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到縣報時,這廂朱正早起開門,見門上貼一張紙,道:「是甚人把招帖粘我門上?」去揭時,那帖粘不大牢,隨手落下。卻待丟去,間壁一個鄰人接去,道:「怎寫著你家事?」朱正忙來看時,上寫:「朱愷前往蘇州,行到學宮,仇人裘龍劫去。」朱正便失驚道:「這話蹺蹊。若劫去,便該回來了。近日他有一班賭友,莫不是朱愷將銀賭去,難於見我,故寫此字逃去?卻又不是他的筆?且開了店,再去打聽。」又為生意纏住。忽聽街坊上傳道:「文廟中殺死一個人了。」朱正聽了,與帖上相合,也不叫人看店,不顧生意,跳出櫃便走。走到學宮,只見一叢人圍住。他努力分開人進去,看了不覺放聲大哭。這時知縣正差人尋屍親,見他痛哭,便扯住問。他道:「這是我兒子朱愷。」眾人便道:「是甚人殺的?」朱正道:「已知道此人了。」便同差人到店中,取了粘帖。他母親得知,兒天兒地,哭個不了。
朱正一到縣中,便大哭道:「小的兒子朱愷二十日帶銀五十兩,前往蘇州。不料遭仇人裘龍殺死在學宮,劫去財物。」殷縣尊道:「誰是證見?」朱正便摸出帖子呈上縣尊,道:「這便是證見。」殷縣尊道:「是何人寫的?何處得來?」朱正道:「是早間開門,粘在門上的。」殷知縣笑道:「痴老子,若道你兒子寫的,兒子死了;若道裘龍,裘龍怎肯自寫出供狀?若是旁觀的,既見他,怎不救應?這是不足信的。」朱正道:「老爺,裘龍原與小人兒子爭豐有仇,實是他殺死的。他曾在市北酒店裡說,要殺小人兒子。」殷知縣道:「誰聽見?」朱正道:「同吃酒姚明、陳有容、宗旺、周至,都是證見。」殷知縣道:「明日並裘龍拘來再審。」次日,那裘龍要逃,怕事越敲實了,見官又怕夾打,只得設處銀子。來了班上,道打得一下一錢,要打個出頭,夾棍長些,不要收完索子。
臨審一一唱名,那殷知縣偏不叫裘龍,看見陳有容小些,便叫他道:「裘龍仔麼殺朱愷?」有容道:「小的不知。是月初與小的在酒店中相爭,後來並不知道。」縣尊道:「叫下去,人犯都在二門俟候,待我逐名叫審。」又叫周至道:「裘龍殺朱愷事有的麼?」周至道:「小的不知。只在酒店相爭是有的。」殷知縣道:「可取筆硯與他,叫自錄了口詞。」周至只得寫道:「裘龍原於本月初三與朱愷爭豐相鬥,其殺死事情並不得知。」又叫宗旺,也似這等寫了。臨後到姚明,殷知縣看他有些兇相,便問他:「你多少年紀了?」道:「廿八歲,屬豬的。」殷知縣又想與夢中相合,也叫他寫。姚明寫道:「本月初三日裘龍與朱愷爭這陳有容相鬥,口稱要殺他二人。至於殺時,並不曾見。」殷知縣將三張口詞仔細看了又看,已知殺人的了,道:「且帶起寄鋪。」即刻差一皂隸臂上朱標,仰拘姚明兩鄰赴審。皂隸趕去,忙忙的拿了二個。殷知縣道:「姚明殺死朱愷,劫他財物,你可知情?」兩個道:「小人不知。」殷知縣道:「他二十日五鼓出去殺人,天明拿他衣囊、掛箱回家,仔麼有個不見?」一個還推,只是陳碧道:「二十天明,小人曾撞著,他說洗澡回來,身邊帶有衣服,沒有被囊等物。」殷知縣道:「他自學宮到家,路上有甚親眷?」陳碧道:「有個姊姊,離學宮半里。」殷知縣又批臂著人到他姊家,上寫道:「仰役即拘姚氏,並起姚明贓物赴究,毋違。」
