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 第1頁,共2頁

馬丁在百老匯路上偶然碰到他姐姐葛特露——事實證明,這次巧遇再幸運也沒有,然而又叫他發窘。她在街角上等電車,先看見了他,留意到他餓瘦的臉上的皺紋和急切的神色,還有他眼睛裡的絕望而焦急的表情。事實上,他的確又絕望又焦急。他剛才找那當鋪掌櫃的談過,打算憑已經當給他的那輛腳踏車,再榨點兒錢,結果沒有成功。泥濘的秋天到了,馬丁早就把他的腳踏車給當了,留下那套黑衣裳。

「還有那套黑衣裳呢,」當鋪掌櫃的對他的每筆財產都清清楚楚,這樣回答他。「別跟我說什麼已經把它當給了那個猶太人李潑加啦。因為,要是你這麼幹的話——」

那人一臉恫嚇的神氣,馬丁趕忙嚷道:

「不,不,還在我那兒。可是我有正經事要穿呢。」

「好吧,」這個重利盤剝的人軟化下來,回答道。「我也有正經事,要拿到了這套衣裳才再給你錢。你以為我搞這行是幹著玩的?」

「可是這腳踏車值四十塊錢哪,一點兒也沒毛病,」馬丁據理力爭道。「你可只讓我當了七塊錢。不對,七塊錢還不到。只有六塊兩毛五;你把利息先給扣了。」

「再要錢的話,拿衣裳來得啦,」對方回答,馬丁只得走出那間不通風的斗室,心裡絕望得很,這種情緒反映在臉上,引起他姐姐的憐憫。

他們剛碰面,電報大街上的電車就駛過來,停下,裝上一批下午出來買東西的人。他一把握住希金波森太太的胳臂,扶她上車,她覺得他的握法不對,分明是不打算跟她上車的。她在踏板上轉過身來,低頭望著他。他那張憔悴的臉又叫她一直痛到心裡。

「你不上來?」她問。

一眨眼,她就下了車,站在他身邊了。

「我走回去——運動運動,你知道,」他解釋道。

「那我陪你走幾段馬路吧,」她說。「說不定對我有好處。這些天來,我的手腳可不大麻利。」

馬丁瞅著她,但見她渾身上下穿著邋邋遢遢,肥肉多得過分,肩膀下垂,疲乏的臉上滿是松垂的皺紋,步子笨重得沒有彈性——活像在滑稽地醜化一個自由自在、心情愉快的人的走路樣子——就明白她說的是真話。

「你還是在這兒止步吧,」儘管一走到第一個街角上,她就停下來,他還是這樣說,「搭下一輛車。」

「我的天!——我還不是已經渾身上下累得不行啦!」她喘吁吁地說。「可是你穿著這雙鞋,我可以跟你走得一樣快。你的鞋底薄得厲害,不等你走到北奧克蘭,早就會斷裂的。」

回答是:「我家裡還有雙好的呢。」

「明兒來吃晚飯吧,」她前言不對後語地出口邀請道。「希金波森先生不會在家的。他有事得上聖萊安德羅。」

馬丁搖搖頭,可是,對方一提到晚飯,他就阻止不了自己眼睛裡刷的一下子露出餓狼般的神色。

「你一個子兒也沒了,馬特,所以才不乘車。運動運動!」她想用鼻子輕蔑地哼上一聲,可是不成,只發出了一聲鼻音。「我來找找看。」

她在手提包裡摸索了一陣,掏出一個五塊錢的金幣,塞在他手裡。「我想起了,忘了你上次生日,馬特,」她含糊地說,明知這藉口是站不住腳的。

馬丁的手不由自主地一把握住這塊金幣。在這同時,他卻明白不應該拿,一時舉棋不定,給弄得痛苦萬分。這塊金幣就意味著食物、生命、體力和腦力、繼續寫作的力量,並且——誰說得準呢?——說不定他可以寫出些好東西,換來許許多多金幣。他在幻覺裡,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剛完成的那兩篇論文的原稿在閃閃發亮。他看到它們就在桌子下面,擱在那堆他買不起郵票的退稿的頂上,他看到它們的題目,就是他用打字機打的——《神秘的祭司長》和《美之發祥地》。他還沒有把它們投到什麼地方去過。這兩篇論文,寫得並不比他在這方面的哪一篇東西差。他要是買得起郵票就好啦!於是,他心裡湧起對最後成功的信心,這是飢餓的有力的同盟者,他就迅速地把金幣塞在口袋裡。

