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發生的事,都很合乎情理。
但人們都搞錯了。
他們都覺得是彭妮的死和父親的離開讓我們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當然了,這兩件事確實讓我們變得更粗暴魯莽,更努力,更能吃苦了,讓我們有種隨時想要打架的陣勢——但這些都不是讓我們變得如此百折不撓的原因。不,剛開始還有別的更深層次的原因。
是那架木質的、立得筆直的——
鋼琴。
一切發生在我上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打出這些字的此刻,我的內心充滿負罪感。我要道歉。畢竟這是屬於克萊的故事,但現在我居然寫起了自己的事——但我總覺得這件事很重要。這件事改變了我們此後的人生軌跡。
上學這件事到那時為止都很輕鬆。課程不難,每場足球比賽我都有出場機會。我很少與人爭吵,直到終於有人注意到我:我因為學鋼琴而被人嘲笑。
我們是被逼著學的鋼琴,作為一種樂器,鋼琴本身蘊涵了一長串的反叛歷史——雷·查爾斯本人是「炫酷」的代言人,傑瑞·李·劉易斯用鋼琴點燃了人們的激情。但作為一個在賽馬區長大的孩子,只有一種男孩子會去彈鋼琴。不管這個世界這些年進步了多少,不管你是學校足球隊隊長還是業餘的年輕拳擊手——彈鋼琴這件事只會讓你變成那一種人,當然,很明顯:
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娘娘腔。
***
其實,很多年來大家一直都知道我們幾個在學彈鋼琴,儘管我們彈得不怎麼好。但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在童年的不同階段某些事的重要程度也各不相同。可能十歲以內你都平安無事,但到了十幾歲馬上就被拉出來接受赤裸裸的非議。一年級的時候你可能熱衷集郵,還會給它們貼上「有趣」的標籤,但到了九年級,突然之間這一切就成了你揮之不去的噩夢。
對於我個人而言,這個時刻發生在上六年級的時候。
造成這種災難性後果的是一個比我矮几英寸、但力氣比我大很多的貨真價實的少年拳擊手——一個名叫吉米·哈特內爾的男孩。他的父親,老吉米·哈特內爾是波塞冬路上那家三色拳擊俱樂部的老闆。
吉米,這小傢伙可不簡單。
他就像一座小型超市一樣敦實:
他矮小健壯,如果惹他生氣會付出昂貴代價。
他的頭髮是薑黃色的,還留了劉海。
要說起這一切的開端,那是在學校裡的走廊上,男孩女孩扎堆站著,灰塵在陽光下浮動。孩子們穿著校服,大喊大叫,相互推搡。這一切有種令人不安的美;陽光就這樣流淌著,那是一縷縷斜長的堪稱完美的陽光。
吉米·哈特內爾在走廊上大步走著,他一臉雀斑,自信地朝我走來。他穿著白襯衫和灰色短褲,穿著很得體。他一看就是典型的校園惡霸。他身上有早餐的味道,他的胳膊上血脈僨張、肌肉緊繃。
「嗨,」他說,「那不是鄧巴家的夥計嗎?那個會彈鋼琴的?」他聳了聳肩膀,用力頂了我一下。「真是個該死的娘娘腔基佬!」
這孩子說話的語氣註定要用斜體字突出一下。
這種情況就這樣持續了好幾個星期,可能超過了一個月,每次都會更惡毒一點。從拿肩膀撞變成了拿手肘捅,再變成一拳打在襠部(但並沒有亨利被那位麵包卷打的那一下那麼致命),很快這便成為他們公然戲弄我的方式——在男廁所裡被狠狠地掐乳頭,時不時就會被夾住頭,在走廊上承受令人窒息的一記記鎖喉。
