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杯啤酒是另外一個故事的開端:
一條關於死亡及其他事件的時間線。
回首那段往事,我能看出我們當時有多麼粗魯,彭妮本人也相當傲慢。
我們這些男孩,我們打架,大吵大嚷。
死亡讓我們心痛。
有時我們試圖無視、嘲笑或者唾棄它——與此同時又一直與之保持著距離。
我們用盡全力阻止著這件事的發生。
既然死神遲早要來領走她,我們至少還可以讓他多費點勁。
那年冬天,我在一家本地的地板和地毯製造廠找了一份假期兼職。他們願意提供給我一份全職工作。
我滿十六歲了,在學校裡,我既擅長很多事,也有很多不擅長的。我最喜歡的課程是英語,我喜歡寫作,我熱愛讀書。有一次,我們的老師提到了荷馬,其他人都不以為意地大笑起來。他們想到的是那部很受歡迎的美國動畫片裡那個很受歡迎的角色。我一個字都沒有說。他們那天還嘲笑那個老師的姓氏,但是下課後我告訴她:
「我最喜歡的人物一直都是奧德修斯。」
辛普森女士有一點迷惑。
我喜歡她不羈的及腰捲髮,還有她那一雙細長、沾滿墨水的手。
「你知道奧德修斯,但卻沒有說出來?」
我感到很羞愧,但沒法控制自己繼續說下去。「奧德修斯——足智多謀的那個。阿伽門農,諸王之王,還有……」我的聲音漸漸變小了,「飛毛腿阿喀琉斯……」
我彷彿可以看到她內心的想法,真是活見鬼!
我離開學校的時候沒有徵求任何人的意見:
我只是告訴了躺在病床上的母親,以及在廚房裡待著的邁克爾·鄧巴。他們都說我應該留在學校裡,但是我已經下定了決心。說到「足智多謀」,我們的賬單已經像洪水一樣噴湧而至——和死神抗爭從來不是一件便宜的事——但是這並不是我下定決心的原因。不,我只能說,我覺得這是看起來最正確的做法,即便是當彭妮凝視著我,說我應該坐在她身旁的時候,我也百分百確定要這樣做,而且理由正當。
她努力抬起一隻手。
她把手放在我的臉上。
我能感受到她的手像陽光下的錫皮屋頂一樣滾燙,就好像她已經在床單上燃燒起來。這又是一種矛盾修飾法——烈焰自內而外炙烤著她。
她說:「答應我,你還會繼續閱讀。」她嚥了口唾沫,像是費了很大的力氣。「答應我,向我發誓,好嗎,小傢伙?」
我說:「當然了。」你真該看看她當時的樣子。
她在我身旁,躺在床上,彷彿著起火來。
她如同白紙一樣單薄的臉龐被點亮了。
至於我們的爸爸邁克爾·鄧巴,他在廚房裡做了件很奇怪的事。
他看了看那些賬單,又看了看我。
然後,他端著他的咖啡杯走了出去,把杯子砸到了圍欄上——但是不知怎的,他瞄準的角度出現了偏差,杯子落在了草坪裡。
大概過了一分鐘,他過去把杯子撿了回來,那個杯子完好無損。
自此開始,我們家的大門被一把撞開,死神闖了進來,他奪走了屬於她的一切。
即便如此,她仍然不肯放棄。
最美好的一段時光之一是二月下旬(患病後差不多第二十四個月)的一個晚上,有一個聲音抵達廚房。那天非常炎熱潮溼,就連架子上的碗碟也似乎大汗淋漓。今晚非常適合玩大富翁。我們的父母正在起居室裡看電視。
我用的大禮帽,亨利用的小車,湯米用的小狗,克萊用的頂針。羅裡像往常一樣,用的鐵塊(這次他才算是真正地用了它),他處於領先狀態,並且馬上就要大獲全勝了。
羅裡知道我討厭別人作弊,更討厭那種幸災樂禍、沾沾自喜的人——所以他表現出以上所有特質,他遙遙領先,揉亂了我們所有人的頭髮,幾乎每一次我們都得付錢給他……幾個小時之後,好戲開始了:
「喂。」
這是我在說話。
「怎麼了?」
這是羅裡。
「你搖出來的是九,結果你走了十步。」
亨利搓了搓雙手,這下有好戲看了。
「十步?你到底在講什麼玩意兒?」
「聽著,你剛才在這兒,對吧?你剛才在萊斯特廣場。所以把你的鋼鐵屁股往後退一步,退到我的鐵軌上,給我交二十五塊錢。」
羅裡表示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