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一天,紐約下著小雨,有些潮溼,一層薄霧縈繞在清冷的空氣中,暮色逐漸加深。曼哈頓下東區,一棟舊樓坐落在東河邊,整座樓只有大門邊的一扇窗戶亮著燈,其他都是灰暗的空白。我站在大樓與河流之間,面對著燈光,但是能夠聽得到身後暗流湧動。我二十二歲了。此刻,我正在想那個醫生。
他哄騙了我,這毋庸置疑。他說了幾句好聽的話,讓我覺得自己的世界很重要,值得信任,當我放鬆警惕吐露心聲之後,又換了一套說辭:真相有明確的界限,而我站在了錯誤的一邊。行吧,我猜這正是媽媽付錢給他的原因。被人揹叛的滋味不好受,但更讓人難受的是我輕易就相信了他。他直接坦蕩地詢問我內心深處的秘密,就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誰會隨便問你想不想消失?這是看心理醫生的常規問題嗎?還是他知道什麼我不知道的事?難道他真的可以看到我內心真實的想法?他看到了值得警惕的東西。我不得不認真思考他的診斷。
除此之外,當時我只是一個想象力異常豐富的十歲小孩,相信一個怪物救了在大西洋裡溺水的媽媽,而這個被救的媽媽帶著我去看心理醫生,發現我有自殺傾向之後,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壓抑所有的事,用無數的否認一層一層蓋住,置之不理,任憑時間沖刷。只不過多年之後它還在那裡。
這些年,其他事也被埋葬了,我沒再踏進過森林裡一步,石圈被遺忘了。我放棄問媽媽要回永恆之境的書,我猜測書已經丟了,慢慢地,我甚至開始懷疑它是否存在過。艾瑟爾也搬走了,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讓我很意外。她看上去在叔叔家過得還算不錯,我以為她很享受夏夜在後門的走廊觀察螢火蟲,以及,跟我談話。她也沒有道別,我猜是媽媽不準的。我不想忘了艾瑟爾,於是試圖畫下她的臉,但是一點也不像。其實,就算我照著艾瑟爾畫也畫不出來,她的樣子早就消失在記憶裡了。我把畫紙揉成一團扔了,心想這樣最好。
當人生艱難的部分過去了之後,你要麼高飛,要麼漫無目的地隨波逐流,隨便怎麼比喻。我在混日子。初中糊里糊塗過了,高中差不多,不過也不是風平浪靜什麼事也沒發生。如果你想,生活中總是有什麼事可做。上課,做作業,還有運動。我的棒球運動生涯夭折之後,轉向了網球,加入了校隊。我交了一些朋友,也有女朋友,至少可以說有過一個女朋友。
我二年級的時候認識了瑞秋,她比我高一級,所以叫我小艾略特。當時我不但外形看上去顯得比同齡人小,想法也很幼稚,我不懂她說想要帶壞我是什麼意思,直到有一次參加聚會,她在衣櫥間褪掉我的褲子,讓我進入她身體之後才明白。她的身體不停撞擊我的,尖細的聲音逐漸變成越來越大的呻吟。我一直擔心有人會聽見,或者進來剛好撞見我們,突然我覺得下體好像爆開,大腦液化成一片空白。一切發生得太快了,我有點不知所措,不過,這感覺棒極了。我瞬間愛上了她。
我沒想到自己會愛上一個非常樂意把胸部放在男朋友臉上的女孩,但是瑞秋就是這樣的人,她充滿自信、風趣幽默而且非常性感。那個學年我滿腦子只想著一件事,就是單獨和她待在一起,就算她不挑明我們之間是男女朋友關係我也不介意。當她畢業的時候,我向她保證我們暑假還可以待在一起,開學之後我會去大學看她、按時寫信。
她哈哈大笑。
甚至拍拍我的頭。愛情和情愛方面我總是比她慢一拍,所以我沒有立刻反應過來,她其實是說不管我們之前是什麼關係,今後我們要分開了。
「小艾略特,」她說,「還有其他的男孩需要被帶壞。」
霧漸漸變濃、下沉,好像要把曼哈頓沉進海里。大廈裡孤獨的燈光似乎在閃爍,我害怕裡面一旦有任何動靜它會瞬間熄滅。人群來回走動,椅子圍成一個圓圈擺好,一張張陌生的面孔小心翼翼地相互問候。大部分人都悶悶不樂,但不是所有人。有個人甚至在大笑,不是禮貌的嬉笑,而是開懷大笑。我很好奇,因為這是一個自殺干預互助小組。
瑞秋離開的時候沒有笑聲,沒有大喊大叫,也沒有任何爭執。我默默地回到了混日子的狀態。最終,高中也過去了,我不知不覺就進入了大學,生活陷入了喝酒和熬夜的迴圈中,網球隊的訓練也變得漫不經心。我稍稍考慮了文學之後,決定主修經濟,主要因為這是爸爸的願望,還有,我對將來創業、經營諮詢業務還抱有一絲希望。