從很多方面來講,長大以後再看,這些只是童年時代的胡打胡鬧,但在記憶中被不斷扭曲,形成了極其惡劣的印象。這些都像極了陽光下的微塵,跌跌撞撞地瀰漫在整個房間裡。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就能欣然接受並樂在其中。
更進一步說,這並不代表我不會做出反抗。
我和大多數處於同樣境況的人一樣,剛開始的時候並沒有直接面對問題。可如果後來再不做點什麼那就是犯傻了,所以我都儘可能地予以反擊。
總而言之,我怪罪彭妮。
我把一肚子的火氣撒在鋼琴上。
當然,我有這樣的問題和那樣的問題,當時我的問題在於:
跟彭妮相比,吉米·哈特內爾簡直就是個軟蛋。
即便她不可能讓我們完全臣服於鋼琴的魅力,她還是能逼著我們不停練琴。她就是這樣緊緊抓住歐洲的一角,至少是東歐那座城市的一角。那時她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口頭禪(我們也耳濡目染地學會了):
「等你考上中學再說不想彈鋼琴的事吧。」
但這些對當時的我而言毫無幫助。
六年級的第一學期才過了一半,也就是說,還得再熬大半年。
剛開始,我的反抗很無力:
練琴練到一半就鑽進廁所;
故意遲到;
故意彈得一塌糊塗。
很快,我便開始明目張膽地挑釁;一開始是不彈某些曲子,到後來就是什麼都不彈。她對海普諾高中的那些問題學生或者愛惹麻煩的學生總是有足夠的耐心,但和他們打交道的經歷並沒能教會她如何應對眼下的狀況。
一開始她試著和顏悅色地和我交流。她會說「你最近是怎麼了?」,還會說「振作點啊,馬修,你應該做得比這更好才是!」。
當然,我對她沒透露隻言片語。
我沒告訴她在我後背中間有一大片瘀青。
有那麼一個多星期,我們並肩而坐,我在右,彭妮在左,我會注視著音樂獨有的語言:一個個八分音符、四分音符代表的節奏。我還記得爸爸從酷刑室走過來,看到我們兩個人僵持在鋼琴旁時的那個表情。
「又來了?」他開口道。
「又來了。」她回答著,眼睛卻看也不看他,直直盯著前方。
「給你倒杯咖啡?」
「不用,謝了。」
「來點兒茶嗎?」
「不要。」
她坐在那兒,面無表情,好似一尊雕塑。
時不時,我們之中的一個會咬牙切齒地說出幾個字,通常都是我忍不住先開口。彭妮說話時一如既往的平靜。
「你不想彈琴嗎?」她這樣說著,「行啊,那我們就在這裡乾坐著。」她的沉靜令人怒火中燒。「我們每天就這樣坐著,直到你屈服。」
「但我不會屈服的。」
「你會的。」
此刻回憶過往,我彷彿看到自己就坐在帶有噴繪鍵盤的鋼琴一側。一頭亂糟糟的黑髮,身型纖長,雙眼放光——我的瞳仁是藍灰色的,和他一樣。我看到自己精神緊張、苦不堪言。我再次向她承諾「我不會屈服的」。
「這種無聊,」她反駁道,「這種狀態會把你擊垮的,還是彈琴要有意思得多。」
「只有你才會這麼想。」
「你說什麼?」她沒聽清我的嘀咕,「你剛才說什麼?」
「我說,」我一邊說著一邊轉過去面對著她,「只有你他媽的才會有這種鬼想法。」
她站了起來。
她想立馬發洩一通,但那時她已經很有她父親當年的樣子了。她連一星半點的情緒都沒有顯露出來。她又重新坐下,凝視著我。「好吧,」她說,「那我們就這麼坐著。我們就坐在這兒等著。」
「我討厭鋼琴,」我低聲嘟囔,「我討厭鋼琴,我討厭你。」
邁克爾·鄧巴聽見了我說的話。
他原本坐在沙發上,突然搖身一變,像武力強大的美國一樣加入了這場戰鬥。他幾步衝到起居室這一頭,一把把我拖到後院裡,就像成人版的吉米·哈特內爾一樣,推搡著我穿過晾衣架,一直把我拽到晾衣夾下面。他大口喘著粗氣,而我的雙手抵在圍欄上。
「你絕對不許再用剛才那種語氣和你媽講話。」他又重重地推了我一下。
來啊,我心想,來打我啊。
但彭妮已經走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