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睛看著他,發現他的眼神木然呆滯。我立刻想到,來這裡以後的頭幾個星期,他一直待在這昏暗的窗前,以聞所未聞的勤奮抄抄寫寫,這可能暫時損害了他的視力。
我感動了。我對他說了些安慰的話。我暗示說,他停工幾天,不做抄寫工作,這當然很明智;我還鼓勵他趁此機會去戶外做點有益身體的鍛鍊。然而,他沒有這樣做。幾天以後,別的僱員都不在,我又急著要寄幾份郵件,我想,巴特比既然沒別的事情做,肯定比平時好說話些,會把這些信送到郵局去。但是,他還是斷然拒絕。結果,沒辦法,我自己去了。
幾天又過去了。巴特比的眼睛好些沒有,我不知道。從表面看,我覺得有好轉。而我問他是否如此,他不作回答。無論如何,他就是不抄寫。最後,在我的追問下,他告訴我,他永遠也不抄寫了。
「什麼!」我叫道,「我以為你的眼睛完全好了——比以前還好——你還是不抄寫嗎?」
「我再也不抄寫了。」他答完便溜開了。
跟往常一樣,他成了我事務所的擺設。更有甚者,他比從前更變本加厲了。我該怎麼辦?辦公室的活兒他什麼也不幹,他憑什麼留在這裡呢?顯然,他不僅像項鍊一樣無用,而且是難以承受的負擔,簡直是掉在脖子上的磨盤石。然而,我還是為他遺憾。如果我說我為他擔憂,我說的差不多是真話。如果他說出哪怕是一個親戚或朋友的名字,我會馬上寫信,要求他們把這可憐蟲帶到某個方便的安身之地去。但他孤身一人,在世界上孑然一身,就像大西洋中央的一條沉船。最後,不管怎麼說還是生意要緊。我儘可能得體地告訴巴特比,六天之內他必須無條件地離開辦公室。我告誡他,在此期間,他得想法找別的住處。只要他採取搬走的第一個步驟,我也會提供協助。「你離開的時候,巴特比,」我告訴他,「我保證你不會空手離開。從現在算起六天內,記住。」
最後的期限到了,我悄悄朝屏風後看了看——嗨!巴特比還在那裡。
我把大衣釦好,穩住了身體,慢慢朝他走去,碰了碰他的肩膀說:「時間到了,你必須離開這個地方。我為你遺憾。這是錢,但是你必須得走。」
「我不願意。」他答道,依然背對著我。
「你必須。」
他默不作聲。
我對此人的誠實向來是深信不疑的。他常常把我不經意掉在地上的六便士和一先令的硬幣交還給我,要知道我對這類雞毛蒜皮的小事一向是很粗心的。所以,以下這件事就很正常了。
「巴特比,」我說,「我欠你十二元工錢,這是三十二元,多出的二十元是我送你的。——拿去好嗎?」我把鈔票遞給他。
他一動不動。
「那我就放這兒了。」我把錢放在桌上,壓在鎮紙下。然後,我拿起帽子和手杖,走到門口時,我轉頭平靜地說:「巴特比,把你的東西從辦公室搬走後,請鎖上門——因為大家都下班走了,只有你在——還要拜託你把鑰匙放在擦腳墊下面,這樣我明天才拿得到。到了新住處後,要是需要我幫助,別忘了寫信告訴我。再見了,巴特比,後會有期。」
但是他沒有回答一個字,就像廢棄的寺廟的最後一根石柱一樣,他無言地、孤零零地站在空蕩蕩的屋子中間。
