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 (1982)

抓落葉 湯米·巴特勒 第1頁,共2頁

我愛睡覺。這是我最喜歡做的事情之一。但是我沒法證實,從定義上來說,我無法認識到自己的無意識,但我深信不疑。有些事只能依賴信仰。但是我有證據,間接證據也算。

例子a,我痛恨早上起床,痛恨。沒有一個黎明不是如此。我想把頭埋進枕頭,把被子拉過頭頂蓋住自己。冬天更別說了(父母為了省錢,把供暖溫度調得很低,我們主要依靠廚房的煤油加熱器取暖)。我窩在被子裡,全身裹得嚴嚴實實,享受著鼻尖和臉頰上的冰涼,但是讓我只穿著內衣離開被窩,想想就絕望。

例子b,打盹兒沒人能比得過我,要是奧林匹克運動會有這個專案,我能拿冠軍。我隨時隨地都能入睡,校車上眯五分鐘(「眨了個眼」)或者晚上小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打了大盹兒」)。我最喜歡的還是傳統的午休。無數個下午我都在沙發上,眼皮沉沉地耷拉著,呼吸清淺,暫時從這個世界抽離。

度假回來之後,我自發增加了睡眠的時間。康涅狄格州還是深冬,前院被厚厚的白雪覆蓋,顯然短時間內我是沒有辦法和爸爸一起練習打棒球的。這樣的天氣讓人只想深深埋進自己的小窩裡。我們不是那種幹什麼都共同進退的一家人,或者有什麼共同的信仰,主要集體活動就是看電視,除此之外家裡沒有什麼事可幹,寫作業和看書也打發不了多少時間。我這種無精打采的狀態,媽媽最多能夠忍受一個星期,之後作為母親的責任感就不允許她繼續縱容我了。

「你睡的時間太長了。」她說。週日早晨,她吵醒了我,雖然不是直接叫我起床,但是她用窸窸窣窣的行動達到了目的,她開啟百葉窗,開始收拾我的房間。我突然意識到有個詞語可以準確地形容媽媽——行動派。她一輩子都是這樣過來的。雖然她的批評是出於好意,但是她憑什麼決定我需要睡多久?非洲的獅子一生有百分之八十的時間都在睡覺。就我所知,沒人質疑它們是不是睡過頭了,週日早晨它們睡得正熟的時候,也沒人敢窸窸窣窣地吵醒它們。

「獅子每天睡二十個小時。」我說。

「是啊,但你又不是獅子。」她說。我早就料到她會這樣回答,直截了當的現實雖然讓我無話可說,但是偏離了重點——但是我剛剛睡醒,有點兒暈乎乎的。

「我剛剛做了一個夢。」我告訴她。這沒什麼稀奇的,算是我熱愛睡覺的第三個證明,我做的夢是線性、有故事的美妙夢境,我不想清醒過來。剛剛的夢也很好,但是我不會跟媽媽多說。夢中,我們一家、暗影和其他怪物圍坐在一起,媽媽一邊給影子倒咖啡,一邊跟它聊聊天氣。我講了個笑話,全家人都笑了,尤其是爸爸,他笑得停不下來,臉越來越紅,眼睛裡都是淚水,最後麥片從他的鼻子裡噴出來,掉進了暗影的咖啡杯裡。

「你不能浪費生命做夢。」媽媽說。

「我還有其他做夢的時機嗎?」我問。

「算了。」媽媽說,她不喜歡長篇大論,也沒有什麼成熟的邏輯,她拉開了窗簾。

外面很冷,天空灰暗一片,不適合打棒球。我一直期待著什麼時候能和爸爸一起在外面玩,於是想到唯一能練習的方式。我拿起手套,從走廊的衣櫃裡找出一隻網球,然後走向地下室。日光燈管掛在低矮的天花板上,但是我沒有感到頭頂有壓迫的感覺,因為我只有十歲,而且身高比同齡人矮。地面和牆面都是沒有裝飾過的水泥表面,對我來說正好。我從紙箱、舊摺疊椅和其他雜物裡清理出一條窄窄的通道,連線地下室兩端,我用白色粉筆在對面牆上畫了一個長方形,希望大小差不多等同於一個十二歲小孩的形體,然後開始投球。

