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熱到極致的時候,光把眼睛刺得睜不開,空氣像是一坨發燙的抹布,把人的毛孔捂得嚴絲合縫,就連鼻子也堵得嚴嚴實實。這天餵過了狗,小群打算回到廚房給家裡人準備晚餐,才發現大女兒不知道跑去哪裡瘋去了,她扯著嗓子喊一句:「曦曦,回家了!有抱娃兒的哦!」她喊一句,遠處就回蕩起一個重複的聲音:「抱娃兒的哦,抱娃兒的哦……」
她知道,是斜對面那家的瘋婆娘。
瘋婆娘總是彎著腰,慢吞吞地在自家院壩來回轉悠。聽到什麼聲音,就不知所謂地跟著重複,彷彿回聲。
小群見過她外出打工的老公,一個老實巴交的男人。男人娶了瘋婆娘,生了個傻兒子。農村的大門永遠敞開,聽說前不久某個白天,他臨時有事中途回家,發現婆娘被附近衛生院的一個病人按在那裡侵犯。報了案,沒有人知道結果,據說那個病人也是個傻子。
要學會保護自己,這就是仙市的第一生存要則。
從初一下學期開始,小群在仙市鎮如今的這個房子裡已經住了整整十五年了。這些年,她總會想起爸爸死的時候,么外公商量要把兩姐弟送孤兒院,「我在旁邊說,求求你不要送我倆去孤兒院,我們不讀書了都行,我們可以去賣礦泉水瓶子。」
2007年那年,過完大年的第二天下午,回去餈粑坳,繼父那邊數落她:「一天到黑都朝姑媽那邊跑,有本事就不要回來了。」
小群扭頭又去了箭口找姑媽。
過了半天,繼父家的人找了過來,看見了小群晾在外面的一件衣服,就堵住詹玉芬跟她要人。詹玉芬想起小群曾經又哭又搖頭地跟她說,繼父對她打壞主意,她鼓起勇氣告訴自己的媽媽,得到的卻是怪罪:「誰讓你和他開玩笑沒得分寸。」於是,詹玉芬就和他們吵了幾句,並沒有放人。
那晚詹玉芬一直都沒有說話,她曉得男人不會同意。小群又困又累,早早就進臥室睡覺去了。
詹玉芬家只有兩間房,裡面一個臥室,外面就是堂屋,小群半夜起夜,聽到兩個人細細碎碎吵架的聲音。
「老子這不是茶館,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喊她走,我們又不是她的親生父母。」
「這是個女兒,跑出去被人糟蹋了咋辦?」詹玉芬的聲音高了起來,「如果你不同意,我們就離婚,我把她帶到我姐姐那裡去,租一間房子,我自己種蔬菜養她。」
男人沒有再說話。小群就此成了姑媽和姑父的養女。但是詹玉芬也說得很清楚:「以我的能力,你們兩個(小群和小波)最多隻能收一個,我真的沒有辦法了。」
詹玉芬還有一個大女兒。那是在她的第一段婚姻當中抱來的,她的那個老公外出打工才一個多月,遇到了塌方被壓死了,36歲時詹玉芬才嫁給了盧天祥。
詹玉芬差點有自己的孩子——懷著第一胎時,還要去田裡勞作,一次去地裡扯花生,起來的時候一使力,胎兒就滑脫了;懷著第二個的時候又長了子宮肌瘤,孩子跟著腫瘤一起長,又只能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