我一路沉思著走回家裡,我的虛榮心戰勝了同情心。我以如此高明的手法擺脫了巴特比,我禁不住自鳴得意。我說這手法高明,任何客觀公正的人也肯定有同感。整個過程的美妙之處就在於其絕對的不動聲色。沒有粗暴的恃強凌弱,沒有絲毫的虛張聲勢,沒有暴躁的恐嚇威脅,沒有氣急敗壞地在屋裡走來走去,也沒有喝令巴特比收拾起他那要飯的行頭快點滾蛋。我沒有這樣做。沒有高聲呵斥巴特比離開——這是低層次天才的手段——我首先設定了他必須離開的理由,在此設定的基礎上構築了我的說辭。我越思考這個過程,就越為此而陶醉。然而,第二天早晨醒來的時候,我對自己產生了懷疑——似乎虛榮給睡得煙消雲散了。一個人最冷靜、最智慧的時刻就在早晨醒來之時。我的手段看似睿智——可只是理論上如此。如何用實踐來證明——這才是問題所在。假定巴特比會離開,這的確是個美妙的想法;但是,說到底,這只是我的假設,不是巴特比的假設。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我是否假定他得離開我,而在於他到底是否願意走。他才不管什麼假設,得看他是否願意。
早飯後,我朝城裡走去,一路上思考著正反兩方面的可能性。一時間,我覺得我的計劃將以慘敗告終,巴特比會照常活生生地待在我的辦公室;轉念一想,又覺得我一定會發現他的座椅空空如也。我就這樣翻來覆去地想來想去。在百老匯和運河街的拐角處,我看見一群人激動地站在那裡,正聊得熱火朝天。
「我打賭他不會。」只聽一個聲音說道。
「不會走?——好!」我說,「把你的賭注拿出來。」
我下意識地把手伸進口袋去取自己的賭注,這時我想起來當天是選舉日,我聽到的話是有關某位市長候選人的成敗,而和巴特比的事情無關。在我的心境裡,我竟然以為整個百老匯都和我一樣激動,都在跟我爭論同樣的問題。我走了過去,很慶幸街上的喧鬧蓋住了我一時的走神。
按照我的打算,我比平時早了一點兒來到辦公室門口。我駐足聽了一下,一切靜靜的。他一定是走了,門鎖著。哈,我的計劃終於奏效了,他絕對消失了。然而,我的喜悅心情也夾著幾分憂傷,我差不多要為自己的輝煌勝利而遺憾了。我伸手到擦腳墊下去摸索巴特比留下的鑰匙,這時,我的膝蓋不巧碰到了門上的一塊嵌板,發出類似敲門的聲音,隨即,從門內傳來應答的聲音——「還不行,我正忙著。」
是巴特比。
我驚呆了。一時間,我呆若木雞,就像很久以前弗吉尼亞那個給雷劈死的人一樣,當時是夏天萬里無雲的午後,他嘴裡叼著菸斗,給雷劈死在自家溫暖的視窗,他就那樣靠著開啟的視窗,直到有人碰了碰他,他才倒下。
「還沒走啊!」我終於嘀咕了一聲。但是,在這不可思議的抄寫員莫名其妙的威勢面前,我又一次屈服了。儘管我很惱怒,卻沒法擺脫這種威勢。我慢慢走下樓梯,走上大街,一邊圍著街區轉著,一邊思考下一步如何應對這聞所未聞的困局。把他硬生生推出去,這我做不到;大罵一通把他趕走,這也不是個辦法;叫警察來,這法子讓人不舒服;然而,任他這個不死不活的人安享打敗我的勝利,我也接受不了。怎麼辦呢?要是什麼也做不了,這件事還會走到何種地步呢?對了,以前我既然可以向前看估計巴特比會走,現在我也可以向後看假定他已經走了。憑著這堂而皇之的假定,我可以快步走進辦公室,裝作根本看不見巴特比,徑直朝他走去,當他是空氣一樣。這種手段可能會產生特別奇妙的、致命一擊的效果。如果按此假定行事,巴特比不大可能承受得了。但轉念一想,又覺得這個計劃成功的可能相當不靠譜。我決定還是再次與他理論一番。
我表情沉靜而嚴肅地走進辦公室。「巴特比,」我對他說,「我極其不滿意。我很痛苦,巴特比。我高估了你。我原以為你有君子風度,遇到任何棘手的問題,只要稍加暗示就足夠了——總而言之,這是我的假設。然而,看來我是看錯了。」指著前一天傍晚我留下的錢,我又不動聲色地問,「這錢你為什麼連碰都不碰呢?」
他沒有回答。
「你到底要不要離開我?」我走到他身邊,突然厲聲問道。
「我不願意離開你。」他答道,輕輕地強調了那個不字。
「你究竟有什麼理由留在這裡?你付租金了嗎?你為我交稅了嗎?這房子是你的嗎?」