冬季房子裡很安靜。地下室一片死寂,只有網球撞擊水泥牆面反彈時發出的韻律聲,我開始享受這種聲音帶給我的平靜。第三天,爸爸終於下來了,我立刻感到擔憂,我敢肯定他是來阻止我練習的,因為噪音讓他和媽媽發瘋。沒想到他給了我一隻彈力球,不但大小、形狀跟棒球一樣,球的表面還有凸起模仿棒球的縫線口。他說這比網球好,更接近真的棒球。我問他我的手勢和技巧怎麼樣,希望他能指導我。他看著我投球,點點頭。

「我看著沒什麼問題。」他說完之後就上樓了,留下了一陣短暫的沉默,我忍不住想,要是他能多說幾句話,就能填滿這段寂靜。我滿不在乎地抖抖肩,又面對著牆開始練習。

就這樣過了幾天,也可能是幾周,我不清楚。當冬天慢慢過去的時候,我已經能把彈力球扔到任何我瞄準的位置。我急於向爸爸展示成果,剛剛出現雪融的跡象,我就拿出鏟子去清理房前草坪上的雪。結果這比我想象的要難,鏟子是為刮瀝青設計的,不適合耙土。我已經把表層的堅冰弄破了,但是鏟子前沿不斷被草鉤住。我花了一下午的時間,試圖清理出足夠兩個人接球的地方,直到胳膊因為勞累而發抖才不得不停下來,但我覺得足夠了,第二天出太陽後剛好證實了我的想法,暴露在外的草坪被烤乾,寒冬有了一絲春天的氣息。

爸爸回來的時候,我已經戴著手套、拿著棒球在外面等候。他還沒來得及開啟車門,我就迫不及待要投球給他看,我有很多問題——什麼是二線球?怎麼扔曲線球?你放下公文包需要多久?他進屋幾分鐘之後就出來了,而且也放下了公文包,但是他沒戴棒球手套,而是拿了一個扁平的長方形紙盒——是投球網,天冷前我們一直沒有機會用。爸爸拿出零件,快速把鐵框架和網面組裝好。

「看著投球板,好嗎?」他說,「試試吧。」

那種小沉默又出現了,但是爸爸無意打破,我不知所措,退後一步,朝著投球板,丟擲球。球擊中板正中心彈回到我的手裡,彷彿有一根繩子牽著。

「這比地下室的牆還要好,」爸爸說,「再扔幾個我看看。」

我照做了,但心裡並不情願,也沒有使多大的勁兒,相比之下,我在地下室就像是在扔炮彈。但是這個力道測試投球網剛剛好,對於爸爸來說也足夠好。他最終點點頭,摸摸我的頭髮,然後進屋了。

門還沒關上,迪恩就衝出門來到除了雪的草坪上,他戴上手套張開手掌期待地看著我。

「輪到我了。」他說。

「我還沒練習,而且雪都是我清掃的。」

「知道了,你要練多久?」

「我不知道,」我說,「你想玩接球嗎?」

「接球?為什麼?放著投球板不用,你要是不想……」

「我想用,」我打斷他,「實際上我正在用。」我感到臉上一陣燒,有一種不知道是想哭還是揍迪恩一拳的衝動,也許想邊哭邊揍他吧。我轉身面對著投球板,用十歲身體能使出的所有力量丟擲了球,但是我無法集中注意力,球扔偏了,從球網的頂端擦過,掉進雪地裡。迪恩一路笑著回了屋子。

「扔得好,王牌投球手!」他大喊一句。

於是,從深冬到開春這段時間,我幾乎每天都是和投球板一起度過的,偶爾有特別大的暴風雨,我就去地下室對著牆壁進行擊打練習。擊球板可以同時練習接球和扔球。如果把球扔到球網頂端,彈回來的是變化球;扔到底端,彈回來上升球。迪恩就是這樣練習的,他是球隊的游擊手,主要負責接球和守球。但是我的關注點在球網中心的長方形區域,這是我的好球帶,除此之外,我不停朝四個角落扔球直到閉著眼睛也能擊中目標。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堅持。可能是因為我一直想跟爸爸一起練球,我怕他覺得我打得不夠好;也許我只是想向哥哥證明我可以成為王牌投球手;也可能是因為對著投球板練習就像對著地下室的牆一樣,重複丟擲、彈回的球發出的韻律聲讓我感到平靜。真正的動機是什麼很難解釋,練習的節奏讓我不再去考慮多餘的事。迪恩宣稱體育是一項戰鬥。他說人類千百年來都在互相殘殺,進化決定了我們需要戰鬥,而體育,就是現代的一場沒有血腥的戰爭替代品。這對迪恩來說是個了不起的見解,他甚至說得沒錯,但是天天如此過了幾周之後,我投球的技術越來越嫻熟,在我看來,這不是戰鬥,更像是舞蹈——頭腦終於安靜下來,像是消失了一樣,只有身體舞動之美。