因此,我努力學習,保持良好的成績。無數個夜晚我都泡在圖書館,把自己埋在成堆的書籍當中,艾米就是在書山之間的小桌子前找到我的。
「你放棄了詩歌。」
我抬起頭,眨眨眼。當我看清是誰之後,又眨眨眼,不太確信自己看到的。我從來都是遠遠地欣賞艾米,但是從來沒有跟她說過話。她非常漂亮,她有讓人語塞的美麗,能夠一瞬間抓住別人的注意力。比如我,我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像是被嗆到了一樣。
「你沒事吧?」她摸著我的肩膀問。
我點點頭,假裝咳嗽一聲清清喉嚨。意識到自己還沒有回答她,但是一時情急想不出來該說什麼,於是無腦地重複:「我放棄了詩歌。」
她笑了。「那可是我先說的,」她玩笑道,但是看得出是真誠在問我,「你去哪兒了?」
「我轉到了經23。」經濟學簡稱。
「你為什麼要轉專業?」艾米問我。
「我爸說將來容易找工作。」這只是一部分原因。分享自己的夢想要小心,我的經驗之談。
艾米點頭。「有道理,」她說,「我可不是要妨礙你和你的未來,」她玩笑中帶著真誠的關心,「不過要記得格雷福斯說過,如果詩歌無法賺錢,那麼錢也買不來詩歌。」
如果你第一眼只看到艾米的外表,沒有人會因此責怪你。但是慢慢了解她之後,你就會發現,她真誠善良,很有智慧——當然了,是別人的智慧,但大部分智慧不都是學來的——是一個從外表到內心都很出色的人。
我立刻愛上了她。
我們形影不離,沉迷於塞滿了彼此間零碎空隙的東西。艾米為我寫詩歌,我為她翻錄混音專輯,在我的寢室準備燭光晚餐。我們用做愛代替吃飯,在床上一躺就是幾十個小時,好奇為什麼沒有了食慾。她寒假回家的時候我每天都寫信。她回來的那晚,我站在雪地裡朝她的窗戶扔小石子,完全不在乎外面冰天雪地的低溫。當她的笑容出現在窗戶前,只是一次喘息的時間整扇窗戶都因為熱氣變白了。我等著她下樓開門,抬頭望著天上的星星,覺得自己是它們當中的一員。
我甚至帶艾米回家見了我父母。我不確定為什麼,也許我想這是早晚的事吧。我想跟父母分享我和艾米之間的感情,即便這只是一次客套的拜訪。愛讓人變得慷慨大方。迪恩意外出現,我也不介意。他大學畢業後去了紐約,是一家會計事務所的銷售總監。迪恩和艾米之間幾乎沒有什麼共同點,但他們相處得還算融洽。可是隻剩下我和迪恩兩個人的時候,他就現出了原形。
「她很性感,」迪恩說,「你們睡過了嗎?」
我一拳打在迪恩腹部,他疼得蜷縮在地上。他倒是沒惹更多的事,在艾米和我父母出現之前,默默起身整理好自己。我和迪恩從來沒有打過架,這一拳對誰來說都很意外,這件事我們也再沒提起過。我猜愛情會讓人變得更有保護欲。
其實愛情讓所有事都變得更多了。更強壯、勇敢。從自我的牢籠中解脫,成為彼此的人質——你為了她,她為了你。你覺得自己無所畏懼,一身輕鬆,準備好應對外面的一切。世界彷彿變大了,你不僅多了一個觀察視角,而且開始注意到過去視而不見的細節:她彈吉他時靈動的手指,堅定有力的心跳(甚至當她在身邊入睡之後仍然可以感覺到)。宇宙不再是畫布上模糊的一堆色塊,而是點畫派的傑作,揭示出清晰完整的事實,讓存在變得可能,變得有意義。而這一切僅僅是因為另一個人和你一起經歷著你所經歷的一切,感受你所感受的一切。
直到她決定抽身離開。
「艾略特,跟你在一起非常美好。」我們站在艾米的寢室門外,她在等計程車接她去機場。學期末了,我們馬上就可以離開校園去過暑假,艾米則要永遠地離開我了。
「那為什麼結束?」我問她。
「我們馬上就要大四了,」她說,「進入社會前還有一年,我想好好享受剩下的最後一年。」
「我們難道沒有享受生活嗎?」
「你懂我的意思。」她說,可是我不懂。還有什麼能夠比我們之間擁有的更加真實?我這一生中已經很久沒有活得這麼真實了。
艾米拉著我的袖子說:「還有,我也不確定你是不是真的愛我。」
她是認真的嗎?「你在說什麼?」
「不是說你沒有愛過我,」她解釋,「但是我認為你真正想要的是感受到活著,你對我的愛只是活著的比喻。」
胸口傳來灼燒的疼痛。首先,艾米認為我的感情是一種活著的比喻,其次這種感情已經是過去式了,我太過震驚,沒有繼續爭辯,我也不會為愛情辯護,愛不需要解釋。可是我知道什麼呢?也許艾米是對的。不管怎麼樣,我除了放手也沒有什麼可做的。我可不是要妨礙她和她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