「我會還你的,葛特露,加上一百倍,」他喘著氣說,喉頭抽縮得發痛,眼眶裡頓時有些潤溼了。

「你聽著!」他突然用自信的口氣叫嚷道。「不出一年,我就會把整整一百個這種黃澄澄的玩意兒放在你手裡。我並不要求你相信我。你只消等著瞧好啦。」

她實在並不相信他。她的懷疑使她感到不安,可是一時也想不出別的好辦法,她就說:

「我知道你在捱餓,馬特。你渾身上下都露出餓相。隨便什麼時候來吃飯好啦。只要希金波森先生不在家,我就打發孩子來叫你。馬特,還有——」

他等她說下去,儘管心裡明知道她要說些什麼,因為她的思路對他來說是一目瞭然的。

「難道你以為如今還用不著找份工作做嗎?」

「你以為我幹不出頭嗎?」他問。

她搖搖頭。

「誰也對我沒有信心,葛特露,除了我自己。」他聲調裡帶著激烈的反抗情緒。「我已經寫了些好作品,寫了不少,早晚有一天會有人要的。」

「你怎麼知道是好作品呢?」

「因為——」他遲疑起來,只見整片遼闊的文學和文學史的園地在他腦海裡晃動著,使他明白,想把他自己所以有信心的理由告訴她,不會有什麼用。「唔,因為雜誌上登出來的東西,百分之九十九都及不上我的。」

「但願你肯聽人家的忠告,」她語氣說得軟,想法可還是不動搖,以為自己正確地診斷出了他的毛病。「但願你肯聽人家的忠告,」她又說了一遍,「並且明兒來吃晚飯吧。」

馬丁把她扶上了車,趕忙上郵局去,用那五塊錢裡的三塊買了郵票;當天傍晚,上摩斯家去的半路上,他彎進郵局,把好些厚厚的長信封過了磅,把郵票全貼上了,只剩下三個兩分的。

這是對馬丁關係重大的一晚,因為晚飯後,他結識了勒斯·勃力森登。那人怎樣會上那兒去的,他是誰的朋友,換句話說,是哪位朋友帶他去的,馬丁全不知道。馬丁也沒有什麼好奇心,不想向羅絲打聽他的底細。一句話,馬丁一眼看來,覺得勃力森登萎靡不振、痴愚蠢,就此不把他放在心上。隔了一個鐘點,他看出勃力森登又是個老粗,因為他一間間屋子躡手躡腳地溜達,朝油畫乾瞪眼,要不,隨手從桌子或者書架上拿起書籍雜誌來就看。雖然是個生客,他後來竟當著眾人的面,坐在一把很大的莫里斯安樂椅裡,蜷起身子,從口袋裡掏出本薄薄的書,從容不迫地看起來。他一邊看書,一邊出了神似的用指頭輕柔地理著頭髮。馬丁噹晚沒有再注意過他,除了有一回,看見他跟幾個年輕娘們在打趣,顯然成績很好的樣子。