少年棒球聯賽開始以後我的獨訓就結束了。我告訴新教練自己苦練投球,但還是被分派到了外野。賽季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指定投球手生病了,我才有了一次上場展示訓練成果的機會。我們對戰的是哥哥的球隊。雖然我覺得自己現在正需要這樣一場比賽,但是還是感到緊張和害怕。兩次不小心打中了擊球手之後,我終於找回了投球的感覺。我想象自己站在前院的草地上,本壘板後面的接球手是家裡的投球板,他的手套從好球帶的一個角落移動到另一個角落,我一個都沒有錯過。

哥哥帶頭第二回合。我知道他不喜歡高遠的投球,於是扔得又高又遠。他看著一個球接一個球被打中,變得越來越焦慮。當他站在本壘板的邊緣準備下一個球的時候,我就低低地把球扔在近處。他笨拙地向前躍身,但還是錯過了球。第三次,他用球板狠狠砸了一下本壘板,一邊走向球員席一邊衝裁判大喊,一路上死死盯著我。

我們之間的鬧劇在第四回合又上演了一遍,唯一的區別是三次投球的位置不同,以及迪恩氣急敗壞地下場前給了我更加不屑的眼神。之後他一直沒有上場,直到最後一個回合,兩個出局,一個二壘。我扔得很好,我們隊領先一個本壘,但是隻要哥哥能擊中一個球,就能打成平局。他從球員席昂首闊步走上場,士氣滿滿的樣子,但我看到他在擊球位做準備的時候,滿臉通紅,迴避我的眼神。

第一個球低開出局,迪恩猛揮了一下球棒沒有擊中,他沉著冷靜的偽裝瓦解了,擊球動作不再是往常那麼遊刃有餘,變成了野蠻的揮杆。他大聲咒罵了一句,好讓爸爸媽媽都能聽見。第二個球打飛了,迪恩若有所思地離開了擊球位。當他最終看著我的時候,臉上的表情不再是剛才的惱羞成怒,取而代之的是害怕。

我理解迪恩的心情。他今年十二歲,是在少年棒球聯隊打球的最後一年。他不應該跟自己的弟弟比賽,尤其是在輸贏的關頭。還記得我們一起抓落葉,我故意輸給他,那時他臉上流露出的難以言喻的喜悅。其實,我現在只要把球扔到正中,他就能擊中打成平局,然後露出驕傲的微笑。問題是,在抓落葉比賽中,我只要謊報數量就可以了,不用假裝抓不到落葉。現在我必須故意失敗,背棄整個冬天對著投球板和地下室的牆進行的辛苦訓練。我必須清醒地告訴自己的身體要失常發揮,我必須不做自己。這我做不到。我只會一種扔球的方式,就是做到最好。如果哥哥能在外角擊中球,我會第一個祝賀他;如果他打不到,活該!

他沒有擊中,意料之中。他揮杆力度過猛,跪在了地上,差點把自己甩出去。他保持跪的姿勢瞪著投球手,棒球成功躲過了他兇狠的一擊,安穩地落在手套中。比賽結束了。哥哥微微聳了聳肩,使勁把眼淚憋回去。然後站起來把球棒扔向圍欄。他的爆發讓場外頓時變得安靜,於是當他轉身鄙視著我時,大家都聽見他下面說的話了。

