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暖和的下午,在市政廳公園裡,那班說話嘮叨的社會主義者和工人階級的哲學家們舉行的集會,使馬丁得到了一個大發現。每個月裡有一兩次,馬丁騎腳踏車穿過公園上圖書館去,半路上會跨下車來聽他們辯論,每次總是忍痛勉強離開的。這種討論在格調上比摩斯先生飯桌上的低得多。那班人並不一本正經、莊重嚴肅。他們動不動發脾氣,開口罵人,嘴裡常常發出詛咒和粗話。他有一兩次還看到他們大打出手呢。然而,他說不上為什麼,這班人的思想本質裡似乎有點兒什麼生氣勃勃的東西。他們的舌戰給他的思想的刺激作用,比摩斯先生那拘束而沉著的獨斷見解所給的要大得多。這班人講著亂糟糟的英語,像瘋子般打著手勢,帶著原始的怒火,彼此爭辯個不休,可是不知怎麼著,他們似乎比摩斯先生和他那老朋友勃特勒先生更來得生氣勃勃。
馬丁在公園裡聽到好幾次有人引用赫勃特·斯賓塞的話,有一天下午更出現了一個斯賓塞的信徒,那是個穿得破破爛爛的流浪漢,骯髒的上衣在領口處緊緊地扣住了,不讓人看出裡頭沒穿襯衫。一場激烈的舌戰進行著,人們抽了好多支香菸,吐了不少口煙油,這個流浪漢可始終堅持不屈,即使有一個信仰社會主義的工人譏笑他說「沒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賓塞就是它的先知」的當兒,他還是堅定不移。馬丁弄不清楚他們到底在討論些什麼,可是等他再上車往圖書館去的時候,心裡帶著剛被激起的對赫勃特·斯賓塞的興趣,並且因為那流浪漢提起了好多次《第一原理》,馬丁就把那本書借到了手。
這樣,那個大發現就開始了。他從前看過一次斯賓塞的作品,第一本挑的是《心理學原理》,結果跟那次看勃拉伐茨基夫人的作品一樣,遭到了慘敗。根本沒法看懂這本書,只得不看完就把它還掉。可是這天晚上,讀好了代數和物理,試寫了一首十四行詩後,他爬上床去,開啟《第一原理》就看。一直到大天亮,他還在看。他說什麼也睡不著啦。他這天也沒有寫東西。他一直躺在床上看,直到身上覺得不舒服了,就搬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仰天躺著,把書擎在空中看,要不,把身子一忽兒翻到左面,一忽兒翻到右面,側睡著看。當晚他睡了,下一天早上寫作,可是跟著那本書又把他吸引了去,就不由自主地看了整整一個下午,忘了一切,忘了那是個羅絲留給他的下午。直到伯納德·希金波森陡地推開房門,責問他是不是把他們這兒當飯館看待的時候,他才意識到周圍的現實世界。
馬丁·伊登過去一直被好奇心主宰著。他要了解這世界,正是這種慾望驅使他上世界各地去冒險亂闖。然而,他如今看了斯賓塞的書,才知道他根本什麼也沒有了解過,更知道如果他老這麼航海和流浪下去,就永遠休想了解什麼。他僅僅涉獵到事物的表象,看到了些孤立的現象,累積了些零碎的事實,得出了些膚淺而算不上什麼的結論——在一個變幻無常而又雜亂無章的充滿著偶然和巧合的世界上,一切事物全是各不相關的。他留意過使鳥兒能飛翔的體格結構,並且頭頭是道地推究過箇中的道理;可是他就壓根兒想不到去解釋生來具有能飛翔的體格結構的鳥兒的發展過程。他壓根兒想不到有這麼一種過程。為什麼有鳥兒,那可沒有想到過。過去不是一直有鳥兒的嗎!它們就那麼出現在世界上罷了。
鳥兒是這樣,一切事物也是這樣。他過去對哲學的無知而沒有準備的研究是毫無成績的。康德的中世紀式的形而上學對他沒有說明一丁點兒問題,只起了這個作用:叫他懷疑自己的智力。同樣的,他研究進化論的嘗試,也只限於看了一部羅馬奈斯寫的專門得叫人摸不著頭腦的著作。他一點兒也看不懂,只得到了一個印象:進化論是一種味同嚼蠟的理論,是一幫掌握著一大套晦澀費解的詞彙的小人物想出來的。如今他可懂得了,進化論不僅僅是一種理論,它已經被公認為的確是生物發展過程的實情;他還懂得,科學家們不再對它意見不一了,他們之間唯一的爭執是如何進化的問題。