說來正巧,馬丁走的時候,在院子裡的走道上追上勃力森登,這時勃力森登已經走完了一半路,快到街上了。

「喂,是你嗎?」馬丁說。

對方不客氣地哼了一聲,就算是回答了,然而還是轉過身來,跟他並著肩兒走。馬丁不想再開口講話,於是一連走了好幾段馬路,兩人都保持著沉默。

「自命不凡的老笨蛋!」

這一聲叫嚷來得突兀,說得刻毒,使馬丁嚇了一跳。他覺得好笑,同時可感到對對方愈來愈厭惡了。

「你上那種地方去幹嗎?」默不做聲地再走了一段馬路,又陡的對他來這麼一句。

「你呢?」馬丁反問道。

「我知道才怪呢,」對方回答。「至少,我這樣輕舉妄動還是頭一回。一天有二十四個鐘點,總得好歹打發掉才是哪。跟我去喝一杯吧。」

「好吧,」馬丁回答。

一轉眼,他就為難起來,自己為什麼答應得這麼爽氣呢!回到家裡,上床以前,還得寫幾個鐘點賣錢作品,上了床,又有一本魏斯曼的著作得看,更不用說赫勃特·斯賓塞的《自傳》,依他看來,這部自傳跟任何驚險小說一樣的富於曲折離奇的情節。他想,幹嗎浪費時間來陪這個他不喜歡的人呢?可是話說回來,實在打動他的不是這個人,也不是酒,而是喝酒的場合——雪亮的燈光,一面面鏡子,一排排耀眼的酒杯,熱乎乎、紅通通的臉蛋,響亮、嘈雜的人聲。這就是啦,最重要的還是人的聲音,樂觀的人,帶著成功的氣派、一落大派地花錢買酒的人的聲音。他感到寂寞,他的毛病就在這裡;因此對方一開口邀請,他就一口答應,活像一條鰹魚,一口咬住鉤子上的誘餌不放。自從在雪萊溫泉館跟喬埃一起喝酒以來,除了跟那葡萄牙食品商喝過一回,馬丁還沒有進酒吧喝過一杯酒。精神的疲勞跟肉體的疲勞不一樣,不會引起喝酒的慾望,因此他沒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是這會兒他卻巴不得喝酒,或者不如說,巴不得在人們賣酒、喝酒的地方的氛圍裡享受一下。巖洞酒店就是這樣的地方,在那兒,勃力森登跟他安坐在很大的皮椅子裡,呷著威士忌蘇打。

他們交談著。他們談到了不少事,勃力森登和馬丁輪流地叫威士忌蘇打。馬丁自己酒量好得厲害,看到對方竟也是海量,不禁十分驚異,他還常常頓住了不喝,驚異地靜聽對方講話。沒有隔多久,他就覺得勃力森登是無所不知的,並且斷定這是他碰到過的第二個真正有知識的人。然而他看出考德威爾教授所缺乏的東西,勃力森登也有——那就是激情、銳利的眼光和洞察力,以及橫溢的才華。活生生的語言從他嘴裡傾吐出來。他那兩片薄薄的嘴唇,活像機器上的沖模,衝出一個個詞兒來,既尖銳又刺人;要不,有時候這兩片薄薄的嘴唇噘起著,發出委婉動聽的聲音,講出輕柔如水的話語和詞采奪目的優美詞句,美得叫人忘懷不了,吐露著不可思議的生命之謎;這還不算,這兩片薄薄的嘴唇像一隻號角,吹出宇宙間大混戰的廝殺聲,這些語句銀鈴般清越、星空般皎潔,概括了科學的結論,然而說的還不止這麼些——還有詩人的言辭和先驗的真理,那是難以捉摸而無法用語句來表達的,然而還是可以在日常語言那微妙而簡直無法捉摸的弦外之音裡表達出來。他靠了奇妙的眼力,一直穿透經驗的最遼遠的邊界,看到沒有語言可以用來敘述的地方,可是,靠了某些絕妙的不可思議的言辭,把未知的意義賦予已知的字眼,這樣把不可能傳達給一般人的那些資訊傳達給馬丁了。

馬丁忘了起先對他的惡感。書本能給人最大的好處,全活生生的在這兒啦。這是個聰明人,一個活生生的人,可以給他做敬仰的物件。「我真佩服你得五體投地,」馬丁連聲自言自語道。

「你研究過生物學,」他意味深長地出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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