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家時已經差不多六點半。約定打群架的時間是七點,所以和平時一樣,我又沒工夫吃晚飯了。我老是忘記時間。達瑞已經做好了飯:烤雞、土豆和玉米。烤雞有兩隻,因為我們三個都很能吃,尤其是達瑞。可即便我超喜歡吃烤雞,現在卻一口都咽不下去。不過我趁達瑞和蘇打不注意的時候吃了五片阿司匹林。這種事我常幹,因為我夜裡總是睡不好。達瑞以為我只吃了一片,可我通常吃四片。今天吃了五片應該能扛過這場群架吧,說不定還能治好我的頭疼。

然後我急匆匆地去洗澡換衣服。每次打群架之前我們兄弟三個都會把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我們不想讓那些少爺黨低看一眼,覺得我們是骯髒的垃圾。我們要讓他們看看,我們和他們一樣講究、體面。

「蘇打,」我在浴室裡叫道,「你多大開始刮鬍子的?」

「從十五歲開始。」他在外面大聲回答。

「那達瑞呢?」

「他十三歲就開始了。問這個幹嗎?打個架你還想先把鬍子留起來嗎?」

「你真會開玩笑。你該去《讀者文摘》上班,聽說寫笑話他們也給不少錢呢。」

蘇打笑了笑,和史蒂夫繼續在客廳裡玩牌。達瑞穿了件緊身黑t恤,把胸膛和腹部的每一塊肌肉都展露出來。哪個少爺黨要是想跟他過過招,那算是倒了血黴了。這麼想著,我套上一件乾淨的t恤,穿上牛仔褲。我也想t恤緊身一點,在同齡人中間,我的身材算是比較出眾的。不過在文德瑞克斯那幾天我瘦了不少,t恤顯得寬鬆了許多。夜裡很冷,穿t恤可不保暖,但打群架的時候沒有人會感冒,況且穿外套打架也不方便。

蘇打、史蒂夫和我都往頭上抹了不少髮油,我們就是想突顯我們油頭的特點。今天晚上,我們都以油頭為榮。或許我們油頭沒錢沒勢,但我們也是講派頭的,除了派頭,我們還有引以為傲的長髮。(這算什麼世道?我唯一能夠驕傲的東西就只有身為混混的派頭和一頭油膩的長頭髮?我不想當混混,可即便我不偷不搶,也不酗酒,人們還是會給我貼上混混的標籤。我為什麼要對此感到驕傲呢?我甚至為什麼要假裝對此感到驕傲呢?)達瑞就不留長髮,他的頭髮也從來都乾乾淨淨的。

我坐在客廳的扶手椅中,等待其他兄弟前來會合。當然,今晚只剩下兩毛五了。大力和約翰尼是不可能到場的。蘇打和史蒂夫一邊玩牌一邊吵個不停。我早就習以為常。蘇打愛耍嘴皮子,妙語連珠地逗人笑。史蒂夫把收音機開得震天響,幾乎把我耳朵震聾。其實大家都習慣這麼聽廣播,只不過今天我頭疼,例外。

「你喜歡打架,對不對,蘇打?」我忽然問。

「還行,」他聳聳肩,「算是喜歡吧。」

「為什麼呢?」

「我也不知道,」他不解地看著我,「打架也是一種運動,一種競爭。就像賽車和跳舞一樣……」

「太對了,」史蒂夫說,「我也喜歡打架。我現在就想把那些少爺黨揍得滿地找牙。既然打就痛痛快快地打。」

「你怎麼也會喜歡打架呢,達瑞?」我扭頭看著身後靠廚房門站著的大哥。他故作神秘地瞥了我一眼。但蘇打在一旁說:「他喜歡秀他的肌肉。」

「老弟,你再多嘴,我現在就秀給你看看。」

我品了品蘇打的話,好像確實是那麼回事。雖然達瑞很看重自己的腦袋瓜子,但他也喜歡力量型的運動,比如舉重、踢足球、修房頂。儘管嘴上不說,但我知道他喜歡打架。我忽然感覺自己格格不入。我也隨時隨地都能和人打架,但我並不喜歡那麼做。