他沒有回答。
「你可以繼續抄寫工作了嗎?你的眼睛恢復了嗎?你今天上午可以為我抄寫一份短短的檔案嗎?你能幫忙校對幾行字嗎?你能移步去一趟郵局嗎?一句話,你能做一點點事情,使你拒絕離開這座房子的理由不那麼蒼白嗎?」
他默默地退回到他的隱居地。
此時,我既激動又憤怒,所以,覺得還是應該審慎為好,剋制自己不要進一步激化矛盾。這裡只有我和巴特比。我回想起倒霉的亞當斯以及更加倒霉的柯爾特的慘劇,當時也是就他們倆獨自待在柯爾特的辦公室。我回想到,當時可憐的柯爾特給亞當斯激怒了,於是魯莽地任由自己的脾氣膨脹到盛怒的程度,最後不自覺地幹出了那件要命的事——對這件事到底有多後悔,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每當我思考這件事的時候,我常常想,如果當時爭執發生在大街上,而不是在私人的房子裡,事情的結局可能就不是那個樣子了。當時的情景是,那是一座被溫情的傢俱搞得俗裡俗氣的樓房裡,兩人獨自待在空蕩蕩的辦公室內,又是在樓上——那是一間沒有鋪地毯的辦公室,一定是積滿灰塵,一副淒涼的樣子——當時的情景肯定就是這個樣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這樣的情景把可憐的柯爾特逼到了絕望的境地。
但是,正當心裡跳出了憤怒這個老魔鬼,企圖誘使我對巴特比採取行動時,我揪住了魔鬼,把他扔了出去。我是如何做到的呢?啊哈!不過就是回憶起那神聖的戒律:「我賜給你們新的律條,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是啊,就是這戒律挽救了我。除卻更高深的含義,仁愛往往就作為一條大智慧和謹慎的原則而起作用——這是仁愛之人的保障。人們犯謀殺之罪,或為嫉妒,或為憤怒,或為仇恨,或為自私,或為思想上的傲慢,但我從未聽說有人因為宅心仁厚之故而犯謀殺這種大罪。那麼,在沒有更合理的動機的情況下,純粹的自我利益可以促使所有的人仁慈而慷慨,尤其是對於脾氣暴躁的人。總而言之,在當時,我以仁愛之心仔細分析抄寫員的行為,以此盡力壓制對他的憤怒。可憐的人啊,可憐的人啊!我想,他並沒有惡意;再說,他經歷過艱難困苦,理應得到寬容。
我立即投入工作,以此來寬慰我沮喪的心情。我盡力想象,在上午,在巴特比心情好的時候,他會主動從他隱居的角落走出來,朝門口的方向堅定不移地走去。但是,他沒有。中午十二點半了,火雞臉上開始灼熱發光,打翻墨水瓶,照常吵吵嚷嚷;鉗子消停了,變得安安靜靜、彬彬有禮;小薑餅嘎吱嘎吱地啃著中午的蘋果;巴特比依然站在窗前,面對那道死牆,陷入沉思。難道這就是現實?難道我應該接受?那天下午,我沒有對他說一個字就離開了辦公室。
幾天過去了,這幾天閒暇的時候,我翻了翻《愛德華茲論意志》和《普萊斯利論必然性》。以當時的心境,看這些書有益身心。慢慢地,我開始相信,抄寫員帶給我的這些麻煩完全是命中註定的,巴特比是無所不知的上帝為了某種神秘的目的安插到我身邊,而這樣的目的是我等凡人所無法理解的。唉,巴特比,就待在那屏風後吧,我想,我再也不折磨你了;你就像那些舊椅子一樣無害,那樣安安靜靜;你來之後,我才知道自己如此淺薄。現在我知道了,我感覺到了,我深刻了解到了命中註定的生活目的。我知足了。別人也許有更高的追求,而我在這個世界上的使命,巴特比,就是給你提供一間辦公室,你愛待多久就待多久吧。
