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怎麼樣的一部書呢?說它是悲劇吧,不大像,說它是喜劇,也不合適。面對著書中的一齣出場景,我們剛想笑,馬上有別一樣的感情湧上心頭;反過來,也是一樣。這裡真的用得上「啼笑皆非」這樣一句中國成語了。難怪國外的批評家說這是一齣悲喜劇。其實最確切的說法應該是荒誕劇,因為它具有20世紀50年代荒誕劇的一切特色,雖然在它出版的1930年,世界文壇上還沒有荒誕劇這個名稱。
《我彌留之際》(iasilaydying/i)如果與福克納同時期創作的另一本小說《聖殿》(isanctuary,1931/i)並讀,主旨就顯得更清楚了。在《聖殿》裡,福克納寫出了社會的冷漠、人與人之間的隔膜以及人心的醜惡,寫出了「惡」的普遍存在。而在《我彌留之際》裡,福克納寫出了一群活生生的「醜陋的美國人」。
《我彌留之際》寫的是發生在十天之內的事。小說開始時,艾迪·本德侖躺在病榻上。這個小學教員出身的農婦在受了幾十年的熬煎後,終將撒手歸天。窗外是晦暗的黃昏,大兒子卡什在給她趕製棺材。艾迪曾取得丈夫的口頭保證,在她死後,遺體一定要運到她孃家人的墓地去安葬。在三天的準備、等待與大殮之後,到四十英里外的傑弗生去的一次「苦難的歷程」開始了。一路上,經過了種種磨難,大水差點沖走了棺材,大火幾乎把遺體焚化,越來越重的屍臭招來了眾多的禿鷹,疲憊不堪的一家人終於來到目的地,安葬了艾迪。在這個過程中,拉車的騾子被淹死了,卡什失去了一條腿,老二達爾進了瘋人院,三兒子朱厄爾失去了他心愛的馬,女兒杜威·德爾沒有打成胎,小兒子瓦達曼沒有得到他渴望的小火車,而作為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侖卻配上了假牙,娶回了一位新的太太……
《我彌留之際》寫的是一次歷險,就這一點來說,它有點像《奧德修記》,但是它完全沒有《奧德修記》的英雄色彩。它在框架上又有點像約翰·班揚的《天路歷程》。在風格上,它更像《堂吉訶德》。但是《我彌留之際》畢竟是一部現代小說,用欣賞《堂吉訶德》的眼光來看待它總不免有隔靴搔癢之感。
20世紀30年代,美國的一些批評家曾把《我彌留之際》作為一本現實主義小說來分析,把它看成是關於美國南方窮苦白人農民的一部風俗志,一篇社會調查。用那樣的眼光來看《我彌留之際》更是沒有對準焦距。這非但無助於領會作品的主旨,反而會導致得出「歪曲貧農形象」這樣的結論。
那麼,應該用什麼尺度來衡量《我彌留之際》呢?
邁克爾·米爾蓋特在他的《威廉·福克納的成就》這本書裡說:「福克納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讀者以比書中的人物與行動第一眼看去所需要或值得的更高一層、更有普遍意義的角度來讀這本小說,來理解本德侖一家及其歷險記。還有,儘管這個故事讀來讓人不愉快,它經常具有一種陰陰慘慘的狂想曲的氣氛,但是它使我們逐漸領會,在某種意義上它是關於人類忍受能力(humanendurance)的一個原始的寓言,是整個人類經驗的一幅悲喜劇式的圖景。」美國批評家克林斯·布魯克斯也在他的《威廉·福克納淺介》一書裡說:「要考察福克納如何利用有限的、鄉土的材料來刻畫有普遍意義的人類,更有用的方法也許是把《我彌留之際》當作一首牧歌來讀。首先,我們必須把說到牧歌就必得有牧童們在美妙無比的世外桃源裡唱歌、跳舞這樣的觀念排除出去。所謂牧歌——我這裡借用了威廉·燕卜蓀的概念——是用一個簡單得多的世界來映照一個遠為複雜的世界,特別是深諳世故的讀者的世界。這樣的(有普遍意義的)人在世界上各個地方、歷史上各個時期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因此,牧歌的模式便成為一個表現帶普遍性問題的方法,這樣的方法在表現時既可以有新鮮的洞察力,也可以與問題保持適當的美學距離。」布魯克斯繼續寫道:「更具體地說,大車裡所運載的本德侖一家其實是我們這個複雜得多的社會的有代表意義的縮影。這裡存在著生活中一些有永恆意義的問題,例如:終止了受挫的一生的死亡、兄弟鬩牆、驅使我們走向不同目標的五花八門的動機、莊嚴地承擔下來的諾言的後果、家族的驕傲、家庭的忠誠與背叛、榮譽,以及英雄行為的實質。」
米爾蓋特和布魯克斯的意思很清楚:應該把《我彌留之際》作為寓言來讀,不應那麼實、那麼死地把本德侖一家視為美國南方窮苦農民的「現實主義形象」,他們在一定意義上是全人類的象徵,他們的弱點與缺點是普通人身上存在的弱點與缺點,他們的狀態也是人類的普遍狀態。福克納對人類狀況的概括是否準確,這是另一個問題。但是《我彌留之際》不能作為一部傳統意義上的現實主義作品來讀,這一點,時至今日,恐怕不應再有異議了。
布魯克斯列舉了一連串有「普遍性」的問題,這些問題,《我彌留之際》中的確都有所涉及。但是,什麼問題是作者最為關注的呢?他所著重表現的是人類行為的哪一種狀態呢?他要揭示給讀者的是什麼樣的寓意呢?
