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彈起,也被撣落

鹽鎮 易小荷 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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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娼婦!」

怒氣衝衝的孫彈匠緊跟著跑下樓。他嘴裡大聲咒罵著惡毒的字眼,幾步追上王大孃,從後面摟著脖子將她摔倒在地,然後跨騎到她身上,劈頭蓋臉打過去。

這個場景發生在1995年8月,王大孃36歲,和孫彈匠結婚十四年。她不知道這種行為叫「家庭暴力」,是違法的。那是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恐懼,「他用拳頭打,又用腳叉(踩),我覺得自己要死了。」

被打的原因是捉姦,不是王大孃被捉姦而理虧,她是理直氣壯去捉姦的——孫彈匠跟龐阿婆的兒媳婦睡,鎮上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但誰都沒當回事,王大孃本來也應該這麼想,但那時她還年輕,忍不下這口氣。

王大孃叫王冠花,她和丈夫孫彈匠經營的棉花鋪位於仙市鎮的正街上,正街曾是整個鎮的核心。1994年仙市車站新建菜市場之前,附近十里八村的鄉民都到這裡來趕場,車水馬龍、人山人海。

1981年霜降那天,王冠花搭乘划子(小船)離開衛坪,嫁到易氏村的孫家,到最後搬到現在的仙市鎮,隔三岔五就要捱罵、捱打。據她估算,至今四十一年間她捱打逾五百次(雖然她說自己是「隨便亂說的」)。2019年去醫院體檢,報告說她「血小板減少」,孫彈匠得知結果卻愈發理直氣壯:「你的肉就是那種肉,一碰就青。」

捱打久了也有規律——往往總是這樣,孫彈匠第二天來找她,拿來舒筋活血的舒絡油給她抹,兩人若無其事一般,繼續過日子。如此反覆,並無新意。就像他們彈棉花的每日生活——孫彈匠身上綁著竹彈弓,手上拿著木槌持續擊打,牛筋弓弦嗡嗡鳴響,上下震動著空氣,王冠花六十幾年的人生就如殘破棉絮,被彈起,也被撣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