如果不是來我辦公室造訪的同行朋友多嘴多舌,無端地對我說的那些毫無同情心的話,我相信,這種智慧而平靜的心境本來會一直保持下去。然而往往很無奈的是,有心胸狹隘的人在你身邊饒舌,哪怕是最慷慨的人那最堅定的決心最終也會消磨殆盡的。然而,回想當時的情況,來我辦公室的人,看到格格不入的巴特比那古怪的畫面,感到吃驚,忍不住說幾句有關巴特比的怪話,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有時,我不在的時候來我辦公室談業務的律師,看到那個抄寫員,自然會仔細向他打聽我的去向;巴特比對他的閒聊充耳不聞,仍然一動不動地站立在屋子的中間。於是,靜靜地觀察他一會兒之後,律師只好離開,一無所獲。
還有,證言錄取會正在進行的時候,屋子裡坐滿了律師和證人,一切都進行得很快;如果在場的一位法律人士(律師)忙得不可開交,看見巴特比無所事事,就會請他去一趟他的(那位法律人士的)辦公室取些檔案。這時,巴特比會平靜地拒絕,繼續閒著。這時,那位律師便會瞪大了眼睛朝我看看。我又能說什麼呢?最後,我終於知道了,在我的職業熟人圈中,大家都在悄悄傳來傳去,說我在辦公室裡收留了一個怪物。這讓我很是煩惱。每當我想到他有可能壽命很長,繼續佔領我的辦公室,無視我的權威,讓我的客人難堪,傷害我的職業聲譽,給我的辦公室蒙上陰影,就靠他自己那點積蓄一直活下去(他肯定每天只花五分錢),最後我死了他還活著,於是便以一直住在辦公室的名義奪去我的辦公室。所有這些不祥的預感沒完沒了地湧上心頭,而我的朋友們又不斷地在我耳邊無情地議論我辦公室這個幽靈,到最後我心裡產生了巨大的變化。我決定要盡最大的努力一勞永逸地擺脫這個不堪忍受的夢魘。
然而,在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而採取進一步更嚴厲的行動之前,我最初只是向巴特比指出要他永遠離開的理由。我以平靜而嚴肅的口吻向他建議,希望他認真而深入(全面)地考慮這個問題。但是,經過三天的思考,他通知我說,他依然堅持原來的決定。簡言之,他仍然願意住在我這裡。
我怎麼辦?我心裡想,毅然扣上了外套的所有紐扣。我怎麼辦?我該怎麼做?憑我的良心,我到底應該如何處置這個人,這個鬼?我必須擺脫他,他必須走。但是該怎樣做呢?你不能把他推出去呀,這個可憐、蒼白、軟弱的人——你總不能把這樣一個無助的人推出門外吧?你總不能如此殘忍,如此不顧體面吧?不行,我不願意,我做不到。我寧可讓他住在這裡,一直到死,然後把他的屍骨砌在牆裡。你還能怎麼做?好言相勸,他不為所動;拿錢買他,他把錢原封不動地留在桌上的鎮紙下。說到底,他顯然就是跟定你了。
看來,非採取嚴厲的、不尋常的措施了。什麼!你肯定不是想叫警察來,揪住他的衣領,把這個無辜的可憐蟲扔進大牢吧?你憑什麼這樣做呢?——他是流浪漢嗎?什麼!他拒絕離開,難道就是流浪漢,就是四處漂泊的人嗎?正是因為他不願流浪,你才企圖把他當成流浪漢。這太荒唐了。他沒有可靠的謀生手段,我終於找到留下他的理由了。我又錯了,毋庸置疑,他自己養活自己,這是無可辯駁的證據,任何人都可以證明他具有謀生的手段。還是不要這樣想來想去吧。既然他不願離開我,那我就必須離開他。我要換個辦公室;我要搬個地方;我要敬告他,如果發現他出現在我的新地方,我就要以闖入之罪名控告他。
按照這個計劃,第二天,我通知他:「我覺得辦公室離市政廳太遠,空氣也不好。總之,我打算下週搬辦公室,也不再需要勞駕你了。現在我給你說這些,是讓你另找地方。」
他沒有回答,我也沒再說話。
