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世本無事,庸人自擾。唯通則簡,冰消日皎。集「通簡」。
【註釋】
通:通達情理。
皎:白亮。
【譯文】
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只有通達之人,遇事才能化繁為簡;就像太陽一齣,自然就能化冰消雪。集此為「通簡」一卷。
宋真宗
【原文】
宋真宗朝,嘗有兵士作過,於法合死,特貸命決脊杖二十改配。其兵士高聲叫喚乞劍,不服決杖,從人把捉不得,遂奏取進止。傳宣雲:「須決杖後別取進止處斬。」尋決訖取旨,真宗雲:「此只是怕吃杖。既決了,便送配所,莫問。」
【註釋】
配:發配。
乞劍:要求受劍而死。
進止:處置意見。
【譯文】
北宋真宗趙恆當朝時,有一個士兵犯了罪過,按法律應當處死。真宗饒他一命,判決打二十脊杖發配遠方。這個士兵高聲叫喚願受劍處死,而不願服處杖刑,執刑的人把握不住如何是好,於是向真宗奏請處理意見。殿上傳宣聖旨道:「必須先服杖刑後,再來聽旨是否處斬。」不一會施過杖刑後,執刑者來取聖旨,真宗說:「他只是害怕挨杖刑;既然已經打過了,就送去發配之地,別的不再問了。」
曹參
【原文】
曹參被召,將行,屬其後相:「以齊獄市為寄。」後相曰:「治無大此者乎?」參曰:「獄市所以並容也,今擾之,奸人何所容乎?」參既入相,一遵何約束,唯日夜飲醇酒,無所事事。賓客來者皆欲有言,至,則參輒飲以醇酒;間有言,又飲之,醉而後已,終莫能開說。惠帝怪參不治事,囑其子中大夫窋私以意叩之。窋以休沭歸,諫參。參怒,笞之二百。帝讓參曰:「與窋何治乎?乃者吾使諫君耳。」參免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視臣能孰與蕭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是也。高帝與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吏廨鄰相國園。群吏日歡呼飲酒,聲達於外。左右幸相國遊園中,聞而治之。參聞,乃布席取酒,亦歡呼相應。左右乃不復言。
〔評〕不是覆短,適以見長。極繪太平之景,陰消近習之讒。
【註釋】
曹參:漢惠帝時為齊相,漢相國蕭何死,參聞之,即備行裝,言「吾且入相」。不久,使者果來召參入都為相。
獄市:監獄和市井之事。
讓:責問。
垂拱:垂衣裳而拱雙手,無所事事的樣子。
吏廨:官吏辦事的地方。
近習:左右親近的人。
【譯文】
漢惠帝時,曹參為齊國丞相,蕭何死後,曹參被召往長安繼蕭何在中央任丞相。臨別的時候,他囑咐繼他任齊相的人說:「要把齊國的刑獄和集市留意好。」繼任的齊相問道:「國家的政治沒有比這些更重要的事情了嗎?」曹參說:「監獄和集市都是安排壞人的場所,你現在如果處理不好二者的平衡關係,把壞人安置到什麼地方去呢?」曹參到中央繼任丞相後,一切遵守蕭何原來的法規辦事,他自己只是日夜飲酒作樂,沒有出臺什麼新舉措,來訪的客人們都想跟他談些事,一到他那裡,就被曹參招待喝酒;其間想談事,又被一個勁兒勸酒,直到被灌醉方才罷休,到底也沒能說成什麼事。漢惠帝劉盈責怪曹參不治理政事,就讓曹參的兒子、中大夫曹窋私下裡把自己的責備之意去問一問曹參。曹窋以休息、沐浴為理由回家,勸諫曹參去治理朝政。曹參聽了大怒,抽了曹窋二百鞭子。漢惠帝責問曹參說:「你為什麼要打曹窋呢?這是朕派他去勸你的。」曹參取下帽子行禮謝罪說:「陛下自己掂量掂量,陛下與高帝相比誰更聖明英武?」惠帝說:「朕怎敢與高帝相比呢?」曹參又說:「陛下看臣的才幹與蕭何相比誰更強?」惠帝說:「你似乎比不上蕭何。」曹參說:「陛下所說的很對呀。高帝與蕭何平定了全國,法令已經訂得很清楚了,陛下無為而治,臣等謹守職分,遵循著既定的法令不脫離,不也就行了嗎!」惠帝明白了曹參的心意,就對他說:「那你就去休息吧!」
丞相曹參的衙門和相府的後花園相鄰。衙門中的屬吏們成天在衙中歡呼飲酒,喧譁聲音傳到牆外很遠。曹參的隨從們隨他到後花園遊玩,心裡幸災樂禍,心想曹丞相聽到他們的喧鬧聲,一定會整治他們。誰知曹參聽到隔牆的熱鬧聲後,就命人擺席取酒,也歡呼喧鬧,和衙中屬吏們相呼應,曹參的隨從們這才不再說什麼了。
〔評譯〕這不是在掩飾自己的短處,卻是在發揮自己的長處。極力鋪陳太平時期的景象,實際上又有約束近臣玩弄讒言的作用。
趙普李沆陸九淵
【原文】
趙韓王普為相,置二大甕於坐屏後,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滿即焚之於通衢。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實無補萬分;唯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聊以補國爾。今國家防制,纖悉具備,苟輕徇所陳,一一行之,所傷實多。僉人苟一時之進,豈念民耶?」
陸象山雲:「往時充員敕局,浮食是慚。唯是四方奏請,廷臣面對,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詳。其或書生貴遊,不諳民事,輕於獻計;一旦施行,片紙之出,兆姓蒙害。每與同官悉意論駁,朝廷清明,嘗得寢罷;編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當大官之膳?庶幾僅此可以償萬一耳!」
