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到來前,我們要如何更好地活著

我彌留之際 福克納 第2頁,共2頁

母親安然地落葬之後,發生了兩件令人震驚的事。

其中一件事情是,達爾因為縱火,被認為是一個精神病病人給抓走了。

第二件事情更令人震驚,本德倫家庭當中的男主人安斯·本德倫,在妻子剛剛入土安葬之後,就給他的孩子們帶來了一個女人,告訴他們:「來,孩子們,見過你們的新母親。」

這是一部在福克納小說當中特別特別偉大的作品,這部作品,在閱讀上又是帶有某種牽引性和誘惑性的一個文本。

毫無疑問,這部小說可以與福克納另一本名氣更大的著作《喧譁與騷動》並駕齊驅。作為福克納最偉大的兩部小說,我一直認為《我彌留之際》是更適合向讀者朋友們推薦的福克納作品。

當然說到福克納,他的一生也是很有意思的。

在人們的印象裡,晚年的福克納是一個非常傳統的、帶有美國南方鄉村味道的小老頭兒。很多年來,我書房裡放了一張我非常喜歡的照片,是我從一本莫名其妙的畫報裡剪下的:福克納的背影。照片中的福克納,穿著一身破西裝,我估摸著大概有六七十歲的樣子,因為他的頭髮已經完全白了。

照片之所以是他的背影,是因為他正要去開一扇門。從照片上看,那是花園裡的一個小破木屋的門。這個小破木屋,其實是一個工具房。在他開這扇門準備拿工具在他的田地裡乾點什麼活兒的時候,被一個記者偷拍下來。這張照片從某種意義上展現了他的晚年。

他的晚年在他的老家——奧克斯福德度過,他跟那些老鄉親打打招呼,吹吹牛,特別帥。聽說要去瑞典領諾貝爾獎的時候,他開始是不想去的。不想去領獎的原因,是他實在害怕出遠門。最後是他女兒陪著他去領的獎,因為他女兒說這麼榮耀的時刻,一定要去。

從這樣一個作家的晚年當中,完全想不到他的青年時代會那麼「作」。他的「作」幾乎可以超越所有的美國作家。比如,年輕時候,因為他是南方的軍人家族,家裡有所謂的榮辱氣質,所以他從小就特別想當兵,特別想當飛行員。但是由於他種種條件不合格,美國的軍隊不要他,他就聯絡了英國某支與皇家飛行有關係的空軍部隊,但當他去了英國,那場戰爭就結束了,所以他根本就沒當上兵,沒有體驗過在空軍部隊做飛行員的感覺。他很遺憾地回來之後,就入戲了,對所有的人都說,他的一條腿在戰爭中負傷了。他拖著一條瘸腿,在那個小鎮上扮演了很長時間的戰爭英雄。很長時間,大家都認為福克納是一個從戰場歸來的飛行員。對此,他很滿足。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作為一個寫字的人,起初他也是無法靠稿費創作養活自己的,所以他必須要找工作。他找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工作,並且整天不務正業,跟人打牌吹牛,或者自己寫東西。他做過小郵局局長,別人要開除他,他說開除才好,他真不想伺候什麼所謂花了兩分錢郵票就想讓他伺候的人,不幹也罷。所以到後來他寫出一定名氣的時候,好萊塢就把他招去了。

所以,福克納曾給好萊塢的資產階級大鱷們、大製片人們幹了好幾年髒活兒累活兒粗活兒。

他寫過很多很多劇本,但拍出來全是爛片。我曾經看一部西部片,因為是夢露演的我才看的,但劇本爛得不得了,最後看到字幕,發現編劇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威廉·福克納。

就這樣,福克納經過無數的洗禮,最後發現自己還是有一顆農夫的心。索性,他後來終於靠一部不太好的小說《聖殿》賺了錢,可以安心回到他的南方,回到一個名叫奧克斯福德的偏僻而封閉的老鎮,在一個破屋子裡,開始他真正的寫作。也正因為這樣的沉澱,讓人們看到了一個偉大的作家福克納。

福克納的小說技藝複雜而偉大。他從來不寫淺顯易懂的句子,而是創作混沌的、模糊的語言,這種混沌感有種奇怪的魅力,你能感覺到他的一個個文本對你的壓迫,你甚至感覺到他簡直像太陽一樣照耀著,讓你就是想讀懂它,想要挑戰這種高難度的文學語言。他的每一部小說的表達都是不同的,最後都企及一個非常高的精神高地。

他的偉大就在於他的寫作手法的成就,《喧譁與騷動》是意識流小說中最完美的作品。他完美地寫出一個白痴的意識,對氣味、聲音、時間的體驗等,還創造了最自然又最漂亮的長篇小說結構,這就是《我彌留之際》。他做的許多嘗試都流傳到現在,比如以人物、以名字來做章節名。再比如小說採用宗教故事的背景,像《押沙龍,押沙龍!》就來自《聖經》,寫關於生與死、皈依精神。

福克納的短篇小說是相對容易讀的,比如《獻給愛米麗的一朵玫瑰花》,但這其實不是福克納,要讀真正的福克納,必須忍受不懂,帶點自虐的,接觸一下《我彌留之際》這種有難度有高度的、並不讓人很愉悅的作品,看看它背後是什麼東西,那麼強大,那麼有價值,讓它成為經典中的經典。

蘇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