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 一歲

煙霞裡 魏微 第2頁,共2頁

母親踢了他一腳,笑道:「去死!」

小丫還有一個毛病,就是體質柔弱,頭疼腦熱是常有的事。她那時還不會說話,哭是她唯一的表達方式。起頭,母親沒理她,以為又是在胡攪,晾了她半天。後來,聽得孩子沒聲了,進屋一看,小臉睡得紅撲撲的,拿手一試,嚇死,發高燒呢。

母親二話不說,抱起她就往大隊部跑,一邊跑,一邊哭:「小丫,媽媽該死!媽媽不當不理你!你要有個三長兩短,媽媽也沒得活了。小丫,你再堅持一會兒,啊?媽媽求你了!媽媽求你了!」

路上見到個騎腳踏車的,母親伸手一攔,也不管人同意不同意,先跳上後座,說:「去大隊部!」這時,她身上果斷、潑辣的一面就出來了,不復是李莊人心目中的那個動輒害羞紅臉、低眉順目的小媳婦。也不裝了。女人一旦不裝,她就真是個媽媽了。

到了大隊部,抱著孩子一頭衝進醫務室,見海燕正在坐診,她哇的一聲就哭了。先把孩子擱床上,然後彎著腰,手扶膝蓋,在她這是喘一口氣,在海燕卻是以為她要下跪,因而嚇了一跳。

初時,海燕還在李莊,不久因為業務能力強被抽調到公社,一時又沒有接替她的人。而小丫是三天兩頭就生病,於是孃兒倆便奔波於李莊、公社間,二三十里地呢,都是母親抱著她一步步用腳量出來的。受了老罪了。

後來,每當小丫與她拌嘴、慪氣,忤逆她的意願,做母親的總會想起這一節,先是生育之疼,再是養育之苦……一點一滴全浮上心頭。為了小丫,她還落了一身的病!每到這時,做母親的就會感到心酸,悲涼至於落淚。她就會想,作孽啊,生下這東西幹什麼呢?討債來的嗎?上輩子欠她的嗎?

然而1971年春節,小丫才滿月,這一切還沒發生。也就是說,愛還沒有破碎,也沒有傷心,實在說,愛還未及開始,未有交流、感應、互動。小丫一直在痴睡。她無知無覺地、靜悄悄地被愛著。因此,愛就顯得格外圓滿,格外動人。

十點半了,父親伸手就火時看了一下手錶。夫婦倆有個約定,午夜十二點準時放鞭炮。後來,這個約定成了家規。很多年後,當這個家庭已經老去,這條家規便由孩子們繼承,帶往一個個新的家庭。在孩子們還小的時候,大年夜十二點,是他們最期盼、最緊張的時刻。期盼在於放鞭炮,緊張在於必須卡著點,不能早一分鐘,也不能晚一分鐘,否則新年就不向好,「辭舊迎新」成了泡影。

母親看著鐵鍋裡的鋸屑,慢慢燃成了灰白。突然想起兩年前,她和丈夫還不認識,今日已是一家三口。大年夜深沉漫長,微火在燭照,人的臉上有光。她覺得很好。因而笑道:「你還記得那次相親?」

「什麼?」丈夫也笑了。

「看上我什麼了呀?」

丈夫笑:「看上了嗎?」

「討厭!」妻子伸手一揮,給了他一個棉花拳。

真的,看上她什麼了?父親也搞不大清爽。是在媒人家見的面。媒人是爺爺的老同事,下放到向陽公社,與她家走得近。媒人說:「姑娘長得好,又機靈,又愛笑。能幹得不得了,是過日子的人。初中畢業,方圓幾十裡地,就數她出挑。成分也好,劃的貧下農,但家底不錯,她爹活絡。再有,她家是軍屬,她叔在武漢的部隊裡,已做得不小的官了。你既已落戶農村,一時半會也難回去,不如先見個面,再作打算。」

他盛情難卻,迷瞪瞪就去了。他那時對男女事不大上心,也不能說不懂,有點犯迷糊,屬於開竅晚的那種。誰知見了面,一眼就相中了,簡直驚豔。不大像村姑,清清素素。春天裡,她穿月白小褂、藍褲子、黑布鞋。扎兩根麻花辮,一搭在前、一搭在後。身體輕盈,走起路來,就見兩根辮子在肩上一躍躍。

五官未必有多俊,但合在一起,就覺得清甜甜的。她主要是白,屋子裡坐著,很容易就把人比下去了,獨有她一個人在發亮。父親不大好意思看她,只和媒人說些閒話。余光中,見她窘得很,把手指卷著衣角,慢慢卷,慢慢松。翻來覆去。

