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 第2頁,共2頁

「哦,一百塊錢吧。照眼前的價錢,至少該有這數目。」

「乖乖!我真希望你能賣掉它!」

「這錢來得容易,呃?」他跟著得意地說。「我兩天工夫就把它寫成的。這是說五十塊錢一天哪。」

他巴不得把自己寫好的短篇小說念給羅絲聽,可就是不敢這麼做。他打定主意,要等到有幾篇刊出後才拿給她看,那時候她就可以明白,他在幹些什麼事。另一方面,他繼續苦苦用功。他這一回在思想領域中作著驚人的探險,冒險精神可從沒如此強烈地吸引過他。除了原來的代數書以外,他還買了物理學和化學的課本,用心做習題和證題。他不加懷疑地接受實驗室裡得出的結果,他那強有力的想象力使他能看到化學藥品的反應,比一般學生在實驗室裡看得還要明白。馬丁翻閱著這些厚厚的書本,對事物的本質得到了不少線索,不由得怔住了。他一向以為這個世界就是這麼回事,如今可在理解這世界的構造,以及力和物質的作用和相互作用了。有些他所習知的事物的原理,在他腦海裡接二連三而自然而然地出現了。槓桿和起重灌置叫他著迷,他回想到海船上的木梃、滑車和轆轤。航海的原理,靠了它船隻可以毫無差錯地在沒有路線的洋麵上循著航線直駛,他也弄清楚了。風暴、雨和潮汐的秘密都暴露了,而貿易風的成因叫他想起,自己的那篇寫東北貿易風的文章怕寫得太早了吧。無論如何,他明白,如今他準可以把那篇東西寫得更好。一天下午,他跟阿瑟一起上加利福尼亞大學去,屏住了呼吸,懷著信徒的敬畏心理,參觀一間間實驗室,看到實物試驗,聽到一位物理學教授對幾班學生講課。

然而,他並不忽略寫作。短篇小說一篇接一篇地從他筆底下流出來,他還進一步寫些形式比較簡單的詩——他在雜誌上看到的那一種——然而,他被衝昏了頭腦,竟然浪費了兩個星期,用無韻詩體寫了一齣悲劇,他把它接連投過五六家雜誌社,都被很快地退回來,這叫他愣住了。接著,他發現了亨萊,就模仿《病院素描》,寫了一組用海洋做題材的詩。這是些簡單的詩,寫的是五光十色的浪漫冒險生活。他把它們喚作《海洋抒情詩》,自以為是自己到那時為止最出色的作品。這組詩一起三十首,他花一個月寫成的,每天完成了規定的短篇小說寫作工作後寫一首,他這一天的工作實在等於一般成名作家一個星期的工作呢。他覺得這種辛苦的勞動根本無所謂。這根本算不上辛苦的勞動。他到底會發言了,多少年來,他的嘴一向不善於表達,叫多少美麗、奇妙的話積壓在肚子裡,如今可像一股狂暴有力的浪潮般全奔放出來啦。

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詩》給任何人看,連編輯先生們也不給。他對編輯不信任了。然而,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詩》拿出去的原因也不是為了不信任。他覺得它們實在太美,一定要把它們留著,等到那個遙遠、光榮的日子來到,那時候他膽敢把自己寫好的東西念給羅絲聽,跟她一起欣賞。為了那個日子,他才把它們留在手邊,一遍又一遍地朗讀著,直到背得出來。

在醒著的每一剎那,他生活著,在睡著的時候,他也生活著,他的主觀意識在那失去知覺的五個鐘點裡奔放不羈地活動著,把當天想過的念頭和發生過的事交織在一起,變成奇形怪狀而不可思議的東西。實際上他一刻也沒有休息,換了一個差一點的身體,或者一個不太健全的頭腦,準會全部垮臺,爬不起來。他傍晚去拜訪羅絲的次數也愈來愈少了,因為眼看六月快要來到,她那時候就要得到學位,結束大學生活了。文學士!——他一想到她的學位,就彷彿她正從他身邊跑開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個下午讓他去看她,他因為到得晚,時常留著吃了晚飯,飯後聽了音樂才走。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裡的氣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麼天差地遠,加上跟她親近的那種福分,使他每去過一次之後,更加強了向上爬的決心。儘管他內心裡蘊藏著美,還懷著強烈的創作欲,他奮鬥的原因實在還是為了她。他本來是,也永遠是個戀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從屬於愛情。比他在思想領域裡的冒險更偉大的是他的愛情的冒險。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並不是由於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動下組成這個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關係;使它奇妙的是這個事實:羅絲就生活在這世界上。在他半輩子所認識的或者夢想到的人當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然而,她是那麼遙遠,這一點老是叫他洩氣。她跟他距離得如此遙遠,他不知道怎樣去接近她。他對自己同階級的娘兒們一向是得心應手的;可是他就從沒愛過她們當中的哪一個,現在呢,他卻真正愛上了她,並且,她還不僅僅是屬於另一個階級的人。就憑他這份愛,他把她捧上了三十三天,超然於所有的階級之上。她是個超凡脫俗的人,離開別人如此遙遠,叫他不知道怎樣用戀人的那一套方式去接近她。不錯,他學到了知識和語言,他在一步步地挪近,會講她的那套話,還發現了共同的想法和愛好;可是這還不能滿足他這個戀人的熱望。他這個戀人的想象力把她神聖化了,太神聖化、太精神化了,使她不可能跟他自己這個具有肉身的人發生任何關係。正是他自己的愛情,把她從自己的身邊一把推開,使她成為彷彿不可能追求的物件。正是愛情,使他不能得到愛情本身所想望的唯一的人。

