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和班傑走著,經過那塊寫著小鎮名稱的標牌,沉靜、不疾不徐,完全不趕時間。兩人在赫德鎮的廣場上停下腳步。那件被燒燬的球衣碎片散落在地上。戶外一片漆黑,但他們不需要點亮燈火就知道每家每戶都在窗前盯著他們。這兩名男子手上各握著一個酒瓶,在赫德鎮的主大街上來回走動。兩人都赤裸著上半身,熊頭文身就像夜色裡的火炬。他們一直等著,直到確保該打的電話都已經打過,該叫醒的人都已經醒來,鐵棒已經放進汽車後備箱。然後,這兩名男子又平靜地走出赫德鎮,進入森林,走了一兩百米,在林間一處空地前停下。六名身穿黑色夾克的男子在那裡等著他們。一刻鐘後,人數兩倍於他們的一群男子將會從赫德鎮出動,但這已經無關緊要。因為這二十名從赫德鎮出動的男子都不會打架,而提姆手下的人都是打架能手。他帶上了「蜘蛛」「木匠」,以及其他會打架的人。
更要命的是,他們還有班傑。
在一座陰暗森林中開打的群架,毫無組織性或戰術性的美感。它唯一的特色就是仇恨與混亂。這種場合容不下事先演練好的步法或優雅的動作,你只能抬頭挺胸,先求存活,在自己沒被打倒在地的前提下,儘可能多地打倒對方的人。永遠不要後退,不斷挺進,沒有規則,別舉白旗。你完全有可能失手打死人,可能就是多踢了那麼一腳,或不巧多揍了那一拳。你來到這裡的時候,就知道自己進入了什麼樣的場合,而對方也知道。對所有人來說,這都是非常恐怖的,如果你打架時不感到害怕,那就意味著你從來沒和勢均力敵的對手打過架。你必須更深入地挖掘自我,找到某種恐怖、瘋狂的本質。那就是你最真實的自我。
暴力是全世界最容易理解、也最難理解的事物。我們當中某些人為了奪取權力,隨時準備使用暴力;其他人只會在自衛時使用暴力;某些人則完全不使用暴力。然而,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人,他們似乎毫無目的地打架。他們的獸性也許比我們的還要強烈;或許,他們其實更有人性。但是,你可以問問任何一個曾經望著某雙變得陰沉、殺氣騰騰眼睛的人,你就會知道:原來我們屬於不同的物種。沒有人確切地知道,這種人是否缺少其他人所具備的特質,或是其他人沒有他們所具備的特質。沒有人知道,當這種人握緊雙拳時,他們身上究竟是點燃了某種特質,還是某種特質隨之熄滅了。
幾乎所有的群架在開打以前,就勝負已定。在真正動手出拳以前,你的大腦必須運轉,心臟必須跳動。你必然會感到害怕,不是因為被揍,就是因為可能會戰敗而感到害怕。就算你不怕痛,你還是會因為羞辱與羞恥感而覺得害怕。就算你不怕自己受傷,你還是怕會弄傷別人。這就是腎上腺素在此時飆升的原因:它是人體生物性的防衛機制,好似動物伸出的利爪、沉降下來的尖角、揚起的前蹄以及顯露的尖利牙齒。
那麼,第一擊呢?它完全沒有任何指標性的意義,完全不能顯示你的個性。然而,第二次出手將完全顯露你的本性。任何人出於憤怒、恐懼或本能都有可能打出第一拳。但是,當你使盡全力猛揍一個成年人的下巴,就像是一拳砸在一道磚牆上。當你聽見從自己手指下方、顫抖的雙腳咯吱咯吱作響時,某些事情會隨之發生。當敵人彎下腰來、向後倒退,你看見他眼裡的恐懼,也許他還舉起顫抖的手,像是在求饒……這時候,你會怎麼做?再來一拳?在同一個地方補上一拳,而且力道更猛?那麼,你就屬於另外一種人了。大多數人是無法這麼做的。
任何看到你補上第二拳的人,從今以後都不敢再跟你吵架了。
