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從那以後她對我似乎真的依戀起來,甚至充滿溫情,這樣度過了我們的最後十天。她應許的「星星」我沒有望見,但在某些方面她倒是真的信守諾言。此外,她還介紹我跟奧爾唐斯相識,這個人是個出類拔萃的獨特的女子,在我們熟人圈子裡稱她為哲學家泰雷茲(法國一部色情小說中的人物)……
不過,這些都沒有什麼好宣揚的。凡此種種足以編成一篇風格特異、不同凡響的故事,然而我不想把它穿插在本書中。癥結在於我竭盡全力想讓這一切儘快地結束。可是,上文我已說過,我們的十萬法郎只夠維持一個月光景的開銷,對此,我是真正感到吃驚:這些錢當中,至少有八萬法郎,勃朗希給她自己購置了東西;我們的生活開支無論如何也沒有超過二萬法郎,——畢竟足夠了啊。勃朗希到後來對我幾乎毫不隱瞞(至少在某些事情上對我不撒謊),她坦白地說,至少不會把她無可奈何欠下的債務撂在我身上。「我不讓你在賬單和票據上簽字,」她對我說,「因為我心疼你。換了別的女人呀,準會這麼做,送你進監牢。你看看,你看看,我多愛你,我心腸多好!單單這該死的婚禮一項就要花費我多少錢!」
我們確實舉行過婚禮。那是在我們同居一個月快到期的時候,應當認為,我那十萬法郎的最後幾個子兒是在婚禮上花掉的。事情就此結束,就是說,我們同居的一個月以此告終,從那以後我正式讓位。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在巴黎住下之後一星期,將軍來了。他直接來找勃朗希,初次登門來訪就留下不走了。其實他在某個地方有自己的寓所。勃朗希好不快活地迎接他,尖聲呼叫,哈哈大笑,還撲上去擁抱他。事情弄到這個地步:她自己不放他走,還要他處處陪伴她,在林蔭道上散步,划船,上劇院,拜訪熟人。將軍派這種用場還合適,他的官銜相當高,儀表不錯,身材幾乎算得上魁偉,絡腮鬍子和唇髭染過色(他先前當過胸甲騎兵),相貌堂堂,儘管皮膚鬆弛了。他風度極好,穿燕尾服十分合身。在巴黎他佩帶起勳章來了。跟這樣的人一起在林蔭道上散步,不僅是可以的,而且會起到綠葉襯紅花的作用,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心地善良而頭腦糊塗的將軍對扮演這樣的角色十分滿意;他到巴黎來投奔我們的時候壓根兒不曾指望過這樣。他來的時候,幾乎嚇得直哆嗦;他原以為勃朗希會喊叫起來,吩咐下人轟他出去呢。由於情況發生了這樣的變化,所以他欣喜萬分,整整那一個月他高興得暈頭轉向;我就讓他沉浸在狂喜之中。在這裡我才知道上次我們突然離開魯列津堡以後他所發生的詳細情況:當天上午他好像什麼病發作,失去知覺,摔倒在地上,後來整個星期幾乎瘋瘋癲癲,說話不停。醫生替他治病,可他突然拋下一切,搭上火車,直奔巴黎。勃朗希的接待對於他自然是一劑良藥,可是病的症狀好久都未消除,儘管他的心情快樂又興奮。他已經完全沒法發表什麼議論,哪怕只是稍微認真地談談話都不行;無論人家對他說什麼話,他只「嗯」一聲,點點頭,用這樣的辦法敷衍過去。他經常揚聲大笑,笑得收不住,然而那是一種神經質的、不正常的笑。有一次,他緊皺著濃眉,板著臉,一連坐上幾個鐘頭,像一尊夜神。好些事情他根本想不起來;他心不在焉,神不守舍,養成了自言自語的習慣。只有勃朗希一個人能使他愉快起來;他縮在角落裡,愁眉苦臉,悶悶不樂的時候,必定是他有很久沒有見到勃朗希了,或者勃朗希到什麼地方去而沒有帶他去,或者是離開的時候沒有跟他親熱一番。他自己不會說他想要什麼,也不知道自己臉色陰沉,心情抑鬱。枯坐了一兩個鐘頭(這情況我發現過兩三次,那是勃朗希出去一整天,——大概是上阿爾培託處去了),將軍突然朝四周打量,奔來跑去,東張西望,想起了什麼,似乎要找什麼人;然而沒看見一個人,於是他也就想不起要問什麼。他又陷入恍惚狀態,直到勃朗希忽然出現,快樂、活躍、打扮漂亮的她帶來響亮的笑聲。她奔到他身邊,動手拉他,甚至吻他,——不過她難得賞他一吻。有一次將軍竟為她的一吻而高興得哭了起來,——我真覺得奇怪。