「小馬,我不確定該不該讓你參加這次決鬥。」達瑞緩緩說道。

天哪,千萬不要。我滿心恐懼地想,我必須參加。眼下最最要緊的事情就是幫助我們油頭黨打贏少爺黨,他可千萬不要把我留在家裡。我必須參加。

「為什麼?我以前不也參加過嗎?」

「是,」達瑞驕傲地笑笑說,「就你那身板兒,打得算不錯了。可你之前身體好啊,現在你瘦了,氣色也不好。你有點太緊張了。」

「這有什麼奇怪的?」蘇打說著,一邊拿眼睛瞄史蒂夫,一邊想從鞋子裡偷偷摸出一張a,「打群架之前我們都會緊張。讓他去吧。反正都不帶傢伙兒,赤手空拳的沒啥危險。」

「我不會有事的,」我央求說,「我會專挑小個子對付,行嗎?」

「但這次可沒有約翰尼給你當幫手……」我和約翰尼有時候會聯手對付一個大個子,「科利·謝潑德也不去,還有大力,我們倒是需要人手。」

「謝潑德怎麼了?」我問。科利是蒂姆·謝潑德的弟弟,活脫脫一個縮小版的蒂姆,也是個不好對付的狠角色。有一次我和他比誰更有種,兩人各用菸頭燙對方的手指。然後我們就站在那裡,拼命咬牙忍著,都疼得滿頭大汗,皮肉燒爛的臭味兒燻得我們想吐,可我們誰都沒叫一聲。後來他哥哥蒂姆正好經過,見我們手上已經燙出大坑,氣得揪著我們倆的腦袋就往一起撞,還說要是再看見我們玩這種愚蠢的遊戲就揍死我們。我的食指上現在還留著那個傷疤呢。科利就是個普通的街頭混混,彪悍,腦瓜不太靈光,但我挺喜歡他的。他為人很仗義。

「他栽了。」史蒂夫邊說邊把蘇打藏在鞋子裡的那張a給踢了出來,「進感化院了。」

又進去了?我心裡想著,隨即說道:「讓我參加吧,達瑞。沒關係的,又不帶傢伙,空手打架沒幾個人會受傷。」

「呃,」達瑞終於讓步,「那好吧,但要小心一點,如果你被人制住了就大叫,我會去救你。」

「沒事的。」我不耐煩地說,「你怎麼從來都不操心蘇打呢?我可沒見你在他耳朵邊嘮叨個沒完。」

「嘿,」達瑞笑著攬住蘇打的肩膀,「這個弟弟用不著我操心。」

蘇打溫柔地在他肋下打了一拳。

「這小子會用腦袋。」達瑞說。

蘇打故意擺出不可一世的樣子睨視著我,但達瑞繼續說了下去:「你看,他起碼能用腦袋長出一頭好頭髮。」他躲過蘇打揮來的拳頭跑向門口。

在達瑞幾乎要衝出門的時候,兩毛五突然一露頭,達瑞只好縱身一躍從臺階上跳過去,而後在半空中翻了個筋斗落在地上,不過在蘇打追出來之前他便立刻爬起來了。

「有兩下子嘛!」兩毛五揚起一邊眉毛,興沖沖地喊道,「看來兄弟們狀態不錯啊。大家開不開心?」

「開心!」蘇打叫著,也一個空翻躍下臺階。而後他倒豎蜻蜓,用兩隻手走路,又側身在院子裡翻了幾個筋斗,硬生生把達瑞的身手給比了下去。在他的帶動下,大夥兒都興奮起來。史蒂夫發出印第安人般的呼嘯,衝過草坪,而後忽然停住,開始向後翻起筋斗。我們個個都能來這麼幾下雜耍,因為達瑞專門學過,而他又花了一個夏天把他學到的東西全部教給了我們,說有些招式以後打架的時候可能用得上。這倒是真的,不過兩毛五和蘇打也曾因此進過局子。他們在鬧市區的人行道上翻筋斗和倒立行走,影響了公共秩序,最後把警察給招來了。唉,我們中間也只有他們兩個會幹出那種事。

我也大叫一聲,側身一個筋斗翻下門廊臺階,而後轉了個圈站定。兩毛五跟著我做了個同樣的動作。

「我是油頭小子,」蘇打怪腔怪調地說,「不良少年,街頭混混。給城市抹黑,給人們搗亂。我打架又鬥毆,還搶便利店。我是社會敗類,卻逍遙又自在。」

「油頭小子啊,油頭小子……」史蒂夫抑揚頓挫地說,「我們是環境的受害者,我們沒有社會地位,我們是一群無權無勢的小混混。」

「不良少年,你們沒一個好東西!」達瑞也跟著吼起來。

「滾吧,白人垃圾!」兩毛五故意用飛揚跋扈的口氣說道,「老子是闊少爺,出生時嘴裡含著金湯匙呢。我們是特權階層,出門有好衣好車。我們最愛啤酒狂歡,喝醉了酒就去砸人家窗戶。」

「那你們有什麼娛樂呢?」我用一種嚴肅的、令人敬畏的語氣問。

「我們的娛樂就是欺負油頭小子!」兩毛五大叫一聲,來了個側手翻。

在走向空地的途中,我們漸漸平靜下來。兩毛五是唯一穿著夾克的,他懷裡藏了幾罐啤酒。打群架之前他總是那麼興奮。仔細想想,好像他幹什麼之前都會興奮。我晃晃腦袋。我可不想淪落到靠酒精壯膽的地步。我喝過一次啤酒,那玩意兒難喝死了,害得我頭暈又噁心,而且後來被達瑞發現,慘遭禁足兩週。不過那是我唯一一次喝酒。我在約翰尼的家裡已經見識過酗酒能把一個人變成什麼樣。

