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 第1頁,共2頁

緊接著前面的事,第二天下午,瑪麗亞被來拜訪馬丁的第二位大客人弄得興奮起來。這一回她並沒有驚慌失措,她請勃力森登坐在她那又華麗又體面的客廳裡。

「我來不打擾你嗎?」勃力森登開口說。

「不,不,這是什麼話!」馬丁回答,跟他握了手,招呼他坐在僅有的那把椅子上,自己在床沿上坐下來。「你怎麼知道我住在這裡?」

「給摩斯家掛了電話。摩斯小姐來接的。我就來啦。」他在上衣口袋裡掏了一陣,掏出一本薄薄的書,扔在桌上。「這是本好書,是個詩人寫的。拿去看吧,送給你了。」馬丁客氣了一句,他就回答說:「我要書幹嗎呀?今天早上我又吐了血。有威士忌嗎?笑話,當然不會有。等一等。」

他站起身來就走。馬丁看著他那瘦長的身影走下大門前的臺階,轉身關上院門,不禁沉痛地留意到他的肩膀,這肩膀過去想必是寬闊的,如今可削了下來,傴在萎縮下陷的胸膛上。馬丁拿出兩隻大酒杯,然後開始看那本詩集:亨利·沃恩·馬羅的新作。

「沒有蘇格蘭貨,」勃力森登一回來,就說。「那傢伙只賣美國威士忌。這兒是一夸脫。」

「我來打發個小傢伙去買點檸檬,我們來做糖水酒喝,」馬丁提議說。

「不知道這麼一本書能給馬羅掙多少錢?」他把那本書舉起來,接著說。

「也許五十塊錢吧,」對方回答。「話說回來,他能夠不賺不虧扯一個平,或者能夠騙上一個出版商,叫他肯冒險把它出版,已經上上大吉了。」

「這麼說,一個人靠寫詩活不成嗎?」

馬丁的口氣和臉色都流露出失望。

「當然不成啦。哪個傻瓜會這麼指望呢?靠寫打油詩,那才成。譬如說勃魯斯,還有弗吉尼亞·斯普林,還有塞奇威克吧。他們都幹得挺出色。可是真正的詩歌——你可知道沃恩·馬羅靠什麼過活?——靠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家男學堂裡教書過活,說起世間的小活地獄來,那地方真算得上最糟糕的了。即使他還有五十年好活,我也不願跟他對調位置。然而,他的作品跟當代的打油詩人那套起碼貨比起來,真要高明得多,就像胡蘿蔔堆裡的一塊紅寶石。可是人家關於他寫的評論!我咒死他們全體,這批蠢驢!」

「不會寫作的人偏要寫文章來批評會寫作的人,實在寫得太多了,」馬丁贊同地說。「啊,我看到那麼許多批評史蒂文森跟他的作品的垃圾文章,真感到震驚。」

「這批狼心狗肺的惡棍!」勃力森登咬牙切齒地喝道。「對,我知道那批孬種——自鳴得意地為了他那封為達米恩神甫辯護的信挑他的眼,把他分析、估量——」

「拿他們卑鄙齷齪的自我當尺度來衡量他,」馬丁插嘴說。

「對,一點不錯,這句話說得好——誇誇其談地滿口‘真善美’,實在是把它糟蹋一通,臨了拍拍他的背脊,說一聲:‘好小子啊,費多。’呸!‘這批微不足道、嘰嘰喳喳的烏鴉,’理查德·拉爾夫臨死的那個晚上管他們這麼叫。」

「拿星塵來挑眼,」馬丁順著對方的調子,激動地說,「拿偉人的流星般奔放的才智來挑眼。我寫過一篇短文來諷刺他們——諷刺那班批評家,或者說得更恰當一點,那班書評家。」

「讓我看看,」勃力森登熱烈地懇求道。

於是馬丁找出一份《星塵》的複寫本,勃力森登一邊看,一邊格格地笑,搓著雙手,忘了呷他的糖水酒。

「我認為你自己正是一點星塵,隕落在陰曹地府,給一群小鬼團團圍住,他們戴著頭巾,什麼也看不見,」他看完文章,發表意見說。「當然啦,這篇東西一寄出去,就被雜誌社抓住了不放,對嗎?」

馬丁把他的投稿記錄簿翻了一下。

「它被二十七家雜誌社退過稿。」

勃力森登想暢快地大笑,結果是一陣咳嗽。

「嗨,不用說啦,你一定也寫過詩,」他喘吁吁地說。「給我看一些。」

「現在別看吧,」馬丁請求道。「我想跟你談談呢。我把它們紮在一起,你帶回去看好啦。」

勃力森登帶了《情詩一束》和《仙女與珍珠》回去,第二天來,一見馬丁就說:

「我還要看些。」

不但他肯定地說馬丁是個詩人,馬丁發現勃力森登也是個詩人。他被對方的作品弄得心醉神迷,知道他沒有設法找過出版的機會,不禁大吃一驚。

「願所有的出版社全被天火燒個乾淨!」馬丁自告奮勇地要為勃力森登的作品找個出版的地方,勃力森登這樣回答。「為美本身而愛美吧,」他勸告道,「別去打擾那些雜誌社啦。我勸你,馬丁·伊登呀,還是回到船上去,再去航海吧。在這些人煙稠密的腐化墮落的都市裡,你指望些什麼呢?你待在這裡一天,浪費了時間去迎合雜誌界的要求,出賣了美,你就一天在幹自殺的行為。你那天對我引用什麼話來著?——啊,有了,‘人呀,這最後誕生的蜉蝣。’那你這最後誕生的蜉蝣,要名聲來幹什麼用呢?要是你獲得了名聲,它反而會害了你。說真的,你太單純、太原始、太富於理性了,靠這種勞什子活不下去。但願你不要讓雜誌刊出半行詩。只有美才是值得為之服務的主子。為美服務吧,去他媽的大眾!什麼成就!如果說你那首比亨萊的《幽靈》要高明一等的關於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詩、《情詩一束》和那些海洋詩不就是成就,那成就到底是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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