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觀念對現實的遮蔽

破繭 施展 第2頁,共2頁

世界在中國加入世界秩序之前的執行邏輯,我們姑且稱之為「邏輯a」。中國加入世界秩序之後,由於其超級體量,一定會重新定義世界秩序。無論你喜不喜歡,這都是一定會出現的事情,既然一定會出現,就必須面對。由於中國的體量規模,有些問題也超出了通常情況下理論的適用範圍,進而經常導致與世界頗為不同的「中國邏輯」的出現。但事情不應止步於此,既然「中國邏輯」和「邏輯a」已經迎頭相撞了,那它們都無法停留在原來的狀態,最終必須共同演化出新的普遍邏輯,我們姑且稱之為「邏輯b」。到了「邏輯b」這一步,「邏輯a」和「中國邏輯」都會自我消亡或者說自我超越的。

因此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極端民族主義」和「抽象世界主義」是互為映象物的。「極端民族主義」拒絕承認「中國邏輯」必須被超越;而對「中國邏輯」的超越,是中國發展的一種必需,因為中國不可能永遠跟世界不一樣,還想讓世界接受自己。「抽象世界主義」則拒絕承認「邏輯a」必須被超越;而對「邏輯a」的超越,是世界演化的一種必然,因為世界不可能把一個如此龐大的國家永遠排斥在外,也不可能在一個如此龐大的國家加入後,不發生任何變化。我們不應被這兩種觀念遮蔽住現實——現實就是,中國和世界必須共同向前迭代演化,發展出「邏輯b」。

中國的體量導致它與其他國家不一樣,從而在有些問題上會有「中國邏輯」。可能有人會對此提出質疑,我們簡單地看一件事情就能明白。前些年經常有人說中國在國際市場上「買啥啥貴、賣啥啥便宜」,初看上去似乎是因為中國的商業技巧太差,實際上這就是個正常的經濟現象。中國的規模太大了,它要買啥,就會在世界市場上形成巨大的需求,當然就會引起價格上漲;它要賣啥,也會在世界市場上形成巨大的供給,當然就會引起價格下跌。捷克肯定不會「買啥啥貴、賣啥啥便宜」,這不是因為它的商業技巧高明,而僅僅是因為它的國家規模太小。

所以,從國際視角來看,中國的規模決定了它是世界秩序的自變數。無論你喜不喜歡,這都是個必須面對的事實,這背後確實有著某些「中國邏輯」。所謂自變數,就是說它不是單方面被外部秩序所規定的,而是它的活動直接參與了秩序的生成過程,並構成因變數的約束條件。至於中國作為自變數,究竟會起到什麼樣的作用,那是另一個問題。

這種說法聽上去似乎很霸權主義,所以在這裡我們還得就國際政治的基本邏輯再多說幾句。在平時各種對國際政治的討論中,我們經常看到兩種彼此矛盾的說法,一種說法是,國與國之間就是弱肉強食的,因為這是一個看力量的世界;另一種說法是,國家之間不分大小一律平等,這是一個講法律的世界。國家之間不可能既是弱肉強食的,又是彼此平等的,這兩種說法到底哪一種對呢?

可以說,兩種說法都對,因為它們都反映了國際政治當中的部分真實;但也都不對,因為它們對國際政治的反映又都是極為片面的。關鍵的問題在於,這兩種說法都犯了同一個錯誤,就是把大國和小國當成同樣的物件看待了。這裡所謂的「大國」,指的是「超大規模國家」,也就是前面所說的「自變數」;小國則是「因變數」。實際上,世界秩序是若干個超大規模國家在彼此博弈的過程中,逐漸達成的一種均衡狀態。正是這種均衡,為國際法秩序的效力奠定了基礎。

超級大國的博弈

先來看一下什麼樣的國家算超大規模國家,有一個很簡單的判斷標準。世界秩序中有人們普遍認可的行為規則,各個國家在一般情況下也都會遵守這些規則,但是在特殊情況下,有些國家可能會違規行動。那麼,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是否有人能夠真正地約束住你?如果有人能約束住你,那你就不是超大規模國家;如果沒人能約束住你,那你就是超大規模國家,是有能力參與底層秩序博弈的超級玩家。