「你只是運氣好,怪胎。誰教你投球的?是跳舞的怪物嗎?」

我不怎麼輝煌的棒球生涯的終結就這樣開始了。在一週的時間裡,迪恩告訴了棒球聯隊大半的人說我相信怪物,不僅如此,還說怪物每晚都會拜訪我的房間,穿著花裙子表演歌舞。在這之前,我和其他隊員的關係友好,最差的也不過是漠不關心;現在,躲著我的人已經算是好的了,其他人都拿我當笑柄,甚至連我的隊友都揹著我嘲弄我。一個月之後,恥辱感和胸口的痛在我身上烙上了永久的烙印,我想清楚了:我不需要這些,我也不需要棒球了。我告訴媽媽肩膀疼,因為投球的次數太多了,疼倒是不假,但和扔球有沒有關係就不得而知了。她允許我缺席一次練習,然後是一次比賽,然後是另一場比賽,最終,我們心照不宣達成共識:我不會回棒球隊了。

夏天終於來了,越來越多的時間都是我一個人度過。當我厭倦了我家後院稀疏的小樹林,便開始探索隔壁廣闊的森林。這不是什麼好主意,我們的鄰居哈丁先生刻薄且吝嗇,總是一副氣勢洶洶、咄咄逼人的架勢,我覺得不是生活讓他變成現在這個樣子,而是他天生對世界充滿了敵意,而他八十多年人生裡,每一天都活出了真性情。他家屋後是枝葉茂密的森林和神秘所在,有一輛老舊生鏽的農務器、一架手推犁和一個拖拉機的車殼,媽媽認為這是森林裡很危險的訊號,也是我不應該去森林裡玩的原因。

下午晚些時候,我在禁忌森林深處發現了一個由矮石塊堆成的很不尋常的正圓,圓圈正中的老樹樁旁有一本書。這本書是誰的?它憑空出現在這裡,為什麼之前沒有看見過?我沒有多想,拿起書,背靠著樹樁開始看書。

永恆之境的那個時期,有一個巨人,他有一顆巨大的心臟。

我打了個冷戰,然後合上書。不知道為什麼,我有些困惑。那句話作為一個故事的開頭確實是有些奇怪,好像暗示故事已經開始了,接下來要講的是續集,可實際上並不是,至少書封沒有這樣寫。除此之外,那句話好像啟動了什麼,發出「咔嚓」一聲,就在萬分之一秒的時間裡,我周圍的世界變得昏暗,彷彿是快門按下去的一瞬間。這種感覺過於強烈,我觀察四周,疑心是否出現了什麼人或者其他變化,可一切似乎都安然無恙。斑駁的日光從樹林間透下來,地面和我的髒牛仔褲上都是星星點點的亮光,樹葉隨著難以察覺的微風輕輕搖擺。我聳聳肩膀試圖擺脫不安,再次翻開書。

這次,我已經不在意周圍的一切消失在閱讀之中,不久之後,連文字都慢慢不知所蹤,只留下了文字所描述的世界。永恆之境。各種傳說接踵而至,每次都帶來一位不同的主人公。但是,最吸引我的是永恆之境本身,那裡神秘奇特,鮮活靈動。永恆之境裡,萬物皆有靈。樹能說話,石頭有感覺,甚至連天氣都有意識。還有一位巨人,他擁有巨大的心臟,因此能夠與血肉之軀、木頭、石頭、天空等一切事物交流。

光線漸漸變得暗淡,我停下不看了。白色的紙在昏暗中微微發亮,黑色的字母攪在一起,難分彼此。我抬起頭,不知道過了幾個小時,太陽已經下山,森林籠罩在黃昏之中。蟋蟀的鳴聲連綿起伏,螢火蟲像點點星光籠罩在身邊。我雙腿僵直地站起來,有點兒頭暈,回家的路漆黑一片,我有點兒冷,而且有點兒害怕。我不想穿過森林,於是決定抄近路回去,不過要經過哈丁先生家的後院。雖然有被發現的風險,但願夜色能夠掩護我。

離開了森林,我弓著腰在開闊的草地上奔跑,好像這樣能讓自己不那麼顯眼。眼看著要離開達哈丁先生家的地界,一個聲音傳出來。

「喂,旅行者。」

我愣在原地。黑暗中出現了一小束亮光,不是螢火蟲,它一動也不動,一瞬間我以為是那束光在叫我,接著光點越來越亮,終於能夠看清光源是後院一盞玻璃燈籠中的火焰。謝天謝地,站在那裡的不是哈丁先生,而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女人。