並且這兒有個人,叫做斯賓塞,替他把一切知識組織了起來,把各種事實綜合成一個整體,詳細闡述終極的實在,使他驚奇地親眼看到一個宇宙,明白、具體得像水手們做好了放在玻璃瓶子裡的船模型。世上沒有偶然,也沒有巧合。一切全是有規律的。正是服從了規律,鳥兒才飛翔,正是服從了這同一條規律,泥沼裡那不安分的黏液才折騰、蠕動,長出腿和翅膀,成為一隻鳥兒。
馬丁在精神生活中一級級地往上爬,如今爬到的高度是空前未有的。一切隱秘的事物全把秘密暴露出來了。他懂得了很多,給弄得心醉神迷。夜裡睡著的時候,他在驚人的噩夢裡跟天神們平起平坐;白天醒著的時候,他像個夢遊病患者般走東走西,目光恍恍惚惚的,目不轉睛地望著他這新發現的世界。在飯桌上,他聽不見別人講的有關渺小而下賤的事物的話,盡在面前的每一樣事物裡一個勁地探索、追尋因果關係。在大盤子裡的肉裡,他看到明亮的太陽光,並且一直回頭推想,把它的熱能,通過其間所有的變化,聯絡到遠在一萬萬英里以外的那個光源,或者一直往下推想,把它的熱能聯絡到他胳膊裡的那些使他能夠切肉的活動著的肌肉,聯絡到那個他用來吩咐肌肉運動來切肉的腦子,直到最後,他心靈中的眼睛看到這個太陽也在他自己腦子裡照耀著了。他大徹大悟了,被弄得出了神,沒聽見吉姆低聲說了一聲「這瘋子」,沒看到他姐姐臉上的焦慮,也沒留意到伯納德·希金波森拿一個指頭在打著圈兒,他用這手勢來暗示他小舅子頭腦裡有些輪子在打旋。
就某一方面來說,給馬丁最深刻印象的是知識的相互關係——所有各門知識之間的相互關係。他一向懷著想了解事物的好奇心,一得到什麼知識,就分門別類地在頭腦中的記憶的空格里歸檔。因此,關於航海這個題目,他收集了挺豐富的資料。關於女人這個題目,他也有相當豐富的資料。可是這兩個題目一向是各不相關的。在這兩個記憶的空格之間沒有聯絡。在知識的領域裡,一個歇斯底里的女人和一條隨風轉舵、或者在疾風中頂風停泊的帆船之間竟會有什麼聯絡,這在他看來,會是荒謬而不可能的。可是赫勃特·斯賓塞不但對他說這不是荒謬的,反而說沒有聯絡倒才是不可能的。一切事物跟其他一切事物之間全有聯絡,從荒漠般的太空中最遙遠的星辰,一直到腳底下一粒沙中成千累萬的原子也都一樣。這個新觀念始終叫馬丁覺得驚奇,他不禁不斷地著手探尋天底下的萬物和天上的萬物之間的關係。他把最不相干的事物列成表格,要把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全都建立了起來才高興——譬如說愛情、詩歌、地震、火、響尾蛇、虹、寶石、畸形怪物、落日、獅子的吼聲、點燈用的煤氣、人吃人的習性、美、謀殺、情侶、支點和菸草等等之間的關係。這樣,他把宇宙匯合成一個整體,把它舉起來,對它察看,或者漫遊在它的小道、衚衕和叢林之間,並不像一個戰戰兢兢的旅人那樣,在重重神秘中找尋一個前所未知的目標,而是觀察,踏勘,把凡是可以瞭解的事物全弄得清清楚楚。他了解得愈多,就愈熱烈地讚歎這個宇宙、生活和處在這宇宙中央的他自己的生活。