歷史上的每個時代都有著有限的幾個超大規模國家,就當今世界而言,你會發現,美國、中國、俄國,沒有人能夠真正約束住這幾個國家。當然,它們不是在所有領域裡,而只是在特定的領域中有這種能力。

超大規模國家可以參與世界的底層秩序的博弈。所謂底層秩序,是和表層秩序相對應的。世界秩序中有一些人們普遍認可的行為規則,這些規則有很多都是成文的,表現為各種國際條約、國際法等等。這些就是表層秩序,它們規範著各個國家的一般行為。

但問題來了,是什麼讓表層秩序有約束力呢?是各個國家都很有道德,願意遵守這些行為規則嗎?並不是。遵守規則這種事情,從根本上說,並不能依靠人們對規則的認可,而只能指望人們發現違規會受到嚴厲懲罰,以至於損失遠遠大於收益,於是就願意遵守規則了。

所以,讓表層秩序獲得約束力的,並不是人們願意守規則,而是有人有能力執行規則。在國際秩序中,有能力執行規則的,就是超大規模國家,因為它們的力量與其他國家相比有壓倒性的優勢。問題是,這些國家的力量太大了,要是它們自己違規的話,又由誰來執行規則呢?答案是,沒人能做到。

所以,和一般的國家不一樣,超級大國會在兩個層面上進行博弈。

一個層面是,它們彼此之間會激烈競爭,這些競爭經常是不受那些表層規則約束的。這就是底層秩序的博弈。在這個層面上最重要的當然是力量要素,但也談不上弱肉強食,因為參與者都是強國。在這種博弈或競爭中,參與者的目標就是要佔位;要在表層規則的執行人這件事情上,佔據一個對自己最有利的位置。因為執行人的身份在國際政治中能帶來大量好處。當年的美蘇爭霸以及今天中美在很多貿易問題上的爭執,都是這種底層秩序的競爭。

還有一個層面是,超級大國在一般情況下也會接受表層秩序的規則約束,因為這樣在其他國家面前才有權威,更容易讓它們支援自己來做規則執行人,從而在底層秩序的博弈上更有優勢。所以,在這個層面上,大國和小國一般都是按照國際法來行事的,也無所謂弱肉強食。

但是,一旦涉及根本性問題,超大規模國家就不會顧忌那些表層規則的約束,並且它們要是搞起事情來,也沒有誰能夠真正約束住它們。這個部分可以說有弱肉強食的成分,但不能把這種特例當成國際政治的常規來看待。

比如,美國2003年打伊拉克,這在國際法的程式上是有問題的,但它就是打了,別的國家也只能默許。打伊拉克對美國來說關乎根本性問題,它會不管不顧,但是這並不妨礙它在一般事情上仍然願意守規矩。再比如,2014年烏克蘭發生大動盪之後,俄羅斯直接吞併了原屬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地區,因為這對俄羅斯來說關乎根本性問題。西方世界一片譁然,紛紛制裁俄羅斯,但最後這些制裁都無疾而終。但是在不關乎根本性問題的事情上,美國、俄國都還是願意遵守表層秩序的,因為這能讓自己在國際上更好看,也就更容易拉到盟友,從而更利於在底層秩序的博弈上借力打力。

用一句話來總結,那就是,在國際秩序當中,表層秩序是成文規則,底層秩序是力量博弈。超級大國的力量博弈,會使得表層的成文規則獲得生命力;超級大國對錶層規則的遵守,經常會更有利於它在底層的力量博弈。

因此,國際秩序分為兩個層次:超級大國層次和一般國家層次,或者說自變數層次和因變數層次。這兩個層次所依從的是不一樣的行為邏輯,不能混在一塊來理解。如果你試圖用瑞典的行為規則來規範美國,那是天真;試圖用俄國的行為規則來理解日本,那同樣也是天真。

同樣,作為一個超大規模國家,中國的體量也決定了我們無法僅僅從表層秩序的邏輯上來理解它。如果我們拒絕看到中國的自變數屬性,則毫無疑問忽略了一個至關重要的事實。

如何看待中國的特殊性

從國內的視角來看,也有頗多的只有在中國才能成立的「中國邏輯」。比如前幾年在網際網路界有個很有名的說法——「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付費」。也就是說,網際網路公司提供各種免費服務,吸引足夠多的使用者,再以流量吸引廣告商掏錢,或者有需要的第三方購買資料。這樣一種「羊—狗—豬」的商業邏輯,只有在市場規模足夠大——使用者規模足夠大——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如果使用者池子很小的話,使用者資料根本就不值錢,也就找不到「豬」來付費了。而要說「規模」,這正是中國最無與倫比的優勢,於是,網際網路界就會浮現出只有在中國才行得通的「中國邏輯」。