那差人火人火馬趕到他家,值他姊夫不在,把他姊姊一把摳住,道:「奉大爺明文,起姚明盜贓。」姊姊道:「他何曾為盜?有甚贓物在我家?」差人道:「二十日拿來的,他已扳你是窩家,還要賴。」他外甥道:「二十日早晨,他自出去回來,駝不動,把一個掛箱被囊放在我家,並沒甚贓。」差人道:「你且拿出來,同你縣裡去辦。」即拿了兩件東西,押了姚氏到縣。叫朱正認時,果是朱愷行李。開啟看時,止有銀三十兩在內。殷知縣便叫姚氏:「他贓是有了。他還有行兇刀仗,藏在那邊?」姚氏道:「婦人不知道。他說出外回來,駝不動,止寄這兩件與婦人。還有一件衣服,裹著些甚麼,他自拿去。」再叫陳碧道:「你果看見他拿甚衣服回家麼?」陳碧道:「小人見來。」殷知縣道:「這一定刀在裡邊。」即差人與陳碧到姚明家取刀,並這二十兩銀子。到他家,他妻子說道:「沒有。」差人道:「大爺明文,搜便是了。」各處搜轉,就是灶下、凡黑暗處、松的地也去掘一掘,並不見有。叫他開箱籠,止得兩隻破箱。開到第二隻,看見兩封銀子,一封整的,一封動的。差人道:「你小人家,怎有這兩封銀子?這便是贓了。」婦人聽了,面色都青,道:「這是賭場上贏來。」逼他刀仗,連婦人也不知。差人道:「這賴不過的。賴一賴,先拿去一拶子,再押來追。」婦人道:「我實不知。我只記得二十日早回,我未起,聽得他把甚物丟在床下,要還在床下看。」差人去看時,只見果有一團青衣,開啟都是血汙,中間捲著解手刀一把,還有血痕。眾人道:「好神明老爺。」帶了他妻,並兇器、贓銀回話。
殷知縣見了,便叫帶過姚明一起來。那殷知縣便拍案大怒,道:「有你這奸奴。你道是他好友,你殺了他,劫了他,又做這匿名,把事都卸與別人。如今有甚說?」口詞與匿名帖遞下去,道:「可是你一筆的麼?」眾人才知寫口詞時,殷知縣已有心了。姚明一看,妻子、姊姊、贓仗都在面前,曉得殷知縣已拘來問定了,無言可對。不消夾得,縣尊竟丟下八枝籤,打了四十,便援筆寫審單道:
審得姚明與朱愷石交也!財利燻心,遽御之學宮,劫其行李,乃更欲嫁禍裘龍,不慘而狡乎?劫贓已存,血刃具在,梟斬不枉矣。姚氏寄贓,原屬無心;裘龍波連,實非其罪;各與寧家。朱愷屍棺著朱正收葬。
審畢,申解了上司。
那姚明劫來銀子不曾用得,也受了好些苦。裘龍也懊悔道:「不老成,為一小官爭鬧,出言輕易。若不是殷青天,這夾打不免,性命也逃不出。」在家中供了一個殷爺牌位,日逐叩拜。只有朱正,銀子雖然得來,兒子卻沒了,也自怨自己溺愛,縱他在外交遊這些無賴,故有此禍。後來姚明準強盜得財傷人律,轉達部。部覆取旨處決了。可是:
謾言管鮑共交情,一到臨財便起爭。
到底錢亡身亦殞,何如守分過平生。
阿堵——指錢財。
衣巾拜客——此指花銀買來個秀才身份。
貢元——鄉試第一稱貢元,此泛指舉人。
吃跌——作跌交狀。
揭他頂皮——罵人語。意思是責怪對方揭短。
捉清——糾纏尋事。
陣嗻——能幹、有本事。
張公衖(xiàng)新馬頭——俚語,義不詳。
酒——朋友。疑酒字下缺字。
稍管——賭本。亦稱管。
黰(zhěn)氣——因存放而生的塵屑和陳腐氣味。
飛熊入夢——昔周文王夢飛熊,後得姜太公於渭水之濱,輔周伐商。
仰拘——奉命拘拿。仰,公文用語,下行文表示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