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 第1頁,共2頁

《逾期》還是擱在桌子上,被遺忘了。他寄出過的每份稿件如今都躺在桌子下面。只有一份稿件他還在一次次地寄出去,那是勃力森登的《蜉蝣》。他的腳踏車和黑衣裳又被送進了當鋪,出租打字機的商行又在擔心收不著租費了。可是,這一類事卻不再叫他不安了。他在找新的方向,沒有找著以前,他的生活只得一切停頓。

幾星期後,他想望的事總算來啦。他在街上碰到了羅絲。不錯,她由她弟弟諾曼做著伴,不錯,他們想裝做沒有看見他,諾曼還企圖把他趕開呢。

「你敢打擾我姐姐,我就去叫警察,」諾曼恫嚇道。「她不願跟你講話,你偏要打擾她,簡直是無禮。」

「你再堅持下去,你就非去叫警察來不可,這一來你的名字就會上報,」馬丁冷冰冰地回答。「得啦,滾開,要叫警察就去叫吧。我可要跟羅絲講句話。

「我要聽你親口說一聲,」他對她說。

她臉色蒼白,身子哆嗦,然而還是站住了,帶著詢問的眼光望著他。

「回答我在信上問的那個問題,」他提醒她。

諾曼不耐煩地想伸手阻攔,可是馬丁立刻朝他眼睛一瞪,使他剋制住了。

她搖搖頭。

「這全是你自願的嗎?」他責問道。

「正是。」她聲音又低又堅決,是慎重的口氣。「正是我自願的。你使我丟盡了臉,使我沒臉去跟朋友們見面。我知道,他們都在議論我。我沒有別的話跟你說了。你弄得我十分傷心,我永遠不想再見你了。」

「朋友們!閒話!報上造的謠言!不消說,這一切的力量都不會比愛情更強!我不得不以為,你根本就沒有愛過我。」

一陣紅暈蓋上她蒼白的臉頰。

「過去的那一段事,難道你全忘了?」她有氣無力地說。「馬丁,你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話。我跟一般人不一樣。」

「你總明白啦,她不想跟你再有什麼來往了,」諾曼脫口而出地說,拉了她就走。

馬丁閃到一旁,讓他們走過去,一邊不知不覺地伸手在上衣口袋裡掏菸草和棕色薄紙,其實口袋裡根本沒有。

到北奧克蘭得走好一程路,可是直到他走上臺階,走進自己的屋子,才發覺走了這一程路。他不知不覺地坐在床沿上,只顧朝四下瞪眼,像個驚醒過來的夢遊病患者。他看到《逾期》擱在桌子上,就把椅子拖過去,伸手去拿鋼筆。他生性喜歡有始有終,幹起事來非完成不可。這兒正有樁未完成的事。為了要完成另一樁事,它才被擱了下來。既然那另一樁事已經完成了,他就要一心一意地應付這樁任務,直到完成為止。接下來再幹些什麼,他可不知道啦。他只知道,自己在生活中正面臨一個轉折點。前一個階段告一段落了,他這結束工作幹得十分出色。他對將來並不感到好奇。他很快就會知道等待著他的是什麼樣的將來。隨它怎麼來,都是無所謂的。好像什麼都是無所謂的了。

一連五天,他埋頭寫《逾期》,什麼地方也不去,什麼朋友也不找,吃也吃得挺少。第六天早上,郵差給他一封《帕臺農》編輯寫來的薄薄的信。他一看信,知道《蜉蝣》被採用了。「敝社曾將該詩篇送卡特萊特·勃魯斯先生審閱,」編輯接著寫道,「勃魯斯先生對之推崇備至,敝社自不忍釋手矣。今可奉告,該詩篇已排定於八月號上刊出,因七月號業已排就。敝社發表該詩所感之欣喜心情,可見一斑。請向勃力森登先生轉致敝社所感之榮幸及謝意,並請於回信中擲下彼之相片及略傳為荷。如對敝社所致之稿酬未能滿意,請即電告,言明尊意以何數為當。」