〔評〕羅景綸曰:「古云:‘利不什,不變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輕也。或疑若是則將坐視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歟?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因弊而變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豈法之生弊哉!韓、範之建明於慶曆者,革弊以存法也。荊公之施行於熙寧者,因弊而變法也,一得一失。概可觀矣。」
【註釋】
趙韓王普:趙普死後追封為真定王,覆被追封為韓王,曾三次拜相。
李文靖:李沆,諡文靖。
陸象山:陸九淵,字子靜,世稱象山先生。
韓、範之建明於慶曆者:范仲淹、韓琦在宋仁宗慶曆三年實行的革新,史稱「慶曆新政」。
荊公之施行於熙寧者: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寧二年開始推行新法。
【譯文】
宋朝趙普任宰相時,在座位後面放置了兩個大缸,凡是有人送上建議國家利害的疏奏,大都被扔入缸中,等裝滿缸後就在通道上把文書燒掉。
李文靖說:「我任相國時,對國事實在沒有大的補益,只在眾人所陳述的利害建議方面,一切都不予採取,這也算是對國家的一點貢獻吧。當今國家的各種制度,已經非常詳盡完備,如果輕率地採納各方的建議,一一推行改革,必定會產生很多傷害。小人一念之間的進言,怎麼會真正關心到老百姓的長遠利益呢?」
陸象山說:「以往朝廷冗員充斥,我也是白支俸祿的官員之一,心中實在是很慚愧。但是遇到有人建議各種改革事項,便都在朝廷上討論,看看有什麼不良影響。書生和貴族這一類人,不熟悉民情,隨便獻策;一旦遵照施行,一紙命令容易,但卻使萬民受害。我每每和同僚盡力議論駁回,好在聖上清明,常常採納我們的意見而將獻議作罷;我們所做的,只是編輯、考查一類的功夫,如何擔當得起領取大官的俸祿呢?大約只值得萬分之一罷了。」
〔評譯〕羅景綸說:「古人有言:‘利益不足就不要改變現行的法令。’這說明:改舊革新的事十分重大,絕不可以輕易忽視。有人懷疑,這豈不是坐視天下的弊病而不加拯救嗎?他們這些人不知道既改革弊病且同時儲存舊法是可以的,只因為弊病而實施變法卻不可行;因為不守法而產生的弊病,難道是法律本身的弊病嗎?韓琦、范仲淹在仁宗慶曆年間的革新變法,就是既革除了弊端而又儲存了法律;王安石在神宗熙寧年間的變法措施,則是因為弊病而改變法律卻導致民怨沸騰。一得一失相比較,就能看得十分清楚了。」
漢光武帝
【原文】
光武誅王郎,收文書,得吏人與郎交關謗毀者數千章。光武不省,會諸將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
〔評〕宋桂陽王休範舉兵潯陽,蕭道成擊斬之。而眾賊不知,尚破臺軍而進。宮中傳言休範已在新亭,士庶惶惑,詣壘投名者以千數。及至,乃道成也。道成隨得輒燒之,登城謂曰:「劉休範父子已戮死,屍在南岡下,我是蕭平南,汝等名字,皆已焚燒,勿懼也!」亦是祖光武之智。
【註釋】
王郎:王莽末年義軍首領,自立為帝,後為光武帝劉秀所誅。
交關謗毀:互相串通,毀謗劉秀的信件。
不省:不理會。
反側子:指毀謗過劉秀,心懷惶恐的人。
蕭道成:時為劉宋中領軍,後廢帝自立,為齊太祖。
臺軍:朝廷軍隊,南朝時稱朝廷為臺。
蕭平南:蕭道成曾為平南將軍。
【譯文】
漢光武帝處死王郎之後,收集有關的文書,得到數千份官吏們與王郎交往的信函。光武帝一件也沒有檢視,而是把手下諸將集合起來,下令將所有信件當眾燒燬,他說:「讓原來反對過我的人可以安枕無憂!」
〔評譯〕南朝宋時,桂陽王劉休範在潯陽城起兵謀反,被蕭道成擊破殺死。劉休範的兵眾不知道情況,還在向官軍進攻。宮中傳說劉休範叛軍已到達新亭,士大夫和百姓都惶恐不已,到叛軍軍營報名投降的有上千人。等到大軍抵達,眾人才知道是蕭道成。蕭道成接到投降名冊就燒掉了,並登上城對他們說:「劉休範父子已經被殺,屍體在南山下,我是蕭平南,你們中投降的名字都已經燒了,不必害怕。」這大概也是效法光武帝安定人心的智計吧?
龔遂
【原文】
宣帝時,渤海左右郡歲飢,盜起,二千石不能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龔遂可用,上以為渤海太守。時遂年七十歲,召見,形貌短小,不副所聞,上心輕之,問:「息盜何策?」遂對曰:「海瀕遼遠,不沾聖化,其民困幹飢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耶,將安之也?」上改容曰:「選用賢良,固將安之。」遂曰:「臣聞治亂民如治亂繩,不可急也,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遣乘傳至渤海界。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鋤,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盜賊。」遂單車獨行至府。盜賊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鋤。
〔評〕漢制,太守皆專制一郡,生殺在手,而龔遂猶雲「願丞相、御史無拘臣以文法」。況後世十羊九牧,欲冀卓異之政,能乎?
古之良吏,化有事為無事,化大事為小事,蘄於為朝廷安民而已;今則不然,無事弄做有事,小事弄做大事,事生不以為罪,事定反以為功。人心脊脊思亂,誰之過與?
【註釋】
二千石:指郡守。
龔遂:初為郎中令,宣帝初為渤海太守,有治績,後徵為水衡都尉。
乘傳:驛車。
蘄:希求。
脊脊:互相踐踏、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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