「你這傻瓜!」他衝著鏡子裡自己的影子嚷道。「你想寫作,你嘗試寫作,可是你心裡卻一點兒可寫的東西也沒有。你心裡有些什麼呀?——只有一些孩子氣的看法,一點兒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沒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團黑黝黝的無知,一顆被愛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還有跟你的愛情一般龐大、跟你的無知一般無用的野心。可是你竟想寫作!嘿,你現在才剛沾著點邊兒,開始找到一些可寫的東西呢。你對美的本質一無所知,卻想創造美,那怎麼成呢?你對生活的種種基本特徵一無所知,卻想寫生活。世界對你就像一個難解的謎,而關於生活,你寫來寫去也只可能寫些你對生活的方式所不瞭解的事,可是你卻想寫世界和生活的方式。可是別灰心,馬丁,我的孩子。你遲早寫得成的。你瞭解得很少,少得可憐,可是你如今走上了正確的道路,可以瞭解更多了。有一天,要是你運氣好的話,你也許會把凡是能夠了解的事物差不多全瞭解得清清楚楚。那時候你才能寫作啦。」
他把自己的大發現告訴羅絲,把自己所感到的喜悅和驚奇一股腦兒地傳達給她。可是她看來對這個發現並不像他那麼熱烈。她聽了以後沒有發表什麼意見,看來似乎從她自己唸的課程中早就多少意識到這學說了。跟他不一樣,這學說並不深深地打動她,要不是他想到這是因為這學說對她不像對他自己那麼新鮮,他會覺得奇怪的。他發現,阿瑟跟諾曼是相信進化論的,他們看過斯賓塞的著作,雖然他的學說似乎沒有給他們什麼特別深刻的印象,而那個戴眼鏡的、長著一頭濃髮的小夥子,威爾·奧爾奈,卻叫人不快地譏笑斯賓塞,說的還是那句警語:「沒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賓塞就是它的先知。」
然而馬丁原諒他,讓他譏笑,因為他開始看出奧爾奈並沒有愛上羅絲。後來,他從種種小事發覺,奧爾奈非但不喜歡羅絲,而且十分討厭她,不禁吃驚得愣住了。這可叫馬丁想不通啦。他沒法把這個現象跟宇宙間所有的其他現象聯絡起來。然而,他為這小夥子感到悲哀,因為他性格里有個大缺陷,使他不能恰當地賞識羅絲的優點和美。有幾個星期日,他們騎腳踏車上山裡去,因此馬丁有很多機會來觀察羅絲和奧爾奈之間所存在的武裝休戰狀態。奧爾奈喜歡跟諾曼廝混在一起,這使阿瑟和馬丁可以跟羅絲待在一起,這一點叫馬丁十分感激。
這些星期日是馬丁的大喜日,主要是因為他跟羅絲在一起,其次是因為這種場合使他跟她那個階級的青年們的地位愈來愈平等了。儘管他們受了多年訓練有素的教育,他發現自己在智力上跟他們不相上下,而跟他們一起談話的時光,正是應用他那麼辛辛苦苦地學來的語法的好機會。他拋棄了禮節書,又單憑觀察來決定該怎樣行動了。除了有時候給自己的熱忱弄得一時忘形以外,他始終留著神,拚命注意他們的一舉一動,學著他們禮節上的小節和文雅的舉止。
有一段時期,馬丁老是覺得奇怪,斯賓塞的作品簡直沒有什麼人看。「赫勃特·斯賓塞,」圖書館寫字檯邊的管理員說,「啊,不錯,一位偉大的思想家。」可是那人似乎對這位偉大的思想家的思想什麼都不知道。有一天吃晚飯時,勃特勒先生也在座,馬丁把話題引到斯賓塞身上。摩斯先生猛烈攻擊這位英國哲學家的不可知論,可是坦白地招認,他並沒有看過《第一原理》;勃特勒先生呢,說斯賓塞叫他受不了,他從來沒有看過他的作品,可是沒有他也照樣好好地生活過來了。馬丁腦子裡產生了疑問,要不是他個性特別堅強,他也許會接受這個一致的意見,放棄赫勃特·斯賓塞。然而,他實在覺得斯賓塞對事物的解釋很叫人信服;他對自己這麼說,放棄斯賓塞就等於一個領航員把羅盤和航海時針拋到海里去一般。因此馬丁繼續徹底地研究進化論,對這種學說愈來愈精通了,同時千百個獨立研究的作家所已經確定的證據更叫他深信不疑。他愈研究下去,看到的至今人跡未到的知識園地的景物也就愈多,而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這樁憾事,也成為他經常抱怨的原由了。