讀過福克納《喧譁與騷動》的人也許會注意到,該書的結尾是這樣一個只有主語和謂語、沒有任何修飾成分的簡單句:「他們在苦熬」(theyendured)。從字面上看,這是對迪爾西及其黑人同胞的寫照,但何嘗不可以理解為對全人類命運的概括描述?在福克納看來,人類存在雖然已有千百萬年的歷史,但是時時刻刻仍然在為自身的生存殫精竭慮、流血流汗,說他們「在苦熬」一點也不過分。在多讀了一些福克納的作品之後,我們會發現這樣的想法並非福克納靈魂裡的一閃念,他像是抑制不住經常要回到這個主題上來。「endure」與以名詞形式出現的「endurance」多次在福克納的筆底下出現。在著名的中篇小說《熊》(1942)裡,他說黑人「會挺過去的」(willendure)。他的諾貝爾獎演說詞只有短短的四小段,「endure」或「endurance」卻出現了五次之多。而且福克納彷彿有意要讓讀者銘記在心似的,這個詞還出現在演說詞最後一個帶格言意味的句子裡:「詩人的聲音不必僅僅是人類的記錄,它可以成為幫助人類忍耐與獲勝(endure)的那些支援與棟樑中的一個。」四年之後出版的長篇小說《寓言》(1954)裡,福克納又寫下了這樣的文字:「人類和他的愚蠢行為會繼續存在下去(willendure)和蓬勃發展。」——當然不僅僅是文字,而且也是中心思想。1955年,他在答記者問時表達了同樣的意思,雖然換了一個說法。他說:「我也很想寫一本喬治·奧威爾的《一九八四》那樣的書,它可以證明我一直在鼓吹的思想:人是不可摧毀的(manisindestructible),因為他有爭取自由的單純思想。」
以上眾多的例子足以證明,對於人類忍受苦難的能力以及終將戰勝苦難這樣的思想,福克納是一直在考慮與關注的。國外的批評家似乎還沒有人專門撰文探討福克納用字遣詞上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但是他們對於福克納如此執著地關心著這個命題是注意到了的。法國作家加繆指出:「梅爾維爾之後,還沒有一個美國作家像福克納那樣寫到受苦。」法國批評家克洛德-埃德蒙·馬涅認為:「福克納作品中的人的狀況頗似《舊約》中所刻畫的人類狀況:人在自己亦難以闡明的歷史中極其痛苦地摸索前進。」克林斯·布魯克斯乾脆用總結的口吻概括說:「福克納在他所有的作品中都一直關注著人類的忍受能力,他們能面對何等樣的考驗,他們能完成什麼樣的業績。本德侖一家如何設法安葬艾迪·本德侖的故事為福克納提供了一個思考人類受苦與行動能力的極其優越的角度。這次英勇的歷險牽涉到多種多樣的動機與多種多樣的反應。」
這些外國作家、批評家的論斷應該說是實事求是、令人信服的。在做了以上的考察之後,我們是否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福克納是一位關注人類的苦難命運,竭誠希望與熱情地鼓勵他們戰勝困難、走向美好的未來的富於人道主義精神的作家。至於他為什麼有時候把受苦的人們寫得這麼醜陋,這個問題將放在後面適當的場合闡述。現在,先讓我們對《我彌留之際》的主要人物做些分析,以此說明福克納在這部小說裡是怎樣表現他的關於人、關於人的苦難與奮鬥的思想的。
女性在福克納的作品中一向佔著相當重的分量。小說裡彌留中的「我」——艾迪·本德侖,顯然處於一個軸心的位置。這個家庭的主婦首先就是個被生活挫敗的人。她年輕時受到父親悲觀思想的影響。父親常對她說:「活在世上的理由僅僅是為長久的死亡做準備。」她當過小學教員,但是她既不愛自己的職業也不愛她的學生。她是一個孤兒,也許是因為害怕孤獨,嫁給了也是孤兒的安斯。婚後不久,在她心中,安斯已經死了。結婚之後,她感情上也起過一次波瀾,但是她的情人惠特菲爾德牧師和《紅字》裡的狄姆斯臺爾一樣,也是個懦夫。受騙上當使她不再相信「言語」的真實性。在貧窮與孤獨中操勞了一輩子之後,艾迪終於死去。也許是因為除了她孃家的血親關係之外,對別的都感到不可靠,她要求和孃家人埋葬在一起。小說中只有一段獨白屬於她,這一節在小說的後半部分出現,那時她已經死去好幾天。讀這段文字有如深夜聽一個怨魂在喁喁泣訴。可以這樣說,艾迪·本德侖直到死去也始終沒有處理好與生活的關係。她的一生本身就是一次「苦難的歷程」。
