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傍晚,天色尚早,馬丁寫著一首十四行詩,絞盡了腦汁,弄得那些在頭腦裡像熱霧般飄飄忽忽的美和思維都走了樣,這時候,有人來叫他聽電話。
「是一位小姐的聲音,一位高貴的小姐,」來叫他的希金波森先生譏誚地說。
馬丁走到屋角的電話機邊,一聽到羅絲的聲音,就感到一股熱流貫穿全身。他剛才跟那首十四行詩忙著作鬥爭,完全把她給忘了,如今一聽到她的聲音,他對她的那份愛情就像當頭一棒似的,猛地敲醒了他。這聲音多美啊!——輕柔、甜蜜,像一陣從遠處傳來的輕輕的音樂聲,或者說得更貼切一點,像一串銀鈴,音色十全十美,清澈得像水晶。沒有一個凡俗的女人會有這麼一個嗓子。這聲音裡帶著些仙界的味兒,它不是屬於這個世界的。他樂得心醉神迷,簡直連對方在說些什麼也聽不見,然而他還是控制了自己的感情,臉上不流露出來,因為知道希金波森先生那雙白鼬般的眼睛正緊盯著他。
羅絲要說的話可不多——她只說諾曼本來打算當晚陪她去聽演講,可是他覺得頭痛,不能去了,她十分失望,現在手頭有著門票,如果他沒有別的約會,肯不肯陪她去?
肯不肯!他拚命把話裡的激動聲調給硬壓下去。這真太驚人啦。他過去老是上她家裡去看她。他從來不敢開口請她跟自己一塊兒上什麼地方去。他這會兒站在電話機旁,跟她講著話,心裡沒來由地感到一陣壓倒一切的慾望,情願為她死,於是一幕幕為她犧牲的英勇的情景,在他那發暈的頭腦裡出現了又消失了。他愛她愛得那麼深、那麼厲害、那麼不可自拔啊。她竟然肯跟他一塊兒出去,跟他——跟他,馬丁·伊登——一塊兒去聽演講,叫他快樂得直髮狂,這一剎那,她一飛沖天,高高地凌駕在他之上,叫他覺得彷彿沒有別的辦法,只有為她死啦。要表達自己心裡對她的感情是多麼深沉而崇高,只有這樣做才最恰當。這種真正的愛情的那份崇高的自我犧牲精神,正是每個戀人都有的,而在這兒電話機旁,這種感覺好像一股卷著火焰和光輝的旋風一樣,撲上他的心頭;他並且覺得,為她死,就等於一輩子好好兒地活過和好好兒地愛過了。他還只有二十一歲,過去沒有愛過誰呢。
他掛上耳機,手直髮抖,被這極度的興奮刺激得身子軟弱無力,他眼睛亮閃閃的,像一個天使的眼睛,他的臉也變了樣,塵世的汙垢給一股腦兒地滌清了,變得又純潔又神聖。
「嘿,上外邊去吊膀子?」他姐夫冷笑著說。「你也知道會落得什麼下場。你回頭會給警察抓去過堂的。」
可是馬丁是不會從雲端裡掉下來的。即使這惡毒的暗示也沒法使他回到大地上來。他不屑跟誰發脾氣,也不會感到痛心。他看到了一幕偉大的幻景,覺得自己像個天神,因此對這個蛆蟲般的小人物只感到無比深沉的憐憫。他不對他看,雖然眼光掠過他身上,可沒有看到他;他恍恍惚惚,像在夢裡似的,走出屋去換衣服。直到走進了自己的房間、在打領帶的時候,他才覺得耳朵裡在震響著一種聲音,真叫他不舒服。他思量了一會,才想起伯納德·希金波森說了那句話以後,哼過一聲鼻子,不知怎麼著,這一聲剛才就好像沒有鑽進他的頭腦。