因為一天時間太少,不夠支配,所以有一天他決定放棄代數和幾何。至於三角學,他連碰也沒有碰。跟著他把課程表上的化學一項也去掉,只剩下一門物理。
「我又不是什麼專家,」他對羅絲為自己辯護道。「我也不想當專家。專門的科目太多。隨便哪個人花整整一生也精通不了它們的十分之一。我該追求的是一般的知識。我用得著專家的知識的時候,可以查考他們的著作。」
「這可跟你自己掌握這門知識不一樣,」她不同意地說。
「可是沒有必要去自己掌握呀。我們可以利用專家的知識。他們的用處就在這裡。我進門的時候,看到通煙囪的在工作。他們是專家,等他們幹完了工作,你家的煙囪就是乾乾淨淨的了,你自己可根本不用懂得什麼煙囪的構造。」
「我怕你這話有點牽強吧。」
她詫異地望著他,他感到她的眼光和態度裡都帶著責怪的意味。然而,他確實相信自己的看法是正確的。
「所有追求一般知識的思想家們,事實上,連世界上最偉大的思想家們,全依靠專家,赫勃特·斯賓塞就是這樣的。他把成千上萬個研究者的心得概括起來。要是由他一個人來完成這一切工作,他得活一千次才成。達爾文也是一樣。他利用了花匠和牲口飼養家們所有的心得。」
「你說得對,馬丁,」奧爾奈說。「你明白自己在追求的是什麼,羅絲可不明白。她連自己在為自己追求些什麼也不明白哪。
「——啊,不錯,」奧爾奈不讓她開口反對,就搶在她前面,一個勁地說下去,「我知道你管它叫‘一般的修養’。可是,如果你追求的是一般的修養,那你隨便研究什麼都可以。你可以研究法語,要不你可以研究德語,或者兩樣都不學,去研究世界語,反正你總能得到有修養的格調。為了這同樣的目的,你還可以去研究希臘語或者拉丁語,雖然你學了永遠不會有什麼用處。可是,反正又是修養。對啊,羅絲研究過撒克遜語呢,學得很出色——那是兩年前的事——可是如今她只記得這一句了,‘whanthatsweetaprilewithhisschowerssoote’——是這樣唸的吧?
「可是反正這也給了你有修養的格調,」他又搶在她前面,笑著說。「我知道。我們是同班同學。」
「可是聽你的口氣,好像修養該是達到什麼目的的手段似的,」羅絲叫道。她眼睛閃閃發光,兩邊腮幫子都漲紅了。「修養本身就是目的呀。」
「這可不是馬丁所要的。」
「你怎麼知道?」
「你要的是什麼,馬丁?」奧爾奈轉過頭去衝著他問。
馬丁感到老大的不舒服,帶著懇求的神氣望著羅絲。
「對,你要的是什麼?」羅絲問。「這一來可以解決了。」
「嗯,當然啦,我要的正是修養,」馬丁吞吞吐吐地說。「我愛好美,有了修養,我就可以更細緻、更深刻地欣賞美了。」
她點點頭,顯出得勝的樣子。
「廢話,你明知道是廢話,」奧爾奈發表意見說。「馬丁追求的是事業,可不是修養。說來很巧,就他的情況來說,修養正是事業的附帶條件。要是他想當個化學家,修養就不必要。馬丁想寫作,可是他就不敢明說,因為這一來會顯得你是錯的。
「那麼馬丁為什麼想寫作呢?」他繼續說下去。「因為他並不大富大貴。你為什麼塞滿了一腦門撒克遜語和一般的修養呢?因為你用不著自己去打天下。你父親照顧你的一切。他給你買衣裳和旁的一切東西。我們的教育,你的、我的、阿瑟的和諾曼的到底有什麼屁用呢?我們泡在一般的修養裡,要是我們的爸爸今天破了產,我們明天就只得去參加教師的考試啦。羅絲,你至多在鄉下什麼學校里弄一個職位,或者在女子寄宿學校裡當音樂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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