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段時期,我對服裝很講究。那是我就讀弘前高中一年級的時候,我會穿著條紋和服繫上角帶走在路上,也會穿著這身打扮去女師傅那裡學習義太夫。不過,這種狂熱也只有短短一年的時間。後來我就憤而把它們全部扔了,並沒有什麼高深的動機。高一寒假,我來到東京玩,有天晚上,我穿著這種風流雅士的服裝,「啪」的一聲撥開黑輪店的繩簾,對賣黑輪的小姐說:
「喂,小姐,來一瓶熱的。」
「熱的」,我還裝模作樣模仿令人作嘔的所謂風流雅士的口吻說。不久,我勉強喝著熱酒,以不太流利的口齒,把以前學的粗魯語彙搬出來大說特說,說到「你在說什麼呀」的時候,賣黑輪的小姐忽然以開朗的笑容,天真地說:
「你是東北人吧。」
她或許是想討我歡心,但我覺得很掃興。我又不是大笨蛋。那天晚上,我憤而扔掉那些風流雅士的衣服。之後,我努力穿普通衣服。不過,因為我的身高有五尺六寸五分(雖然有時量出五尺七寸以上,但我不相信),所以走在路上也有些引人側目。大學的時候,我自認穿著普通,但朋友還是給我忠告,說我的橡膠長筒靴太奇怪。穿橡膠長筒靴很方便,不需要穿襪子。無論已套著足袋或光著腳,都不用擔心被人識破。我通常光著腳穿。橡膠長筒靴裡很暖和。出門時,也不用像一般鞋帶靴,蹲在玄關老半天就為了綁鞋帶,只要把腳伸進去即可出門。脫的時候也方便,可以雙手舒服地插在口袋裡,把腳向空中一踢就脫掉了。無論碰到水窪或泥濘地,都可以滿不在乎地昂首闊步。橡膠長筒靴是珍寶。如此方便又好用的東西,為什麼不能穿上街?可是一位好心的朋友說這實在太奇怪,勸我不要穿,還說:「你連晴朗的日子也穿,看起來只是想標新立異。」
也就是說,他認為我是為了耍酷才穿橡膠長筒靴出門。這真是天大的誤解。我在高一就已痛切明白,我要成為風流雅士是不可能的,之後在衣食住方面都偏愛簡便廉價的東西。不過因為我的身高、我的臉孔,甚至我的鼻子,確實都比別人大一號,似乎特別惹眼,所以縱使我真的只是隨意戴上鴨舌帽,朋友也會好心勸我:「哎喲,怎麼戴起鴨舌帽,你這又是打哪兒想到的,不太適合你了,很怪異,還是別戴的好。」
害我不知如何是好。什麼都比別人大一號的男人,修養也必須比別人大一倍。我自認已躲在人生的角落儘量低調了,但別人卻不以為然。我還曾自暴自棄地想過,乾脆像林銑十郎閣下那樣留個八字鬍。不過想到一個只有鬍子特別了不起的男人,在這個只有六疊、四疊半、三疊的小房子裡走來走去,怎麼想都很奇怪,不得不打消念頭。有一次朋友非常認真地述懷:「要是蕭伯納出生在日本,恐怕無法過作家生活吧。」
我竟也思考起日本現實主義的深度,認真回答:「總之,這是心態問題啊。」
接著又準備陳述兩三條意見時,朋友竟笑說:「不對,不對,蕭伯納的身高有七尺吧?七尺的小說家無法在日本生存。」說得泰然自若。
原來如此,我被耍了。但我對朋友這種天真的玩笑,無法由衷笑出來,反倒讓我打了冷戰,心想要是多高一尺!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我在高一就已察覺到時尚流行的無常,後來自暴自棄,對於穿衣也不再挑三揀四,手邊有什麼就湊合著穿,自認外出穿得很普通,卻成為朋友批評的物件,因此我心生畏怯,又暗自開始講究服裝。說是講究,但我每每被迫體認到自己有多粗俗,因此從來沒有那種想穿那個或想用這塊古代布料定做大褂之類的風雅慾望,只是別人給什麼,我就乖乖穿上。此外,不知為何,我極度吝嗇花錢買自己的衣服、襯衫或木屐。每當要把錢花在這裡,我就痛苦得要命。帶著五塊錢出門買木屐,卻在木屐店前徘徊猶豫,心亂如麻,結果下定決心跑進木屐店隔壁的啤酒屋,把五塊錢全部花光。
