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 第1頁,共2頁

有一天,馬丁感到寂寞得很。他身強體健,可就是沒事好做。寫作和讀書都停頓了,勃力森登死了,羅絲跟他一刀兩斷了,這一切使他的生活大大空虛起來;可是他又不願只過過舒服生活:上飯館去吃吃飯,抽抽埃及香菸。不錯,南海在召喚他,可是他感覺到,在美國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兩本書快要出版了,他還有不少書可能出版呢。靠這些書可以掙錢,他要等掙到了滿滿一大袋錢才到南海去。他知道在馬克薩斯群島有一個山谷連著一個海灣,花一千塊墨西哥鷹洋就可以把它買到手。這座山谷從那陸地環抱的馬蹄形海灣邊一直伸展到高得叫人看著頭昏眼花的、白雲覆頂的山嶺上,說不定有上萬英畝地呢。谷地上長滿了熱帶果樹,繁殖著野生的雞和豬,偶爾還有一群野牛出沒其間,高山頂上,還有一群群野山羊,時常遭到成群的野狗侵犯。整個地方是片荒野。沒有人跡。只消花一千塊墨西哥鷹洋,他就可以把這山谷和海灣全買到手。

他記得,那海灣真出色非凡,水深得最大的船隻也開得進,而且萬分安全,以致《南太平洋指南》上介紹說,那是附近一帶幾百英里方圓最出色的船舶檢修處。他要買一條大帆船——那種像遊艇般的、銅板包底的、駕駛起來得心應手的船隻——到各小島去做椰子幹生意,去採珍珠。他要把這山谷和海灣當自己的大本營。他要蓋一所族長式的草屋,像塔蒂的那所一樣,在這屋子、山谷和大帆船裡養著許多黑皮膚的僕人。他要在那兒招待駐泰奧海伊的商務代辦、來來往往的商船的船長和南太平洋所有遊民當中的頭挑人物。他要來者不拒,像君王那樣豪華地款待客人。他還要把看過的那些書,以及那到頭來是一場春夢的世界全忘個乾淨。

要做到這一切,他必須在加利福尼亞待下去,把那隻大袋子裝滿了錢。錢已經在源源而來啦。如果一本書走了好運,那就說不定可以使他把那一大堆稿子全賣掉。再說,他還可以把那些短篇小說和詩歌收成集子出版,這樣就保險買得成那山谷、海灣和大帆船了。他一輩子不想再寫東西了。關於這一點,他已經打定了主意。可是眼下等待書本出版,他總得有些事兒做做才是,可不能老是這樣,沉浸在無憂無慮的迷夢裡,渾渾噩噩地混日子呀。

有一個星期日的早上,他聽說砌磚匠的野餐會預備當天在貝冢公園舉行,他就上貝冢公園去。他早年參加過不知多少次工人階級的野餐會,知道那是怎麼回事,因此這回一走進公園,就感到過去的那些感受又一股腦兒兜上了心頭。說到頭來,這些勞動人民畢竟跟他是同一類的人呀。他在他們中間誕生,在他們中間生活過來,儘管有一陣跟他們分了手,現在回到他們中間來,還是叫人滿意的。

「真是馬特不成!」他聽見有人說,一眨眼工夫,一隻手親切地搭上他的肩頭。「這一陣你在哪兒?出海去了?來,喝一杯。」

他回到過去的夥伴中間來啦——還是過去的那幫人,可是有些人不見了,還添了幾張陌生的臉。這批人不是砌磚匠,可是,跟過去一樣,他們不管什麼星期日野餐會都參加,來跳舞、打架、作樂。馬丁跟他們一起喝酒,開始感到又像個真正的人了。他想,自己竟然離開了他們,真是個傻瓜;他確實相信,如果自己始終跟他們待在一起,不去碰什麼書,結交什麼身居高位的人,他準會幸福得多。然而,喝的啤酒好像不及從前好了。味兒跟從前不同了。他以為,勃力森登把他縱壞了,使他覺得廉價啤酒沒勁兒,還想到不知道書本到底有沒有也把他縱壞了,使他不想跟這批年輕時代的朋友做伴。他打定主意不願意再這樣被縱壞,就走到帳篷裡的跳舞場去。他在那邊碰到鉛皮匠吉美,跟一個高個兒金髮姑娘在一起,這姑娘馬上撇下了他,走到馬丁身邊來。