到了預定那天,我請了車和搬運工來到我的辦公室,因為傢俱不多,東西幾個小時就搬好了。這期間,抄寫員還是站在屏風後面,按我的吩咐,這屏風最後才搬。屏風撤了,像巨大的對開書一樣摺疊起來,這一來,他一動不動地站在空蕩蕩的房間裡。我站在門口看了他一下,此時此刻,內心有某種東西在責備我。
我又走了進去,手插在衣兜裡,心卻提在嗓子眼兒裡。
「再見了,巴特比。我走了——再見,上帝保佑你。這個你拿著。」我往他手裡塞了點東西,但東西掉在地上,然後——說來也怪——我一直想趕走這個人,分手時又難分難捨。
在新的地方安頓下來後,有一兩天,我一直把門鎖上,一聽到走廊上有腳步聲就心驚肉跳,仔細聽清來人是誰後才掏鑰匙。但是,我多慮了,巴特比沒來找我。
我以為一切都解決了,不料一個神色慌張的陌生人找到了我,問我是否最近在華爾街x號住過。
不祥的預感紛紛湧上心頭,我說是的。
「那麼先生,」來人是個律師,他說,「你留了一個人在那裡,你要對此負責。他拒絕任何抄寫工作,他拒絕做任何事,他說他不願意,他拒絕離開辦公室。」
「對不起,先生,」我說,雖然故作鎮靜,但心驚肉跳,「不過,說真的,你要我負責的那個人和我沒關係——他和我非親非故,也不是我的學徒。」
「那麻煩你告訴我,他是誰?」
「我確實無法告訴你。我對他一無所知。以前我僱他做我的抄寫員,但他有一段時間沒給我辦事了。」
「那就讓我來處置他吧。——早安,先生。」
幾天過去了,我沒有聽到任何訊息。雖然我常常有一種悲憫的衝動,想去那裡看看可憐的巴特比,但一種說不清的緊張又打消了我的念頭。
又一個禮拜過去了,沒有聽到他的訊息,到這時我想,他的事終於了結了。但就在第二天,我發現好幾個非常激動的人守在我的門口。
「就是他——他來了。」最前頭那個人喊道,我認出他就是以前單獨來找過我的律師。
「你必須把他帶走,先生,馬上,」一個魁梧的人一邊向我走來一邊高喊道,我知道他是華爾街x號的房東,「這些先生是我的租戶,他們再也受不了了。b先生——」他指著那位律師,「把那人趕出了辦公室,他現在在整個大樓裡游來蕩去,白天坐在樓梯的扶手上,晚上就睡在大門口。每個人都很煩,租戶紛紛退租,人們擔心會發生騷亂。你得采取行動,不得拖延。」
這連珠炮似的責問嚇得我驚慌失措,連連後退,巴不得把自己鎖在辦公室裡。我徒勞地解釋說我和他們一樣,和巴特比沒關係。一點兒用也沒有。——他們知道,我是最後一個和他打過交道的人,他們堅持要把這爛賬算在我頭上。由於擔心在報紙上曝光(在場的有個人暗暗威脅過),我仔細地掂量了一番,最後說,如果那位律師讓我(在他的辦公室)私下和巴特比談一談,當天下午我會盡最大的努力為他們解除那個大麻煩。
上了樓,回到那個讓我頭疼的地方,巴特比安安靜靜地坐在樓梯平臺的扶手上。
「你在這裡做什麼啊,巴特比?」我問。
「坐在扶手上。」他溫順地答道。
我示意他進律師的辦公室,他跟我去了。
「巴特比,」我說,「你從辦公室辭退了之後,還堅持待在大門口不走,你給我造成了大麻煩,你知道嗎?」
沒有回答。
「現在別無選擇。要麼你自己選,要麼別人迫使你選。你願意做點什麼事呢?你還願意為別人做抄寫工作嗎?」
「不,我不願意做任何改變。」
「你願意在幹雜店做店員嗎?」
「那地方太拘束了。不行,我不要當店員;不過,我不是個挑剔的人。」
「太拘束了,」我叫道,「那你為什麼一直把自己封閉起來呢?」
「我不願意當店員。」他又說了一遍,看樣子想馬上結束這件小事。
「去酒吧當招待如何?那活兒不傷眼睛。」
