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這件旗袍,不過是我的工作服而已。
這是一件乳白色織錦緞短旗袍,上面撒滿了細碎的暗花。單是單件掛在那兒,就能顯出一種內斂的、素樸的古典風韻了,還不要說把它披掛在我高挑勻稱、凹凸有致的身材上上了。靜時亭亭玉立,動時婀娜多姿,用這兩句來形容穿旗袍的我,怕是一點都不為過吧?想想看,旗袍包裹的我,站在一大堆衣著暴露的姐妹中間,會收到什麼效果?只怕是會像粘網一樣,粘一旗袍的眼球。說到底,我們都是些搞眼球經濟的人,思量最多的,自然是怎樣打動多多的眼球了。
當然,更要緊的還是,這件旗袍領口下有一塊巴掌大的水滴形鏤空,裙襬短到膝蓋以上,能給所有的消費者,留下足夠的想象空間。
不能說,我選購這件工作服時,沒有用心。
用心良苦呢。
五
藝術家說他老婆也有一身我這樣的旗袍,這話值得玩味。要麼是一句無所用心的屁話;要麼就意味著,我是作為他老婆的替身,被他消費的。
倒還有點意思。
有很多很多的消費者,在消費我時,也提他老婆的。不過,老婆從他們嘴裡出來,往往都是反面角色,要麼不懂風情,要麼蠻不講理,要麼河東吼獅,要麼嗜痂成癖,要麼很有必要送進精神病院,要麼很應該被專政的鐵拳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叫她永世不得翻身!經常是,聽著這些消費者的控訴,我會汗毛倒豎,然後,拍著胸脯慶幸,多虧,目前我還沒有成為別人的老婆,多虧!再然後,我會有一種強烈的衝動:一巴掌打在他們的臉上,一拳砸到他們的心口上,一腳踢中他們的襠部,叫他們永遠記住:把人家一個黃花閨女,玩成了豆腐渣工程,不但不思感恩,反倒拿人家作為籌碼,來泡別的女人,你的良心的,叫狗吃了!但通常情況下,我會哼呀哈的,順著他們的話去說,做出同情他們的樣子,把自己扮演成一個善解人意、善解風情的女人。我說過,我得對人民幣負責。
後來,藝術家又來過幾次。來了就跟我坐在昏暗的角落裡,用黑亮亮的目光罩著我,喝幾杯熱茶。坐幾支舞曲之後,他照樣買單。把我打發走後,他會一個人仍舊坐在原地,心無旁騖地,看著我,看我站在舞池入口處招徠生意,看我跟回頭客打情罵俏,看我在舞池中被人消費……
一來二去的,我們熟稔了,不需要我引導,他就會絮絮叨叨地,給我講一些關於旗袍、關於他本人、關於他老婆的故事。
藝術家說,我到這家舞廳,是來找我老婆的。聽本村在城裡打工的朋友說,這家舞廳裡,有個小姐,穿著跟我老婆一模一樣的旗袍,還有點像我老婆,我就來了。想必他們說的就是你吧。你跟我老婆的確有些地方很像,穿著呀、個頭呀、氣質呀,等等。還有,你那一臉的壞笑,壞笑時眼裡迸出的星星點點的光;還有,你很灑脫地抖一抖長髮的樣子;還有,你跟我嬉鬧時,有些人來瘋的樣子。跟你坐在一起,說老實話,我是強顏歡笑的。因為一從你身上看到我老婆的影子,我的心就貓抓貓挖地疼……
藝術家說,我從來都認為,只有窈窕淑女,才適合穿旗袍。這話怎麼理解,就是說,首先,這個女人要有內涵。腹有詩書氣自華。只有有內涵的女人,才能配得上旗袍的華貴與典雅。我老婆呢,是寫詩的,在我們縣上也小有名氣,曾經有詩歌在國家正規刊物上發表過呢,自然般配。其次,身材得窈窕。旗袍這衣服揚長不護短,好身材披掛上它,愈發耐看;不好的身材穿著它,愈發顯得難看,就像驢身上掛袍一樣滑稽。我老婆呢,身材當然沒的說。我們縣上的文友們聚會,男同胞的目光齊刷刷全盯著她的,所有的眼睛裡都盛滿了飢渴。有時候,我就想,我王某人何德何能,上天竟這樣眷顧我,給了我這樣一個美若天仙的女人做老婆?不就是我會寫一些酸溜溜的詩歌嗎?不就是我曾經有詩歌在刊物上發表過嗎?
大概在我們結婚三週年之後吧,就在她二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早上出門時,對她說要送她一件意想不到的禮物。然後,我就到了城裡,給她買了一身跟你這身一模一樣的旗袍。見到旗袍後,她那個高興呀,像撿了和氏璧一樣。可是,那個時候,鄉下人的觀念遠沒有現在這麼開化,誰要是穿了跟他們不一樣的衣服,他們看你的眼神都很怪異,就像你腦袋有問題,或者是那種放蕩的人。她自然不敢在人前穿的,只在家裡穿,晚上穿給我看。每回看到她穿上旗袍,我就想,待到來年桃花盛開時,我一定要借來朋友的dv,把她帶到桃花盛開的地方,讓她穿上旗袍,俏臉倚在桃花枝旁,做微笑狀,為她拍一張個人專輯:《人面桃花》。或者,過些時日,我一定要帶她到我家附近的樓觀臺去,婆娑的竹枝掩映著遠古建築的雕樑畫棟,就以這樣的景色為背景——我認為,只有這樣的景緻,才能配得上為穿上旗袍的她做背景——讓她款款穿行在竹林間,做沉思狀,為她拍一張個人專輯:《竹林深處》。或者,帶她到附近有名的四十里峽谷去,讓穿上旗袍的她,徜徉在碧水亂石間,為她拍一張個人專輯:《峽谷倩影》。我相信,任何一張專輯只要拍出來,就能為任何一個歌星的mtv專輯做背景畫面,而且,只能為歌星們增光添彩,只能為歌星的專輯增加人氣。可是,到最後,任何一張專輯,也沒拍出來,沒顧得上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