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就是,開創電商時代先河的ebay,在美國市場上攻城略地之後,又來到中國市場。ebay的商業模式是,商家開店要交費,這就像租戶要向大商場交鋪面租金一樣。人們覺得天經地義,ebay只不過是把鋪面搬到了網上而已。阿里巴巴在成立早期也模仿了ebay的模式,但是ebay到來之後,阿里巴巴完全不是對手,被狠狠壓制住。阿里巴巴一咬牙,決定讓商家來免費開店。在ebay看來,阿里巴巴簡直就是自殺,但幾個月後他們就發現,阿里巴巴已經藉助這個辦法一舉扭轉了局面,使用者數量發生了質的飛躍,等到ebay再想阻擊,已經來不及了,最後只好黯然退出中國市場。ebay蹚出來的電商邏輯,迅速被基於規模效應才能成立的獨特「中國邏輯」所顛覆。

到了今天,全球十大網際網路公司已經連續若干年由6家美國公司和4家中國公司佔據,沒有其他發達國家的事了。這不是因為中國的技術比那些國家更先進——最起碼中國的網際網路巨頭起家的時候肯定沒這個本事,主要是因為基於市場規模的「中國邏輯」。實際上除了在網際網路界,中國在大量的傳統行業中也都因為規模效應而形成了特殊的「中國邏輯」,與其他國家的同類行業形成在不同維度上的競爭。

而這些「中國邏輯」還催生了中國企業向外擴張時的獨特玩法。中國企業可以把國內的玩法以某種方式複製到國外,用國內的盈利能力給海外公司輸血,為搶佔更大的市場份額做長遠打算——它們也有能力做這樣的長遠打算。但是它們所在國的本土企業,卻會因此陷入難以應對的競爭之中,不大容易活下去。我在海外調研的時候,瞭解到有不少傳統行業的中國企業就是這麼做的。這樣一來,「中國邏輯」就開始形成一種外溢效應,影響到其他國家的本土企業,這些影響會進一步傳導到其社會秩序、其珍視的生活方式上。中國企業多半不會關注到那麼多的影響,畢竟它們只是在進行一種純粹的商業活動,各種行為也都是符合市場邏輯的。但它們對所在國的那些影響都是實實在在的,並會進一步傳匯出政治效應。

當然,說到這裡,大家也看出來了,我所說的「中國邏輯」和韓寒所說的「中國邏輯」,並不是一回事。但毫無疑問的是,中國確實因其規模效應而有著一系列的特殊性,是我們必須直面的。「抽象世界主義」否認這些特殊性,實際上就是在拒絕現實。然而,中國的這一系列特殊性,並不意味著中國就要因此和世界擰著來,自我孤立於世界之外。中國市場再大,也沒有世界市場大,倘若自我孤立,最終還是會走不通。中國的特殊性只意味著,中國應當在世界上發揮任何其他國家都起不到的作用。中國推動世界秩序演化到一種更加正義、均衡的狀態,形成「邏輯b」,中國也會因此獲得自我成就,超越此前的「中國邏輯」。

還要強調一下,中國只有在成就世界的時候,才能成就自身。換句話說,中國的國家利益只有通過維護世界秩序才能實現。原因還是在於,中國是超大規模國家,其在世界上的利益也是超大規模的。如果世界秩序動盪混亂得一塌糊塗,超大規模國家在利益上受到的損失也是最大的。就好比一個村子裡,大戶是最有動力維護秩序的,因為如果村子出了事情,大戶受到的損失也是最大的。

所以,作為超大規模國家,中國的國家利益必須在一種世界主義的格局中才能得到落實。但這種世界主義,不是基於抽象理念的,而是基於對現實的實實在在的把握的,是基於擺脫了觀念遮蔽之後,對世界的真實理解的。它不是「抽象世界主義」,而是「真·世界主義」。