很多年後,父親但凡想起這一幕就覺好笑,跟田莊說:「那天被你媽給騙了,裝得吶!真正是人不可貌相。」他這話半真不假,騙是騙了,他有時悔,有時喜。在田莊長大成人的過程中,她早已習慣了父母的言談方式,毫無尊者相,在小孩子面前也不避諱的。

實在說,母親那天是裝了些,但也未嘗不是真情流露。她那年二十一歲,相親相到了如意郎君,怎能不害羞?沒有戀愛經驗,與男同學玩曖昧總不能算的,都不曾單獨約會過。

初中畢業頭兩年,玩得最瘋,成天往鎮上跑,有時好幾天不歸家,住鎮上同學家。後來搞大串聯,她夾雜其中,耍過一陣。也曾出演過《紅燈記》裡的李奶奶,在公社大禮堂,下面全是人。她心裡慌,把油彩打多了,天又熱,一登場臉全花了,底下鬨堂大笑。公社書記正在喝茶,笑得把茶水噴了一地,說:「這是誰家的孩子?怎麼臉頰跟個猴屁股似的!」

這麼耍到二十歲,慢慢也就收了心,只等嫁人。以她的年紀,在村裡可說是老姑娘,但她與普通村姑又不大一樣。她是初中生,七鄉八里難得一個識字的女青年。因之,衡量村姑的那一套行為準則,就套不牢她。她大約要開放一些、現代一些,村裡人對她也網開一面,拿她當個知書達禮的人。

自然,這樣的人找物件最蘑菇,只能在男同學裡踅摸。心裡圈了個範圍,一時拿不定主意,總覺得平庸了些。也相過親,她不如意。就在這時,未來成為她丈夫的那個人出現了。

相親當天,她起了個大早,去鎮上澡堂洗了澡。知道男方是城裡人,革命幹部家庭出身,兩年前落戶順河公社,當了回鄉知青。本來按政策,他是可以留城的,但自己卻執意回鄉當農民,有紮根的意思。條件是不用說了,打著燈籠也難找,她一聽就動心了。

最動心的還是他現在的身份,縣水利局的一名臨時工,平時四鄉八野走遍,測水文,做勘察,畫圖紙,建大壩,修路橋……不是掙工分的,而是拿工資的。及至見了面,不承望他還長得好!小方臉,戴眼鏡,斯斯文文,一看就是有知識、有內涵的。她心上歡喜,很注意不露聲色。卷衣角的那會兒,她心裡想的是,這樣的條件,樣貌再推扳些我都答應。

見面不久,媒人向雙方傳達了彼此中意之情。那天,父親正在清浦閘上工,心裡想,作為男方,他是不是得有所表示。怎麼表示呢?寫信?去她家裡?或者託媒人捎話,約她出來見個面?一時主意不定。正在這時,聽得工友向他喊話:「田家明,有人找。」

他抬眼望去,見她嫋嫋婷婷地走過來。一開始也不能確定,定睛再看時,果然是她,他就笑了。他靜靜笑了好久,這才想起要迎上前去,接她手裡的網兜,裡頭塞了新瓷盆、牙膏、毛巾等什物,他說:「買這些幹什麼?都有。」把她往工棚領去。

她從頭上摘下草帽,說:「這個也給你。」他接過草帽,見她頭上還戴一個,正在疑惑。

她笑道:「你的是新買的,拿手裡礙事兒。」他把嘴唇咬了咬,心裡想,倒是個機靈俏皮人。

工棚裡簡直坐不住。大門敞著,不時有人張頭探腦,或者踅進來打聲招呼。所有人都在笑,把他倆看來看去。他只好領著她出來,到河邊走走。其時已近傍晚,夕照下的河面,光影盪漾,一浪一浪向前湧去。兩人坐在河邊,父親很不合時宜地想到一句唐詩,「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而身旁的她正屈膝抱腿,此刻她多麼年輕。

兩人是真正戀愛過的,從認識到結婚也就半年,半年裡總有十幾次約會。他帶她到他以前的工地,用公家的破腳踏車,把清浦縣的城鄉逛了個遍。當然她最喜歡去的還是縣城,逛個公園、看場電影,出來以後就很滿足,接連嘆氣道:「這才是人的生活!」

縣城的大百貨、二百貨,每個櫃檯她都流連,站著看,蹲著看,側身看,眼裡的光,看了讓人心疼。到了布匹櫃檯更是挪不動腳步,把布捏來捏去,窩手心搓搓,迎光看看,掛身上比試一下。待要給她扯幾尺,她又不同意了,掉頭就走,說:「不花那個瞎錢!」