將軍一到我們這裡,勃朗希就立即開始在我面前替他辯護。她簡直滔滔不絕;她提醒我說,她是為了我才背叛將軍的,當時她已經向他許下諾言,幾乎成了他的未婚妻,她說將軍是為了她才拋棄家庭的;最後她說,我在他家裡做過事,理應有動於衷;說我怎麼不覺得害臊……我一直不吭聲,她嘰嘰呱呱說個沒完。最後,我放聲大笑,事情也就此告終,就是說,她起先以為我是傻瓜,後來才想到我是個和氣的好人。簡而言之,到後來我總算有幸博得這位好姑娘的充分賞識。不過,勃朗希確實是位極好的姑娘,——這「好」自然是另有一功的;起初我可不是這樣看待她。「你是個心地善良的聰明人,」到後來她常常對我說,「而且……而且……只可惜你是個大傻瓜!你一點錢也攢不起來!一點也攢不起來!」
「一個地道的俄國佬,卡爾梅克人!」她幾次差我領著將軍到街上去溜達,活像叫僕人帶著哈巴狗上街溜達。不過我領他上劇院,上馬比耶舞廳,還上飯店。勃朗希拿出錢來供我們使用,雖然將軍自己有錢,他很喜歡當著眾人的面掏出錢包付賬。有一次,他在皇宮珠寶店裡看中一枚別針,他無論如何要花七百法郎買來送給勃朗希,我幾乎只好用強力制止他。七百法郎的別針在她眼裡算得了什麼?將軍的錢總共只有一千法郎不到。我永遠也無法知道,他的錢是從哪裡來的?我估計是阿斯特萊先生給的,旅館裡的賬也是他替他們付的。至於說到此期間將軍對我如何看法,那麼,我似乎覺得,他根本沒有料到我跟勃朗希的關係。雖則他也曾模模糊糊地聽說我贏了一大筆錢,但他大概以為我在勃朗希處是個私人秘書之類的人物,或者甚至是僕人。至少他跟我說話時還是過去那種居高臨下的東家氣派,有時候甚至申斥我。有一天早晨在我們這裡喝咖啡,他逗我和勃朗希發笑,噱得要命。他倒全然不是個容易動氣的人,但這次忽然生了我的氣,為了什麼,直到現在我還搞不清楚。不過,當然,連他自己也搞不清楚。總而言之,他說話沒頭沒尾,東拉西扯。他哇裡哇啦說我是個毛孩子,他要開導我……讓我明白……如此等等。可是誰也沒法兒聽懂。勃朗希哈哈大笑;臨了,我們總算好歹讓他安靜下來,領他去散步。不過我有好幾次發現他常常變得抑鬱不樂,他替某人感到可惜,為某件事感到遺憾,他需要某人,不顧勃朗希在場。在這種時刻,他有兩三次主動同我攀談起來,但是從來不能說得清清楚楚;他回想起過去擔任的公職,亡故的妻子,談到家產、莊園。他會忽然想起一句什麼話,心裡高興,就一天之內說它上百遍,儘管這句話根本不反映他的思想,也不反映他的感情。我試著跟他談起他的孩子們;可是他像原先那樣嘀嘀咕咕地搪塞過去,趕快把話扯到其他事情上去:「對,對!孩子,孩子,您說得對,孩子!」只有一次,我們和他一起上劇院看戲,他動了感情,冷不防說道:「這是些不幸的孩子!是的,先生,是的,這是些不——幸——的孩子!」這天晚上,他後來又好幾次反覆說:不幸的孩子!有一次我談起波麗娜,他竟勃然大怒。「這是個忘恩負義的女人!」他高聲叫道,「狠心,不知感恩戴德!她給家庭丟臉!這裡如若有法律,我要收拾得她服服帖帖!是的,先生,是的!」至於德·格里,他一聽到這個名字就不能忍受,他說:「他毀了我,他竊去我的錢,他弄得我走投無路!整整兩年,這個人是我夢中的惡鬼!接連好幾個月我都做夢看見他!這個人……這個人……這個……哦,永遠也不要跟我提起他!」