沒有陰謀,只有「陽謀」

前面所說的一系列觀念對現實的遮蔽,在相當程度上是因為現在的國際政治問題導致意識形態問題激化,從而不斷強化各種觀念的遮蔽。因此,要消解這些觀念遮蔽,一個非常基礎的工作就是把國際秩序的基本邏輯梳理清楚。

重重的觀念遮蔽,導致人們無法理解現實。人們在觀念繭房中覺得歲月多麼靜好,但是現實經常打臉。觀念與現實的不斷衝突,經常會導向更加糟糕的遮蔽,就是把現實當中的一切不如意都歸因為他人的「陰謀」。在討論國際問題時,「陰謀論」尤其盛行。陰謀論通常會假設世界上有一小撮壞人在下一盤很大的棋,其他人都只是那一小撮人的棋子而已。陰謀論的信奉者,實際上是一群思維的懶惰者:有了陰謀論,各種問題就有了簡單的歸責物件,自己的問題也就無須反思了。在陰謀論當中,被歸責者也根本無法自證清白,因為各種證據都可以被解釋為那盤大棋中的疑兵之計。陰謀論因此是一種自我證實、自我強化的思維方式,陷入這種思維方式就很難出得來了。

然而在真實的國際政治中,根本就沒有陰謀論這回事。因為所有「棋子」都有自己的想法、訴求和安排,都有主觀能動性,是不可能按照「棋手」的想法去走的;玩陰謀的「棋手」的所有精心規劃,都必須以「棋子」順從的配合為前提,可哪兒有那麼好的事呢?所以,即便歷史上曾經真的有過這種玩陰謀的「棋手」,肯定也早就被歷史淘汰了。

國際政治當中真正的高手,根本不靠陰謀,靠的是「陽謀」。所謂陽謀,就是對國際秩序的格局及其演化邏輯有著深刻的理解和較為清晰的把握,從而能夠恰當地理解當下的棋局,能夠根據形勢的變化不斷調整和迭代自己的策略,順勢而為,借力打力,從而即便是下明棋,自己每下一步,對手也都不得不跟。達到這種境界的前提是對國際秩序的真正理解。

最近幾年來,人們越來越深地感受到國際問題與國內問題的深刻纏繞關係。在國際問題上的陰謀論思維,反過來會導致很多人在爭論國內問題時,也陷入陰謀論中,覺得有內鬼在配合國際上的陰謀,導致國內出現問題,而爭論對手很可能就是那個內鬼。結果就是,各種觀念遮蔽繼續不斷撕裂社會共識,讓這個社會戾氣橫生。

對一個國家來說,國際政治是國內政治的外部約束條件,兩者本就是同一問題的一體兩面,無法被割裂開來看待。今天的中國與世界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各種層面上都已經是高度共生關係,而近幾年中國與西方在價值觀層面上開始發生衝突,這一切就使得國際問題越來越成為中國要面對的首要問題,以至於國內問題在相當程度上被國際問題所規定。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來看,華為正在遭受美國的各種打壓,如果華為最終被迫全方位轉向國內市場,那國內其他的通訊行業企業可能會陡然面對巨大的競爭壓力。這會引發國內經濟層面的一系列變化,並可能傳導到社會層面上去,國際問題由此會轉化為深刻的國內問題。在這樣的歷史時期,理解國際政治的真實邏輯,就成了我們理解國內問題的前提。

從下一部分起,本書就要來認真地討論一下,國際秩序的真實邏輯究竟是什麼,以及中國在其中的結構性位置是什麼。對這些邏輯的梳理,是我們有依據地構想未來的前提。

英文單詞nation和ethnic在漢語裡通常都被譯成「民族」,這造成了人們對不少問題認識上的含混。實際上,這兩個詞的意涵有著巨大差異。ethnic指的是基於歷史、傳統等各種原因而形成的一些差異化的小群體,這種差異並沒有政治意涵,它只要求人們對這種差異有所承認和尊重,但並不要求建立自己的國家。而nation則有著深刻的政治意涵,只要是個nation,原則上就應當建立自己的國家。中國通常所說的「56個民族」是ethnic意義上的;「中華民族」差不多是nation意義上的。本書中所談到的「民族」,都是nation意義上的。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吳叡人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