「我一點兒也不喜歡那活兒;不過,我說過了,我不是個挑剔的人。」
他異乎尋常地話多了些,為此我大受鼓舞。我繼續發動進攻。
「那麼,全國各地走走,替商人們收收賬,你願意嗎?這對你的健康也好。」
「不行,我願意乾點別的。」
「那麼,到歐洲去當陪伴,和年輕紳士聊天解悶——這適合你嗎?」
「一點兒不適合。我覺得那種事情不穩定。我好靜。不過我這人不挑剔。」
「那就好你的靜吧。」我大喊道,完全沒了耐心,和他打了這麼久交道,雖然惱怒不堪,但這還是我第一次大發脾氣,「如果你晚上之前不離開這座大樓,我就要——一定要,我,我,我就自己離開這座大樓!」最後這句話實在荒唐,因為我實在不知要用什麼樣的威脅才能嚇住他,使這個軟硬不吃的傢伙聽話。進一步的努力是沒指望了,我拔腿離開了他,這時,我突然想到最後一招——這一招我以前也不是完全沒想過的。
「巴特比,」在這種令人惱火的情況下,我以儘可能最溫和的語氣對他說,「你跟我回家——不是我的辦公室——就住在那裡,等我們有空時再來考慮對你方便的安排,好不好?走吧,我們現在就走,馬上。」
「不行。目前我不願意做任何改變。」
我什麼也沒有回答,而是拔腿就跑,起步之突然,速度之快,成功地躲開了路上所有的人。我衝出大樓,沿華爾街朝百老匯大街跑去,跳上第一輛公共馬車,很快就甩掉了追趕的人們。一旦鎮靜下來,我清楚地覺得,能做的,我都做了,無論是房東和他的租戶們要求我做的,還是憑我自己為巴特比著想、保護他、使他免於粗暴迫害的願望和責任心,我都仁至義盡了。現在,我要盡力放鬆下來,不再煩惱;雖然事情做得不盡如人意,但我做這些事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由於我非常害怕那怒火沖天的房東和他那些怒不可遏的租戶又找到我,我把業務交給鉗子,駕上我的四輪馬車,在城邊和郊外轉來轉去;遠至澤西城、霍博肯,甚至逃到了曼哈頓維爾和阿斯托里亞。實際上,那幾天我幾乎就住在馬車上。
我又回到辦公室,天哪,桌上放著房東的一張紙條。我雙手顫抖著開啟便條。房東通知我,他已報了警,把巴特比作為流浪漢關進了紐約市託姆斯監獄。還有,鑑於我比其他人都更瞭解他,所以房東希望我去一趟那個地方,把事情說說清楚。得知這些訊息我心情頗為矛盾。起先,我很憤怒,最後又差不多認可了他的做法。房東精力充沛、辦事果斷,他採取了我做不了決斷的措施;在那樣的情況下,雖然是下策,似乎也是唯一的措施。
我事後得知,警察告知那可憐的抄寫員必須帶他去託姆斯監獄的時候,他一點兒也沒有反抗,默默順從了,照舊那副文弱、木訥的樣子。
有些好心的、好奇的路人也跟著去了,前頭是一個警察挽著巴特比的胳膊,隊伍穿過正午時分喧鬧、炎熱而歡樂的大街。
收到便條的當天我就去了託姆斯監獄,確切地說是市法院。找到了當事的警官,我講了我造訪的目的,得知我說的那個人確實關在裡面。然後,我向該警官保證巴特比雖然有難以解釋的怪癖,但他是個絕對誠實的人,而且很值得同情。我把我所知道的都講了,最後我建議監禁他的環境儘可能寬鬆些,直到找到更溫和的安置他的辦法——其實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好辦法。不管怎麼說,如果實在找不到別的辦法,那麼救濟院就必須收留他。然後我請求見他一面。
由於巴特比受到的指控很輕微,而且他的表現很安靜無害,所以他們允許他在監獄裡自由走動,特別是在那塊圍起來的、有草坪的院子裡。我在那裡見到了他,他孤零零地站在靜悄悄的院子裡,臉朝高牆,而在院子四周牢房窗子上一道道狹縫後面,我覺得一雙雙殺人犯和盜賊的眼睛在窺視著他。
