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是對街中學的一群小女生,每個傍晚都來速食店裡寫作業,書本考卷鋪滿桌面很像一回事,但幾雙帶笑的眼睛完全不在功課上,總遮掩閃爍地跟著時而收銀時而煎肉時而拖地的他。這使他極端不自在,大量犯錯,然而無可奈何。
接著是同事們形跡明顯但內容不詳的小話。他知道他們一直愛說人小話,只是不知道有一天也會說起他。
最後是他的母親。一日早上她忽地想到什麼事需與他談,按了電鈴他開了門,她卻呆了一呆。「對不起,我按錯家了。」
「媽,什麼按錯家?」
因太訝異,他母親也忘了來找他到底為的什麼事情,端詳他良久後只說:「你怎麼瘦這麼多?」
事實何止如此,母親神情恍惚地離開後,他在廁所裡對鏡站了半小時,雖則還認得出自己,但非常害怕,一直想起鞋匠與小矮人的童話故事,好像也有某個夜半來天明去的什麼東西,日日在他睡眠的身體上做工,且添且抹,使他成了一個體廓精實、面容清明、泛出某種非現實光亮,甚至還確確實實長高了八公分的男人,連眉角生毛的黑痣都退隱成一塊形色平淺、讓人想象起拳擊手的疤痕。難怪數月不見的母親一眼認不出兒子還驚至短暫失憶,同事們私下傳說他不但減肥還整了型,而那堆中學女生自然不關心舊他去了哪裡,只是對新他很感興趣。
他知道是她。現實在女孩出現後開始變形,他卻像那個好龍的葉公,閉門在家倉皇,三天後才戰戰兢兢領受這奇巧的意外,像在社交圈初露頭角的暴發戶,還不太懂得抬起下巴,經過每個櫥窗都得重新發現一次自己,但逐漸感覺良好。同時他也勇於接受百貨公司售貨小姐的造型指導,她們含笑無視其他來客,聲音溫柔像在說個秘密,告訴他可以在對街的二樓找一位kenny剪頭髮,離開時他帶著這袋那袋東西,以及兩張背面被偷偷寫了手機號碼的發票。美是階級,肉身是兵器,他穿越城市中一層一層視線時,知道自己成了統治者。
但他掛念的只有一件事:現在可以見她了,她會來嗎?
※
那夜的細節還很清晰。大約晚上八點半,他抱著新行頭跟滿肚子心事回到公寓,九點,吃完一個街邊買來的便當,然後開啟電子信箱,一切一如往常,但收件者已然是個新人。
這三天的消匿,他想,會不會讓女孩在燈火萬家中的某個窗內焦急輾轉起來呢?不知為何,這念頭讓他產生前所未有的劇烈勃起,他不得不放棄一個晚上設想好的、所有用來說服她見面的理由,只寫了兩句:「週末我們去看電影好嗎?我請客。」就匆匆關機熄燈掩被上床,一上床就睡著,一睡著就做了多日來的第一個夢,夢見女孩。
夢中人稱混亂,有時他看著自己與女孩兩具優美的身體彼此攀纏,有時又回到顛動的交合中,女孩的體膚呈半透明香草蛋奶醬色,唇瓣時時拂過他束束神經。達到高潮時,他無意咬下她的肩頭,沒有血,口感一時軟一時脆,滋味則像各種新鮮水果,性慾解散後的他食興大開,吃得口滑。把女孩嚼完後才猛然想起,不對啊,人家不是食物啊?
他雙腳一陣痙攣,彈上地板,抬起頭,牆上掛鐘的夜明指標指著三點四十七分,而自己人在電腦前,不在床上,面前的熒幕在萬暗中迸發強光。他意會到剛剛是夢,吃力地讓自己離開那具宛然還在的身體,疑惑著自己怎麼在這裡,濛濛看進他明明記得睡前關了機的電腦熒幕中間。
瀏覽器開啟了一個hotmail信箱,是女孩的賬號。信箱裡整齊排列著所有來自他的郵件。另一個視窗則正在回覆昨天的電影邀約,但打了頭幾個字「你是說看電」就懸住了,感覺像寫信的人只是暫時離座起身,上個廁所。
但寫信的人並沒有離座起身,上個廁所,卻是從夢中醒來,右手食指與小指欲語還休地虛扶在「ー」跟「ㄥ」兩個字鍵上,並且一直呆然保持這個姿勢,直到天光微發,開始聽見那些起早趕晚的人車時,他跑進廁所吐出了昨夜的便當菜,有醋溜魚片、炒紅蘿蔔丁玉米跟青豆、一些飯粒跟蛋末。嘔吐物條理分明,他突然想起,自己這段時間竟吃了不少以前從來不碰,但「她」說喜歡的食物。
※
他不知道這算人格分裂還是夢遊症還是什麼病,唯一確定的是,他工作時精神不集中而且身體消瘦的原因不是愛情,而是睡不好——從他深眠後莫名其妙起身、走到客廳、開啟電腦、到hotmail與交友網站各註冊了一個身份、寫信跟自己說「我們應該很聊得來喔」、再回到床上、然後醒來什麼都不記得了的那一天開始,有整整一百一十三天,他每天原本七小時的睡眠只剩下被截斷的四小時,怎麼可能睡得好呢?
仔細翻查那信箱與電腦內部記錄後,他無法理解自己幹嗎對自己做這種事,或許因為實在太需要愛,或許剛好相反地因為太恨自己,也或許因為血親中不知誰帶了一樁神秘的心理惡疾:有人贏樂透頭彩,有人被雷打到,他則是有百分之百的機會得中遺傳缺陷的大獎。
問題是不管哪個原因都一樣,都不改變他永遠只有自己的事實。幾天內,他就像園遊會結束後塌軟的氣球還原成出廠值:小得莫名其妙的嘴、尖耳朵、頑強的自然鬈、胖、酒糟鼻、矮個子與拖眼角,眉角的黑痣甚至還得寸進尺地由平面長成立體,順帶抽出數莖黑毛。唯一的改變是因為他曠班嚴重,速食店幹部在他手機裡留言告知他不用來了,於是他去了便利商店。還有,他把電腦賣掉,倒不是因為睹物傷情或心生恐慌,畢竟他也恢復了狗或牛的堅韌風格,而是不希望自己有機會在不知哪日又起身弄些什麼把戲。
不過後來也真沒有了,他自此恢復晚晚發夢的習慣,唯內容褪淡成千篇一律的日常:吃了一碗太鹹的榨菜肉絲麵、急著找廁所、玩電視遊樂器破不了關。但他有時早晨醒來,尤其是在催汗的溽暑,躺在床上聞見自己終夜不散的體臭,回味著夢中那具宛如乳酪的女體時,他總不可抑制自己去揣測:那晚凌晨三點四十七分「她」來不及寫完的那封信裡,到底原本要跟他說些什麼東西?
想到這裡,他會非常憾恨,卻僅能長長嘆口濁氣後從床上起身,換穿上跟昨天一樣的t恤與短褲,準備到便利商店接班,然後拿店裡報廢的麵包牛奶當早餐。他拎起鑰匙,掏掏口袋裡還有些零錢,走出大門,完全忘記今天是自己三十二歲的生日,只是又開始了一個美夢永不成真的日子。
(2005年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評審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