我一直認為木屐和衣服不該花自己的錢買。其實到三四年前,我故鄉的母親每個季節都還會寄衣服和其他東西給我。我和母親已十年不見,她可能沒想到我已經是堂堂的鬍子男,寄來的衣服實在太過花哨。穿上那件寬大碎白花紋單衣,我簡直像最下級的相撲力士。或是穿上那件染滿桃花充當睡袍用的浴衣,就像巡迴公演上不了臺,在後臺發抖的新派老頭子演員。實在醜到不能再醜。不過我還是堅守「別人給什麼,我就乖乖穿上」的原則,縱使內心很不甘願,也會大剌剌地穿著它,盤腿坐在房間的中央抽菸,偶爾朋友來訪看到我這副模樣,忍不住撲哧失笑,我悶悶不樂地起身,把這些衣服送進出租倉庫裡。
現在,母親已不會再寄衣服給我,我理所當然必須靠自己的稿費買衣服。可是,對於給自己買衣服這件事,我極端吝嗇,因此這三四年裡,我只買了一件夏天的白絣,和一件久留米絣的單衣。其他全部,包括以前母親寄來的衣服,全部放在出租倉庫裡,必要時才去拿出來穿。話雖如此,但現在外出時,從夏天到秋天,我穿的衣服也只是盛夏一件白絣,天氣轉涼後就交替穿久留米絣的單衣和銘仙的絣單衣。居家時一律穿浴衣加寬袖棉袍。銘仙的絣單衣是我已故岳父的遺物,穿著走路時,下襬清爽舒適。
奇怪的是,每當穿這件和服出門玩,一定會下雨,甚至遇過大洪水。或許是已故的岳父在教訓我。一次在南伊豆,一次在富士吉田,我都遇上了大水災。南伊豆是在七月上旬,我下榻的溫泉小旅館遭濁流吞噬,差點整個被沖走。富士吉田則是八月底的火祭那天。住在當地的朋友邀我去玩,我回說天氣還太熱,等涼一點再去,結果他又來信說,吉田的火祭一年只有一次,而且吉田已經很涼了,下個月就會轉冷,字裡行間看得出他很生氣,於是我趕緊動身前往吉田。出門時,內人說出這種潑冷水的話:「穿這件衣服,又會遇到洪水。」讓我有種不祥的預感。到八王子那裡,天氣還很晴朗,但在大月改搭前往富士吉田的電車後,開始下起大暴雨。電車擠滿要登山或遊覽的男女乘客,根本動彈不得,人人嘴裡不停抱怨著外面的暴雨,說什麼「啊,真討厭,這下傷腦筋了」。穿著已故岳父「雨衣」的我,覺得這場暴雨的罪魁禍首就是我本人,內心充滿罪惡感,抬不起頭。
到了吉田,雨勢愈來愈猛,我和來車站接我的朋友,急忙衝進火車站附近的料亭。朋友說對我過意不去,但我知道這場暴雨肇因於我穿的銘仙和服,反倒覺得對不起他。可是這件事罪孽深重,我不敢說出來,因為火祭也被這場暴雨給搞砸了。據說每年富士山封山這天,為了答謝木花咲耶公主,家家戶戶在門口堆起丈餘高的木材,然後點火,比賽誰家的火焰燒得最猛。我從未看過這幕景象,心想今年應該看得到,卻因這場暴雨泡湯了。我們只能待在這家料亭裡喝酒,慢慢等雨停。到了晚上,甚至起風了。女服務生將防雨窗板推開一條縫,喃喃地說:「啊,有朦朧的紅光。」
我們隨即起身,往外頭一看,果然看見南方天空微微泛紅。在這場大暴風雨中,不曉得誰煞費苦心,為了答謝木花咲耶公主,至少想盡一點心意而燃起狼煙吧。我寂寥難耐。這場可恨的大暴風雨,也是我這件「雨衣」造成的。倘若我在此刻對這位女服務生坦承,都怪我這個「雨男」在不對的時間傻傻地從東京來到這裡,把吉田男女老幼每月每日屈指細數、引頸期盼的火祭搞砸了,我大概會立刻被吉田居民綁在布袋裡圍毆吧。所以我還是昧著良心,沒把自己的罪過告訴朋友和這位女服務生。深夜,雨終於變小後,我們走出料亭,一起下榻在池塘邊的大旅館。翌日清晨,天氣倏然轉晴,我和朋友道別,想搭巴士越過御坂嶺去甲府,但巴士過了河口湖約二十分鐘開始爬坡時,竟遇到可怕的山崩路段,十五名乘客只好下車,拉起和服下襬夾在背後的腰帶上,三三兩兩開始爬山,一行人決心爬過這座山嶺。但走了好長一段時間,遲遲未見甲府來的巴士接應,只好放棄前進又折了回去,徒勞地又搭上原本的巴士回到吉田町。這一切也是我的「魔鬼銘仙」害的。下次若聽到哪裡在鬧乾旱,我一定要穿這件和服去那裡走啊走地到處亂逛,說不定會下起滂沱大雨。如此一來無力的我,也許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有所貢獻。我的單衣,除了這件「雨衣」,還有一件久留米絣。這是我第一次用稿費買的和服,因此我非常珍惜,只有參加非常重要的場合,我才會穿上它。我自認這件衣服是一流的盛裝,但別人卻不以為然。我穿這件衣服出門時,談事情也不太順利,大抵都遭到輕蔑。或許看在別人眼裡,只是一件普通衣服。我在回家路上一定會不甘地臭罵「可惡」,不知為何也一定會想起葛西善藏,更加深了絕不放棄這件衣服的執著。