我看出他們之間有什麼事情進行得挺順利,但我照例不吭聲。勃朗希先向我作說明,那正好是在我們分手之前的一星期。她像爆豆子一般對我說:「他真走運,現在老太婆真的病了,必定要死了。阿斯特萊先生拍來了電報。他畢竟是老太婆的繼承人,你同意這看法吧?即使不是,他也絲毫不會壞事。首先,他有自己的養老金;其次,他可以住在旁邊的房間裡,過得十分幸福。我就要做將軍夫人。我就要進入上等人的圈子(這是布朗希一直嚮往的),以後我就是俄國的女地主,我將有城堡、農民,往後我將擁有百萬家財。」
「哦,假如他吃醋呢,要求……天知道的什麼——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啊,不會,不會,不會,不會!他怎麼敢呢!我採取了措施,你不用擔心。我已經逼著他給阿爾培託簽了幾張票據。只要稍微怎麼樣,他就會受到懲罰;再說他也不敢!」
「那好,你去嫁給他……」
婚禮辦得不太鋪張,只有一些家眷參加,沒有大肆張揚。邀請了阿爾培託,還有親友中的什麼人。奧爾唐斯、克萊奧帕特以及其他一些人堅決不請。新郎對自己的境況興致勃勃。勃朗希親自替他系領帶,親自給他抹潤髮油;他穿著燕尾服、白背心,看上去非常體面。
「他還很體面。」勃朗希從將軍的房間裡出來,親口對我說道,好像將軍非常體面使她也頗為吃驚。我對細枝末節很少去深究,以一個懶洋洋的旁觀者參加整個婚禮,許多事情都已忘記是怎麼一回事。我只記得,勃朗希原來根本不姓康明,她的母親也一樣,根本不是康明夫人,而是姓普拉賽。她們倆為什麼直到現在仍姓康明,我不知其詳。可是即使這樣,將軍也仍舊很滿意,姓普拉賽他甚至更喜歡。舉行婚禮的那天早上,他穿戴停當,在大廳裡來來回回踱步,神氣異常嚴肅,一直鄭重其事地反覆唸叨:「勃朗希·普拉賽小姐!勃朗希·普拉賽!普拉賽!勃朗希·普拉賽姑娘!……」他的臉上還流露出幾分自我陶醉的神氣。在教堂裡,站在市長身邊的時候,在家裡吃冷盆的時候,他不僅高興又滿意,還很自豪哩。他們雙方都有些改變。勃朗希也開始帶上一點特別莊重的氣派。
「現在我的言談舉止完全要換個樣子,」她非常一本正經地對我說,「不過,你聽著,我沒有想到一件很討厭的事情:你設想一下,直到現在我還記不住我如今的姓,扎戈裡揚斯基,扎戈齊安斯基,你知道嗎……將軍夫人的俄國名字拗口得要命,簡而言之,是扎戈扎戈將軍夫人,後面還有十四個子音!但也挺好玩的,是不是?」
我們終於分手了,勃朗希,這愚蠢的勃朗希,跟我分手的時候居然掉下眼淚。她唏噓著說:「你是個好孩子。我以為你很蠢,你看上去也像傻瓜似的,不過這樣對你很合適。」跟我最後握過手以後,她忽然大聲叫道:「等一下!」她奔進客廳,一會兒,拿了兩張一千法郎的期票來給我。這一著我可無論如何不敢相信!「這點錢對你有用,作為教書匠,你也許是很有學問的,可是作為人,你笨得要命。我只給你兩千,多的無論如何不給,因為你反正要拿去輸掉的。好,再見!我們將永遠是朋友,如果你又贏了錢的話,你可一定要到我這裡來,你會幸福的!」
我自己身上還剩下五百法郎;此外,還有一隻華麗精緻的懷錶,值一千法郎;還有一副鑽石袖釦以及一些其他物品,所以還可以維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而無須擔心。我特地待在這個小城裡,作個準備,主要是等待阿斯特萊先生。我打聽到他大概要到這裡來,停留一晝夜,辦理事務。我要打聽所有的情況……然後,——然後我徑直去高姆堡。魯列津堡我不去了,等明年再作道理。據說,在同一張賭檯上接連兩次去碰運氣一定不吉利,而在高姆堡則是一場貨真價實的賭博。
法國輔幣,值1/20法郎,1947年停止流通。
這是一個遊樂場。
19世紀起巴黎流行的一種高抬腿部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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