馬丁一看,對方開的稿酬是三百五十元,就認為不必拍什麼電報了。可是,還得徵求一下勃力森登的同意呢。得了,他的看法到底是對的。這兒就有一個有眼光的雜誌編輯,懂得什麼才是真正的詩。而且價錢也挺不錯,即使拿這部本世紀最偉大的詩篇來說。至於卡特萊特·勃魯斯,馬丁知道,在勃力森登心目中,只有這位批評家的見解才多少值得尊重。

馬丁搭電車上市區去,望著一座座房屋和一條條橫街在眼前掠過,心裡感到有點遺憾:對朋友的成功和自己的重大勝利並不感到十分得意。美國獨一無二的批評家對這首詩下了好評,而他自己的看法,只要東西好,雜誌也肯要,這一下也證明是正確的了。可是,他心裡那股熱忱失掉了原來的勁道,他發覺這番興沖沖地趕去,倒不僅是為了把好訊息帶給勃力森登,而是更想看看他。《帕臺農》採用了那首詩,叫他想起,在這埋頭寫《逾期》的五天裡,他沒有得到過勃力森登的訊息,連想也沒有想到過他。馬丁這時才發覺,這些天來,自己一直茫茫然的,竟把朋友都給忘了,不禁感到慚愧。可是,即使這種慚愧的感覺也不夠劇烈。他對任何感情都麻木了,除了在寫作《逾期》時的藝術方面的感受。拿別的事來說,他簡直像是在夢境裡。說起來,他如今還像是在夢境裡。電車颼颼地直駛,周圍的生活彷彿全是虛無縹緲的,如果剛經過的那座教堂的高大的石尖塔一下子倒在他頭上,碎成齏粉的話,他也不會感到什麼興趣,更不用說吃驚了。

一到旅館裡,他匆匆上樓走進勃力森登的屋子,又匆匆下了樓。因為屋子裡空著。一件行李也沒有。

「勃力森登先生留下什麼地址沒有?」他問茶房,對方朝他詫異地望了一會兒。

「你難道不知道嗎?」他問。

馬丁搖搖頭。

「什麼,報上登得明明白白的。他死在床上。自殺的。用手槍打穿了自己的腦袋。」

「他葬掉了嗎?」馬丁覺得自己的聲音活像什麼別人的聲音,從老遠的地方傳來,在問這句話。

「沒有。屍體驗過以後,就運到東部去的。這些事是他家屬聘請的幾位律師辦的。」

「他們手腳倒快,真是的,」馬丁發表意見道。

「啊,這我可說不上。那是五天前的事呢。」

「五天前?」

「對,五天前。」

「啊,」馬丁說著,轉身就走。

走到街角上,他走進西部聯合電報局,拍了一份電報給《帕臺農》雜誌社,通知他們趕緊把詩刊出。他口袋裡只有五分錢,要用來搭車回家,因此他註明由收報人付電報費。

一回到自己的屋子,他就繼續寫作。一天天、一夜夜來了又去了,他可始終坐在桌子邊,一個勁地寫。他什麼地方也不去,除了上當鋪,什麼運動也沒有,肚子餓了,有東西煮的時候,就一頓頓地吃,沒有東西煮的時候,也同樣一頓頓地不吃算了。雖然這篇小說事先就一章章地全打好了腹稿,然而,他又設想了一個開頭,可以加強小說的力量,儘管這一來得加上兩萬字。這不是說,這篇東西非寫得出色不可,可是他的藝術創作的原則迫使他非寫得出色不可。他茫茫然地寫呀寫的,說來奇怪,跟周圍的世界完全隔絕了,只顧沉浸在他過去生活的文學氛圍裡,覺得自己活像一個熟門熟路的鬼魂。他想起有人說過,鬼是死去的人的靈魂,可是這個人太糊塗,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他一時停止了寫作,思量著會不會自己實在已經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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