「咦,還不是跟過去一個樣,」吉美跟大夥兒解釋,他們看見馬丁跟金髮姑娘跳著華爾茲,打著圈兒走了,全在笑吉美呢。「我才不在乎呢。看見他又來了,我高興都來不及呢。瞧他們跳華爾茲,看清楚了?真是飄飄欲仙。誰能派什麼姑娘的不是呢?」

可是馬丁把金髮姑娘送回到吉美身邊來,他們三個就跟五六個朋友一起,看著一對對舞伴在打圈兒,大家笑啊鬧的,打著哈哈。大夥兒又見到馬丁,都很高興。他的書一本也還沒有出版;在他們心目中,他沒有什麼有名無實的價值。他們喜歡的只是他這個人。他覺得自己好像一個流亡歸來的君王,寂寞的心田被溫暖的友情沐浴著,長出了新苗。他玩得痛快極了,使出了全身解數。再說,他口袋裡有的是錢,跟過去從海上帶了工錢回來時一樣,他大肆揮霍了。

有一回,在舞池裡,他看見麗茜·康諾萊被一個青年工人摟抱著跳過他身邊;後來,他在舞場裡兜了一圈,碰見她坐在一隻放著茶點的桌子邊。雙方都感到意外,彼此問了好,他就帶她到花園裡去,他們在那裡可以談談,不用扯高了嗓門,喊得比音樂聲更響。他一開口,她就傾心於他了。這他看得出來。她眼睛裡那種又傲慢又謙卑的表情,她那神氣十足的身子的每一個柔媚的動作,還有她一個勁兒聽他講話的那副神氣,全說明了這一點。她不是他過去認識的那個年輕姑娘了。她如今是個婦人了,馬丁看出她那份狂野、倔強的美比從前更美了,儘管還是那樣狂野,但那股倔強、火熱的勁兒卻似乎收斂些了。「真是個美人,十全十美的美人,」他嘖嘖讚賞地低聲說。他還明白她傾心於自己,他只消說一聲「來」,她就肯跟隨他上天涯海角。

正當這想法在他頭腦裡閃現的時候,他腦袋一邊捱到重重的一拳,差一點叫他摔倒。那是一個男人打的,那人怒火中燒、心急慌忙,朝他牙床一拳打來,竟沒有打中。馬丁搖搖晃晃地轉過身來,看見對方又使勁一拳揮過來。他就自然而然地把身子一閃,那人的拳頭刷的飛過,沒有傷他一根毫毛,倒使那人的身子旋了半轉。馬丁彎起左臂,使出渾身的力氣就是一下,打在那個打著旋的人身上。那人斜著身子摔倒在地上,又跳起身來,發瘋似地衝過來。馬丁看見他那被怒火弄得走了樣的臉,弄不懂這傢伙為什麼發火。可是他一邊想著,一邊用左手筆直地一拳打出去,這一回又使出了渾身的力氣。那人朝後倒下去,摔在地上,身子扭成一團。吉美跟他那幫人正朝他們奔來。

馬丁渾身激動了。從前的日子,那種跳舞、打架、作樂的日子又回來了,而且更加著力了。他一邊留神著他的對手,一邊朝麗茜瞥了一眼。姑娘們看見男人打起架來,一般總是尖聲叫嚷,她可沒有這樣做。她正屏息靜氣地看著,興致濃得身子微微向前衝著,一手按在胸前,腮幫子紅通通的,眼睛裡滿是驚奇、讚美的神情。