艾迪的大兒子卡什是個只知悶頭幹活的老實人。他是個好木匠,對他來說,為母親及時做好棺材就是最後一次表達對母親的愛。因此,他就在她窗外趕製,做好一點就拿給她看,這是他的勞動成果,他並不覺得有什麼可忌諱的。他迂得可笑,也迂得可愛。福克納所寫他對於棺材製作的十三條設想固然有些誇張,但還是刻畫出了把技藝看得高於一切的手藝人的靈魂。卡什木訥寡語,很能吃苦。就能忍受痛苦與樂於自我犧牲來說,他是福克納所讚美的受苦精神的集中體現。為這次出殯他失去了一條腿,在他身上我們可以看到背十字架、上十字架的耶穌基督的影子。和耶穌一樣,他也是一個木匠。這一點也許不僅僅是巧合。
達爾的形象比較複雜。他屬於西方文學裡那種「瘋子—先知」的典型。在全書的59節中,有19節是由他來敘述的。在這支內心獨白者組成的「球隊」中,他像是起著一個「二傳手」的作用。許多線索像球那樣傳給了他,又由他再傳出去,故事也因此得以展開。從這一點說,他在一定程度上起著作家本人的作用。他總是在分析、評論他周圍的人物。他的觀察力、思考力特別強,甚至達到具有「特異功能」的程度。唯其因為他能看透別人的隱私,他才受到來自各方的冷眼與憎厭。他反對把母親已經腐爛的屍體運到遠處去安葬的主張應該說是合乎理性的,但是他採取了縱火的辦法來貫徹這一主張,結果授人以口實,被送進了瘋人院。世界上不少失敗者都和達爾有著同樣的命運。達爾是一個與環境格格不入的「畸零人」,他最具有現代文學中「現代人」形象的特點。布魯克斯說他是「一個懷疑主義者和半個存在主義者」。這樣的人總是認為世界上所有的苦難幾乎都集中於自己的一身。
朱厄爾愛馬。書中把他和馬的關係寫得十分出色,使人想起朱厄爾就會同時想起他的馬。他們密切不可分,幾乎成了希臘神話中的「半人半馬」。為了得到這匹馬,他曾付出極大的代價。他脾氣激烈暴躁,像一匹烈馬。他生性驕傲,像一匹高貴的名馬。但是從水裡救出母親遺體的是他,從火裡扛出棺材的也是他。他又像一匹忠心耿耿的良駒。但是正如千里馬不能適應車輿犁耙的役使一樣,朱厄爾在閉塞落後的約克納帕塔法縣,肯定是會碰得頭破血流的。
杜威·德爾具有福克納筆下經常出現的「原始人」的氣質。書中寫了一大段她與牛「感情交流」的過程,絕不是偶然的。母牛乳房脹疼,希望她來緩解。她心裡有難言之隱,只能向不會說話的母牛傾訴。這二者之間原本沒有太大的差別。她為了設法墮胎,一再催促父親進城,結果不但目的沒有達到,而且還吃了啞巴虧。她沒有自衛能力,卻可以加害於人。是她,告發了達爾的縱火行為,揪住他讓瘋人院的工作人員得以從容行動。她既懦弱又兇殘,也許這就是福克納所說的「人類的愚蠢行為」吧。不管怎麼說,除了回到鄉間,生下私生子,度過比母親還不如的受苦人的一生之外,她是不會有更好的命運的。
小兒子瓦達曼是個弱智兒童,其智商比《喧譁與騷動》裡的班吉稍高,但也好不到哪裡去,否則他就不會演出下面這一幕幕了:把母親與大魚混淆了起來,認為皮保迪大夫是母親的謀殺者,打走了他的馬,在棺材蓋上鑽眼毀損了母親的遺容……就和他進城一次得不到夢寐以求的玩具小火車一樣,在新的本德侖太太的統治下,他也絕不會實現他別的渺小的希望的。
