人都是在國家秩序中長大的,它是我們思考問題時不言自明的基本前提。然而,要知道,國家秩序對其他秩序的全方位遮蔽,是在法國大革命之後才出現的,到現在不過200多年。在人類歷史更長的時間裡,各種秩序空間是彼此交錯、共存的。

比如,在近代以前,歐洲北部曾經有一個由100多個商業城邦組成的「漢薩同盟」。這些城邦就是在神聖羅馬帝國的政治秩序之外,形成了強有力的商人秩序,曾主導波羅的海、北海地區的貿易數百年。漢薩同盟雖然在近代早期被主權國家秩序所替代,但在其歷史中所形成的很多國際規則的影響一直延續至今。

多種秩序空間共存的局面佔據了人類歷史長得多的時間。沒有人能說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國家秩序必定會永遠存在,不會被超越。就目前令人眼花繚亂的國際局勢而言,商人秩序已經呼之欲出了。

那麼,如何開啟商人秩序呢?這些穿透國界的大公司,又將如何在自我治理的過程中形成一種新的商業倫理,進而導向一種包含道德價值,從而是可持續的秩序呢?由於它們是在非國家的虛擬空間中活動,這個空間在很多層面上便應保持去政治化的狀態,才不至於傷害新的商業倫理。那麼,商人秩序在這裡又該與主權國家建立什麼樣的關係呢?

這些都是必須回答的嚴肅問題。後面兩章,我們就用來大開腦洞,天馬行空地探討這一系列問題,期待能夠由此吸引更多有興趣的朋友,來共同探討這些問題,共同構想未來。

我與長期專注於網際網路領域投資的丁健先生討論過這個問題,他提出,就目前看來,5g、人工智慧、大資料所引導的下一個智慧生態不是為人類設計的,或者說不單純是為人類直接設計的,就像高速公路不是為行人設計的;人類已經無法直接使用新的基礎設施,就像人們不能到高速公路上去跑步、走路一樣。我很認同這種判斷,而且這裡面有大量值得深入探討的話題。新的智慧生態會改變我們今天對資料的理解和應用,會實質性地重構既有的生產秩序和商品流通秩序。各種機器的產能及使用狀態,各種原料、零部件的庫存、物流狀況等,都被物聯網動態地聯絡在一起,生產過程會被重新定義;使用者需求也在各種平臺上被收集、彙總,大資料還會挖掘出新的需求。生產和需求這兩端的資料會在各種電商平臺上形成即時的動態匹配關係,整體的經濟效率會獲得質的提升。這個過程在未來十年內很可能會出現。過程中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被機器所替代,從而深度改變就業市場的邏輯、財富分配的邏輯,進而改變人們的很多價值排序,改變一些基本的法律邏輯。我們現有的對世界的理解方式、世界現有的組織形態,都可能會被顛覆,一種全新的秩序邏輯和相應的治理邏輯,亟待浮出水面。

呂倩:《臉書「變臉」?扎克伯格稱停用tiktok將開創糟糕先例》,第一財經,2020年8月7日。

卿瀅:《特朗普對tiktok等揮大棒,各界憂將開危險先例》,財新網,2020年8月8日。

在2020年8月中旬,我曾如此分析正遭遇嚴重困境的位元組跳動公司。當時位元組跳動已經在美國和愛爾蘭都設定透明度中心,透明度中心將提供有關tiktok原始碼及其資料隱私和安全舉措的資訊,任何人都可以來檢視。這樣一種關於資料隱私保護的做法,是目前世界上最激進的,還沒有其他類似的公司能夠做到。在當時看來,如果這種做法仍然無法讓位元組跳動逃過劫難,那就會以一種慘烈的方式證明,當下以國家為主體的數字空間治理,在本質上就是不可能成功的,位元組跳動也以此為後人植下一塊路標,提示著應當走的方向;與此同時,位元組跳動也可能基於這塊路標以及企業由此獲得的商業倫理高度(因激進的透明度安排而獲得的巨大的商譽),找到機會再次出海,繼續其國際化的夢想,如此一來,即便位元組跳動在tiktok的事情上失敗了,這場失敗也會轉化為它未來東山再起時可依憑的資產。「讓失敗轉化為資產」,是這個評論的核心關注點之一。幸運的是,到了9月下旬,位元組跳動終於在賣掉tiktok和放棄美國市場之外找到了第三條路,似乎化解了困境;遺憾的是,直到本書交稿為止,這第三條路仍然命運未卜,期待到本書面市的時候這條路已經走通了。無論如何,這第三條路還是為我們提供了關於未來的更多腦洞,相關討論留待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