「巴特比!」
「我認識你,」他說,沒有轉過身來,「我對你無話可說。」
「不是我把你送到這裡來的,巴特比,」我說,聽到他懷疑的語氣,我很痛心,「對你來說,這也不算是個太壞的地方。待在這裡也不是什麼可恥的事。你瞧,這裡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糟糕。這不,有天空,也有青草。」
「我知道這是什麼地方。」他答道,然後就再也不說話了,我只好走了。
我回到走廊時,一個繫著圍裙、膀粗腰圓、一身肥肉的人和我搭訕,他大拇指往肩後一戳對我說道:「那是你朋友?」
「是的。」
「他想要餓死?如果他想,就讓他吃監獄的伙食好了,就這麼簡單。」
「你是誰?」我問,這樣一個地方碰到這個說話這麼隨便的人,我不明白他是什麼意思。
「我是辦伙食的。有些先生們在這裡有朋友,會僱我給他們弄些好吃的。」
「是這樣嗎?」我問看守。
他說是的。
我塞了幾個銀幣在送飯的(他們都這樣叫他)手裡。「那好吧,」我說,「請你特別關照我這位朋友,給他弄你搞得到的最好的飯菜。你還要儘可能對他禮貌。」
「介紹我認識一下這位朋友,好嗎?」送飯的說道,他看著我,那表情似乎要表明他急不可耐地要利用這機會表現自己的教養。
心想這對抄寫員有好處,我便同意了;問了送飯的人的姓名後,領他走到巴特比身邊。
「巴特比,這是一位朋友。你會發現他很有用的。」
「是僕人,先生,是僕人,」送飯的人說道,繫著圍裙的身子低低地躬下去,行了個禮,「希望您發現這地方不錯,先生——地方寬寬敞敞——屋子裡涼涼爽爽,先生——希望您在這裡住上一陣子——儘量過得舒舒服服。今天午飯您想用什麼?」
「我今天不願意吃飯,」巴特比說,轉過頭去,「吃飯對我無益,我不習慣吃飯。」說完之後,慢慢走到院子的另一頭,一動不動地面對高牆。
「怎麼會這樣?」送飯的人一臉震驚地瞪著我,「他很怪,是不是啊?」
「我覺得他有點兒錯亂。」我悲傷地說。
「錯亂?是精神錯亂嗎?唉,照我看吶,我覺得您這個朋友是在裝紳士派頭;這種人老是秀秀氣氣、彬彬有禮的樣子,他們這是在裝紳士派頭。我沒法兒不同情他們——沒法兒不啊,先生。您知道門羅·愛德華茲的事嗎?」他眉飛色舞地說。停頓片刻之後,他憐惜地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嘆了口氣說:「他得了癆病死在辛辛監獄啊。這麼說你不認識門羅啊?」
「不認識,我從來不和騙子打交道。不過,我不能在此久留。照看好那邊那位朋友。你不會吃虧的。我還會找你。」
幾天以後,我再次獲准去託姆斯探監,穿過走廊去找巴特比,但是沒有找到他。
「剛才我還看見他從牢房裡走出來,」看守說,「他大概去院子溜達去了。」
於是我朝那裡走去。
「您在找那個不說話的人吧?」另一個路過的看守問我,「他躺在那邊——在院子那邊睡著了。我看他躺下還不到二十分鐘吧。」
院子裡一片沉寂。一般犯人是不能來這兒的。四周的高牆,厚得驚人,把任何聲音都擋在外面。埃及建築那種厚重陰森地壓在我心頭。但我腳下卻長出柔嫩、自由的青草。在不朽的金字塔的中心,鳥兒丟下的草籽,似乎憑著某種神奇的魔力,從石縫中探出頭來。
我看著巴特比,他蜷縮在牆根下,姿態很奇怪,膝蓋向上蜷曲,側著身子,頭抵著冰冷的石頭。沒有一絲聲音。我停下腳步,又走到他身邊,俯下身,看見他迷茫的眼睛睜開著,要不他像是沉沉地睡著了。有種東西促使我摸一下他。我摸了摸他的手,一陣寒戰流進我的胳膊,穿過背脊傳到腳下。