我們把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侖放在最後來說,是因為他身上可鄙、醜惡的成分比其他人都多。克林斯·布魯克斯說:「安斯肯定是福克納創造出來的人物中最最可鄙的一個。」世界上醜惡現象之多與突出常令人難以解釋,使得許多思想家與作家不得不從「人性惡」上面去找原因。馬克·吐溫晚年就對人類抱著非常悲觀的看法。他說:「在一切生物中,人是最醜惡的。在世間的一切生物中,只有他最兇殘——這是一切本能、情慾和惡習中最下流、最卑鄙的品質。人是世界上唯一能夠製造痛苦的生物,他並非出於什麼目的,而只是意識到他能夠製造它而已。在世界上的一切生物中,只有他才具有卑鄙下流的才智。」福克納沒有馬克·吐溫走得那麼遠,但他也在作品中——特別是早期的作品中——寫到了「人類的愚蠢行為」如何毀滅了世界上許多美好的東西。在《我彌留之際》中,安斯·本德侖的懶惰與自私就沒有能把妻子從原有的悲觀厭世情緒中解脫出來,使她過了毫無光彩的一生,終於在鬱郁不歡中死去。他不斷地剝奪子女的權益,使他們也成為狹隘、自私的人,使他們在感情上互相難以溝通,甚至於彼此仇視。自我淨化是人類走向幸福必不可少的一個步驟。正是出於這個目的,福克納才在他的作品中突出了美國人特別是美國的南方人性格中醜陋的一面。1955年福克納訪問日本時,有人問他為什麼要把人寫得那麼卑劣。福克納回答說:「我認為理由很簡單,那就是我太愛我的國家了,所以想糾正它的錯誤。而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在我的職業的範圍之內,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羞辱美國,批評美國,設法顯示它的邪惡與善良之間的差別,它卑劣的時刻與誠實、正直、自豪的時刻之間的差別,去提醒寬容邪惡的人們,美國也有過光輝燦爛的時刻,他們的父輩、祖父輩,作為一個民族,也曾創造過光輝、美好的事蹟,僅僅寫美國的善良對於改變它的邪惡是無補於事的。我必須把邪惡的方面告訴人民,使他們非常憤怒,非常羞愧,只有這樣他們才會去改變那些邪惡的東西。」看來,福克納寫本德侖一家,與魯迅寫阿q是有共同之處的(且不說這兩篇作品都具有寓言的特點)。他對美國南方的農民,也有著魯迅對中國人民那樣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心理,他寫自己同胞「國民性」中低劣的一面,也還是為了使美國人振奮自強。我們實在找不出什麼理由不贊同他這樣做。何況他在寫這些方面的同時,仍然寫出了他們勇敢、自我犧牲與理性的一面,如朱厄爾、卡什與達爾的那些表現。
而且在總體上,福克納還是把這次出殯作為一個堂吉訶德式的理想主義行為來歌頌的。儘管有種種愚蠢、自私、野蠻的表現,這一家人還是為了信守諾言,尊重親人感情,克服了巨大的困難與阻礙,完成了他們的一項使命。福克納自己說:「《我彌留之際》一書中的本德侖一家,也是和自己的命運極力搏鬥的。」可以認為,《我彌留之際》是寫一群人的一次「奧德賽」,一群有著各種精神創傷的普通人的一次充滿痛苦與磨難的「奧德賽」。從人類總的狀況來看,人類仍然是在盲目、無知的狀態之中摸索著走向進步與光明。每走一步,他們都要犯下一些錯誤,付出沉重的代價。就這個意義說,本德侖一家不失為人類社會的一個縮影。加繆對福克納作品的主題所做的概括也許是絕對化了一些,但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他說:「福克納給予我們一個古老然而也永遠是現代的主題。這也許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個悲劇:盲人在他的命運與他的責任之間摸索著前進。」福克納有他自己的概括方式,他說:「到處都同樣是一場不知道通往何處的越野賽跑。」在20世紀30年代福克納所處的時代與世界裡,這樣的描述不失準確與真實。福克納在自己的作品裡反映了這樣的現象,應該說從本質上看,是忠實與深刻地反映了他周圍的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