後來,有一天,他們之間的那道鴻溝上,忽然有一會兒架起了橋樑,自此以後,儘管這鴻溝還存在,卻愈來愈窄了。他們那回吃了些櫻桃——顆兒大、滋味好的黑櫻桃,裡頭的漿汁顏色像紅葡萄酒。隨後,她給他朗誦《公主》的當兒,他偶然看到她嘴唇上的櫻桃漬。這一剎那,她的神性給粉碎啦。原來她也是個肉身,大不了是個肉身,跟他自己的肉身,或任何人的肉身一樣,也受肉身的一般規律支配。她的嘴唇跟他的一樣是血肉做成的,櫻桃染黑了他的嘴唇,同樣也染黑了她的。如果她的嘴唇是這麼樣,那她渾身上下也都這麼樣啦。她是女人,從頭到腳是個女人,跟任何女人都一樣。他恍然大悟了。這是個啟示,叫他不禁目瞪口呆。好像他看到太陽打天上掉下來,或者大家頂禮膜拜的聖物給玷汙了似的。

他接著認清了這回事的重大意義,心房就怦怦地跳,慫恿他去爭取做這女人的情人,這女人並不是什麼從別的世界裡來的天仙,實在也不過是個女人,嘴唇也會被櫻桃染上顏色。這個想法真大膽,叫他發抖;可是他的整個心靈在歡呼,理智在得意洋洋地高歌,叫他放心,他想得正對。他思想上所起的這種變化,她一定也覺察了幾分,因為她頓住了不念下去,只顧抬頭望著他,臉上笑盈盈的。他的視線從她的藍眼睛上往下移,移到她的嘴唇上,一看到那櫻桃漬就叫他差一點發狂。他的胳膊差一點刷地朝她伸出去,一把摟住她,像他從前過著放蕩不羈的生活時那樣。她彷彿朝他衝著身子,期待著,他用盡全部意志的力量才剋制住了自己。

「你半句也沒聽進去哪,」她噘起了嘴,假裝不高興地說。

她說完話,對他笑笑,看他著慌的樣子,覺得有趣,他呢,緊瞅著她那雙坦率的眼睛,看出她一點兒也沒有覺察他自己心裡的感覺,不禁害臊起來。真的,他膽子太大,不免想得太野了。他認識的娘兒們,沒有一個不會猜出他這種念頭——只有她不會。她真的沒有猜出。這就是她與眾不同的地方。她是與眾不同的。他被自己的下流思想嚇得怔住了,對她的純潔無邪肅然起敬,於是他又隔著那道鴻溝瞅著她了。那座橋樑垮啦。

然而,這回事到底使他跟她接近了些。它深深地印在他的記憶裡,每逢極度消沉的當兒,他就竭力惦念著這段往事。這道鴻溝永遠不會像從前那麼寬了。他已經填平了好長一段距離,得到一個文學士學位,或者十來個學士學位,也遠不能有這麼好的成績。不錯,她是純潔的,純潔得達到他意料不到的程度;可是櫻桃染黑了她的嘴唇。她也受著宇宙間種種冷酷無情的規律的支配,跟他一樣。她得吃,才能活,腳一弄溼,就會著涼。可是問題不在這兒。問題在:要是她能夠感到飢、渴、冷、熱,她就也能夠感到愛情——對一個男人的愛情。得,他是個男人。那為什麼不可以他就是那個男人呢?「這該由我自己來做到,」他狂熱地喃喃道。「我準會成為那個男人。我準會使自己成為那個男人。我準會做到。」

塞勃魯斯,希臘神話中把守地獄大門的惡狗,生有三頭,尾巴像條蛇。

英國詩人亨萊(1849—1903),童年時患骨癆,後來被截掉了一隻腳。1874年,他在愛丁堡一家醫院養病期間,根據親身經歷,寫了不少詩,發表在《康希爾雜誌》上。這些詩後來收在他的《詩集》(出版於1888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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