從單衣轉到袷衣的過程裡,有段時間比較麻煩。九月底到十月初,大約十天,我總憂愁到無以復加。我有兩件袷衣,一件是久留米絣,另一件是什麼絹綢的。兩件都是以前母親寄給我的,花色都細緻素雅,所以我沒有拿去寄放在街上的出租倉庫裡。我的個性無法只穿絹綢和服,不穿男性裙褲,踩著絨布草屐,拄著手杖走路,因此對這件絹綢和服也敬而遠之。這一兩年,只有陪朋友去相親,還有過年去內人的甲府孃家,穿過兩次。我當然沒有穿絨布草屐和拄手杖。我穿了裙褲和一雙用整塊木頭刻的新木屐。我討厭絨布草屐,並非在炫耀自己粗獷。絨布草屐乍看很優雅,而且穿去劇院、圖書館或其他大樓時,無須像木屐必須脫下交給保管鞋子的人。其實我也曾穿過一次,可是腳底踩在滑溜溜的草蓆鞋面上,總令我焦躁不安,疲累程度是木屐的五倍。我穿一次便敬謝不敏。
此外手杖也是,拄著手杖走路看起來像紳士學者,感覺似乎也不差,但我身高比一般人高了點,不管什麼手杖對我來說都太短,硬要抵著地面走路,我必須彎腰才行。這樣彎腰拄杖走路,看起來很像要去掃墓的老太婆吧。五六年前,我發現細長的登山杖,於是拄杖走在路上,果然又遭人憤然抨擊品味低俗,我只好慌忙收起。但我不是為了品味才拿登山杖,實在是一般手杖太短,無法好好拄著走路,馬上會心煩氣躁。堅固耐用又細長的登山杖,對我的身體是必要的。人家也告訴我手杖不是拄著走路,而是拿著走路,可是我最討厭拿著東西走路。外出旅行時,為了儘量雙手空空搭火車,也下了很多功夫。不只是旅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上,拎著太多行李,無疑是陰鬱的源頭。行李愈少愈好。出生三十二年來,漸漸開始揹負重擔的我,何必連散步都拿著麻煩的包袱呢。我外出時,即使不好看,也會盡量把東西塞進懷裡,但手杖就塞不進去了,只能扛在肩上,或吊在一隻手上拿著走。真的麻煩透頂。而且路上的狗可能會懷疑這是武器,對我狂吠不已,真是一點好處也沒有。
總之,穿絹綢和服不穿裙褲,穿絨布草屐,拄手杖,外加白足袋,這種裝束我實在接受不了。或許是生性寒酸吧。附帶一提,離開學校七八年來,我從沒穿過西裝。我不是討厭西裝,不,豈止不討厭,甚至很嚮往這種服裝,覺得它便利輕快。但我沒有半件西裝,所以也沒得穿。故鄉的母親也不會寄西裝來。況且我的身高有五尺六寸五分,現成的西裝穿不下,定做的話,必須連同鞋子、襯衫及其他配件一起買,起碼要花一百圓以上。我對衣食住很吝嗇,叫我花一百多圓去買整套西裝,乾脆叫我從斷崖投身怒濤吧。
有一次,要出席n氏的新書釋出會,我除了身上穿的寬袖棉袍,沒有一件像樣的和服,因此向友人y君借了西裝、襯衫、領帶、鞋子、襪子等全部穿上,卑屈地笑著出席。結果那時也是惡評如潮,說什麼:「你居然穿西裝,真罕見哪。可是不搭,你穿不好看!」或是:「怎麼又來了!」對我冷嘲熱諷。連借我西裝的y君都在會場角落向我低聲抱怨:「都是你害的,連我的西裝都遭到惡評。以後我也不敢穿這身西裝出門了。」
只穿一次西裝便落得如此下場,使我更不想花一百圓去定做西裝,下次再穿西裝又會是什麼時候呢?想必遙遙無期吧。暫時只能穿現有的和服,別無他法。前面也提過,我有兩件袷衣,我不太喜歡絹綢的那件,最喜歡的還是久留米絣那件。我穿粗俗的書生風和服最自在。我祈願一生都能穿書生風和服。每逢參加聚會前夕,我都會把這件和服摺好放在墊被下睡覺。就像入學考試的前一晚,感到些許興奮。對我而言,這件和服就像殺敵的盛裝。每到了可以穿這件和服大搖大擺外出的深秋,我就鬆了一大口氣。因為從單衣轉到袷衣的過渡期,我沒有適當的衣服可以穿出門。