那人爬起身來,用力掙扎著,想甩開拖住他的那幾隻手。

「她在等我回來呢!」他對大夥兒宣告道。「她在等我回來,可是這個冒失鬼插身進來啦。我說,別揪住我呀。我一定要收拾他。」

「你這是怎麼啦?」吉美問,一邊幫別人拖住這小夥子。「這傢伙是馬特·伊登哪。我跟你說呀,他一雙拳頭可真夠你瞧的,你要是跟他胡鬧,他不把你活活吞下才怪。」

「他可不能就這樣從我手裡把她搶走呀,」對方插嘴道。

「他打敗過沖天飛呢,你也知道他是誰,」吉美繼續規勸道。「而且只打了五個回合。你跟他交起手來,半分鐘也支援不了。明白了嗎?」

這一說,好像起了一種使這怒衝衝的小夥子軟化下來的作用,於是他對馬丁眼睜睜地打量了一下。

「他模樣兒不像嘛,」他冷笑著說;可是這聲冷笑笑得沒有勁兒。

「沖天飛當初也是這麼想的,」吉美要他相信。「來,咱們走吧。娘兒們多著哪。來吧!」

小夥子乖乖地由他帶著朝舞場走去,大夥兒跟在後邊。

「他是誰?」馬丁問麗茜。「到底是怎麼回事?」

那股打架的勁兒,從前是多麼強烈、持久,這會兒可已經消逝了,他發現自己太善於自我分析,因此不可能再一心一意、獨來獨往地過那種原始生活了。

麗茜把頭一甩。

「啊,他算不上什麼,」她說。「他只不過跟我做做伴兒罷了。

「你知道,我實在沒法想,」她頓了一會兒,解釋道。「我寂寞得很。可是我始終沒有忘掉你。」她聲音愈來愈低,眼睜睜地筆直望著前面。「我為了你,隨便什麼時候都可以丟掉他。」

馬丁望著她那張別過去的臉,明白自己只消伸出手去,就能把她弄到手,他不由得思量著,到底溫文儒雅、合乎語法的英語有沒有什麼真正的價值,這一想,竟忘了回答她。

「你使他一敗塗地,」她笑了一聲,試探地說。

「話說回來,他也是個精壯的小夥子,」他寬宏大量地承認。「要不是他們把他拖走了,他也許會叫我應付不過來的呢。」

「那天晚上,我看到跟你在一起的那個女朋友是誰?」她突然問。

他的回答是:「喔,是個普通的女朋友罷了。」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沉思地喃喃道。「好像有一千年了。」

可是馬丁不想就這問題往下談。他把話頭引到別的題目上去。他們在餐室裡吃飯,他在那兒要了酒和價錢貴的好菜,飯後他跟她跳舞,只跟她一個人跳,跳得她累了。他舞跳得很好,她跟他轉啊轉的,轉個不停,沉浸在歡天喜地的心情中,頭靠在他肩上,一心希望永遠這麼跳下去。後來,他們在樹林子裡漫步,在那裡,跟過去一樣,她坐了下來,他呢,攤手攤腳地仰天躺著,腦袋擱在她膝蓋上。他躺著,不覺睡著了,她呢,撫弄著他的頭髮,低頭望著他閉上的眼睛,一往情深地愛著他。他突然抬眼一望,看清她臉上的溫柔表情。她眼睛撲的閉上了,再睜開來,帶著溫和的挑戰意味,緊瞅著他的。

「這些年來,我一直過著規矩的生活,」她說,聲音低得簡直是耳語了。

馬丁心裡明白,這是個奇蹟,然而是事實。他心裡升起一個強烈的願望,懇求他去實現。他有能力給她幸福。他自己不要幸福,那憑什麼不該讓她得到幸福呢?他可以娶了她,帶她一起上馬克薩斯群島去,住在乾草打牆的城堡裡。想這麼做的慾望是強烈的,可是更強烈的是,他心坎裡發出不容抗辯的命令,反對這麼做。他不由得仍然忠於愛情。過去的那種放浪形骸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他沒法把過去的日子拉回來,也沒法回到過去的日子裡。他變了——他這會兒才明白自己變得多麼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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