此時,送飯人那張圓臉伸到我的面前:「他的午飯準備好了。他今天還是不吃嗎?難道他不吃飯也能活著?」
「不吃飯也活著。」我說,閉上雙眼。
「啊!——他睡著了,是不是?」
「國王和律師也一樣的。」我低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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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比的歷史,似乎沒有必要繼續講下去了。讀者自會想象得到可憐的巴特比的葬禮有多麼簡陋。在我告別讀者之前,我想說,如果這篇小小的故事引起了讀者足夠的興趣、產生了好奇心、想知道巴特比是誰、在鄙人認識他之前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我只能回答,儘管我同樣好奇,但我的好奇心也完全沒有得到滿足。
然而,此時我不知道是否應該透露一點點傳聞,那是在抄寫員去世幾個月之後我聽說的。我不能肯定這傳聞的根據,也不能斷定該傳聞有幾分屬實。這份語焉不詳的傳聞儘管很慘,但對我來說多多少少還有一點兒說不清楚的啟發意義,對其他人也可能有同樣的意義,所以我願意簡單地提一下。
該傳聞是這樣的:巴特比在華盛頓死信辦公室當過小職員,後來突然因人事調整而去職。我想到這個傳聞的時候,我不能夠充分表達我的心被攥住的那種感覺。死信!難道聽起來不像死人嗎?
想想吧,一個生來就不幸、脆弱絕望的人,沒完沒了地處理死信,分揀死信以待焚燒,還有什麼職業更能激化這種絕望的感覺呢?
一車一車的死信每年焚燒一次。從摺疊的信紙中,那位蒼白的職員有時會撿到一枚戒指——本來該戴這枚戒指的手指此時也許已經在墳墓中腐朽;有時是救急的銀行支票——要救的人此時不吃飯也不飢餓;有時是一份赦免書,而被赦免之人此時已經絕望地死去;有時是一份希望,而此時那收件人已經死於絕望;有時是解人於燃眉之急的好訊息,而此時收件人已死於求助無門的困苦。這些信件本來是生命的信使,卻奔向死亡。
唉,巴特比!唉,人生!
衡平法院,又稱「大法官法院」,英國15世紀正式確立的與普通法院平行的法院。衡平法院不實行陪審制,由大法官獨自審理。——譯註
蓋烏斯·馬略(gaiusmarius,前157—前86),古羅馬著名的軍事統帥和政治家。他在戰敗於日爾曼人的危難之時當選執政官,進行軍事改革,實行募兵制。——編注
約翰·c.柯爾特(johncaldwellcolt),美國皮貨商、簿記員、教師。1842年被控因債務糾紛謀殺塞繆爾·亞當斯。柯爾特用斧子殺死了塞繆爾,聲稱是出於自衛,但事後處置了屍體以掩蓋其罪行。1842年柯爾特被判絞刑,但在行刑的當天早晨自殺。——譯註
門羅·愛德華茲(monroeedwards,1808—1847),美國奴隸販子、騙子。1842年因偽造棉花經紀人信件、詐騙銀行錢款被判刑10年,1847年死於獄中。——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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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