有一天走在街上,她突然來了一句:「將來我們把家搬來這裡。」

「什麼?」他沒聽清。

「沒什麼。」她笑了笑,「還早著呢,將來的事。」

進城的念想,她一直有,模模糊糊的,不知從何入手,直到遇上父親,突然像被閃電擊中。也許,她是先有了這念想,才會遇上父親。無論如何,從那以後,成為城裡人一直是她的夢想,她願意為此而奮鬥,她常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直到十年後,一家人搬來縣城,她才算了卻這樁心事,跟田莊姊弟說:「好了,我把你們帶到這裡,下面就靠你們自己了。」

她又說:「倘不是我堅持,你們現在還在鄉下喝西北風呢!是不是文盲都說不定。」

很多年後,當田莊離開縣城,到大城市讀書生活,發現縣城根本不是城,頂多就是一城鄉接合部。可是對於母親而言,那是真正的城:定量糧,戶口簿,有單位,拿工資,旱澇保收,還每週一休。對於母親而言,縣城是她夠得上的城。

譬如江城,自然是比縣城更高一級的城,公園更大,樓層更高,街道敞亮,也少有灰塵。訂婚之前,她隨家明去玩過,但沒進家門。她隱約知道他們父子關係淡得很。她識趣地想,這地方就別指望了,怕是難回來!這方面,她是個徹底的現實主義者。

家明帶她去了他的母校,江城一中。這學校她知道,如雷貫耳的省重點,不知出了多少人傑。兩人在操場上走了走,她很好奇他的經歷,怎麼忍心回鄉當知青!他本來不是必須走的。但是她沒問,因為兩人不甚熟,她得顧及體面。

熟了以後,她就不拘禮了。有一次,兩人回到李莊,照樣不敢進家門,怕鄰居撞見,介紹起來不方便。兩人鬼鬼祟祟爬上後山,簡直像偷情。家明指著一個小院,說:「那個是家,看到沒?黃泥土坯牆,三間茅草屋。」

她辨不出,因為家家都是黃泥土坯牆,幾間茅草屋。

「喏,」家明說,「左數第七家,稻草人旁邊那一家。」

她點點頭,就是它了。比左鄰右舍還要寒磣,也是沒人住的緣故,荒了近二十年,鬆鬆垮垮,像只老黃狗趴在那兒。一年前家明回來,在這裡住過大半年,睡覺都不脫衣服的,差不多把它當狗窩了。比較起來,還是現在住工棚更舒服些。

家明把他的家眺望很久,才說:「這就是我家祖屋了,好幾代人都生在這裡,我是到了五歲才離開。」

他看了她一眼,笑道:「這也是你的家,你要好好建設它!」

她想了想,笑道:「建設好以後呢?」

「嗯?」這個家明倒沒想到。

「離開它,到更好的地方去!」

家明疑惑地看著她,似懂非懂的樣子。

她低下眼瞼,認真地說:「我會好好顧家的,你放心,我做你的堅強後盾,將來我們搬到城裡去!」她似乎有點難為情,一邊拿腳踢著樹樁。

家明還是沒聽明白,抑或是聽明白了,但腦子有點蒙:他才回鄉一年,怎麼又要進城?!

「我要進城!」她把身子扭了扭。見家明沒反應,她把腳一跺,身子一蹶,兩根小辮子甩在身後,待笑不笑、溫柔而固執地說,「我要進城!偏要!」

家明由不得笑了,把嘴唇咬了咬。她這個樣子,簡直了。他把身子酥了半截。

村裡的鞭炮聲漸趨密集。家明看了下手錶,新年快到了。他起身拿鞭炮,找一根竹竿繞上。在快到十二點的時候,他點燃了引子。母女倆站在他身後,母親把小丫的頭臉緊緊裹住,怕震著女兒。

小丫甚事不明,可是她要讓女兒做一個在場證明,這是田家明一家的第一個春節,彷彿遠古洪荒,空虛混沌,從前的一切都不算了,從這一刻起,他們一家開天闢地,像一股繩擰在一起,像光明從黑暗中分離,一切漸趨澄明,一切都將向善、向好、向上。

母親感到自己渾身繃緊,既泰然又鎮定,她知道那是一種力量,一種混雜著孤獨、責任感、帶有信心和豪情、滿懷驕傲的力量。全村都在放鞭炮,就數她家最響亮!

母親終其一生都不明白,1971年春節,她在震耳欲聾的鞭炮聲中生出的那種孤獨豪情,那種地老天荒,一切由他們創造的開天闢地般的光明景象,抑或是幻象,原來有個現成詞彙的:創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