他們帶上了羅絲家的大門,他跟她一起走下臺階,這時候,他萬分慌張起來了。帶她去聽演講,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福氣事呢。他不知道自己該怎樣行動。他在街上看到過,跟她同階級的人們走起路來,女人挽著男人的胳膊。可是,他也看到過有時候她們不這麼幹;他弄不懂到底是不是隻在晚上才挽胳膊,要不只有夫妻或者親戚才這麼幹。
他踏上人行道前一剎那,想起了咪妮。咪妮老是那麼拘泥小節。她跟他第二次出去散步時,罵過他一通,因為他靠著她裡邊走,於是她給他訂了這條規則:上等人陪太太小姐一塊兒走的時候,總是靠外邊走的。每次從這邊人行道跨過馬路到那邊的當兒,咪妮總要踢他的腳跟,提醒他繞過去靠外邊走。他弄不懂她這點禮節是從哪兒學來的,這到底是不是從上流社會里走漏出來的,到底對不對。
等他們踏上人行道的時候,他想,試試看總不會出什麼錯兒;他就從羅絲後邊繞過來,靠人行道的外邊走。跟著另一個問題自然而然地產生啦。他該伸出胳膊來給她嗎?他一輩子從沒伸出過胳膊給任何人。他認識的姑娘們從來不挽男人的胳膊。開頭幾次,他們自由自在地、肩並著肩兒走,後來就用胳膊摟著腰肢,走到大街上沒點路燈的地方,女的把腦袋靠在男人肩頭上。可是這回不同。她不是那種姑娘。他必須採取什麼行動才是。
他把靠近她的那條胳膊一屈——微微的一屈,暗裡帶點兒試探性,不好算是邀請,就那麼隨隨便便的,好像他走起路來一向是這樣的。跟著,一樁了不起的事發生啦。他感到她的手擱上自己的胳膊。這一接觸,一陣陣美妙的刺激就貫穿了他的身子,有那麼幾秒鐘,他感到甜蜜非凡,彷彿離開了堅硬的大地,跟她一起在空中飛翔。可是他馬上回到了地上,被另一樁麻煩事弄得不安起來。他們要過馬路啦。一到對面,他就又到了裡邊啦。他理該靠外邊走才是。那麼他該放下她的胳膊,換一個位置嗎?要是這次這麼做了,那麼下一次又得把這一套動作重演一遍嗎?那麼再下一次呢?這裡頭準有點兒不對頭的地方,他就決定不跳來蹦去地出洋相。然而,他不滿意自己的這個辦法,於是一發現自己靠著裡邊走,就急速地講起話來,裝出一個勁地講話講出了神的樣子,這一來,萬一他沒有換位置是錯的話,可以讓她覺得,因為專心講著話才這麼疏忽的。
他們過百老匯路的當兒,又有一個新問題臨到他頭上來了。在電燈光下,他看到了麗茜·康諾萊跟她那個愛吃吃痴笑的女伴。他只遲疑了一剎那,就舉起手來,把帽子脫了。他可不能對自己同階級的人不忠哪,再說,他脫帽,也不僅僅是為了麗茜·康諾萊。她點點頭,大膽地瞅著他,眼光可不像羅絲的那麼溫柔、和藹,而是用一雙俊俏、嚴峻的眼睛,從他身上掃到羅絲身上,把她的臉相、衣著和身份一一仔細看在眼裡。他覺察到羅絲也用敏銳的眼睛在觀看,這雙眼睛像白鴿的眼睛般膽怯、溫順,可是,雖然只是那麼短暫的一瞥,還是看清了這個工人階級的姑娘,穿著廉價的漂亮衣裳,戴著當時工人階級的姑娘全戴的那種怪模怪樣的帽子。
「那姑娘真漂亮!」羅絲隔了一會兒說。
馬丁衷心感激,真想讚美她一番,然而他說的卻是:
「我可說不上。我看這是個各人各看的問題,我可並不覺得她特別漂亮。」
「什麼,像她那樣五官端正,一萬個女人當中還挑不出一個呢。她的相貌真出色。臉蛋兒輪廓鮮明得像一個小浮雕像。她的眼睛生得也真美。」
「你真覺得她美嗎?」馬丁心不在焉地問,因為對他說來,世界上只有一個美麗的女人,她就在自己身邊,一隻手搭在自己胳膊上。