提姆和班傑肩並肩,走在隊伍的最前方。他們所到之處不斷有人被擊倒在地。第一個衝向班傑的人似乎就是想挑他動手,這可真是不智之舉。那名男子的確比他更高、更重、更強壯,但是在這種場合,這些因素全都不重要了。班傑第一拳出手後,就用另一隻手牢牢抓住那名男子,這樣他就能確保自己能夠在同一個位置給對方再補上一拳,而且力道要更重。
班傑鬆手放開那名男子時,他已經失去知覺,他的腦袋瓜砸在地上,發出一聲沉悶的「砰」。班傑在這種情況下,通常都會感覺到腎上腺素飆升、興奮,甚至某種快感。但是,他已經毫無感覺可言,他已經徹底越過了某種界限。
他的動作戛然而止。他愣了一下,但他不該這麼做的。他不該在森林裡、在黑暗裡發愣,而且更要命的是,雙方都帶了武器。某個手持鐵棒的人從斜後方偷偷包抄過來,一棒掃中他的膝蓋。班傑這時才意識到:這群來自赫德鎮的男子今天晚上或許會打輸這場架,但是赫德鎮即將贏得一場冰球比賽。然而,一切已經太遲。
我們直到感受到他人最深切的恐懼感,才算真正瞭解他們。
班傑先是聽見自己高聲尖叫,然後才感到了痛苦。他等著身體徹底崩潰,等著膝蓋在遭到鐵棍狠狠一擊以後徹底癱軟。他甚至來得及想:他將錯過的可不只是跟赫德鎮的第一場對戰,他的冰球生涯全毀了。他這一生,到目前為止,在冰球場上從來沒受過大傷,但就從現在開始,他的膝蓋將永遠無法真正恢復健康,他毫無完全復原的可能。他還來得及想:最奇怪的一點就是,他竟然一點都不害怕、一點都不驚慌。他早就不在乎了。那將意味著多少年的練習、多少個小時的經驗哪?他完全不管這項運動了。他靜靜地站著,同時喘息著,想到這一切多麼沒有意義。但是,他還是站了起來。過了好幾秒鐘,他才真正意識到,他其實毫髮無傷。那根鐵棒並沒有擊中他。
他從眼角看見一個不超過十二歲的小男孩,他相當驚恐,地毯式地掃動著某個物體。那名用鐵棒攻擊班傑的男子被打倒在地。班傑聽到的其實是那名男子的慘叫,而不是他自己的。那個小男孩手上抓著一根相當粗大的樹枝,淚水不住地從他的雙頰滾落。
班傑認出了那個小男孩,他就是瑪雅·安德森的弟弟——里歐·安德森。某人朝這個小男孩的眼睛掃了一拳,他踉蹌不穩地向後倒去;班傑多想了一下,而他不應該多想的。他沒有轉過身和對方開打,反而抓住小男孩的手臂跑了起來。他們朝著上坡處跑去,跑進森林,消失在樹木之間。他聽見背後傳來了吼叫聲,他完全知道,這幫來自赫德鎮的男子將會到處宣傳,說班傑明·歐維奇在一場大亂鬥中腳底抹油地逃走了。懦夫。他才不在乎呢。里歐的最初幾步還踏得很踉蹌,但他很快也跟著跑動起來,他們一起消失在黑暗中。
這天晚上,里歐將會認識班傑明。他會了解到他的恐懼。班傑並不怕打架,更不怕被痛揍一頓,他連死都不怕了。唯一讓他感到驚恐的,其實是:當他轉身看見一個十二歲的小男孩時所感到的責任。承擔責任的人是沒有自由的。
他們奪路逃回熊鎮。班傑先停了下來,隨後,氣喘吁吁的里歐也停了下來。里歐感到一隻腳疼痛不已,想著也許有塊石頭落進了鞋子。然後他低頭一看,才發現那隻腳上的鞋子已經不翼而飛了。他在大亂斗的時候弄丟了那隻鞋子,卻在飆升的腎上腺素的掩護下一路狂奔,沒有察覺。他的腳趾血流不止。
「我叫里歐·安德……」
班傑的呼吸規律而沉緩,彷彿在陽光普照的窗邊睡了一個午覺,剛剛才睡醒。
「我知道。你就是瑪雅·安德森的弟弟。」
作者「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其他小說
《一個叫歐維的男人決定去死》《焦慮的人》《清單人生》《外婆的道歉信》《熊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