過渡期最讓我這個無力者不知所措。每當到了夏秋之交的過渡期,我都深感困惑。穿袷衣還太早,我又很想快點穿那件久留米絣的袷衣,但這樣白天會熱到受不了。堅持穿單衣的話,又顯得太貧寒。反正我本來就貧寒,或許很適合馱著背、打著哆嗦走在晚秋蕭瑟的寒風中。但如此一來,人們可能又會罵我,說我故意示窮、假裝乞丐嚇人、鬧彆扭之類的。畢竟像寒山、拾得那樣,以過於怪異的裝束混淆別人的心神,藉以壓制別人也不是好事,因此我儘量想穿得普通點。
簡單地說,我沒有毛料和服。我很想要一件好的毛料和服。其實我有過一件,那是我念高中愛漂亮時偷偷買的,一件淡紅色條紋縱橫交錯的毛料和服。但我追求時髦的夢醒之後,覺得這實在不是男人穿的衣服,明顯是女裝。那段時期,我一定是昏了頭,才會把這種毫無意義也談不上花哨,幾乎是四不像的衣服穿在身上,扭扭捏捏地走在路上。如今回想起來,我只能掩面呻吟,根本不敢再穿,連看都討厭。我把這件毛料和服,永久寄放在那個倉庫裡。但去年秋天,我整理了一下那個倉庫裡的衣服、毛毯、書籍,準備把不要的東西賣掉,要用的帶回家。回家後,我在內人面前,開啟大包袱巾時,連我自己都心驚膽跳,霎時面紅耳赤。因為我婚前的荒唐懶散,此刻如實地呈現在眼前。髒兮兮的浴衣,就這樣髒兮兮地塞進倉庫裡;屁股破洞的寬袖棉袍,也揉成一團塞進倉庫裡。沒有一件像樣的東西,淨是又髒又臭又發黴,而且圖樣怪異花哨的東西,怎麼看都不像是正常人的衣物。我邊解開包袱巾,邊自嘲地說:「我是頹廢派的喲。賣給收破爛的算了。」
「太可惜了。」內人不嫌髒地一件件檢視,「這件是純毛的。改一改拿來穿吧。」
我定睛一看,正是那件毛料和服。我狼狽地想衝出家門。我記得這件毛料和服明明放在倉庫,怎麼會在包袱巾裡?至今我仍不明所以。可能是哪裡弄錯了吧。失敗。
「這是我很年輕的時候穿的。很花哨吧。」我壓抑內心的驚慌,以若無其事的語氣說,「這還能穿啊。你沒有半件毛料和服,這件剛剛好。」
這哪能穿啊。在倉庫裡放了十年,顏色也變成很奇怪的羊羹色。淡紅色縱橫交錯的條紋,變成髒兮兮的青柿色,活像老太婆的衣服。如今我更受不了這件詭異的衣服,偏過頭去。
今年秋天,我有一份稿子一定要在這天寫完。一早就從床上跳起來,赫然發現枕邊放著一件折得很整齊,沒見過的衣服。原來是那件毛料和服。季節即將進入秋冷。這件毛料和服經過清洗,重新縫製,變得有些漂亮,可惜布料本身的羊羹色與條紋的青柿色依然不見改善。不過這天早上我必須工作,沒空去煩惱衣服的事,二話不說就穿上,早飯也沒吃就開始寫稿。過了中午終於寫完,鬆了口氣之際,有位久違的朋友突然來訪。來得正是時候。我和這位朋友一起吃午飯,閒話家常,然後出去散步。到了我家附近的井之頭公園森林時,我終於意識到自己慘不忍睹的模樣。
「啊,糟糕。」我不由得低吟,隨即停下腳步,「這實在很糟糕。」
「怎麼了?是不是要拉肚子……」朋友擔憂地蹙起眉頭,盯著我看。
「不,不是拉肚子。」我苦笑,「這件衣服很奇怪吧?」
「是有點怪,」朋友認真地說,「有點太花哨了。」
「這是我十年前買的。」我又舉步開始走,「很像女裝,而且顏色也變了,所以更奇怪……」我頹喪得連散步的心情都沒了。
「不要緊,沒有那麼醒目。」
「是嗎?」我稍微恢復精神,穿越森林,步下石階,走在水池邊。但我還是難以釋懷。我已是三十二歲、滿臉腮胡的大男人,自認多少也經歷了一點滄桑,卻穿著這種低階趣味,猶如惡搞般的衣服,踩著磨損的木屐,無所事事地在公園遊蕩。認識我的人,可能會更加輕蔑我,說那傢伙還是一樣惹人厭,明明勸他別穿了。長年來,我一直被誤解為怪人。
「怎麼樣?要不要去新宿那邊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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