「嘿,兩毛五,」我忽然決定完成我的問卷調查,「你為什麼喜歡打架呢?」

他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這話問的,誰會不喜歡打架啊?」

如果每個人都往阿肯色河裡跳,那兩毛五肯定也會去排隊。現在我明白了。蘇打是因為好玩才打架;史蒂夫是因為仇恨而打架;達瑞嘛,打架能滿足他的虛榮心;而對於兩毛五來說,打架只不過是隨大溜而已。那我為什麼打架呢?我想破頭也沒想到一個站得住腳的理由。好像除了自衛,我沒有任何理由打架。

「蘇打,你給我聽著,你和小馬,」大步走在街上時,達瑞說,「如果條子來了,你們倆就趕快閃人。我們被抓住頂多蹲幾天號子,可你們倆會被送進孤兒院。」

「不會有人報警的,」史蒂夫陰鬱地說,「他們知道後果。」

「不管怎樣,苗頭不對你們倆就趕快撤。聽見沒有?」

「你比擴音器都響,能聽不見嗎?」蘇打衝達瑞的後腦勺吐了吐舌頭,我差點笑出聲。什麼是有趣的畫面,一個模樣挺酷的混混衝他的大哥吐舌頭就是。

來到空地,蒂姆幫已經在那裡等候。前來助陣的還有來自城郊布羅姆利的一幫兄弟。蒂姆今年十八歲,身材精瘦,矯健似貓,一看就像電影或雜誌裡的那種少年犯。他頭髮烏黑,打著卷兒,眼神陰鬱,從太陽穴到臉頰有一道長長的疤,那是被一個流浪漢用爛汽水瓶劃的。他長得凶神惡煞,鼻子斷過兩次。和大力一樣,他的微笑能讓人起雞皮疙瘩。他是那種立志以混混為終身事業的人。他手下那幫人差不多也是一路貨色,還有布羅姆利的那幫傢伙。現在的小混混,將來會變成老混混。以前我從沒想過這個問題,他們隨著年齡的增長並沒有變好,混勁兒似乎更足了。我看著達瑞。他不屬於這一類,將來他必然會有所成就。當下的生活只會激勵他,使他下定決心出人頭地,所以在這一點上他已經贏了我們所有人。我會有出息的。我也要像他一樣,不會任我的生命在這樣一個毫無希望的街區蹉跎一輩子。

蒂姆和布羅姆利那幫人的首領走上前來。蒂姆總能讓我聯想到野貓——時刻蠢蠢欲動。他那幫小弟年齡介於十五到十九歲,個個凶神惡煞,如狼似虎,卻都對蒂姆唯命是從。這就是蒂姆幫和我們的區別。他們有老大,有組織,而我們只是一群對脾氣的好兄弟,誰也不是誰的老大,或許這才是我們勝他們一頭的原因吧。

蒂姆和布羅姆利幫的首領走過來和我們每個人握了手,以此證明我們在今晚的鬥毆中是站在他們這一邊的,儘管這兩個幫派中的大多數人我都不會把他們當朋友看。蒂姆走到我面前時,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或許想起了我和他弟弟拿菸頭互燙的事兒。「那個少爺黨就是你和那個黑頭髮的小子殺的?」

「嗯。」我回答,並假裝很自豪的樣子。但我立刻想起了櫻桃和蘭迪,心裡不由得一陣難過。

「幹得不錯,小子。科利一直說你很有種。他還得在感化院再待半年呢。」蒂姆略帶感傷地笑了笑,大概在想他那個粗野莽撞的弟弟,「他在一家賣酒的商店偷東西時被抓到了,那小王八……」隨後他罵了科利一連串不堪入耳的詞彙,不過按照蒂姆的邏輯,打是親,罵是愛。

我瞅了瞅所有在場的人,心裡挺自豪。我是這裡年齡最小的,就算科利在場也比我大,他馬上就十五歲了。我估計達瑞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有一絲驕傲,但更多的還是擔心。瞧著吧,我心裡說,這次我會好好表現,讓他從今往後再用不著為我操心。我要讓他知道,不只有蘇打會用自己的腦袋。

布羅姆利的一個傢伙揮手示意我過去。我是有點不太情願的,因為每次打群架我們兄弟幾個都是共同進退,互為防守。但我還是無所謂地聳聳肩。結果他只是問我借了支菸。點上火後,他問:「跟你們一起來的那個大個子,你和他熟嗎?」

「應該熟吧,他是我哥。」我很想簡單回答一個「熟」,可我和達瑞的關係又不是簡單一個字能概括的。

「不會吧?我猜他應該是第一個‘點炮’的。他打架厲不厲害?」

他說的是動手開打。布羅姆利這幫傢伙說話古怪得很。我懷疑他們中間能看報紙或能拼對自己名字的人連一半都不到,聽他們說話就知道是什麼水平了。能把鬥毆說成「鬥區」的,大抵沒上過幾天學。

「還行吧,」我說,「你為什麼說他會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