「我真覺得她美嗎?如果那個姑娘有好好兒打扮的機會,伊登先生,如果有人教給她一舉一動該怎麼辦,你就一定會被她迷住,所有的男人全都會被她迷住。」
「她得由人家教給她怎樣講話哪,」他發表意見說,「要不然,大多數男人就會聽不懂她的話。我相信,要是她就照她慣常的那樣講話,那她所講的你連四分之一都聽不懂。」
「胡說!你想說服別人的時候,真跟阿瑟一樣糟糕。」
「你忘掉了當你剛認識我的時候,我是怎麼樣講話的。從那時候起,我學會了一種新的語言。那時候以前,我講起話來跟那個姑娘一個樣。我如今可好歹能用你的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思,來跟你解釋你不懂得那個姑娘的語言。再說,你可知道她的一舉一動為什麼會是這麼樣的?我如今可考慮到這一類事啦,儘管過去從來沒有考慮過,我現在漸漸地明白過來——明白了很多。」
「為什麼她會這麼樣的呢?」
「她多少年來一直在機器旁幹著長時間的活。人年輕的時候,身體是富有適應性的,辛苦的活就會把它像油灰般根據活兒的性質來塑造。我在街上碰到很多工人,一眼就看得出他們是幹什麼行當的。瞧我呀。為什麼我走東走西都是一搖一擺的呢?因為我在海上待了好多年。要是我在年輕而身體富有適應性的時候當了牧牛郎,那麼,這許多年下來,就不會走起路來一搖一擺的,可是兩條腿會給弄彎啦。那個姑娘也是一樣。你也留意到她的眼光是可以說很嚴峻的。這是因為從來沒有誰來保護她。她不得不自己照料自己,可是一個年輕的姑娘就不可能又照料自己,又保持溫柔和藹的眼光,像——譬如說,像你的那樣。」
「我看你說得很對,」羅絲低聲說。「說起來真太不幸。她真是個漂亮的姑娘。」
他看著她,看見她眼睛裡閃著憐憫的光輝。跟著,他想起了自己愛著她,於是不由得萬分驚異,自己竟交上了這樣的好運,能夠愛上了她,由她挽著自己的胳膊,帶她去聽演講。
你是誰呀,馬丁·伊登?當夜回到自己屋裡,他衝著鏡子裡的影子問。他對自己的影子詫異地凝視了好半晌。你是誰呀?你是幹什麼的?你是什麼身份呀?憑你的身份,你就只配愛麗茜·康諾萊那樣的姑娘。你只配跟那勞動大軍,跟所有的下賤、粗鄙、醜陋的人們待在一起。你只配在滿是臭氣的骯髒環境裡,跟牛馬和苦力待在一起。眼前就聞得到爛蔬菜的氣味。土豆正在腐爛。聞呀,你這該死的,聞呀。可是你竟膽敢開啟書本來讀,傾聽優美的音樂,學會怎樣欣賞美麗的油畫,講正確的英語,想你自己同階級的人們中誰也不會想的念頭,叫自己從牛馬和麗茜·康諾萊那種娘兒們身邊跑開,去愛上一個蒼白的天仙般的女人,她離開你可有十萬八千里,生活在高高的星空中哪!你是誰呀?你是幹什麼的?你這該死的!你到底做得到嗎?
他對鏡子裡的影子揮揮拳頭,在床沿上坐下來,張大著眼睛做了一會兒夢。接著,他拿出筆記本和代數書,一心一意地做二次方程式,不覺時光流逝,星辰黯淡,灰濛濛的曙光瀉照上他的窗臺。
小浮雕像為刻在寶石、玉石或貝殼等物上的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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